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想再约时间,叶筝忽然被黎风闲的右手摄住了神——
纸袋上两根红色粗实的绳子在食指上卷了一圈,缠得用力,在皮肤上勒出一种不真实的惨白。
叶筝动了动嘴唇,最后还是什么都没说。
“我先走了。”黎风闲前走两步,经过叶筝时,他又回头,对叶筝说:“之后我都有时间,你定好日期再告诉我。”
“好。”叶筝下意识摸了摸耳朵,“那……再见。”
“再见。”
蜂蜜要储存在阴凉通风的地方,叶筝抱着罐子进厨房,将它放到柜子里。
他又给自己烧了壶水,刚一沸,阿姨就提着两篮子肉和海鲜回来。闲庭伙食是好,可常住的也就他跟黎风闲两个人,消化不了那么多,按这个量算,够吃上四、五顿了。
“叶筝呐。”阿姨将篮子放到流理台,看叶筝在开冰箱,以为他是饿了,“要吃什么吗?我给你煮?”
“不用不用。”叶筝合上柜门,把冷气逼了回去,笑得一板一眼,“我就想拿几块冰出来兑水喝,壶子里没冷水了。”
“这样啊……”阿姨将买回来的草莓一颗一颗装进盆里,蓄水泡着,跟叶筝唠些闲话,“对了,我买了条鲈鱼回来,你喜欢怎么吃?清蒸还是红烧?”
叶筝不常进厨房,对鱼的认知仅停留在熟了和没熟之间,哪几类鱼适合清蒸,哪几类适合红烧,他完全没有概念。
职业缘故,叶筝录歌或者是开演唱会前都需要严格控制饮食,几乎顿顿吃草,不加调味酱汁,时间久了他已经没了世俗的那个欲|望,开水烫菜、白灼鸡肉,能下嘴的他都不挑。这下突然问他爱吃什么想吃什么,叶筝仔细想了下,好像真没心痒哪道菜。
深刻明白到这点,叶筝把选择权交还给阿姨,“按平常那样煮就行,我什么都吃。”
“我们一般都水煮,但辣椒太多怕你受不了。”阿姨把蔬菜放到水流下冲洗,溅起稀稀拉拉的水声,“你不是要唱歌嘛,嗓子金贵着呢,都没敢给你放辣椒。风闲特别交代了,要做清淡点。”
叶筝来闲庭这段时间,三餐是比较清淡,他理所当然地认为这是黎风闲的惯常口味,没想到是对方顾及他还要唱歌,特地安排的。
他和黎风闲凑整算是半个同行,尤其忌酸忌辣,这种狂野不羁的饮食方式让他乍舌,挑起半边眉问,“他……演出的时候也不戒口吗?”
叶筝自问只会在咸鱼时期馋一两勺辣椒酱,常吃肯定会挨小羊训,更别提小羊在这方面的戒备性,瓶盖歪了半分都能看出来,他敢开罐小羊就敢藏,狠起来甚至给他一锅端了。
“以前要上台的时候会戒,但风闲有两年没唱了。”阿姨怅惘地摇头,沥干菜上的水份,冷不丁转向叶筝,问他:“你们那电影啥时候开始拍?”
叶筝身形微僵,似乎还沉浸阿姨的上一句话里,然而他站得挺直,阿姨没觉察出来。
“差不多十月份。”叶筝说。
阿姨似懂非懂,“十月好啊,天气都凉爽点。”
之后又聊了几句无关痛痒的家常话,阿姨拿出菜板,嚓嚓切着青瓜,她刀功精湛,片出来的丝儿跟网上卖的护手神器不相上下。
叶筝心中一动,顿时生出一个想法,“阿姨,您能教我做菜吗?”
“嗯?”她笑了笑,手上动作不停,接着切完剩下那半段,“怎么突然想学这个?”
叶筝抓了抓头发,“因为有两场厨房戏要拍,主角又是个特别会做菜的,得学两招傍身。总不能让导演现场教我怎么切肉和面……”
说到这,叶筝不得不感谢姚知渝,还好写了两道有手就能做的菜。
阿姨:“好呀。其实做菜嘛,做熟手了一点儿都不难。”
叶筝用手机录音,一边打字记笔记,把阿姨讲的大概顺序写了下来。
“拿刀的时候手臂不要夹紧,放开一点,肉是会滑的,所以一定要按紧,然后慢慢往前推。”阿姨把切好的肉丝往碗里堆,她擦了擦手,想去拿酱油,却发现里面已经空了,“哎!我这脑筋是越来越不好使了,又忘了买酱油。”
现在时间还早,叶筝洗了把手,“我去买吧。”
阿姨自然是拉不住他,刀刚放下,人就一溜烟儿地跑没影了。
叶筝从架子里抽出把伞来,一开门,面前站了个白发过半的男人。他手抬空中,大概是想按门铃。
男人脸颊抽了抽,跟叶筝异口同声道:
“叶筝?”
