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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求必应(玄幻灵异)——赊云云

时间:2024-12-21 10:12:46  作者:赊云云
  “小暑,爸爸回来咯。”
  甘暮新小心翼翼地把门打开,门边上立马出现一颗毛绒猫猫头,绵长软糯地“喵”了一声,整个猫顺着他的裤管子三两下便爬到他怀里。
  “好了好了,爸爸也想你。”
  甘暮新亲了亲小猫的头,听到它又撒娇般叫,打着呼噜用头蹭自己的肩窝,一时内心也软软的,只好又陪它玩了半小时,这才收拾衣服洗澡去。
  噼里啪啦地水声落下,掩盖了某个裸男鬼鬼祟祟打开门的声响。
  孟月朗仔细看了楼道四处没人,以猛于捕猎的速度窜到后楼梯,把藏起的衣物取回来,又蹑手蹑脚藏到房间的角落,然后再拿出手机,码了一篇自认为完美的小作文给甘暮新发过去了,这才翘着嘴,昂首挺胸跳上床,到枕头边伏下。
 
 
第11章 摘星
  那晚甘暮新洗完澡出来,边吹头发边查看绿泡泡消息,看到孟月朗那大篇幅的文字时,说实话是有些惊讶。
  一是因为那“今日总结+明日展望”格式的内容朴实但真挚,让他颇受触动;二呢,主要是他实在很难想象,同为接受了多年教育的人,孟月朗这百来字里头,竟然能捡出二三十个错别字来!
  后来的一个多月里,两个人又相约着逛了不同的展,去了很多未曾去过的地方。
  某次,又到了小区门口,告别过后,甘暮新带着愉悦后的失落转身,刚走出两步,却被后来追上的人握住手腕。
  孟月朗很快放开了手。
  “我有东西要给你。”
  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根银质项链,上面挂着一颗小而尖的牙齿,应该是某些动物的。
  “是我亲手做的护身符,希望你不要嫌弃。”
  他没有冒昧地要替甘暮新带上,只是把手掌平举到他面前,看着项链被拎他起来,握到手心里。
  “谢谢,对不起,我都没有准备礼物。”
  “你有。”
  甘暮新递给他一个疑惑的眼神,孟月朗看着悠闲淡定,但耳朵在昏暗的路灯下都烧得跟烙铁似的发亮。他说出据说很受欢迎的霸总台词:
  “你可以,把自己送我。”
  他深吸了一口气,又缓缓吐出,这才重新对上甘暮新有些懵逼的视线:
  “做我的人吧,甘暮新。”
  “什么,意思?”
  甘暮新毕竟是个真材实料的工科男,完全get不到对方那土榨花生油般的发言。
  孟月朗盯了他两秒,确定他并不是装傻婉拒,这才泄了气一般,用近似嗫嚅的声音,跟他打直球:
  “我可以不可以做你男朋友?”
  三秒后,灯光下,共有两双烧红烙铁般的耳朵。
  “哦,好的,那,下次再见!”
  “好的,再见。”
  两朵陈年牡丹,完全没有应对类似场景的经验,各自口比心快应了下来,都把脸蛋烧成红鸡蛋。
  甘暮新转先身竞走似的快步离开,孟月朗在微凉的晚风中笑得像个傻子。
  ……
  或许每件事在第一次做的时候,都会比较谨慎。
  孟月朗和甘暮新两个,刚确认关系那会儿,比初次见面还见外。
  相遇时是“你好”,分别时是“再见”,约会时别说接吻,走在路上,中间都得隔一个人的位置,只有在遇到有趣的事儿时,视线才会相交,再痴缠几秒。
  明明该做的不该做的,都差不多做完了,在梦里。
  说起来自告白以后,孟月朗就再也没光顾过甘暮新的梦境了,不为别的,只因这猫竟然吃起了自己的醋,总觉得甘暮新某天会背着他,喜欢上梦里的“他”。
  其实他根本不用担心,因为事情早就发生了。
  一个月后的某天,两人在小区门前隐秘的角落里完成第一次嘴唇相接,孟月朗抵着甘暮新的额头,像猫型时那样,眷恋地用鼻尖蹭了蹭他的脸,紧张了几秒,刚想说什么,先听到对方用很轻很轻的声音问:
  “时间还早,要不要,到我家看场电影?”
  甘暮新手上腕表显示现在是北京时间九点四十五分。
  好家伙,要是他的表能说话,都得问候它主人一句——君有眼疾否。
  而事实是,被情爱蒙蔽肉眼与心眼的人一共有两个。于是乎。
  “噢,好的,你有什么想看的?”
