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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人嫌小聋子嫁给渣攻舅舅后(近代现代)——子午墟

时间:2024-10-23 07:26:12  作者:子午墟
  准备工作做完,快速起形后,开始铺底色。
  色调不似他之前的画那般明丽,更多是暗沉的,极简的黑白灰色块向四周延展,极为秩序。
  孤零零落在一旁的手机,兀自响了好几声,却迟迟没有等到主人点开那一串小红点。
  盛愿专注画画的时候,一般会摘掉助听器,哪怕外面丧尸屠城他都听不见。
  最近,右耳的听力开始恶化,下降到需要贴近耳边大声喊才能听到的地步,反倒给了这个不喜欢热闹的人一份宁静。
  他画得很慢,添上几笔就要托着腮思考一会儿,不一会儿就蹭得脸颊和发丝都是颜料。
  光的影子从脚边溜走,一点点从窗口滑了出去。夜色落进他的眸中,微微照亮了他清隽的侧脸。
  画室门前传来轻响,把手微微下压,一个帅气逼人的男生推开门进来。
  这人一副江浙沪潮男穿搭,肩宽腿长,走路带风,卷得地上横七竖八的画纸哗啦响。
  盛愿正弯腰涮笔,无意间瞥见地上多了一双船似的大鞋,心想应该是宋秉辰的,抬眼一看,果然是他。
  宋秉辰是他的室友,隔壁雕塑专业的艺术家二代。父亲曾是省美副校长,现在任职云川市美术馆馆长。
  盛愿把助听器重新戴回耳朵上,漫不经心的问:“你今天不用去馆里帮忙吗?”
  “溜了,懒得给他打白工。”宋秉辰嘴里塞着根棒棒糖,顶起腮帮含混不清的说,“我这学期从外面搬回来住了,宿舍里没人,给你发消息也不回,一猜你就在画室里猫着。这么晚还不回去,吃了没?”
  盛愿摇摇头:“还不饿。”
  宋秉辰翻了翻书包,往他怀里丢了瓶酸奶,顺手弹了下他的朝天啾,笑道:“扎个小辫儿还挺可爱。”
  “无事献殷勤,”盛愿咬着吸管说,“又要找我代哪门课?”
  “别了,可不敢再找你给我代课。我一美术混子,让你去给我代素描课结果考了个98回来。我怕我爸飘了,真以为他的艺术细胞能遗传到我身上。”宋秉辰阵阵发笑,“正好我的大作晾干了,先拿过来给你开开眼。”
  盛愿心中忽然升起不好的预感。
  只见宋秉辰从身后神神秘秘拿出了一件用布包着的玩意儿,接着,“嗖”地掀开盖头——
  一具全。裸人体雕塑大喇喇的突到眼前,害羞的和盛愿打了个照面。
  古希腊式英俊脸庞,搭配百米跨栏的不羁姿势,有种在天主教堂旁边开了家正新鸡排的割裂感。
  和宋秉辰室友三年,盛愿已经见识过他的许多惊世骇俗且礼崩乐坏的大作,此时他脸色平静,内心毫无波澜,只是颇为同情宋秉辰桃李满天下、自家结苦瓜的校长父亲。
  “你拿远点,再怼就戳我眼睛了。”
  “别躲,你再好好看看。”
  宋秉辰举着雕塑往他眼前凑,伸出一根手指,“看这儿。”
  “咦~”
  还没嫌弃完,指尖轻轻一拨,它竟忽然转了起来。
  盛愿:!!!
  宋秉辰哈哈大笑:“旋转小鸡!牛逼不!我往里塞了磁铁,还能拿下来呢,你看——”
  “别给我看!”盛愿皱着眉直往后躲,“再也不相信你了……”
  “我准备等陆听夕过生日的时候送给她,就算追不到人,也得让她记住我不是?”宋秉辰笑道。
  盛愿撇撇嘴:“你这叫性骚扰,她可以直接告你。”
  笑了半天,这人终于闹够了,仗着自己身高腿长直接坐到他身后的桌子上,翘起二郎腿看他画画。
  “画手,练基本功呢?”
  盛愿说:“就随便画画。”
  宋秉辰哂笑:“这可不像随便画画。”
  乍一看,整幅画面暗沉凝重,显露几分精钢铁轨般的秩序感。
  然而,只要凑近就能发现那些藏在细小笔触中极其繁复的色彩,把每一寸画面单拎出来,经过设备放大都能称得上光怪陆离,比打翻的调色盘更加混乱。
  混乱的中央,是一只手。
  宋秉辰脑子里立刻蹦出一位画家——萨金特,那位能把手画出万种风情的肖像画大师。
  不过萨金特画得更多是美丽的贵妇人,这幅画明显是一个男人的手。
  指节修长,骨感分明,指尖若即若离触碰着面前的酒杯。
  盛愿蘸取少许白颜料,随意扫过,透明的玻璃杯中立刻荡漾起酒波。
  “牛逼。”宋秉辰啧啧道,“你这几笔够开班了。”
  盛愿满意的哼哼两声:“这叫灵机一动,且学吧你。”
  宋秉辰发笑,继续看他不厌其烦的对这只手精雕细琢。
  笔尖轻巧点在尾指,立时拖出一抹银亮,像是一枚戒指。埋藏在冷白皮肤下淡青色的血管,也被盛愿用狼毫笔一根根挑出来。
  他算是看出来了,这可不是什么精钢硬铁,反倒是百炼钢化为绕指柔。
  “盛·辛格·萨金特·愿,你是不是见过这只手?”
