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休后世子求着我做他夫郎》作者:日进斗金
简介:
权倾一时的国公府倒了!
仅剩的小哥儿沈宣被奶娘带回了云水村,不慎落水成了个半痴半呆的小傻子!
没了国公府做靠山,沈宣成了寄人篱下的拖油瓶,被奶娘王家折磨的皮粗肉黑,过的比乞丐还不如!
村里人都说,沈宣这样的哥儿,连村里的老鳏夫也不会要!
没成想十八岁那年,消失多年的侯府薛家突然来了人,拿出一纸婚书,宣称沈宣儿时与薛家长子薛凤麟定了亲,要把他接回去成亲!!!
………………
风流霁月的世子爷薛凤麟竟要被迫娶一个傻哥儿!
满京城的名门女子哥儿不知心碎了多少!
谁不知薛家继室并非薛凤麟的亲娘,和世子爷斗了许多年。这是故意找来这么个哥儿,想用和他的婚书来折辱薛凤麟了!
面对这么一门亲娘在世时定下的娃娃亲,薛凤麟眼中流光闪过,脸上看不出一丝喜怒。
他抽出时间去了别院,不动声色的绕到沈宣屋后,刚准备捅破窗户纸偷偷看看这个小哥儿到底怎么样了。
窗户吱呀一声从内打开了,沈宣拎着一个小包袱,一脚跨在窗框上,一脸惊恐的和薛凤麟撞了个满怀!
薛凤麟:……
正准备偷跑的沈宣:……
…………
落水后穿越到现代世界,被名门父母呵护长大,还成为了名校毕业的高材生。
沈宣一觉醒来,便发现自己又穿了回来,还要被当成宅斗工具!和薛家的世子爷成亲了!
沈宣:单身快乐,其实世子你也不是非要娶我的……
薛凤麟:婚书为证,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你就是我的未婚夫郎!
……
攻宠宠宠宠受,受性格温柔能力超群,攻腹黑隐忍只对受好。
内容标签:强强 生子 种田文 甜文 爽文 基建
主角:沈宣,薛凤麟
一句话简介:只想单身的哥儿和拼命催婚的世子
立意:励志勇敢追求生活
第1章
清晨时分,太阳还没升起,天边刚有一抹鱼肚白。
云水村村口的山坡上,一个身材高大的青年骑着匹毛色油亮的枣红马,悄无声息的走了进来。
只见那青年一身贡缎窄袖的骑马装,虽然天色昏暗,却也掩不住全身的清贵之气。
光是看他猿背蜂腰的身形,便已让人心中浮想联翩,想要一睹这贵公子到底是何等风采。只可惜他头戴一顶帷帽,用纱巾遮住了容貌。
若是有人能看见帷帽下的脸,便会发现他一张面孔如白玉一般。刀削般的鼻梁与一双凌厉的瑞凤眼组合在一起,更是让整张面孔俊美无俦。
这青年不是别人,正是京城薛家侯府的世子薛凤麟。
要知这薛凤麟本就身份尊贵,又因着容貌出众,且博学多才,在京中也是个出名的才子。也不知多少权贵家的小姐或哥儿拜倒在了他的襕衫之下。
这样的一个贵公子,也不知怎么会独自出现在这小小的云水村中?
只见薛凤麟策马来到了一间有些破旧的老宅门口。
这老宅大门门口有两只石狮,一公一母。母狮怀中的小狮掉了只耳朵,公狮脚下的石绣球已经没了。
老宅门楣上有一块巨大的匾额,上书沈宅二字。字迹金漆斑驳,一看便是多年没有补过了。
到了沈家老宅门口,薛凤麟反而有些怯了。
他调转马头,来到附近一颗歪脖子老树下等着。
心想听说那个沈家哥儿随着奶娘回乡以后,就一直养在这里,也不知养成了一个什么模样?
如今京中传的沸沸扬扬,都说这沈家哥儿是他亡母早年定下的娃娃亲。
他若不娶,便是不孝不义,连累老侯爷也被人连参了几本,说他教子无方。
奔着这要他身败名裂的架势,薛凤麟横下一条心,单枪匹马冲出了侯府,一连赶了五日路,才从京城赶到了这云水村。
此时天色已然大亮,村里人也纷纷起床,用了早饭下地干活。
吱呀一声,沈家大门总算开了。薛凤麟一瞬间睁大了眼,一错不错的看向门口。
先是几个农夫扛着锄头出了门,目光还好奇的往他身上扫射了一圈,也不知是不是沈家下人。
薛凤麟继续等着,不过一炷香后。便有一个涂脂抹粉,脸色煞白的哥儿,挽着个篮子妖妖娆娆的从里面走了出来。
只见那哥儿身量不高,穿着一身水蓝色的细布衣裳。料子虽然普通,但领口与腰带都绣了粉色的莲花。
他描了一弯时下流行的柳叶眉,嘴上还染了水红的胭脂,额间的孕痣旁贴了几片花钿。便是如此,也看得出底子十分一般。
难道这就是那个沈宣?薛凤麟心中一沉,脸色比之前更黑了。
那哥儿伸了个懒腰,朝着四周望了一圈,便发现了等在树下的薛凤麟。
“咦?这是哪家的小郎君,瞧着好生眼生?是来找人的么?”
