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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痕下(近代现代)——假日斑马

时间:2024-09-29 08:07:04  作者:假日斑马
  “可是有些事还真无法用科学解释。”
  “那是目前的科学还不能解释清楚。”隋辛驰说,“怎么成了你劝我相信超自然现象?”
  晏山嘿嘿一笑,说:“你不会这样吗?先是否定一通自己,再让别人反驳,这样心里会比较踏实。”
  隋辛驰点点头,说:“那我是不是长得特别不好看?”
  “你长这样还......”晏山顿悟,“对,是这个意思,还挺会学以致用的,太聪明了。”
  晏山浮夸的称赞使隋辛驰倾露一个最自然的微笑,这让他想起幼儿园时的老师,总对他竖起大拇指,再给他一张超级绚烂的sticker,说你真聪明。得到sticker的四岁隋辛驰是宇宙最幸福的小孩儿,闻闻胶纸的气味都兴奋好久。他的确是一个在称赞中长大的小孩,也逐渐忘却了最初称赞带来最原始的雀跃。当下,晏山犹如一张让他快乐的sticker。
  约满背的是一个头发白如雪的大爷,外圈一长溜头发围起中间光秃的头皮,他一进店,温小妮怀疑这大爷进错店,说大爷您找谁?大爷把鹅黄色的薄羽绒服一脱,身穿暗灰色保暖毛马甲背心,圆滚滚的肚皮把皮带撑得老高,说我找隋辛驰纹身。
  隋辛驰一进门,温小妮就先拉他到边上,说你怎么约了个老大爷,这么大岁数能受得了纹身吗?隋辛驰说微信号明明是个年轻男人的,他就问了句是否成年,对方还发了身份证上的出生年月过来。晏山旁边幽幽来一句:“你们有没有看过《本杰明·巴顿奇事》?”温小妮白他一眼,说你能不能少看点电影。
  大爷并非潮流人士,看穿衣打扮,就像每天早上在小区公园里打太极、下午在河边下棋的普通老头,既不时髦,还有些呆板。隋辛驰再三确认大爷是否决定好要纹身,一旦纹上去没有反悔的可能性。而且由于他的皮肉很松垮,纹身的视觉效果不会太完美。大爷嘴一瘪,说你别这么多废话,我自己的身体自己负责,隋辛驰也就不吱声了。
  隋辛驰准备着纹身前的工作,晏山坐一旁旋转椅上,看大爷眉毛倒束,一副随时准备英勇就义的样子趴着,就找大爷闲聊,说大爷你别紧张。大爷腮帮子鼓了鼓,说我没紧张。
  晏山说大爷您今年贵庚啊?大爷说他明年满七十。晏山说您看着不像七十岁的人,身体还这么硬朗。大爷没接话,问隋辛驰:“你没给老年人纹过身?”
  “很少。您是我纹过的客人里年纪最大的。”
  大爷声音有些发抖,说:“纹身真的特别痛?”
  “肯定会痛,而且您还非要纹大面积。家里人知道吗?”
  “知道,但不同意。”
  “儿女不同意吧。”
  大爷没吭声。
  国内对纹身接受度低,主要的歧视集中在老一辈的人当中,纹了这辈子就跟体制内无缘了,好像这辈子也就完了。大爷说主要是妻子觉得他脑子不对,想不通为什么好好的人,会主动选择伤害自己,他这么大年纪也不嫌丢人。
  隋辛驰的父母足够开明,他要纹身,他们没意见,留学回来做了纹身师,他们也没意见,但中国这么个人情流动的地方,亲戚的闲话免不了要听,隋辛驰是不在乎的,过年敞亮着一脖子刺青,唇钉也不摘,亲戚笑着说他看起来吓人,小混混才随便纹身,问纹身痛不痛,隋辛驰说你们自己试试不就知道了,问纹身意义,隋辛驰说没意义,单纯他乐意。又反复问他打了唇钉是不是会漏水,隋辛驰听得烦,冷脸不答,想这些人脑子发育太不健全。他妈外套一脱,炫耀似的给亲戚展示她手臂处的一小块纹身,说我儿子给我纹的,好看吧。于是亲戚都闭嘴——别人亲妈都不在乎。
  隋辛驰打印好纹身的图案,让大爷确定好图案的位置和比例,接着再转印。大爷裸着上半身,温小妮把空调往上调了几度,她刚完成一个穿孔,目前闲着,提心吊胆地站在隋辛驰旁边,看他把图案转印到大爷的背上去。
  晏山碰碰她的手,小声地说你怎么比纹身的人还紧张,温小妮心想倒是很多未成年找她纹身,回绝了就行,这七十岁的人来纹身,还纹大面积图案,要出事怎么办?她的店估计都得关门,而她不想惹上麻烦。
  隋辛驰问:“您常住这里?”
