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淅动作一顿,瞥了眼程光阳,没有出声,转过头继续慢条斯理地擦桌子。陈锦靠在桌沿边,长臂伸展搂住洛淅,笑得眼睛弯起,哪还有一点与外表符合的狠恶样,完全是沉溺在爱情中的傻小子。
洛淅转身,将湿纸巾丢到一边,眼中带着淡然的笑意,朝程光阳伸出右手:“你好舍友,我是洛淅。”
程光阳终于能好好看两眼洛淅,不知不觉就看出了神,惊叹道:“哇,你长这么好看。”
洛淅接下这直白的夸赞,同程光阳简单认识后便收回手,继续擦着落了两个月灰的桌子。
陈锦朝程光阳炫耀道:“好看吧,我头像就是我家小淅。”
程光阳点点头:“我看出来了,你们俩都很帅!”
陈锦笑得露出两排白牙,他素来善于社交,聊得好的觉得能相处的,两三句话就能把关系拉进,也不会让对方感到冒昧。
这或许是一种天赋,洛淅在想。
无论谁靠近陈锦,都会被他的炽热、他的开朗、他周身环绕的经年不散的阳光吸引。
而洛淅只觉得自己恰好拥有了陈锦最珍贵的那一部分。
他们很快收拾好了床铺和桌面,将行李箱横放进桌下,同程光阳告别。
宿舍另外的舍友都还没来,程光阳驼着背缩回他的桌前。他拍着胸口保证一定给陈锦的军训服都拿好,陈锦也感激地再三表示一定给他带好吃的好喝的。
洛淅同陈锦一身轻松地走出宿舍楼,路过楼下那辆卖着棉被和日用品的卡车,老板依旧忙着和送孩子报道的家长砍价,喊得唾沫横飞口干舌燥。
极有气势的一对夫妻和老板讲价讲得有来有回,对比起来,洛淅的讲价更像是一种摊开底牌的威胁,大有一股死皮赖脸的架势。
“如果奶奶在,可能两百就能买到。”洛淅突然说。
陈锦想起翠奶奶辉煌的战绩,大笑道:“两百?你太小看她老人家了,一百五就能给你置办的妥妥帖帖。”
洛淅抿着唇,认同地点头:“确实,奶奶很会杀价。”
第七十八章 卷边弗朗
“我还没说呢,怎么给我买了两床被子。”陈锦将洛淅的手握住,揣进自己的口袋,欢欣雀跃道,“怕我冬天冻着?”
“那个床垫质量太差,我觉得垫棉被会好一点。”洛淅解释道。
陈锦认可地点头,但也坚持着自己的观点:“我知道你就是心疼我。”
他笑得眉毛都飞扬起来,满心满眼都是藏不住的欢喜。洛淅也不反驳,或许是因为分别在即,他同样格外想黏在陈锦身边。
走出学校大门,身后行色匆匆的人群远去,在右侧一路延伸至路口的铁制栅栏下,绿色的藤蔓爬上栏杆,缠绕着在那仿欧风的尖顶上开出朵极内敛的紫色小花。它几乎小到看不见,样子有些像莨源总和金银花混在一起的牵牛花,同样都是喇叭形状,只是它却要格外娇小。
洛淅匆匆瞥过一眼,那缠绕于铁围栏之上的绿藤在阳光下显得有些毛茸茸,那些隐隐透光的绒毛,大概是密密麻麻的小刺,若是哪个路过的人想伸手,绒毛小刺便会扎进皮肤,拔都拔不干净。
“喜欢花?”陈锦见洛淅频频看向那茂盛生长的小野花,心下有了想法,“我们在一起之后,我好像还没送过你什么东西。”
洛淅当即摇头:“你前天才给我买了两件新衣服。”
“那是外婆拜托我给你买的,不算数。”陈锦心里打着小算盘,“我知道你喜欢小猫,但是你在学校也没法养啊……”
“我也喜欢长不大的兔子。”洛淅提醒道,“还有小仓鼠,也可以喜欢。”
“对,你喜欢小小只的长毛的。”陈锦附和着,“那你有没有什么想要的礼物,我送给你。”
“你还剩多少钱?”