  “没有。”
  “我也是。”
  最后甘暮新选了一部公路喜剧,在客厅白墙上投影出来。
  客厅拢共就一张布艺沙发,两个大男人都跟小学生正坐似的,各自尽力缩到一边,但依然一不小心就要碰到对方的节奏。
  终于熬过前二十分钟的铺垫,等到影片的一个笑点出现,他们都下意识要身边人分享,于是两双弯月似的眼光在空中建立起蓝牙连接后,这场正片的剧情便沦为了背景——
  不知是谁先主动的,反正回过神来的时候,两瓣嘴唇才藕断丝连地分开。
  “家里,还没有…”
  甘暮新的声音小得跟蚊蚋似的,语义又很模糊,孟月朗凭借妖怪出色的听力听到了,但却没听懂:
  “没有什么?”
  他的嗓音也很沙哑,慢条斯理地发问,与甘暮新梦中傲慢霸道的“他”瞬间重合。
  于是甘暮新脸更红了,像不胜酒力的人被硬灌了半斤白的,浑身都像泡进温泉似的又热又软,眼神四处飘荡,就是落不到孟月朗脸上:
  “套。”
  沉默是今晚的鹊桥。
  甘暮新说完就有些后悔了,觉得自己很有些扫兴,既然都把人邀请到家里来了,却又要拿这种理由拒绝。
  房间只剩电影的声音,剧情里男女主角分歧严重,一口把剩酒饮尽后,男主角还是开了口:
  “不如还是算了。”
  甘暮新的嘴巴动了动,正要说其实没有也可以。但孟月朗却凑过来碰了碰他的嘴唇:
  “有些事不用一个晚上做完,我们又不赶时间。*”
  电影里的男女主角还是分道扬镳了。
  房间里的两个人又粘到一起,挤在并不宽敞的沙发上,见证他们分离后各自踏上路途,最终在共友的婚礼上重逢、和解,从冤家冰释为朋友。
  片尾曲响起时已过了凌晨,孟月朗忍不住又咬了一下甘暮新的唇,挣扎了十几秒,才下定决心:
  “那我先回去了。”
  “不如今晚留下来?”
  异口同声地说完,两个人对视着楞了两秒,还是甘暮新先开腔:
  “外面这么冷了,我房里还有两床被子。”
  于是…然后…反正结果就是孟月朗要留宿了。
  甘暮新说着要回房给他找睡衣,背过去以后,嘴角翘得挂个沉锚都压不下去。
  只是当他走到半途,余光撇过客厅角上的陶瓷食盆,这才想起自己一晚上忘了啥,整颗心一下从温泉被泡到冰河里,整个人都打了个颤。
  “小暑!猫呢?我的猫不见了!”
  他慌张地喊着它的名字,也顾不上孟月朗,便一个个角落去找,只是越找心越沉。
  “别急,你外出前锁好门窗了吧?那猫肯定还在房间里的,应该只是躲了起来。”
  “那怎么办?它会在哪里?”
  “很多猫都怕生人,我就不乱动了,你拿点猫零食去角落找找,肯定在的。”
  甘暮新也没有其他主意了,便听了他的话,拿了根小暑平时爱吃的猫条,到房间床底下衣柜旁一处处喊它。
  这厢孟月朗在大厅,看似镇静,实则后背冰凉一片,衣服都湿哒哒粘在身上了。
  没办法了,他犹豫两秒,还是喘了口粗气,张嘴倒是发出棉花糖似的,又软又甜的猫叫声。
  “它在客厅吗,月朗?”
  甘暮新从房间里快步走出,但当然是不见猫影的。
  “在,我刚看到了,它就是怕生,不知道又窜到哪里去了。”
  他走过去抱了抱甘暮新,把他手上的猫条拿过来,亲自挤到自己的食盆中:
  “不用紧张了,它饿了自然会出来吃东西的。你先去洗澡吧,这么晚了。”
  甘暮新知道猫还在屋里,也不再坚持,拿了睡衣裤就往浴室去。
  淅淅沥沥的水声响起,孟月朗赶紧端起食盆把猫条囫囵吃了个干净,又变回小猫形态,到浴室门前抓了几下,叫了几声,好让甘暮新彻底放下心来。
  ……
  甘暮新的卧室里,有台工龄比他长得多的空调,但只有制冷功能,所以房间里的温度并不比室外高太多。
  熄灯之后,黑暗里,床上。
  开始还是两根规矩的棉被卷,不到半个小时,就已连成连绵的被子山,山下压着一只两头四手四脚的生物——原来是贴得严丝合缝的两个人,连心跳与呼吸都在一瞬间同频。
  寒冷的冬夜,朴素的床铺,无言地相拥。
  暖梦一夜。
  *原句出自港产片《志明与春娇》
 
 
第12章 原来
  最近孟月朗整个喵都不太妙。
  咋说呢,虽然搞纯爱也很快乐,但能看不能吃还是很有些难受。
  甘暮新都明示暗示邀请他回家好几次了,可他怕自己是小暑这件事被拆穿了,后果不堪设想,一直没敢再次登门。
  纯情老处猫这会儿还不知道有开房这个选择。
  推了一次又一次,甘暮新最近都开始旁敲侧击,问需不需要推荐点老中医了…
