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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原生存记[穿越]——芃县令

时间:2024-11-22 08:16:00  作者:芃县令

   草原生存记[穿越]

  作者:芃县令
  简介:
  穿越到北魏,成为一个鲜卑大帅哥放羊种田的故事。
  一个坏消息:穿越了,穿越到了个连厕纸都没有的时代。
  一个好消息:家里条件似乎还行,阿爹是首领,阿母是将军家的大小姐。
  又一个坏消息:阿爹去世,阿母改嫁,自己是带着两个拖油瓶的大龄单身汉。
  贺兰定(乐观中):无妨,凭我这帅裂苍穹和莱昂纳多比肩的容貌,何患无妻!
  族人们:郎主貌丑脑残,倘若不多备些聘礼,恐要绝后。
  贺兰定:你们眼瞎!
  貌丑脑残的贺兰首领决定崛起:就从造纸术开始吧!将让南北朝百姓人人有纸用作为自己的第一个奋斗目标!
  众人:难道不是你自己用不惯厕筹的缘故吗?!
  贺兰定:我这是将个人理想与家国大义相结合!
  注:厕筹,长方形竹片,又名搅屎棍,可反复利用......
  新文预收:《我是山蛮》
  一个坏消息:穿越到了古代
  一个更坏的消息:是西晋末年。
  天下大乱,五胡乱华,士族衣冠南渡,占山护泽以为庄园——占得是花瑶家的山,抢得是花瑶家的湖。
  “富强者兼岭而占,贫弱者薪苏无托。”
  花瑶偏要道一句:“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内容标签: 穿越时空 种田文 成长 基建 轻松 日常
  主角视角贺兰定
  一句话简介:我在大草原放羊种田的日常
  立意:天行健 君子以自强不息。种田难,努力就能吃饱饭!
 
 
第一章 
  大魏永平五年,三月,怀朔镇外。
  初春时节的敕勒川荒凉一片,没有风吹草地见牛羊,只有天苍苍、野茫茫,荒芜的草场,呼啸的狂风。天地间黄蒙蒙一片,混沌如盘古初开。
  天色将晚,狂风愈大,牧羊人赶着牛羊归来,部落中顿时“咩咩咩”、“哞哞哞”声一片。
  部落中央的毛毡帐篷里一灯如豆,跃动的灯火下,一个少年人正在伏案抄书。帐篷里还有两个小小的孩童,五六岁大小,虎头虎脑,脸蛋坨红,像颗滚圆红润的苹果,甚是可爱。
  两小孩儿原本在毛毯上扑闹着玩儿,一听到外头的动静,都是一顿,圆溜溜的眼珠子同时望向灯下的少年,声音软糯糯道,“阿兄~~~”
  抄书的少年头也不抬,落笔如旧,只道,“可以出去玩会儿,不许跑远,不许.....”后头的叮嘱还没说完,两小孩儿已经“嗷呜”欢呼一声,掀起门帘像小炮弹一般飞奔出去。
  门帘带起的风扑得灯火一晃,帐篷内顿时更加昏暗了,少年人叹了口气,丢下手中毛笔,站起来伸了个懒腰。
  “算了,不抄了。”少年人低声嘀咕着,“要是搞成近视眼了可没眼镜配,那可真成睁眼瞎了。”
  少年人名为贺兰定,本是一名程序员,结果加班过猛,眼前一黑,人就没了。再睁眼就穿越到了这操蛋的、要啥没啥的古代社会,成为了一名同名同姓的鲜卑少年。
  等旁敲侧听到自己所属的时代后,贺兰定更是两眼一黑,大呼“贼老天”。如今竟然是南北朝时期!