  “纹多久我住多久。”
  “那您受不了随时说,一次不纹太久,怕太久您受不住。”
  晏山很想问大爷是不是年轻时混过黑社会,或者目前仍是,只是深藏不露,毕竟他要纹的图案是一只唐狮。他坐在旋转椅上,看隋辛驰把每块图案依次印到大爷身上去,拼凑出完整的图。
  隋辛驰举着纹身机准备开始,大爷才开口解释说微信号是他儿子的,儿子从学生时代起就一直想纹满背,他不同意,说纹身是社会混混才做的事情。听到这,温小妮有些嘲讽,说:“纯粹是社会偏见,怎么不说那么多罪犯都没有纹身?要我说我还歧视没纹身的人。”
  “以前哪懂这些,只是觉得脑子有问题的人才去花钱遭罪,后来逼着他考公,也就再没机会纹身。”
  晏山说:“那您儿子呢?”
  “医院躺着呢,治疗癌症治得像竹竿一样,别说纹身,皮肤上被纸划出小口都要恢复很久,哎,日子不久了。他朋友说他有个特喜欢的纹身师在湛城,”大爷扭头看着隋辛驰,“我去湛城没找到你,说你在离市要待一段时间,我又马上赶了过来。”
  唐狮是他儿子想纹的,大爷也有所顾虑,才没拿自己的微信号预约。隋辛驰想怪不得跟这人沟通特费劲,消息半天才回,还错字百出,那些错字也不同音,原来是手写输入导致,约图案、交定金这些事都要解释,一般他遇上这类客人会直接不接单,耗费双方时间都不值,约他纹身的人还排着队,但这人可执着,缠他半天,他可算没拒绝,也幸好接下,不然总感觉会损伤功德。
  晏山看了一眼隋辛驰,他正埋着头,小小的薄汗聚在眼角,他是没什么特别的表情变化的,有触动也不会太外露,但晏山看出他嘴角绷紧了一些,神色多出严肃和认真,其实隋辛驰是一个容易被情感打动的人,至少人类间纯粹的细腻情感会在他身上停留片刻,不像许多人,让情感如同废水般排泄。
  晏山心中很不是滋味,多数是唏嘘,人到即将要永远分离时才懊悔,到了病痛带来生跨越到死,才可以什么都不纠结、不计较,一切都能妥协和原谅,却并不十分有用。大爷只能将刺青纹在自己身上,这是退而求其次,始终非常迟了。
  这会是一片大量消耗隋辛驰情感和精力的纹身。温小妮为刚才生硬和不客气的语气产生一丝愧疚,但她在被学生背叛的事件中明白心软不是件好事,于是旋即恢复冷酷,开始清理她的工作台。
  第一次纹身,大爷坚持了将近两个小时,他说忍痛的能力会逐次递增,争取下一次他能趴更久的时间,病痛不等人,必须赶在儿子闭眼之前完成这个满背。
  大爷走后,隋辛驰关掉空调,摘下了头巾,他很热,两边的脸颊闷得有些发红,晏山打开了朝向后院的窗户透气。
  温小妮说:“这次又要做没完没了的尾活。”
  隋辛驰说:“没办法,总不能让老年人一次性待几个小时。”
  温小妮说:“上次给一哥们纹手臂,每次纹了二十分钟就喊受不了,我真想扇他巴掌,还不如老大爷。”
  客户能选择纹身师,纹身师多数时候没法选择客户,遇上奇葩也只能认命。隋辛驰说刚做学徒时只要有人约他都无条件接,有人找上来说要在私处纹身,老天,智力有缺陷的人才会寻找这种刺激。遇上改稿十几次的人,隋辛驰耐心地给改了,最后来一句我还是觉得初稿最好看,饶是隋辛驰情绪再稳定,也想骂街,永久将此人删除拉黑。