  孟月朗委屈,但孟月朗不说。
  啊!真的很想不管不顾地告诉他所有真相,告诉他自己就是他心爱的,很非常十分very能行的小猫咪。
  孟月朗在心里重重地叹了口气,但面上却得挂着职业微笑,继续为顾客结账。
  ……
  冬季的夜幕落得太快了,不过六点多一刻,夕阳早去,皓月当头。
  甘暮新本来还打算加一会儿班的,但却收到一个陌生来电,说他网购的包裹找不到投递地址,给他寄存某处去了,还不等他仔细询问就没礼貌地挂了,只把地址用短信发来。
  甘暮新再打过去,已经显示忙线状态。
  最近他网购的东西只有一张贵价的显卡,是他们家生产工具的配件,十分重要。他查了下购物app,显示快递已被签收,看来他真得赶紧跑一趟了。
  半小时后,甘暮新按着导航指示,回到自己家附近,只是七弯八绕走了一轮,到了全然陌生的地方,离目的地却还有几百米远。
  越走周围的建筑越少,天色越黑,连路灯也只能照亮眼前一小片。
  甘暮新感觉自己的心跳不受控地加快了。他有些怕黑。
  “喂!小伙儿!是不是取快递呢!”
  中气十足的声音从某个方位传来,驱散了心中那点隐约的不安。
  甘暮新寻声过去,在街角的长凳处找到一位老人,从他口中得知,最近好多人的快递未经允许被乱投放,都放到某个自提柜。
  老人给他指了路,教他抄小路经那间正在装修的小学过去,会快很多。
  甘暮新道了谢,从半开的校门进了小学。
  寒假期间,学校里连个守门的保安都没有,这学校倒是挺大的,但没亮灯,建筑在朦胧的月光下更朦胧,几乎只有一个轮廓。
  甘暮新用手机打着光往前走,越走心里发的毛长得越高,而且或许是因为正在装修的缘故,地面上很多杂物,他已经踩到过硬的、脆的、软的、粘的不少东西了。
  你说这个时候,如果有一个高大威猛的男朋友在身边有多好呢。
  甘暮新很想给孟月朗打电话,但又怕他觉得自己太怂,给自己憋得前额都开始汗湿了,走到操场边终于看到出口就在对面。
  “终于结束了…”
  他长长舒了口气,步履轻盈地迈入操场,谁知走到半路正中,四周的大灯瞬间打开,强烈的灯光很刺眼,让他忍不住躲避,伸手遮挡。
  “终于有效果!”
  “太好了!”
  “幸好压住了…”
  嘈杂声四起,周围逐渐走出形形色色的人,男女老少都有,粗略看来得有十来个,每人手上都拿着符咒、木剑还有更多稀奇古怪的东西,成圆状向甘暮新包围而来,有些边走嘴里还边念着他听不懂的咒语,但所有人都在离他五米之外停住。
  “大胆妖孽,还不束手就擒!”
  甘暮新寻声望去,这不就是刚给他指路那老头吗!怎么还特意去换了身衣服?拍戏吗现在??
  “呃…”
  他左右张望,没看到摄影机,但心大地认为这是一档整蛊节目,于是也心大地演起来:
  “呵,尔辈蝼蚁之众,也配与本座叫嚣?明年今日,便是诸位忌辰!地爆天星!”
  他故作严肃地说完,还中二地打了个响指,没多久自己就先忍不住噗嗤笑了。
  但他周围的人却大惊失色,慌张地乱语起来,有些甚至已经捂住心口往下坐落。
  不是吧?群演演技这么好吗?
  甘暮新在旁呵呵看着傻乐,那老人却面沉如水、冷汗直出。
  不过一年前,面前这只猞猁分明还只是被堂中弟子撵着跑的未化形小妖,如今再见,堂中传承的各种阵法符箓咒语尽出,竟伤不了他半分。
  这得是吃了多少人的精魂…?
  老人顾不得甘暮新下的“妖法”,再次确认般看了下手上的罗盘,其上的指针定定往甘暮新方向指着,丝毫不偏离。
  他眼神悲戚地望着那根指针几秒,长叹出一口浊气,突然暴喝一声:“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说着便从背后抽出一把红得近乎棕色的木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向甘暮新冲去。
  甘暮新一秒前还以为这是节目效果,根本没设防心,此刻惊讶之下双脚却牢牢粘地,完全没有躲避的空间。
  并不尖锐的剑尖迫近眼前,就算不会见血估计也得跟吃一榔头似的疼半天,甘暮新下意识闭上眼,连心跳都慢了半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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