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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茶标本(推理悬疑)——档毒

时间:2024-12-07 09:30:08  作者:档毒
 
“不能空腹喝豆浆,多少吃点实在的东西。”他强硬地把热好的包子和茶叶蛋塞到我的位置前的盘子里。感觉这个流程每天早上都会上演一次。
 
他六点五十走了。我余外花了十分钟时间把盘子里的固形物吃干净,七点出了门。
 
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总之这天王队拿了一堆电子城的代金券来,说是领导分给我们的福利,不知道领导从哪搞的这么些东西。技术部那边的设备都是走报销,用不着我们自己贴钱进去更新,暂时也没有想换手机或者相机的人,我说我要买个笔记本,队里其他人就不由分说地把分到的代金券都给了我——虽然加起来一共也没多少,还让我欠下不少人情,但能省一点是一点嘛。
 
虽然喜欢囤闲书,但我不习惯于在家里和办公的地方堆积大量与工作相关的纸质材料,因此,除了保密文件,我通常会将我想要阅读的书籍和文献扫描下来,传到电脑里。这样做,也方便我分门别类地管理这些文件。我就是为此才咬牙买下一台笔记本电脑的,为此,我拮据地过了好几年。
 
今天比较和平,除了做伤情鉴定,填材料和帮写教材的老师找资料以外,我们没什么活儿。
 
准点下班之后,时隔五年,我再次走入电子城,感慨于这些电子垃圾的降价速度之快。我买笔记本电脑的时候,攒了好几年的工资。现在,我手头的现金就够买一台。白世启现在在凑合用他导师淘汰的一个旧笔记本——毕竟他们主要用的还是台式机,笔记本属于有得用就不错了的奢侈玩意儿,基本也就是拿来看看文献。想到他可能要背着笔记本到处跑,我于是挑了个尽可能轻便的。付款的时候我想起来,两个周之后,白世启要过生日。
 
——说来很有缘分,我和他的生日在同一天。
 
我还是决定今天回家就把这台笔记本给他,而不是等到两周以后。虽然可能性微乎其微,但如果他在这两个周之内,自己跑去买笔记本,那我就白花这个钱了。拎着装有笔记本和送的配件的纸盒子,我挤上公交车,看了一眼消息,白世启说不回家吃晚饭了,我于是在门口饭店垫了几口,然后回家坐在客厅里挑着给警校那边编教材用的照片一边等白世启回来。
 
差不多九点左右,门锁声响了。我正好看到一张算是合适的照片,忙着将它裁剪成指定的大小然后拖到文件夹里,于是就没抬头。脚步声、关门的声音、冲锋衣从身上脱下来的窸窸窣窣的声响。白世启把外套挂在门口衣钩上,然后似乎愣在原地,一时半会儿没脱掉鞋子。
 
“门口这是什么?”
 
“生日礼物,提前给你。”我抬头看向他——他正指着放在门口的纸盒子,“你看看你用得上吗?”
 
我看见他开始拆盒子,于是低下头接着处理照片。过了一会儿,白世启端着那台笔记本走过来,在我旁边坐下。
 
“你在忙吗?——谢谢你啊。”
 
“跟我客气什么。”我暂且把屏幕扣上——屏幕上的那些图片大多是不能给他人展示的,“——你明天还去学校吗?”
 
“开会之前暂时没什么很急的活了,老师让我们歇几天。”白世启小心翼翼地端着笔记本,走回门口拎起纸盒子,“你明后天有事吗,出去玩两天?”
 
“应该没什么事。”
 
没什么事的前提是没有命案发生。“好几天没命案了”这句话可不敢乱说。队里的新人总在闲下来的时候将这句禁语说出口,不过基本说两三次也就长记性了。我在新人时期无师自通地从来没说过这句话,不愧是天生的法医啊。
 
白世启进入卧室,在屋里停留了一会儿,大概是在折腾他那新笔记本。白世启是个电子产品白痴,不过他工作用的东西我也不熟悉,没法帮他装。我重新打开屏幕,接着挑选照片。将近期的照片全都过了一遍之后,我将挑好的照片压了个压缩包存起来,关了电脑,向后一仰,强迫自己不去思考那些惨不忍睹的照片,停止回忆照片对应的一桩桩案件。在其他方面想象力匮乏的我能够使用的方法,只有把注意力转移到白世启身上。
 
我又想起两年前的事。
 
那时的他,大概不会主动提出要出门做什么事。热心、亲切、人缘很好、混熟了之后是隐藏腹黑、经常和人出去打球看电影——
 
——这些是离经叛道的富二代“白世启”的标签。
 
还好,那个由标签糊就的纸人似乎已经被他自己撕碎了。我曾经透过这些标签窥视纸人内部面无表情空空荡荡的白世启——那是我见过最寂寞的人。
 
 
第12章 BREAK晴天预警与梦中人(2)
 