  贺兰定对南北朝的历史了解不多,都源自高考考点。一是历史课本上孝文帝改革的意义;二是语文课本上的《木兰辞》“昨夜见军帖,可汗大点兵”;三是杜牧的《江南春》“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
  虽然了解不多,但是贺兰定也知道这是一个苦难且荒诞的时代,一个人命如草芥、光是活着就要竭尽全力的时代。
  就比如自己穿越附身的这个身体,“贺兰”北魏八大贵族之一,少年名为贺兰定,生来的起跑线就已经超出一般人许多。父亲是幢主,手底下领着六七百的人马,家中牛羊成群。母亲是怀朔镇将的女儿,更是嫁妆无数,僮仆百千。
  “这妥妥的官二代、富二代啊。”贺兰定感慨。
  可是,在这样一个风雨飘摇的时代,哪怕是大地主、大将军家抗风险能力也极低。一场暴风雪,牛羊死伤成山。一场蝗灾,辛苦一年的田地颗粒无收。
  除了天灾,还有人祸。
  怀朔镇乃是军镇,设立之初的目的就是为了战争。它处阴山北麓,向北便是一望无际的草原以及凶狠残酷的柔然人。
  柔然人就像是打不死的蟑螂,每年都会南下劫掠,抢光、杀光、烧光。作为北方六镇之首的怀朔镇更是首当其冲。
  贺兰家是军户,父辈子孙皆为军人、士兵。贺兰定的父亲是一名幢主,领着手下六七百人驻扎在怀朔城外,组成了抵御柔然人的第一道防线。
  去年冬季,柔然南下,贺兰定的父亲在战斗中被打下马,马蹄践踏之下,连一个完整的尸体都没能带回来。
  家中的顶梁柱倒了,这个家便散了。
  鲜卑的妇女地位极高,在丈夫去世后甚至可以带着丈夫的全部身家重新嫁人。
  贺兰定的母亲段氏虽是汉人,可自幼长在北地,早就鲜卑化了。在贺兰定的父亲战死后,丢下三个儿女,拉着自己当初的嫁妆便回娘家了。
  据说在前几日已经又嫁人了。
  父母皆无,年仅十四岁的贺兰定便成了一家之主。少年人心气高又莽撞,誓要为阿爹报仇,领着残余的两三百家将就冲进了草原。
  结果还没在茫茫草原上找到柔然人,就遇到了沙尘暴。黑色的风沙墙从地平线上升起,如同上古野兽嘶吼着咆哮而来。
  贺兰定被惊恐嘶吼的军马掀下马,差一点儿就步了自家阿爹的后尘,幸而被忠心的家将重新捞了回来,挂在马背上逃回了部落。
  复仇之战“出师未捷身先死”,十四岁的鲜卑少年贺兰定“走了”,三十一岁的“老程序猿”贺兰定“来了”。
  “唉。”贺兰定又重重叹了口气,暗自嘀咕着,“早知会穿越,我就不该学计算机专业的,就是学个历史、汉语言文学什么的也好啊!”
  作为一个孤儿,计算机专业无疑是最具性价比的选择,投入短,见效快。可这专业到了古代,那真是百无一用了。
  “阿兄!”孩童的欢话声打断了贺兰定的唏嘘。
  “虎头叔抓了两只鼲子!”
  “今天有肉吃喽!”
  部落里养着的牛羊不是用来吃的,而是用来产奶的。和影视作品中草原人民大口吃肉、大碗喝酒的日常不同,现实中,奶制品才是草原人民的主要食物来源。
  两小孩儿高兴得手舞足蹈。寒冬过去,天气回暖,草原上能吃的食物渐渐丰富起来。
  “郎主。”一个褐发碧眼的壮汉走上前,甩甩手中的猎物,骄傲道,“今日运气不错!”
  贺兰定瞧清那猎物的模样,顿时觉得眼前又要一黑了,那所谓的鼲子其实是两只灰毛老鼠!
