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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宫有兔(古代架空)——橙子雨

时间:2024-12-31 09:50:16  作者:橙子雨
  曾经,他逼他背水一战,谁知一夜寒冰彻骨,河面突然可以行走。
  曾经,他在小路上阻击他,谁知山侧石崩,替西凉军断后。
  虽然也有数次绝境是燕止靠自己实力逃了的,可也有不少次,分明老天偏爱般的命不该绝。
  好在慕广寒自己也算是见人走运、自己倒霉惯了,久而久之懒得抱怨。
  非要说的话,那他还有死不了的体质呢。
  两边都是打不死的王八。
  慕广寒觉得自己应该是笑了的。虽然浑身还是疼,但沉迷算计宿敌总让人开心,他并不知道自己正在蜷缩着咬牙打颤。
  只是,不能高兴得太早。
  经此一役,洛州军同样精疲力竭。西凉虽吃了不小的亏,但万一火海出来还有散兵游勇尽力反扑……
  得想应对策略。
  洛州山穷水尽了,只能用外援。
  随州傅朱赢,是他至今后悔不该舔,但是不幸舔过的人。
  而东泽拓跋星雨,他以前救过那孩子。
  以前攒下的人情债,该收得收。
  ……
  慕广寒万万没想到,虚弱之中好容易睁开眼睛时,竟直直对上五双眼睛。
  楚丹樨:“主人。”
  傅朱赢:“望舒。”
  卫留夷:“阿寒。”
  邵霄凌:“夫君!”
  邵明月:“师父父!”
  慕广寒:“……”
  邵霄凌:“你看我带明月毫发无伤地回来了,火也放的十分成功,我厉害吧,嘿嘿。”
  确实,除他和小少爷外,其他几个人都是十分伤痕累累的凄惨模样。
  楚丹樨脸上脖子上好几处痕迹,傅朱赢吊着手,卫留夷……竟包得比他平时还要厉害。
  三人自是不高兴,目光齐齐冷厉,从背后眼刀那不知所谓的二世祖。
  慕广寒:“……”
  又是有生之年的豪华场面。
  没人肯要的月华城主再度众星捧月、花团锦簇,只可惜他太清楚其中一些货色的尿性了。
  邵家爷俩暂且不提。
  楚丹樨……唉。慕广寒常常都暗忖,他若是能记起此人就好了,这段时日相处下来,他倒打从心里想将此人当做战友与可靠伙伴。
  可无奈,真记不住。
  今日是并肩战友,明日又是仆从下人,即使心里不愿忘记也没辙。
  唉。
  卫留夷眼见着,又憔悴阴郁了许多。
  “阿寒……”他倒是看着眼中心疼不已,甚至伸出手,想要碰触而又不敢的隐忍涩然。
  可惜慕广寒不为所动。
  一回生二回熟,他如今比分手前更了解他。
  憔悴阴郁多半是因为备受打击。池城之行确实九死一生,卫留夷肯定以为被针对、被丢弃,又被刺激得差点疯了。可伤心欲绝回来一看,才发现原来所有人都九死一生,慕广寒受的伤并不比他少,又开始惭愧、反省、后悔。
  这个人总是如此。
  至于另一个人。
  “望舒。”
  傅朱赢他身边蹲下,目光明亮闪闪含情。慕广寒犹记,他当年离开随州时,此人还是个少年。如今却已是个俊美青年了。
  在这装什么深情呢?
  慕广寒承认自己过去喜欢一个人时,总是又舔、又卑微。荀青尾常常叹息:“吾主,你越是舔,旁人越是不珍惜。”
  “而且吾主,你喜欢时舔就罢了,可为何不爱之后,多也不愿记仇?”
  慕广寒:“……”
  他自有他的道理,虽然真实理由实在有些难以启齿——他是真觉得自己不配。就这副尊容,仅仅是喜欢别人就很给别人添堵了。别人不肯要他是理所当然的,如何记仇?
