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继续吩咐:“叫哨所继续盯着,养兵千日用兵一时,训练了这么久就为了防他们一手,现在正是派上用场的时候。”
往出走的沈清和顿了顿,回头看向打抖的赵金山,“老板你别怕,我保你一根毫毛不少的回家和妻女团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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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夜里,一星星火点交错移动。
胡族时时在境外骚动,周边小郡时常有伤亡劫掠的事故发生,但从未有过这么大规模的进犯。
丘泉今时不同往日,又加强了兵卫守备,胡族已经很久没讨着什么好了。想必这次一为报复,二是这富裕物产已是眼红许久,蛰伏今日要来干票大的。
底下遣调来抵御的不只是兵士,还有不少农人工匠,他们虽没有战斗经验,但有的是一把子力气,愿意在此危急之时站出来共抗外敌。只是胡族擅骑射,过境之处风卷残云如同煞神,还未交锋他们便心生退意。
郡中战马一手能数得过来,沈清和与薛不凡各骑了一匹赶到。郡民见到郡守就像看见主心骨,原本惶惶的人群渐渐肃穆。
红衣在夜风中鼓动,在火光托举中更似染有热血。
“大家害怕吗?”
众人望着鲜红的衣角,没人说话。
沈清和看过一张张蒙在黑暗里,却叫火光点亮的面庞。他们已不复初见时面黄肌瘦的模样,有男有女,都是又黑又壮。
怕吗?
当然怕。
住在边地的人最知道胡族可怕。
沈清和冷笑一声,“如今谁是鱼肉谁是刀俎,犹未可知。”
制铁技术所带来的福惠可不仅仅是更耐用的菜刀农具,尘封在库的武器此刻握在每个人手中,在每一次晃动间微微闪出光亮。
兵丁们则换下了佩刀,齐齐换上了的火筒——兵工厂研究出的新产物,威力和冷兵器不是一个量级,只是准头不太好,还容易走火,怕不小心伤人,平日工作是不拿出来的。
沈清和冲护卫长抬了抬下巴,他瞬间会意,朝远处空地上的顽石开了一发。
嘹亮的炸裂轰鸣回响,空气弥漫起淡淡的硝烟味,这些似乎天然就能叫人的心跳加速,血液沸腾。
人群纷纷后退半步,见威力如此巨大的只是护卫长手里一根铁棍子,瞬间被这神兵一惊,空长出一身肝胆来,喝了酒般面色发红。
胡族就在卧榻之侧,从在丘泉完全掌握话语权的那刻起,沈清和就已经组织商讨过如何提防应对,瞭望台不过是诸多措施之一而已,才有的今日一条条布防有条不紊下达。
薛不凡见他方寸不乱,也将心落回肚子里,驱马到他身侧,“没听说你还有当将军的本事。”
沈清和:“是没当过,我还是第一次真刀真枪的干。”玩过一千加小时的骑马与砍杀,不知道算不算。
薛不凡猛回头:“那你……?”
“以前当学生代表在誓师大会演讲的经验。”沈清和的笑有点僵,“所以比较能装。”
心尖连到指尖都发麻颤动,薛不凡和他对视时,看到他眼里一览无遗的兴奋,喃喃说:“……真是疯子。”
“你想逃也来不及了,只能跟我这个疯子干。”沈清和一拽缰绳,□□马匹一声嘶鸣,“走吧薛大人,还有用得上你的地方呢。”
人群开始开始分批运动集结,机械执行上头的指令,心里却在震荡不休。
他们一砖一瓦搭好的大屋子,垦好的地,还有人好不容易才进去纺厂,铁窑,炭窑……就在眼前的好日子,哪里能拱手让给别人?
再坏能坏到哪里去,还能比以前饿的穷的只剩副骨架子还惨吗?大不了就是死!
他们宁愿死了,也不愿意过回从前的日子。
——何况也不一定死,还有郡守这样的神仙人物帮着他们呢,胡奴再厉害那也是肉捏的身子。
从没听神仙和凡人打架输了的!
……
赵金山到时只见人头攒动,人人举着武器一头热,已经准备好搏命去了。
他跑得气喘,两个不明所以的壮丁便架着他跑,看到这幕差点摔个倒葱栽。
吃了迷魂药了!这小子乳臭未干,振臂一呼,还真能让这么多人为他送命?
“快快快,回去收拾包袱!”
他原本也是信了邪,想看看丘泉郡还有什么手段,护卫不多,还掺了这么多种地的,连像样的战马也没有几匹!
土地已经开始震颤,砂石如滚沸的水般震颤。
来的是骑兵,还不少!
跑得再快也跑不过马啊!
“别走了!”赵金山急出一脸汗,一左一右抓着二人,自己则一头扎进近旁的干草堆里,探出脸压低了声道:“你们也去找个地方躲着……别离我太远!”