  温小妮翻了一个白眼,说:“我遇上过还有保鲜膜都没给他盖,就穿上衣服跑走的人,还有纹完了这不满意那儿不满意拖着不给钱,明明纹之前反复让他确认过图案对不对。纹身的确不便宜,但我们也没鼓吹纹身,给不起钱能不能别来纹,买个一次性的纹身贴过过瘾得了。”
  “特烦遇上不爱干净的人,夏天一热室内全是他身上的恶臭,一用力还能给他皮肤搓出泥,我差点以为我是搓澡师傅。”当时恶心,隋辛驰现在回想只是感到荒谬和可笑。
  晏山双手交叉抱住胸口,皱眉说:“我要吐了,你们别说了。”
  温小妮说:“虽说纹身是混混干的事是刻板印象,但目前来纹身的人混混多也是事实,所以能碰上好多没素质的人。许多人觉得纹身师一天就是花天酒地,私生活混乱,拜托,我除了扎人就是在画稿,别人休假我还是在扎人,能有多少时间玩乐,所以谈恋爱都找同行。隋辛驰,你是不是就没时间陪应淮?”
  晏山的眼皮轻微地颤动了一下,喉咙紧缩,让他不自觉发出咳嗽声,听见应淮的名字成为了应激的反应,他又为自己无法克制的声音感到羞耻。
  隋辛驰的朋友都知道应淮,提起他是那么轻巧,隋辛驰的男朋友应淮,这像是警示。他没有再看隋辛驰,而隋辛驰也没有回答温小妮,他只看表说该回去吃饭,温小妮说你要不要留在店里吃饭,他回答说不了。走出门才发现手里还拿着店里的水杯,也不再想进去归还了。
 
 
第34章 疯狂点
  老余喝醉酒,一剪刀把头发剪成老鼠啃过的样式。他在一地黑色长发中酣然入睡,晏山第一个下楼,还没开灯,差点以为又进入命案现场,凄凉地叫了一声,把老余吓醒,慌张地四顾,造型像一个被炮轰过的人,一截截长发如同黑色的爬虫,被风推着蠕动。
  老余哭丧着脸,手臂盲目地向外刨伸,把头发拢到心口,珍视地凝望脱离宿主后、好像失去光泽的断发,并懊悔地憎恨那把剪刀,显然它并不锋利,因为老余的发尾现在像一把锯齿。
  晏山说你幸好只是剪掉自己的头发,而不是去剪自己的耳朵,或者别人的耳朵,那样会血流如注,请和酒精保持较为健康的关系,否则下次你醒来的地方会是看守所。
  于是老余决定把库存的酒卖完,就让飞岛歇业。其实飞岛那地方本身就没怎么盈利,又不是为了卖酒,还得添音乐设备进去,飞岛存在的意义是摇滚乐的一个中转站,通常是不知名乐队在这里唱几首歌,就要流浪到下个城市去。飞岛,老余的摇滚乌托邦。反正老余是一个实打实的富二代,富得能让他的儿子变成准富三代,他有一个在北京读国际小学的儿子,前妻正预备带他移民美国。
  无所谓。老余说,就算前妻带儿子移民到火星也可以,反正那小子现在叫一个蓝眼珠的男人“daddy”,听起来比“爸爸”亲密太多。听说那人是个律师,发际线都后移到头顶上了。不过这是老余愤恨后的夸张说辞。
  好吧,老余只能骑上他的电驴,在古城转悠,找到一家理发店,将他的头发卖了几百块钱,回来请大家吃烤肉。
  饭后他为他的头发举行一场小型葬礼,要求每个人低头默哀十秒钟,晏山想掀翻桌子,但觉得烤盘太重,最后还是礼貌而同情地说:“老余,我感觉你的精神不正常,需要去医院。”
  飞岛即将短暂歇业,要清酒,反倒成为痛快喝酒的借口,人也比平时多,他们只在二楼的角落找到位置。