  话虽如此。
  不要他没关系,他的心意还可以好好拿给别人。
  别糟蹋。
  此刻看着傅朱赢惺惺作态,慕广寒只觉得很有意思。
  别人好歹多少还曾经给过他一丝向往,这个傅朱赢真的是不曾留下一点点美好的回忆。慕广寒不爱记仇,但不爱记仇不是“不记仇”。
  一直没有去找这只小狼崽子,好像只是因为他的地盘和随州……不接壤。
  但洛州和随州接壤啊。
 
 
第22章 
  慕广寒虽然醒了,无奈伤得实在很重。
  很想亲自起床去一趟府清城,但起不来。不得不派傅朱赢代他前去劝降拓跋星雨、陈以利害。
  应该可以成功。
  毕竟火烧山谷后,西凉但凡回过头来追根溯源,一定能回溯到那夜月下,一位“神秘故人”告知了拓跋星雨天玺所在。
  尽管此事怪雁弘自己派人偷听,但面对如此惨重的损失,大世子一定会想方设法推卸责任,甩锅拓跋部“走漏风声、通敌谋害”。
  这也是慕广寒从一开始计划中的一环。
  他虽与拓跋星雨旧年有过一面之缘还救过他,但毕竟时过境迁。城外西凉二十万大军在侧,拓跋部肯定不会昏头到在那时“念及旧情”。
  如今却不同。
  二十万大军覆灭,西凉必对拓跋部耿耿于怀。为今之计,拓跋部弃西凉选洛州却是明智之举,他相信傅朱赢那般会权衡利弊之人,定能跟小星雨讲清楚道理。
  不过啊……
  非要说的话,天玺是有一块埋在火神殿中,雁弘努努力应该能挖得到。
  他并未骗人。
  只是世间传言谬之千里,首先天玺并非只有一块,而是东西南北四神殿各有一块。再者大司祭以前告诉过他,那玩意儿邪性,没点本事之人最好“别碰”。
  这雁弘,是给自己找霉头触去了。
  ……
  傅朱赢奉命启程去府清前,特意多来看了慕广寒一次。
  他竟一副少年气的做派,进门就红了眼。
  柔声一通嘘寒问暖,言语间万分心疼他唇色苍白。又在众目睽睽之下,掏出一枚青色暖玉双手奉上。
  “望舒,我知你一到满月就身体不太好,这是我特意为你寻的暖玉,戴在身上病痛一定能减轻许多。”
  他对着慕广寒,一派无辜乖巧模样。
  可转过头来看其他人,却又是分明的恶劣挑衅。
  之后他骑马出城,有人跟着他。
  正确地说是两个人跟着他,洛州侯和乌恒侯。
  傅朱赢眯着眼,看着两人那倒霉透顶的难看脸色冷笑。如他这般穷苦出身,竟也能有今日排面,被两位世袭侯爵一脸酸意追着喝醋。
  “怎么,后来居上,二位阁下心有不甘?”
  不过一两日相处,傅朱赢这种在底下摸爬滚打惯了之人,已轻易将眼前几人看明了个七七八八。
  略微拱手,先对卫留夷挑衅:“实在抱歉,之前在下错怪卫兄,本以为卫兄是我望舒哥哥新欢,却不料只是旧情。即是如此朱赢就放心了,还望见谅。”
  成功气到卫留夷后,他又将目光转向邵霄凌。
  “也是奇怪,我见卫兄芝兰玉树,望舒他却宁可跟个傻子二世祖?”
  邵霄凌脸色也跟着黑了。
  在傅朱赢看来,眼下望舒身边之人,侍卫是个不爱说话又没存在感的闷葫芦,洛州侯邵霄凌是个金玉其外的笨蛋,乌恒侯疯疯癫癫成不了大事,没一个是对手。
  邵霄凌:“喂!”
  说谁傻子?他提起长斧就想上前一战。
  却被拦住。卫留夷黑瞳深深,盯着傅朱赢:“我有几句话,想问傅将军。”
  傅朱赢眯起眼:“乌恒侯有何见教?”
  “你之前说过,你与阿寒,曾有婚约。”
  傅朱赢笑笑:“虽与阁下并无干系,但我与望舒确有婚约在身。”
  “阿寒说过,”卫留夷道,“他多年前曾救过一贫苦少年,那人自愿与他成婚,只是后又结交富贵新欢。他还说,那人与他分手之后……行迹恶劣,屡作纠缠。”
  卫留夷还记得,那是他们在迷谷的日子。
  郢都来信催他回去,他便邀穆寒跟他一起回乌恒侯府。穆寒闻言受宠若惊,目光片刻明亮以后却又想到什么,显得有些局促。
  那晚,他说有事要坦白。
  那暗自愧疚的样子,仿佛不说就是对不起他一般。
  虽只有寥寥数语,可听了卫留夷的话,傅朱赢眼里总算褪去了一直以来的轻蔑,暗暗咬紧牙关,马具上的铜铃也被捏得偷偷变了形。
  邵霄凌一脸震惊:“啊?我以前只觉得你乌恒侯不是好东西,如今看来,这玩意儿也可没比你好哪去啊!”
  他说完,歪着头又想了想:“其实你俩这前尘故事差不多。都是被救,然后恩将仇报。”
  “阿寒也真倒霉,怎么尽碰上这样的白眼狼?罢了,你们两个早点收拾收拾,各回各家吧行不行?都比南栀差远了,阿寒绝不会跟你们和好。”
  卫留夷不语。
  傅朱赢则眼底晦暗一片,抽出刺刃,周围瞬间森冷。
  但片刻后,又换上笑意:“我与望舒之事,实是我那时年轻不懂事,误入歧途。后也是真心知错了,知错愿改。”
  “想来,望舒他大概也还愿意给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
  他说着,笑容狡黠:“不然,也不会许我带兵相援,而如今要劝降敌军也是指派我前去。”
  邵霄凌:“得了吧,望舒望舒,他连真名也不曾告诉过你,又何必装熟?”