“……吴老板?”
第25章 隐秘
“吴先生。”叶筝眨着眼更正了称呼。
“老板”虽不是贬义词,可用来打招呼总归欠妥,吴先秋是锦禾的老板,但锦禾跟他叶筝又没什么关系,由他嘴里叫出来像在套交情。
算起来这是他第三次跟吴先秋见面,前两次有罗安牵线搭桥,倒没有冷场。罗安这人优点有限,口才是他为数不多上得了台面的活儿,哪怕叶筝明确拒绝锦禾的好意,他也能体面地收尾,不会让两个人难为情,大家还能有说有笑碰个杯。
只是现在不一样,他跟吴先秋互相僵持着,叶筝搜刮半天也没能刮出一句下文,反是想起了段燃那句话——
“有人说他是吴先秋的私生子,吴先秋没否认。”
叶筝是没想通吴先秋为什么打算签他到锦禾,他的优势在于会写歌,不过锦禾不缺创作型歌手,多一个不多,更枉论他负面新闻缠身。叶筝知道自己几斤几两,就算锦禾想搞慈善,渡他于水火之中,也不至于海角天涯追到来闲庭。
所以吴先秋是来找黎风闲的。
叶筝目光定在吴先秋槁黄的脸庞上,整个人病秧秧的,胡子也没修,嘴巴周围黑了一圈,连身上那件衣服看起来也半新不旧的——
明明是这季的最新款式。
又胶着了许久,他们仿佛都在等对方先开口。
这进退两难的局面,终于是吴先秋先让一步来缓解。他转身点起了烟,委顿地问:“风闲呢?”
叶筝跟着松了口气,他带上门,走下梯级,“他出去了,可能没那么快回来……要我跟他说一声么?”
“不用。”一根烟抽完,吴先秋偏过头,见叶筝穿得甚是休闲,手里拿着伞和零钱,跟从自己家门走出来一样。他有种说不出的滋味。心思一沉,吴先秋用力搓了搓指尖,把香烟的滤嘴捏得变形,“你要去买东西?”他问。
“对。”叶筝跟吴先秋拉开了身位,那蒙蒙的雾团堵得他难受。他鼻子是闷死了,可耳朵清明着,听出了吴先秋埋在话音里的不高兴。叶筝以为是他没“请”人家进屋坐一坐,顺便泡杯茶、聊聊天什么的,所以惹得吴先秋心里不痛快。
可闲庭不是他家,他没权利私自把人请进家门。
抚心自问,叶筝看不出黎风闲和吴先秋之间的关系有多好,按理说他都能拿着闲庭的钥匙进出自如,吴先秋为什么还要按门铃?
退一万步说,就算黎风闲跟他有血缘关系,“私生子”也不是一个好头衔,谁能忍受这样的代称?叶筝理解不来吴先秋的不爽。
“我能跟你一起去吗?就当散散步。”吴先秋嗒一声弹开烟夹,又从里面叼出一根烟,不过这次他没点,光咬在嘴里解馋。
话说到这份儿上,叶筝不好拒绝,便答应跟他一起去。
杂货店在街尾,路程不远。吴先秋把玩着手里的打火机,把金属质材捂出温度,眺向远处的霞光问,“来闲庭是因为《幻觉》吗?”
他是从岑末那边知道的《幻觉》,因为这部电影,岑末和她的经纪人吵了一架。起因是经纪人不同意她接《幻觉》,理由一共两点。
第一,她是女配,以岑末现在的身份地位去演简昔年,跟做公益没区别。要是岑末有意进军大荧幕,他能找到更好的本子,何必接一个戏份不多片酬不高的配角来委屈自己?
第二,《幻觉》的制作班底全是来路不明的新人,看上去是为了冲奖才搞这么一部“文艺片”,以原著的大尺度,能不能拿到公映许可证和电审字号都成问题。别到时候过不了审,只能做海外发行,白白浪费岑末的精力。
于是经纪人以保持形象为由,替岑末拒绝了这个剧本。
想到后来发生的事,吴先秋眼皮轻跳一下。
他不懂岑末为什么会看中简昔年,但他舍不得拦她,所以他向岑末提了个要求,只要岑末答应下来,他会同意岑末签这部电影。
“能告诉我你为什么想接这部电影吗?”
这句话吴先秋问过岑末,如今也用相同的方式来问叶筝。
叶筝笑笑。这时风变大了,卷得他尾音松散,有些听不真切,“巧合吧,而且我挺喜欢这剧本的……”
“喜欢是理由吗?”