陈锦挥挥手,毫不在意:“你别管这个,就说喜欢什么。”
洛淅低头微微一笑。
他们站在路口等绿灯,高架桥横架在马路中央,盘旋着一圈绕一圈,行人就走在桥下,巨大的桥柱旁就是马路中央的一块安全岛,一趟绿灯走不完,停在这里能再等下一趟。
陈锦腿长,平常走路就快,但洛淅却喜欢慢悠悠的散步。陈锦陪着他走路时,得刻意放缓速度,再压短跨步的距离,才好让两人并排。
但眼前这趟绿灯只有二十秒,红灯却足足有一分半的时间,洛淅再喜欢漫步,也得提起速度。
随着红灯熄灭,绿色的小人在马路对面亮起,电瓶车率先冲出,飞速穿过这条极宽阔的马路,步行的路人也紧随其后。陈锦和洛淅仗着腿长,快走几步赶到最前方,刚走过马路中央那根巨大桥柱,绿灯已然只剩六秒。
熟悉这条路的大部分人都停在安全岛内,陈锦大致估算了到对面的距离,觉得能过,便拉着准备停下的洛淅继续走。
最后一秒绿灯闪烁,那不断迈动双腿的小人静止,洛淅迈上低矮的台子,离开这条极长的斑马线,红灯接管纵向交通。
他们回头看了眼站在中心安全岛的人群,也许是竞争意识作祟,心中竟然感到一丝激动,为自己跑赢了这二十秒的绿灯,不用在马路中央再等一百二十秒。
洛淅感觉好奇怪,和陈锦不论做什么事,都会感受到远超这件事本身的激动。
无论是坐十几个小时的火车来到这座陌生的城市,还是在百转千回的路上不断地上坡下坡,又或者在犄角旮旯里找到一家不用排队的老火锅,亲眼看火锅店如何炒料。
一切的一切,只要同陈锦有关联,都变得意义重大。
那家藏在居民楼里的火锅店,牛油辣椒与干柴烈火碰撞,红艳艳一大锅底料,刚刚炒好就倒上骨汤,挨个端上桌。
几乎每天洛淅都会闻到类似的香味,红油辣子、麻酱豌杂……他感到自己像一只气球,身体充盈,轻飘飘地像要飞起来那般高兴。
然而离别的信号灯就像路口红绿交替的小人,上一轮喜悦还未到站,别离的愁绪就占据上风,将人逼进马路中央的安全岛,前后都落不了脚,只能在中间转悠。
如果说这个世界上谁最了解洛淅,那大概除了外婆就是陈锦了。
陈锦几乎无师自通地摸透了洛淅的喜恶,知晓他的敏感,接受他的别扭,原谅他的刻薄,也期待他的一切回应。
如果陈锦可以听见洛淅内心的声音,那大概会把好高兴、好喜欢、好爱你这些词都静音,以防止自己耳朵起茧。但换个角度再想,陈锦估计也挺喜欢听的,他巴不得洛淅把这些话挂在嘴边而不是藏在心里。
就连扛着音响转街也不是不可能。
一切都在倒数,相伴的时间已屈指可数,路口的红绿灯每每路过,洛淅都会愁思弥漫。
他纵有万般不舍,也不好意思说出口。
理智告诉他,短暂的分离不会影响什么,但更深处的欲望却在疯狂地抗拒。
他们坐公交回酒店。
洛淅靠着车窗,看窗外的一切都在后退、后退。也许它们都还在原地,但却在洛淅的世界中就此隐没,这一路经过的绿植、站台、模糊的路人,从此绝大多数都不会再见。
他讨厌分离。
他们坐在公车的最后一排,颠簸的厉害。陈锦将洛淅紧紧搂住,宽大的手掌能完全罩住洛淅的肩头,用力握紧时,另一边的肩膀会紧靠着陈锦的胸口。
这样极富占有欲的姿势,洛淅从来都不抗拒,甚至很是喜欢。
陈锦知道洛淅心情不好,借着公交行驶时的噪音,侧脸搭在他的头顶:“好啦,高兴点,最多就到十月,我去找你,好不好?”
“说真的?”