两个壮丁虽不明白缘由,但也察觉事情不大对,便要听话找个地方躲着,远方轰隆隆的炸响声令他们悚然一惊,去看响声来源。
漆黑的丛林换做被一团爆裂凝实的火球点亮,原本燃起的数十支火把已经熄光,所以他们瞧的异常清楚。
“东…东家……”
东家已经将自己埋起来了。
“神仙斗法了……”
“什么?!”
同时让他们看清的,还有被三人一起推动的庞大战车,前排是人手一杆长枪,后面有弓弩叠阵。
胡人□□的马匹显示因为突脸的火光受惊,猝不及防摔下的几人瞬间被长枪箭矢戳成了筛子,后面人还在往前冲,被急停的前面人一绊,如牙牌崩倒般摔作一片。
自见到那凭空炸裂的天火,他们嘴巴就已经张得能吞下一枚鸡蛋。
后面带队首领也未想到这群雍人早已布下陷阱,大喝一声勒马急停,连忙与前排已经沦陷的人马拉开距离,拧着眉在夜色里细细地瞧,只见几个连甲胄都没有的人在奔走。
多年将雍人驱赶戏耍的经验还是叫他难免自傲,料想不过是螳臂当车。
“冲开他们!”
赵金山躲在草堆里偷偷地看,那胡人膀大腰圆打着赤膊,望不到边的群马一齐踏出雷霆之声,反观那郡守驱策的人,许多是一辈子都没动过刀剑的普通人,悬殊得厉害。
可就是这么悬殊的两支人,竟也能打得有来有回。林地上设下的暗井绊绳大大降低了胡人的速度,马匹一旦停下就成了活靶子。
他们进犯前也只认为是有点难啃的骨头,谁也没想到会是这样的场面——
天上是如雨点般急促下落的流矢,落了小一刻还不停歇,这小东西和不要钱似的往下掉,一碰肉就是个血窟窿,还有层出不穷的麻扎刀、钩枪,从未见过也叫不上名的棍刀,悄悄伸过来马腿就血淋淋成了两截……纵使他们自诩草原民族悍不畏死,也不敢再莽撞冲杀。
首领尚且惊魂未定,转身就要下令撤退,身后突然爆发高昂的呼声。
“匪头子要跑!”
“别叫他逃了!”
首领转头想骂人,到底谁才更像土匪啊!
这群看到他们如老鼠见猫的雍人一拥而上,刀枪钩戟全数招呼,誓要将从前的仇怨在今日报干净。
刚堕马便被抓住领子,连拖带拽总算停下,被死死按在地上。
抬头见是个乳臭未干的小子,他狼一样的眼睛眯起,讲着口音奇特的中原话:“赶紧放了我,不然我的部族不会放过你。”
“还会说官话啊。”
火把伸到他脸边上,能看清是张轮廓深刻的面孔。
“清醒点朋友。”
沈清和只将他的头往地上踩,“现在是新赛季了。”
首领吱哇乱叫被押走了。
壮丁轻声喃喃:“幸好之前没得罪他们……”
赵金山:“……”
叫喊声持续了大半夜,天边翻出抹鱼肚白时,场子才收拾干净。
有了对比才有差距,丘泉偏居一隅,郡官们也将他们保护得好,从前只知道他们郡子强大了,但只有模模糊糊一个‘现在过得挺不错’概念的民众,如今看自己真能正面将胡人打败,甚至还俘获了胡人首领,这才真正有了实感。
竟然赢了!
他们能打败胡人了!
苍州最好的潮平郡,能打败胡人吗?不能吧!
但就在刚刚,他们赢了!