  傅朱赢:“哦,那我也想问问,望舒他曾否告诉过你们两人,哪怕一丁点他与东泽夏锦熏、纪散宜等人的关系?”
  “……”
  “哈哈,哈哈哈,我就知道,最紧要的他才不会告诉你们。”
  傅朱赢笑完,得意拱手:“在下还有要事在身,先去了。”
  “麻烦带句话给望舒。朱赢必不辱使命,让他静候佳音。”
  ……
  战马远去。
  傅朱赢眼中神色,渐渐变冷、冰封。
  密林之中,树影甩在身后。一些当年的回忆闪过。
  他们初遇时,是一个大雪隆冬。
  他从小流落街头,受人歧视,饥一顿饱一顿勉强维生。那日,更是倒霉被无聊路过的富家少爷看不顺眼打了一顿、浑身伤冷濒死街边。
  是望舒捡到他,抱他去烤着火,一碗又一碗的白粥喂下去才救醒他。
  那时他骨瘦如柴,胃里因为长期不沾油水,一丝荤腥就疼痛难忍。望舒不知这些,在他醒后第三日在他粥里偷偷加了点肉沫,结果反害他吐得昏天黑地。
  望舒吓坏了。
  从那以后,就只敢给他喂些煮得稀烂的米粥,就那么连着喂了一个多月。
  那时他的身体虚弱极了,常常吐血、浑身冰冷,孤单又害怕,本是人生无望,可却有人将他捡回家,替他用温水擦拭干净脏污的身子,轻声跟他说:“别怕。”
  黑暗寒冷的十几年里,从未有人对他说过的温柔话语。
  少年昏昏沉沉,未曾看清那人样子,心已沦陷。
  后来,身体渐渐好起来。
  慕容望舒是医者,可穷人街坊来看病诊脉,他总是不忍问他们要钱。因而收入也少,家徒四壁,常常两人一天只能吃上馒头咸菜。
  对于日常挨饿的少年来说,每天能吃饱的日子,就已是非常有滋有味了。
  偶尔望舒赚了一点钱回来,还会给他买上一颗热热的烤地瓜,两人一起分吃,甜甜的。
  从来没有人待他那么好过。
  那个时候他还不叫傅朱赢,人们只叫他“小瘸子”。他从记事起就残着一条腿,性子却极为倔强不服输,街头巷尾都知道小瘸子虽然瘸但又凶又野,敢嘲弄他绝对会不要命地打回来。
  他那么差的脾气,生人勿近,也没朋友。
  直到慕容望舒出现,才第一次学会了真心的笑。
  那些日子,一个瘸子一个丑人旁若无人走在街上,总会有人投来异样的目光。
  他并不在乎,因那个人是他凄然人生中少有的一丝甜。他也曾以为,两人会相携一生。
  只是,后来啊……
  “小不点,我的疤痕是去不掉了,但你的腿或许还有救。”
  “可能要受一些苦……疼就咬我。”
  也许打从一开始,他就不该帮他治腿。
  就只让他做一个又丑又残的小乞丐,卑微知足。
  而不是赚了银两就想方设法给他买好吃的,拿出压箱底的积蓄替他换上整洁的衣服,全心全意宠爱他,让他第一次尝到了好好当人的滋味。
  更不该让他这么一个十几年的肮脏街头小乞丐突然清洗干净,露出一张俊美的脸,和下眼睑那颗小小的红痣。
  别人有了好东西,都是偷偷藏起来。
  他却是毫无私心地替他开心,似乎从未想过要占有他。
  “小不点终于能走了?真好。”
  “小不点这般真好看。”
  “多吃一些。”
  直到一天,他拉住那人的手,涩然垂眸,说他想一辈子跟他在一起。那个人的眼中才缓缓出现了带着期待、不信,受宠若惊与小心翼翼。
  “当真?”
  他那么认真的看着他,生怕他下一刻反悔。
  少年点头。
  那人就又笑了,笑得真诚羞涩又开心。
  日子就这样贫穷而温馨地继续,一日,望舒的医术在当地出了些名气,被叫去给名门玄氏的玄瑷小公子看病。
  病愈之后,老爷大喜,无论如何要在府上设酒宴招待。
  那日已经不瘸了的小瘸子,第一次穿丝质的衣服,作为贵客被带着一起登门。席间,娇美乖巧的玄瑷一直愣愣盯着他看,视线交触,小公子低头羞红了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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