  盛愿笔触一断。
  “……没、没见过。”他下意识否认,笔尖那一粒红得像血的颜料却深深刺进他的眼里。
  为什么要蘸这个色,脑袋发昏了吗?
  他像被烫到似的,忽然把画笔丢进水桶,握着笔杆哗啦哗啦涮干净。
  眼见那抹红一边从笔头离开,一边悄悄染上他的耳尖。
  “可惜,”宋秉辰没在意他慌里慌张的动作,“最近做雕塑缺个手模,这手完全符合我的标准,真帅。”
  “我的呢?”
  陆听夕的御用美甲手模伸出自己五颜六色的手,在他眼前抖搂抖搂。
  手指葱白细直,莹润的指尖透着淡淡嫩粉,漂亮极了。
  宋秉辰不屑一顾,嫌弃道:“你的不行,瘦得跟豆芽菜似的。”
  “……”没品。
  “几点了?”
  宋秉辰答:“九点半。”
  “啊,都这么晚了……”盛愿忙拿起身后的手机看了眼。
  ——21:42
  盛愿一把弓似的弹起来,连忙收拾画具,把用过的画笔一股脑全丢进桶里,涮得哗哗响。
  宋秉辰“咯嘣咯嘣”咬碎糖块,不解的问:“你急啥?”
  “我忘了件事,还得出去一趟。”
  “出校?我开车送你呗。”
  “不用了,你才拿驾照几天呀,省着点扣。”盛愿三两口喝完酸奶,背起书包就往外走。
  “晚上回来住不?”宋秉辰又问。
  “回,帮我和阿姨说一声留个门。”盛愿双手合十,一双水汪汪的桃花眼恳求的看着他,“谢谢酷哥——”
  -
  进电梯后,盛愿才在一堆未读消息里看到广播剧制作组发来的通知。
  “……青音声工厂【cv皎月空明】饰《王朝》三皇子仇冥……已成功通过试音……”
  《王朝》是网文界公认的顶级IP,改编广播剧的消息一经传出,立刻引起了配音圈的广泛关注。只要能在剧里露个声音,哪怕只有一句台词也是好的。
  得知盛愿试音通过,青音工作室大老板和cv老师们纷纷发来祝贺,工作群里整齐一列小月牙表情包。
  回复完老师们的消息,盛愿又点开邮件,把那条通知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
  直到电梯门打开,他才收起脸上的傻笑,端起学长的稳重,一本正经的走了出去。
  从茨戈薇庄园宴会回来后,盛愿一直在认真准备这次试音。
  “仇冥”这个人物很难配,大概是他进入配音圈后接到的最难把控的角色。
  原著中,“仇冥”是个一步三咳嗽的废柴皇子,从小泡在药罐子里长大。父皇不待见,母妃不得宠,对他最好的人便是太子。
  兄长的溺爱使“仇冥”成为了一个极度兄控的病娇,这份畸形的迷恋使他几近疯魔。
  而“仇冥”的下场也十分令人唏嘘,他成为了故事的反派,不惜动用一切手段杀掉妄想接近太子的人。最终,死在了他最爱的哥哥手里。
  盛愿每天两眼一睁就是忙碌——打磨人物练台词、去棚里录音、空闲时间要给纹身师画底图、还得去画室兼职做助教……忙起来脚不沾地,连口饭都顾不上吃,也便一直没抽出时间把舅舅留在他这里的大衣送去干洗店。
  虽然不知道有没有机会把大衣还给他,但盛愿想着,只要他还在云川,总是有再见一面的机会。
  哪怕是很久很久之后呢。
  盛愿在楼下扫了辆共享单车,稳当当骑着上街。
  他问了很多家干洗店,无一不被拒绝。老板一看见他手上这件大五位数的外套就连连摆手,说小店洗不起。
  一连碰壁了很多次,盛愿终于找到了一家愿意洗它的店。
  只是老板忒黑心,看他是个学生,又拿着这么贵的衣服,伸出手指,要加三百块钱的干洗费。
  钱虽然不多,可是对于一个要靠自己打工兼职来挣学费和生活费的学生还是有些贵了。
  盛愿有点小心痛,但还是付了钱,填好送货上门的地址。
  出了店,他闻到风中飘来的烧烤味道,有些饿了。
  拐弯就是小吃街。
  但他想到刚才已经支付了一笔巨款,远远超出了每日预算,就快速打消了这个念头。
  盛愿骑上自行车,沿着笔直的路赶回学校,打算到宿舍楼下的便利店点一份章鱼小丸子。