 
风平浪静的周末。我没接到任何来自王队的电话,白世启也没有接到他导师的电话,这两天还是罕见的大晴天。一个完美的假日。我们没出城,在郊区的山茶花园住了一晚。这并不是山茶盛开的时节,园里的树全都黯淡地站着,绵延的绿色在日渐冷却的空气中也显得有些落寞,灰呛呛的。
 
我仍然拍了很多照片——此刻插在我相机里的SD卡之中都是些快乐的回忆,与另外一张SD卡对比鲜明。唯一的共同点是它们都有很多绿色和红色——山茶的绿色与红色,腐败的绿色与血的红色。
 
我大概跟这台相机一样矛盾地在两张SD卡之间切换。
 
回到工作日,我照常去上班。这一阵风平浪静,连续几天都没什么案子,我久违地每天准点上班,准点下班。白世启倒是忙,他过几天有个会议要参加。之前,他们课题组中了一篇,他是二作。
 
那篇工作的一作是他们课题组的齐博——我跟此人聊过几句,深感此人一心向学术,是个能人。说到齐博,我还记得本子结果刚下来的时候,他导师新拉起来的课题组一起吃了个饭,白世启疑似喝多了,回来之后一直在念叨为什么和他同样是医学出身的齐工对计算机系统如此精通,而他则是个电脑白痴。他一直“齐工”“齐工”地叫,我还以为这位跟“徐工”一样都是自动化出身的,直到那天我才知道他的这位师兄真名就叫齐工,因为身为医学博士生却擅长解决工程问题,被整个实验室的人没大没小地直呼大名。
 
再后来有一次白世启出门没开车,下暴雨了,我正好下班,就开车去接他,顺带着把他们实验室另外几个人拉回他们学校。他们实验室的小年轻喊白世启是白工。我差点在驾驶位笑出声。白世启坐在副驾驶位,大概注意到我的反应,于是在他的师弟问他我是谁的时候,冷笑着回答了一句“这位是咱们业界的大前辈”。还好当时是在等红绿灯,因为我笑出声了。
 
“别拿我开涮了。”我转过头去,尽可能摆出一个亲切的笑容,“我是他朋友,跟你们只能算半个同行——我是法医。”
 
“您就是乔sir啊?”他师弟突然开始大呼小叫。
 
“不是,你从哪看到的?”白世启好像急了。
 
“昨天你手机在屋里人不在屋里,乔sir打你电话,不是我拿给你的吗?”他师弟一脸委屈地跟他解释。
 
红灯切到绿灯,我强忍住笑,抬起脚刹踩向油门。
 
“嗳,乔哥,你真够义气啊,白工一个电话就把你喊来了。”他师弟向我搭话。
 
“没什么,我刚下班,跟他回家顺路。”
 
我只能这么说。
 
确认关系半年,我们的生活并没有什么明显的变化,无非是我停止交每个月400元的房租,然后把铺盖从楼上的房间搬到楼下白世启的房间而已。
 
我这边,因为我母亲留给我的房产在市局附近,离省厅十万八千里远,我租个离得近的房子住,实在是情有可原。白世启那边,他对外宣称是帮找不到合适房源的朋友的忙——反正他房子够大,而且我不是什么狐朋狗友,是公职人员,他家里人很放心。一套配合打得天衣无缝,妙哉妙哉。
 
话题扯回来。我是真的很难专心讲述一件事情。我不是过于专心就是无法专心,就好像只有这样才能使我不去注意一些可能将我击垮的事物——我一直是这样走过来的。你看,又扯远了。总而言之,在他生日前几天,我们两个开始忙起来。
 
我都三十了,白世启也已经二十五,我们对过生日这种事都没什么兴趣。用一天年假,去海边或者去植物园走走,从家门口的糕点店里千方百计地挑一个甜味最淡的小号蛋糕,回家之后炒几个好菜,对我来说已是很幸福的一天。
 