  自从老余被最挚爱的姑娘遗弃后,他就开始留长发,姑娘当时迷恋长发男人。当然那个姑娘就是他的前妻,曾经是一个乐队的主唱,有一副奇特的嗓子,唱腔独一无二,像用一根尖针在心上轻轻刺挠,初次听让人不禁起鸡皮疙瘩,第二次听觉得可以忍受,再听那就着魔了,老余深陷其中,无法自拔。
  老余和曾经心爱的姑娘做过最疯狂的事是私奔,他们跑到了漠河,花钱买了一张漠河舞厅的门票,相拥跳了几个小时的舞,那是一个具有时代特征的怀旧地方,头顶彩色的灯球使对方的脸碎成彩块。他们决心舍弃各自的家庭,完全的赤裸,完全的初生,睡在破旧旅馆发霉的床上谈未来,畅想如何偷渡到俄罗斯,冰天雪地里与熊搏斗,说到最后疯狂傻笑。第七天,在钞票花完的边缘,他们决定返回北京,父母同意了他们的爱情,同时也笃定结局不会完美。
  “即使我不想承认,但为什么很多时候父母对爱情的判断会成真?这是不是他们有诅咒的技能。”
  此时的老余接近于光头,他用电动剃须刀将剩余的头发全部铲除,早该连根拔起了。太平洋毕竟太宽广了,酒后剪掉头发不过是预兆。
  晏山说:“所以你才这么宝贝你的头发,老余,你是一个痴情的人。”
  “它代表了我曾经付出的真心。”
  “真心用说的会稍显廉价,最好的办法是自我消化。”
  老余问:“你没有为爱情做过疯狂的事情吗?看起来你像是一个随心所欲、干过不少疯狂事情的人。”
  晏山陷入思索。老余说的没错,他干过许多疯狂的事。坐三十多个小时的硬座,因为邻座大叔将漆黑恶臭的脚放上他的腿并美美入睡,晏山选择直接下车,在完全陌生的城市游荡,此前他从未听说过此地,他连本地人的方言都听不懂。再随便买张汽车票,搭客车去不知名的地方,司机走神,车差点开到悬崖底下去,被一棵树截住了,他跳下车,骂了司机一句“傻逼”。说来怪,那时没觉得害怕,坐在悬崖边上抽了一支烟,将烟头扔下悬崖,本来他可能也要变成这支烟。继续靠一双脚走到目的地,发现这是个没人的小镇,死气缠绕,他无事可干,又觉得让他险些丧失生命的地方不能白来,就花了二十块钱买了一张电影票,在只有一个影厅的电影院包场看了一部极其糟糕的电影。
  但为了爱情?似乎没有过。晏山竟然在爱情中变成一个循规蹈矩的人,好像恪尽职守的企业老员工,不期望任何错误产生,以免被时代淘汰。
  他摇头,老余震惊地来与他碰杯,说:“不是吧,我记得你快三十了。”
  “这是说我老了?”
  “狗屁,男人三十还是一支花,你还有许多年可以年轻放肆,”老余的手搭在晏山肩上,“要为爱情做点疯狂的事。”
  晏山不以为然:“四十岁就没有疯狂的权利了?”
  “就算七十岁也有,只是很难找到陪你一起疯的人,况且心境总该发生变化了。”
  老余的话中暗含一种深层的启示,并非他存心,是晏山自我的转化,把单纯的话附上另一层含义。他像睡醒了那般挺直了背,在最后一口酒液在胃里缓缓发热时,他忍不住问:“你和你前妻在一起的时候,有没有喜欢过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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