  身边的人总是不理解他为什么要这么拼,就像个不知疲倦的机器人,在兼好几份职的情况下还能兼顾学业,每学期绩点都是专业第一,奖学金也是一年不落。
  辅导员不了解盛愿家的情况,只觉得他这样未免太辛苦,曾经委婉询问过他是否要申请助学金。
  他却笑笑拒绝了,说自己不缺钱,一定有同学比他更需要这笔钱。
  或许是想要守护年轻人敏感的自尊心,辅导员转而把资料室老师的联系方式给了他。
  不忙的时候,可以去帮老师们整理资料。工作很清闲,工资也不低,还能结识人脉,盛愿很感激的接受了她的好意。
  红灯亮起,盛愿停在斑马线前,漫无目的的看着眼前繁华的街区。
  他置身于云川的中轴线,从CBD商业圈到四十九层大厦,灯光牵起远处的国贸、长兴街、西江大桥……这座城市的夜晚是靡丽的,纸醉金迷,软红十丈,却没有一盏灯是为他亮起的。
  他脆弱的根系无处落地。
  盛愿向路边被父母牵着的小孩投去羡慕的目光。
  没有人喜欢辛苦工作,也不愿意尴尬的活着。
  他只是想趁自己年轻,在这个干多久都不觉得累的年纪,多攒些钱,凑到首付,买一个属于自己的房子。
  房子不需要多大多豪华,只要能有一个可以种花的阳台就好。
  他在云川,还是想有一个家的。
 
 
第8章 
  入春后,白玉兰渐次开了。
  单车裹进玉兰花香,穿行在夜色中,车上的少年一抹干净的白衬衫,被风吹得衣袂翻飞。
  路边的服装店在放《春娇与志明》,歌声透过助听器,传进了他的耳中——
  “你又有誰可以勸阻/
  等待UFO縱有變數/
  最普通嘅佢哋世上遍佈/
  愛漫春天散落每個季節嘅消耗/
  看著花瓣跌落過程撐得過衰老”*
  ……
  盛愿放慢了骑行的速度,耳中的歌声忽明忽暗,像无序的老唱片,伴随着阵阵失真,让他想起了前几年看过的一部香港电影。
  上世纪80年代的香港富贵迷人眼。
  张曼玉那时才三十岁左右的年纪,活色生香,她坐在黎明的单车后座,哼唱着邓丽君风靡大陆的《甜蜜蜜》,在川流不息的九龙油尖旺区穿梭。
  两个在异乡迷失的年轻人,说着同一种语言,有着同一个故乡。
  他们的血液注定无法分割。
  粤语,盛愿会听也会讲。
  这种来自千里之外的语言,深刻的扎根进他的血脉中。
  深刻的意思就是说,每当他听到粤语,记忆深处那个像紫荆花一样美丽的身影便会随之闪过。
  他的妈妈洪珠仪曾是香港红舞厅的女星,半红不紫,但也无限风光灿烂了一阵子。
  大街小巷摆满beyond、谭咏麟或是林子祥专辑的影像店,时而能翻到几张她的碟片。
  真正令洪珠仪落入谷底的,是一位她在酒局上偶然结识的年轻企业家。
  这人名叫盛云州,她那时年轻,很轻易地被他诱哄,迅速跌入了爱河,稀里糊涂怀上孩子后,才得知他在大陆已有家室。
  但她天生一股子轴劲,不顾众人反对执意生下了这个孩子,从此离开红舞厅,销声匿迹。
  洪珠仪没给自己的孩子取名,她不愿意他姓盛,也不想和自己一样姓洪,想来她原本也是跟了干爹之后才改名换姓的。
  于是,她就整天“宝宝、宝宝”的叫他。
  孩子五岁的时候发了场高烧,整整烧了两天两夜,额头烫的吓人。
  洪珠仪花钱大手大脚惯了,真到用钱的时候才发现自己什么都没攒下。
  她急得到处借钱,厚着脸皮去找了红舞厅的老板,低三下四恳求他借自己一点,等孩子病好立马还回去。闹翻之前他们交情不错,没想到却遭到了无情的拒绝。
  在被利欲熏黑了心的人眼里,一个过气又身材走样的女星,和放久了的馊饭没什么区别。
  她没放弃,抱着孩子挨家挨户的敲门。
  最终,一位在内地极具声望的老企业家的孙子出手帮助了她,把孩子顺利送进了医院。
  在医院里,孩子得到了悉心照顾,不幸中的万幸,这场高烧没有带走他的生命,但他却完全丧失了自主听力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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