前年和去年的这会儿,我们两人还没确定关系。今年……
 
……今年我和他的年假都没法在那天花出去。
 
我三天前到车程500公里的省内城市去办案,白世启则是于四天前去国外参加那个会议。那天凌晨,案件告破,只剩下后续一些材料填写的工作,王队于是喊我们几个回家补觉去,白天别来坐班。白世启在零点时发了条短信祝我生日快乐——他还挺有仪式感。冬天的现场一般味道不会特别重,不过这次有点特殊,抛尸现场在屠宰场,现场温度不低,烂得差不多了的碎尸和一堆半烂不烂的废弃下水混在一起,我们一群人泡在一缸肉块里挑了几个小时才把完整的尸体拼出来,其中我因为有鼻炎这一项先天优势而承包了大半的活儿——据跟我一起干活的同事说,那味道越过口罩直往鼻孔里钻。案件告破之后,我在澡堂已经试图把身上沾的味道洗干净过,然而不知为何,到家之后,还是觉得异味牢固地植在皮肤中,于是放了一缸热水,用澡巾大力刷洗皮肤,直到皮肤变成近乎于橙色的红为止。多少有点像在用高压锅水煮人肉。然后,我给白世启发了条短信,定了个闹表,就上床躺下了。白世启晚上十点到机场,我还打算去接机。
 
——也挺好的。至少,我今天能够见到他。
 
迷迷糊糊间,我这样想着。
 
 
第13章 BREAK晴天预警与梦中人(3)
 
 
机会难得,讲讲我们刚相遇那会儿的事吧。
 
家里跟医疗行业半点边不沾的富二代为什么会学医?
 
当时我很疑惑。有次我路过他们学校门口,认出了他的同学——我们第一次见面时,就是这位同学喊了白世启的名字,导致我一晃神跪在了白世启身前。对方似乎也认出了我,跟我打招呼,我就跟他聊了几句。他说在实习时他发现白世启最令人恐惧的一点是,这位理应养尊处优的大少爷在干活时从来不会主动抱怨,无论排班不合理到何种程度,顶多在大伙扎堆骂街时随口应和两句。
 
和善。亲切。踏实肯干。很好相处。混熟了之后会感觉他有点腹黑。他的同学如此评价道。
 
和白世启相处了一周之后,我大概了解到他在尽可能做一个对他人只有正面影响的人,倒不是因为他心地善良,只是因为他自己是没有任何愿望的。——这点似乎没有被我以外的任何人发现过。
 
当然了,君子论迹不论心。
 
这两年来,他多少有点活人味了,不知道契机是什么,但他大概开始去主动追寻一些东西。笑容的动作带上眉毛,作主动提议时的语调不再一成不变不掺杂感情。
 
我和他的相遇多少是有点戏剧性的。之后的关系进展也是,快得有些令我反应不过来。譬如说搬到他家第二天,我就知道他和我同一天生日这回事了。白世启写了个租房合同,签合同的时候,我们看到了对方的身份证。那会儿离他过生日还有两个周。
 
说实话,给朋友筹备生日礼物向来是最令我头疼的一件事。好在本科四年里认识的朋友都没有这个习惯,上班之后我又没新认识什么称得上是朋友的人。算下来,我差不多有个十年没送过其他人礼物了。
 
这次不送不行,毕竟我交着极低的房租蹭别人房子住,起码得有点表示。
 
白世启没什么称得上是喜爱的东西,除了钢笔——我看他好像收藏了不少钢笔,他说都是他过生日的时候家里人送的,因为家里人也不知道送他什么别的好。他平时上班用的是一支百乐的钢笔,是比较少见的没有笔帽的设计,用起来很方便。不过,我前天在医院看到他,看见他兜里换了支圆珠笔插着。他解释说是之前那支钢笔被别人拿去用,笔尖被写呲了,还没来得及修。
 
虽然给房东买生日礼物听起来总有种诡异的感觉,但我仔细想了想,认为大概没什么问题——我是上班族,白世启还是个学生,怎么说我都是该关照他的一方。而且,我还得感谢他让我以便宜的价格租到了房子,不然我还得在外面苦哈哈地找房源。我知道这些听起来全部都像是借口——我倒不是不承认我对他有好感,但是承认了又有什么用,人家一个富二代还缺我送的这点东西?况且,当时的我可不敢奢望跟他处对象。
 
最后,我咬了咬牙,买了支派克的钢笔。
 
医院这种地方,一支笔能丢八百次。家里人送他的那些笔,他估计没那胆子拿到医院用,我选的这一支大概还算合适。其实我本来是想买和他之前用的那支差不多的,但我实在是不知道他到底从哪买的那支笔。这支日常用或许稍微有点重,不过都用钢笔这个不方便的笔种了,他应该不会介意这小问题。
 
他生日前一天晚上十一点,王队打电话喊我出现场,我得连夜开车去两百公里以外的一个县级市,一天内应该回不来了。我看向桌子上的礼物盒。礼物怎么办?
 
我于是把那个盒子连同便签一起放在饭桌上,然后套了件夹克穿了鞋拿上包和车钥匙匆匆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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