那哥儿虽看不见薛凤麟的脸,但瞧着他身形伟岸,身上衣冠又是绫罗,做工颇为精致,一看就是有钱人家的小公子,便一脸笑容的走上前来问道,还对着薛凤麟抛了个媚眼。
薛凤麟忍了又忍,才没有立刻调转马头离开。而是开口确认道:“这是你家?你是这家的主子?”
那哥儿一愣,心道这公子声音竟也如此好听。接着才点点头道:“自然,这里就是我家啊。”
薛凤麟闻言,嘴角狠狠的抽了抽。就再不犹豫,策马飞也似的逃离了沈宅。
那哥儿年纪身份都已对上,应当就是那个与自己订下婚约的沈宣了。
薛凤麟简直如同吃了苍蝇一样恶心,一路朝着山里狂奔,脑子里全是那个哥儿方才俗气谄媚的模样。
他生母叶氏与沈家定亲时他才五岁,那哥儿年纪更小,不过是个奶娃娃。
生母去世以后,他在薛家处处受继母白氏压制,本就十分艰难。只想着以后娶个名门闺秀,也不拘容貌才情,只要能成为自己的助力,在侯府与白氏抗衡就行。
然而便是这么一点要求,竟也被白氏给搅合了。
若是自己娶了这么一个乡下哥儿,日后在京中岂不成了笑柄?朝中前程必然也会受到不小的影响!
薛凤麟脑中一片混乱,也未曾留意身边山林里竟然传来了一些异动。
他身下那枣红马又往前跑了几步,忽然马蹄一顿,嘶叫一声就被一根一尺高的草绳绊倒在地。
薛凤麟一个飞身从马上滚了下来,靠着些拳脚功夫在地上滚了两圈站住。
就见到青天白日的,从四周山林里竟然冲出了几十名彪形大汉,手中都拿着一尺多长的大刀,雪白的刀锋对准了自己。
这云水村位置离乐州颇近,平日里常有附近的官兵巡逻,连个毛贼都没有,又哪儿突然出现了这么多会功夫的匪徒?
薛凤麟心中暗道一声不好,自己怕是着了白氏的道了。
眼见着那伙匪徒一刀杀了自己的宝马,显是想要杀人灭口。便连忙趁机钻入山林之中,与他们躲藏起来。
三日后……
一个浑身是血的泥人从山林里钻了出来,躺倒到了云水村村口的官道上,把路过的云水村村民们吓的鸡飞狗跳。
云水村的村民们过惯了平静的日子,几时见过这么惨烈的架势。一群人围观了一圈,对着这不知从哪儿冒出来的血人指指点点议论了一番。
见他身上几乎没有一处好地,都觉得此人定是活不成了。
围观的村民们来来去去,看热闹的不少,却没有一人愿意将这血人救回家中。
此时,一个身材修长、衣衫褴褛的哥儿背着捆柴禾路过此地。瞧见躺在地上的血人眉头一皱,思索了一会儿以后,才快步离开。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直到深更半夜,云水村的村民们都已经睡熟了。方才那身材修长的哥儿才去而又返,蹑手蹑脚的将那血人背在了背上,一路小跑着穿过田埂,从后院回了自己住的小茅屋里。
他将那血人小心翼翼的放在稻草床上,又提了桶热水过来,一点点的为他清洗身上的污迹。
这血人全身滚烫,正发着烧。身上的衣服早就烂了,看不出到底是什么料子,也找不到什么可以证明身份的物件。
这哥儿索性将他身上的衣料全都剪了,清洗完污迹以后,才给他换上了一身自己打满了补丁的旧衣裳。他也只有这种旧衣裳。
直到这时,哥儿才发现这人似乎还中了毒。
他身上的刀伤虽多,倒都不是要害,看着虽然厉害,但修养一些日子也能恢复。
只是他脚踝上似乎有一处被蛇咬的伤口,肿的十分厉害。
而且他脸上身上都是肿的,五官挤成一团,唇色还有些青紫。
哥儿皱起眉头,有些担心的看着面前的男子。
村里没有医生,他也请不起城里的大夫,蛇毒凶险,他担心这男子会死。
思索了片刻,哥儿从角落摸出一把小刀,拿到油灯上烧烫了,才对准蛇毒那处一划。
“嗬——”那男子似乎被疼醒了。身体微弱的颤了颤,发出一声痛呼。
“忍一忍。”哥儿对那男子说道,把手按在他的伤口上面。
一股黑色的毒血喷射而出,哥儿连忙狠狠挤了好几下。待后面流出的都是红血了,才敢用布条把伤口的血给止住了。
此时他再看那男子,见他又一动不动了。只是身上的高热,似乎比刚才要好了一些,也不知到底温度降了还是要不行了。
该不会要死了吧?哥儿心中一跳,刚准备伸手探探他的鼻息……