敌人的血还洒在身上,余热未消,他们却和喝了两斤似的,搬搬扛扛都有无限的力气。
沈清和留下一起熬了一宿,不时有人来劝他休息,他只是摆摆手。
这是他们第一次正面对抗胡族,虽然以奇巧取了胜,但纠结的民众和正规军比,只是草台班子。经此一役更得警戒,以防招来更大的势力报复。看郡民人人精神振奋,商量着要聚集庆功,他也将其他话吞回肚子里。
高兴就高兴会儿吧,其他的日后再说。
“大人——”
沈清和回头,赵金山身后缀两个人,颠颠地小跑过来。
“赵老板。”沈清和上下看他,“这里危险,你可别伤到了。”
“不敢不敢,有大人庇护,我哪里会受伤嘛。”
赵金山受宠若惊,他抖了抖胳膊腿,“没想到怎么会突然出这事儿,我刚刚还没说完呢,哈哈小人的意思是,我崇敬大人人品,思来想去还是觉得还得跟着您。”他堆着笑,故作丧气:“现在做生意不景气,还得靠您赏口饭吃。”
沈清和笑眯眯看他,商人比他矮,他便微微躬身盯着他努力作笑的脸。
“行啊,不过我现在下班了,就由薛大人和你对接吧。”他揉揉太阳穴,冲薛不凡大手一挥,“烦请在拟好合作章程到我桌上,我起床要看到。”
薛不凡按住抽动的眼角,勉强露出一个牛马的微笑,“……和我谈就好。”
第40章
“多谢老伯。”
丘泉郡边上的小石县, 一群书生连声道谢。原本备显潇洒的白衣宽袖因为一路风尘沾了浮灰。沿途都没找到饭铺市集,纵有一兜子钱币也没处花,才形容狼狈至此。
好在傍晚遇上了砍柴归家的孙老伯, 答应引他们入郡,不然怕是又要风餐露宿一日。
孙老伯摆摆手, 他从前也是逃荒来的,跑到丘泉才得到人户接济落地生根, 从此便多行善举。
更何况这几人看上去像读过书的,他见到读书的就高兴, 二话不说就让人进了家门。
潭萍也是松一口气, 他是当世有名的山水大手, 带着学生出来踏遍山河, 寻钟灵毓秀之绝境。没想到自连苍山下来就不见人烟, 村成荒村井成枯井, 偶有活人也将他们厉声驱赶。他的一幅画作能在画坛被争相竞逐, 在这里还换不来一口热饭, 实在是可悲,可叹!
孙老伯引几人进院子, 院里一颗枣树正开着花,门前栓了条黄狗, 见生人来警敏地站了起来, 见到前头的老伯尾巴懒散摇两下,又趴了回去。
屋子是普通的夯土墙, 四角用木头加固了, 平日习惯高屋大院的几人显少接触这样的院落,但也只能暂避于这能遮风避雨之处。
“一旦远游学,如舟涉江湖*, 也是出来一次,才知道世上还有这样困苦的地方。”
他们因为游学才短暂留在这儿,可这里土生土长的人却得一辈子困在此处,有人心生怜悯,长吁短叹。
屋中还有两个七八岁小童坐在桌前,似拿着根枝子在埋头苦写什么,赵老伯进门放下柴捆,先是哎呦一声,快步从柜里取出灯盏。
“小祖宗们,仔细眼睛!”
屋里暗,白天将门窗全打开也不顶事,何况现在日头半落了。逃荒路上他的儿子儿媳都死了,就剩下这一双宝贝孙儿,老孙头都是当眼珠子宠的。
也幸亏他们这样祖孙三人组成的门户,在郡里算那个什么……对了,低保户!每月都有钱币能领,不然就他一个老头子,怎么也养不起两个小娃娃。
孙老伯转身去烧柴煮饭,屋里就点灯处最显眼,谭萍几人难免都往那处瞧,才发现这两小童竟在写字。
这倒奇了。
虽从小不愁吃穿,一次游学将这辈子的苦都吃过了,但也见识更多,知道普通人是上不起,也上不了学塾的。就说他们自己,同窗也都是名望家族子弟,再不济家中也有任职一二,寻常富户也是没资格进的。
奇怪丛生,便凑到那童子身前看,写的一笔一划,还真是正正经经的字!
谭萍好奇:“小子,你这些从哪里学的?”
男童抬头看他,“当然是老师教的。”
“老师?哪里的老师?这地方还有老师?”
谭萍瞪了眼快人快语的学生,身后嘴快的立即噤声。
“是小林老师。”男童吹了口气,将抖落的石墨灰给吹散了,眨着黑白分明的眼问:“哥哥你没有老师吗?”
“咳咳,当然有。”白衣书生挺直了腰杆,“我们都从百丈书院来,先生都是学究宿儒,当世有名的饱学之士!”
什么学究宿儒,没太明白,但听起来很厉害。他眼睛亮了,“那你每次考试都能通过吗?”
考试?
众人面面相觑,说的难道是科举试?
被这样注目,他也不能说出半个不来,于是拉出同行好友,展示道:“这是陈兄,今年已经过了州试,第五名的经魁!”
男童眼睛更亮,他拽拽身旁姐姐的袖子,从一卷白纸中抽了一张,“那哥哥能帮我看看这题怎么解吗?课上老师说的我没太懂。”
这样的小事自然不在话下。
白衣学子也存了点卖弄的心思,接过纸来看,晃眼还没看清写的什么,就因这触手细滑的纸张,不寻常落墨的字迹一惊。第二眼才去辨认纸上文字,虽字迹迥异,但看得倒是清楚,只见上方明明白白写道:
“今有雉兔同笼,上有三十五头,下有九十四足,问雉兔各几何?*”
雉兔……几何?
他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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