  贺兰定上辈子是个南方人,吃惯了稻米鱼虾,根本不习惯如今的饮食,更别说吃老鼠了。
  兴许是贺兰定的脸色着实难看,虎头一惊忙问,“可是头风又犯了?那庸医,下次见着我必要他好看!”一对榔头般的铁拳挥得虎虎生风。
  “没事没事。”贺兰定忙摆手。他穿越过来后并没有原主的记忆,周围人只当他惊马摔坏了脑袋,并不当成什么大事儿。只家将阿史那虎头坚持进城请了一个汉家良医过来诊断医治。
  结果嘛,贺兰定的“失忆”自然是没有治好的。因而阿史那虎头每每提起那良医总是恨得牙痒痒,觉得对方就是个江湖骗子。
  “郎主伤了身子,要多补补。”阿史那虎头提着两只干瘦的小老鼠风风火火地跑走。
  晚餐时间,贺兰定的餐盘里多了一份烤得焦黄的肉块。
  看着弟弟妹妹渴望的眼神,贺兰定松了一口气,“那日、萨日你们吃。”贺兰定将烤老鼠推给两个小孩。
  “不要。”弟弟那日咽着口水,眼神都黏在了肉块上,渴望之情溢于言表,但却摇头拒绝。
  “阿兄吃。”妹妹萨日口水都流水来了,还是坚定地将烤老鼠推回了贺兰定的面前,吸吸口水,嘟囔着,“阿兄补身体。”
  “你们吃。”贺兰定是饿死也不想吃老鼠肉的,“阿兄已经吃饱了。”
  贺兰定直接将肉块分到两小孩的碗中,这下两小孩子终于忍不住,抓起肉块大口咀嚼起来。
  昏黄的灯光下,看着吃得喷香的两小孩儿。贺兰定心里叹了口气,自己上辈子哪怕是个孤儿,可是有国家的托底,在福利院里过得还是不错的。起码每天的肉、蛋、奶都有定额保障。
  不像眼前的两小孩儿,才六岁不到,父亲大小算个将军,可是一年到头连肉都吃不上几口。
  其实贺兰定想差了,在阿爹没有去世前,部落里兵强马壮、牛羊成群,作为小主子的他们吃喝不愁,肉食也是寻常。
  只是家中骤变,阿爹去世,阿母改嫁又带走了大批的牛羊,又值冬春青黄不接之际,冬日前储存的肉干都消耗无几,家里条件一落千丈,吃食才紧张起来了。
  看着吃肉喷香的两小孩儿,贺兰定心声怜悯,柔声道,“等阿兄挣钱了,让你们天天吃肉!”
  “好阿兄~~”那日和萨日仰起头冲贺兰定甜甜一笑。
  提起赚钱的事情,贺兰定又要叹气了——在这北方大草原想要赚钱真的是太难、太难、太难了!
  作为一名卖命的程序员,贺兰定为数不多的爱好就是看网文,热门穿越小说没少看。一些穿越必备技能就是没有主动去收集学习,可也略知一二。
  可是那些穿越赚钱的法子对于眼下的自己而言,一个都用不上。比如制糖,自己初来乍到,两眼一抹黑,到哪儿去搞甘蔗或者大头菜榨汁?
  比如制作肥皂,作为原材料的动物油脂倒是不缺。可是制作出来卖给谁呢?草原老百姓一整个冬天都不洗澡,据说便是镇上的富户也鲜少沐浴的习惯。大家都臭烘烘的,谁也不嫌弃谁。
  再说造玻璃,一没原材料,二也没有设备。难道要用马粪、牛粪作为锅炉的燃料吗?