“水……”那男子突然张了张嘴,声音十分沙哑的说道。
哥儿这才放下心来。连忙给他倒了一碗温水,又扶起他的背,将一碗水喂了下去。
“谢谢。”那男子喝完了水,整个人似乎有了些精神。目光迷茫的看了哥儿一眼,竟还能同他道谢了。
见男子似乎有所好转,而不是回光返照,哥儿倒是松了口气。
他又不知从哪儿端来一碗米粥道:“半夜没什么可吃的,我特地留了一碗稀粥,水多了些,但也可以垫垫肚子。”
那男子早已饿了多日,虽是一碗稀粥,但也如救命稻草一般,狼吞虎咽的喝了个干净。
“你先歇下吧,我明天再给你带吃的。”哥儿拿走空碗,对男子说道。
“等等。”那男子忽然叫住哥儿,开口问道:“不知这位小兄弟……应该怎么称呼?你的救命之恩,我日后必当报答。”
哥儿一怔,接着才笑了笑道:“我姓沈,单名一个宣字,不是什么兄弟,而是个哥儿,你叫我沈哥儿吧。”
说完以后,他便端着空碗离开,没留意到那男子听到后整个人如石头一般怔在当场的模样。
他竟是沈宣?稻草床上的男子——也就是薛凤麟,此时心中五味杂陈。
他有些呆滞的看着沈宣离开的方向,心道原来那日竟是自己弄错了……
只是这沈宣,不应该是沈家老宅的主人么?
怎得会一个人住在这样一间破旧的小茅屋里?
第2章
沈宣小心翼翼的去井边打了桶清水,把碗筷洗净放好。
现在时间已晚,好在是王家人一向睡得熟,自己这边的动静也吵不醒他们。
说来倒是也巧,从他磕到脑袋穿越回来,也不过刚刚三日时间。
若是再晚几日,自己这身子还是又痴又傻的,只怕这男子也要凶多吉少,就这么曝尸街头了。
虽说是穿越而来,但沈宣其实就是这具身体原本的主人。
简单来说,就是沈宣八岁随王奶娘回乡,落水后穿越到了现代世界,在现代世界长成了一名大学生后,又突然从那边穿越回来了。
重新穿回大晋世界的沈宣,吸收了这具身体这些年的记忆。才知道自己傻了以后,王家人变本加厉,竟把他赶到了后院的杂物间住。
沈宣虽然傻了,但还能自理干活。王家人就把他当成了牛马一般,命他每日做粗活重活。等全部做完了,才会给些稀粥剩菜。
沈宣就这么被生生折磨了十年,他虽然是个哥儿,但每日做活,又风吹日晒,整个人又黑又瘦。就连额间的孕痣颜色也十分暗淡,若是不仔细看几乎看不出来。
要知道哥儿额间的孕痣越红,代表越容易怀孕。如沈宣这般,孕痣几乎看不出来,一看就是不好生养的模样。
所以刚才薛凤麟才一眼看错,将他当做了一名男子。
不过沈宣穿越到现代世界的时候,其实并没有哥儿这个性别。
他在那个世界做了二十多年男人,现在被薛凤麟认成男子,倒也并不在意。
沈宣之前存下的热水已经被薛凤麟用完了。他找了个地方用冷水简单擦洗了一番以后,才回到屋里。
薛凤麟换下的血衣一股腥味,沈宣用稻草把血衣包了,拿到角落放好,准备明天早上去山上埋了,免得引来野兽。
这时离天亮也没有几个时辰了。沈宣才注意到薛凤麟躺在稻草床上,一双眼睛亮晶晶的看着自己,竟还没有睡着。
沈宣以为他是身上伤口疼的睡不着,便安慰他道:“你再忍忍,明天我去山里摘些药草。吃了解毒清热,对你的伤口也会好些。”
“谢谢。”薛凤麟沉默了好一会儿才道。除了感谢的话外,他也不知该说些什么才好了。
“不用那么客气。”沈宣闻言笑笑,忽然上前一步。
冷不丁的突然接近,薛凤麟吓了一跳,慌张的咽了口唾沫道:“你干嘛?”
“怎么了?”沈宣疑惑了一下。接着便伸手绕到他身后,从床上薅了几大捧稻草铺在了地上,才又看向薛凤麟。
“没什么……”薛凤麟哑着嗓子说道:“我……我在路上遇到了贼人,如今心中还有些惊慌。”
“原来如此。”沈宣心想这不就是有了心理阴影?
在他的记忆里,云水村十多年都没有山贼出没。这人也是点背,竟这么巧就被他给碰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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