“真的不能再真了。”陈锦在洛淅的发顶落下一吻。
待在一起的最后一晚,他们在超市买了点各自都喜欢的菜,酒店里有台电磁炉,也有锅和锅铲。他们也是住了两天后才发现的,这些东西全都放在橱柜里,他们原以为只有个烧热水的水壶。
陈锦惦记着自己的小算盘,买完菜回来找了个借口又说要回去再买大蒜,洛淅怎么劝都没用,他一副铁了心要买的架势。
无奈,洛淅只好独守酒店,靠在床上等得无聊,跑去洗手台边一样样洗着买回来的菜。
不多时,门铃按响,洛淅欣喜地抬头,擦干手上的水渍,急着跑去给陈锦开门。
房门拉开,洛淅的视野被一捧盛放的奶黄色菊花占满,这花开得极为优雅,每一片花瓣都微微卷曲,像是烫过一般,工整的盛开却又凌乱的卷曲。
“今天快乐!”陈锦捧着巨大的花束,笑着探出头。
洛淅激动地捂住胸口,他的心脏正在疯狂跳动,恨不得冲破胸膛在空中来几个后空翻。
已经数不清多久没有收到过礼物了,自从父母死后,礼物和惊喜就是他生活中可望不可即的奢侈品。
“石头……我、我、我!”洛淅激动得说话都磕磕绊绊,他抱着比他上半身都要大的花束,脸庞都藏在白黄色的艺术纸后头。
陈锦推着洛淅往房间深处走,在他们疯狂了三四天的床上坐下,洛淅抱着花舍不得松开,恨不得将脸都埋进花束中。
“卖花的人说,这种花很适合送恋人,我看你也很喜欢这种黄色,就挑了几支扎在一起。”陈锦轻飘飘地说。
洛淅看着怀中分明满满当当扎了十几支的非洲菊,眼眶泛红,哽咽道:“给我买花做什么?”
“哄你高兴啊。”陈锦吻上洛淅的嘴唇,在那比花瓣还要柔软的两片唇瓣上留下晶莹的痕迹,“想让你高兴,所以就买来了。”
他把洛淅留在酒店后就沿着那条下行路狂奔,为了早点回去,冲进花店后连呼吸都喘不顺。
正在修剪花枝的店员吓了一跳,急忙端上来一杯水递给陈锦。
陈锦从来没在这种花店买过花,他也不太懂流程,就问店员哪种花适合送恋人。店员放下剪刀,将养在花瓶中的各种玫瑰都一一向陈锦介绍。
陈锦却都摇头,感觉洛淅都不会喜欢。
最终在他失望之际,他无意间看见被放在两大瓶洋桔梗之间的那瓶奶黄色菊花,花瓣卷曲着,似乎极为脆弱,但又显出无限生机。
店员立马同陈锦介绍:“啊这是香格里拉,非洲菊的一种,也叫卷边弗朗。这个品种的花瓣都是卷起来的,送爱人也很适合哦”
如果说哪种花像洛淅,那陈锦大概觉得是剑兰或者洋桔梗,但若说洛淅喜欢什么花,在如秘密仙境般的花房里,这瓶奶黄色卷边弗朗,一定是唯一的选择。
陈锦没找到什么依据,他就是凭借直觉,直觉告诉他,洛淅一定会喜欢这种花,于是他就急匆匆地买了一整瓶,正好十五枝。
看着洛淅高兴地连说话都有些结巴,陈锦心里也极为满足。他有些自傲,更多的是庆幸。
你看,我就是知道洛淅喜欢什么。他迫不及待想炫耀,但看见洛淅因为一束花就高兴成这样,又藏不住难过。
他将洛淅紧紧拥在怀中,卷边弗朗被压得掉落几片花瓣,又被洛淅心疼地全捡了回来。
“以后每次见面我都送你花好不好?”陈锦小声说,“只给你一个人,只送你喜欢的。”
“石头,我好爱你。”洛淅咽下全部的酸苦,只剩下幸福的甜意,充斥他的全身。
名为香格里拉的卷边弗朗是充满艺术感的鲜花,人们喜欢赋予它优雅的含义和狂放的伴生词,评价它为波西米亚卷发女郎,所以花农们精心培育更大的花苞,追求卷得更漂亮的花瓣。
然而在这样一个傍晚,它汲取到了比营养剂更重要养分:纯澈的真心,一路狂奔时不忘为花瓣挡风的手臂,靠在房间门口拼命调整呼吸想掩盖自己的紧张的青涩稚嫩。
卷边弗朗是洛淅最喜欢的花,他从来都没有说过,但陈锦就是知道。
第七十九章 不速之客
无关不舍有多浓厚,人总归要踏进离别的站口。
再次送陈锦回学校后,洛淅就站在开放式的大门前,沉默地看着逐渐远去的身影。
分别时陈锦依依不舍地抱着洛淅,站在校门旁自助银行的避风处,躲开当头直射的烈日,万分留恋地吻遍洛淅的脸颊。
洛淅留在门口,而陈锦倒退着朝他挥手,笑容随着距离的拉远愈发模糊,直至人影只剩米粒般大小,也看不清脸庞。
他胸中堵塞的郁气愈发厚重。
这是一个艳阳天,干燥、酷热、烈日当头,人影漆黑,头发被太阳晒得发烫。
洛淅低着头,沿着那条铺着工整方砖的人行道,挨着爬满藤蔓的欧式栅栏,失魂落魄地重走这条昨日刚走过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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