  贺兰定去怀朔镇上考察了一下市场,最后终于勉强找到了一条赚钱的法子——抄书。
  在这个纸张金贵、书籍稀缺的年代,知识只掌握在少数人权贵阶级的手。平民百姓甚至寒门子弟根本没有习字读书的机会,市场上的每一本书都是天价。而有着完整注释和个人感悟的书卷,即便整个家族死绝都不会肯交出来。
  在得知一卷《论语》价值80个劳动力后,贺兰定便断了创业致富的念头。
  创业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家庭小作坊,零成本,高回报,稳赚不赔。
 
 
第二章 
  作为一名孤儿,福利院的日子并不难熬。基本吃喝不愁,基本教育不愁,基本穿住不愁。如果愿意读书、有能力读书,国家会一直承担学费和生活费。一直上学就会一直供,哪怕是读到博士。
  贺兰定脑子不错,不谈过目不忘,可是课文只要读上一两遍就能全记住。国家一直供养他读到研究生,贺兰定着实不好意思花国家的钱继续读书了,这才毕业工作了。
  程序员的工资很高,贺兰定一人吃饱全家不饿,又住在公司宿舍,他不喜交友,基本不参加同事们的聚会,因此几乎没有开支。
  贺兰定把每个月的工资分成四份,第一份捐给福利院,第二份买零食、玩具寄给福利院的弟弟妹妹们,第三份存银行作为备用金。最后一部分则自己随便花。
  兴许是为了弥补童年的遗憾,手里有钱后,贺兰定报了不少兴趣班网课,书法便是其中之一。
  没想到,穿越千年,这兴趣班上学到的本事竟然成了自己吃饭的“手艺”。
  贺兰定练得是楷书,形体方正,笔画平直,用来抄书最适合不过了。
  所谓“抄书”,抄得是贺兰定脑子里的书,高中语文课本上的“论语十二章”,篇幅不长,全文不过三四百字。抄完后不过薄薄一本册子,贺兰定准备用来试水看看。
  那日、萨日趴在案头,小心打量着自家兄长。昏黄的灯光下,少年背脊挺直,手中握着一只毛笔,随着他手腕轻动,笔尖划过纸张,一个个汉字便如花朵一般绽开了,神奇得像是魔法一般。
  “阿兄好厉害。”小小的孩童无法表达心中的复杂情绪,所有的惊奇、感叹都汇成了一句“好厉害”。
  贺兰定闻言轻笑,搁下毛笔看向两小孩儿,一边吹干墨迹一边道,“明天我就开始教你们习字,你们也可以很厉害。”
  “真哒?”妹妹萨日眼睛闪亮,跳动的灯火倒映在她的眼眸中像是一团火焰燃烧。
  “自然是真的。”贺兰定视两小童为自己的责任。自己既然顶着“贺兰定”的躯壳续命了,那自己就该接受他的人生,接过他的责任。抚养年幼的弟弟妹妹就是其中之一。
  “啊.....”弟弟那日却苦着脸,小指头缠在一起,纠结道,“明天我约了黑臀去拣马粪.....”说是捡马粪,实际就是出去玩儿。
  贺兰定笑道,“安心,每天就学两刻钟,耽误不了你出门。”
  “嗯!”那日脸上笑容绽放。虽然不知道两刻钟是多久,但是阿兄说不耽误自己出门玩儿,那就肯定不会耽误的。
  “哼!阿兄你教我,我可不出门耍。”萨日哼唧一声,扒拉着贺兰定的手臂撒娇,眼神中却透着忐忑不安。要知道往日阿兄可是喜欢那日多一些的,只是自从阿兄摔坏了脑子,许多事儿都记不得后,对自己和那日就一样起来了,萨日的胆子也渐渐大了起来。
  果然,萨日在说出“非分之言”后,阿兄并没训斥自己,而是笑着道,“萨日想多学一些,阿兄就多教你一些。”
  “!”萨日眼中的火苗噌一下又亮了几分,小猪一样扑到贺兰定的身上,欢喜撒娇,“阿兄最好了!阿兄是天底下最好的阿兄!”
  那日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也扑到贺兰定的身上,大喊大叫着阿兄是最好的阿兄。
  对于弟弟妹妹的向学情绪不同,贺兰定并没有当回事儿。一来两个人都还小,说是学习,也不过是半学半玩,一开始用不着太过严厉苛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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