“是啊,喜欢还不够吗?”叶筝抬起头,笑弯了眼,眸光跟天上摘下的橘色糖纸一样,浸润在微光当中,令人如沐春风。
吴先秋凝着神思考,直到打火机被他压出一道飘乎乱晃的火苗,才轻叹道:“以前是我看错你了……”
他音量不大,被风声盖了过去。
杂货店就在面前,叶筝没闲心思去管吴先秋说了什么,对他来说买酱油才是正事,再磨叽下去饭都要凉了。
叶筝推门进去,牵得风铃叮叮铛铛的,之前听阿姨说过,这间铺子在伏秋开了好几十年,从爷爷辈熬到了小孙子,历经三代,挺不容易的。
而这小孙子现在也不年轻了,没逃过中年发福,顶着个大肚腩在嗑瓜子,听到有人进来,他乐颠乐颠地把空壳扫入垃圾箱,又朝里头呸呸两声,抹干净嘴巴再问:“要买点什么?”
“酱——”叶筝刚开口就被吴先秋的铃声打断了。
吴先秋啧一声,指向门外,“你继续,我去外面接个电话。”
“好。”
叶筝又跟店主重复一遍,“麻烦要一瓶酱油。”
店主腿脚不好,走路一跛一跛的,他弯着腰从架子底层拉出一个纸皮箱,里面横放着几瓶生抽老抽,又问,“要哪个牌子的?”
“随便,都行。”
买完过后,叶筝赶巧撞上了吴先秋火气最旺的时候。他一脚踩在石阶上,一手叉腰,不见任何风度礼节,吼得一声比一声大,“是,我是去看他!他是——”
眼瞅叶筝出来了,吴先秋长长地出气,把紧压的眉头松下去,仓猝挂断电话,“跟你没什么好说的,就这样吧。”
权当没听见他们的对话,叶筝扬起手中的生抽酱油,“买完了。”
吴先秋强行忍耐情绪,将手机转成静音,向叶筝挥挥手,“你回去吧,我有点事要忙。”
“嗯,好。”
身为一个“寄宿者”,叶筝知道自己应该跟黎风闲保持距离。每个人都有秘密,他不需要知道更多、不需要试探和深入了解,也不需要做与众不同那个。
正如黎风闲对他那样,不声张、不过问。
只是他不得不想,黎风闲那种性格,是会无条件对他付出,对他好的人吗?互不认识的时候送他去酒店,刚来闲庭时给他买衣服、送维生素,连饭菜不加辣都考虑周至……叶筝会装傻,可终归不是真傻,他能感觉到黎风闲对他有种隐秘的体贴。
不是错觉。
因为心底那阵幽微的热暖是不会骗人的。
它要经得起沉淀,而不是轻轻悄悄地散了,叶筝就是这么肤浅一个人,他想要别人继续对他好,任何有可能毁坏这段关系的事物都会被他排除在外,所以他能很好地遏抑住自己的探究欲。
谁知道越过这条界之后会不会引来反效果。
能维持现状就好。
第26章 加训
回到闲庭,叶筝看阿姨有点忙不过来,自己又帮不上什么忙,站着显得碍事还添乱,他收拾了一下餐具就回房读剧本去了。
焦点重新放回电影上,那些模棱两可的东西由它自然发展吧。
“我已经记不得你走的时候穿的是哪件衣服了,我想了很久,没日没夜地想,后来我才发现,其实那并不重要,因为我还有三十六句话没来得及和你说。”
平心而论,温別雨的台词不算多,但确实不容易背,要么是大段大段的回忆杀,要么是没什么逻辑的对答和自白。
比如上一秒周海问他冷不冷。
他答,我腰麻了。
比如简昔年骂他是个不要脸的婊|子。
他答,鸟会飞,我也会,因为我不怕高。
这有什么意义吗?
叶筝又把原著翻了出来,吃饭也没舍得放下手机,一直看到十点,这当中的内涵没琢磨透,倒是把眼睛给折磨住了,连对焦都十分困难。
他瘫床上,四仰八叉地,想给姚知渝发条消息,只是一打开聊天界面就看见那句——
“把自颜与己当成温別雨。”
唉。
求助无门,叶筝拆了个蒸汽眼罩敷着,不一会儿就睡着了。
第二天早上,黎风闲仍然没回来,由薛淼暂当代课老师。
送走那群呱噪的孩子们后,薛淼冲叶筝笑笑,比了个大拇指,“不错啊,进步很大嘛,私下练了多久?”
他们这行全靠练,叶筝能在短时间内成长这么多,她用脚趾头猜都知道是加训换出来的成果。
“有空就练。”叶筝含了一块软糖,拿过吸尘器跟她一起清理练功房,“每天七八个小时吧,没认真数过。”
大概是他说得太过镇定,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在问他一天能睡几个小时,薛淼微怔,一扫帚捅在了墙角,大赞一句,“厉害啊。”
将垃圾袋捆好后,叶筝用手肘抵开了门,把住,等薛淼先走。
薛淼抱着背包,肩上垫了条毛巾,“对了,你们那电影什么时候官宣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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