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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休后世子求着我做他夫郎(古代架空)——日进斗金

时间:2025-05-02 09:45:52  作者:日进斗金
  钟哥儿家里生到第三个才生出个男娃,父母一向只疼弟弟。
  他和钟小妹每天天一亮就出门干活,又是挖笋又是卖鞋垫子的忙不过来,弟弟在家里却是吃香喝辣,连地都不用下。
  然而一到吃东西的时候,就得先紧着弟弟来,他们只能吃他吃剩下的。
  钟哥儿今天一上午就只卖出了两对鞋垫儿,收了摊子回家后,又被母亲和父亲轮流说了一顿。
  吃完了午饭,钟大妈来到钟哥儿床前,说已经给他相看了一户人家。
  “就在本村,离得近,家里还有五亩田,说是觉得你人勤快能干,愿意出五两银子做彩礼,让你嫁过去做后娘。”钟大妈说道。
  钟家托媒人给钟哥儿相看的这户人家是个鳏夫,已经三十有二,脸上一把大胡子,家里还有两个儿子。
  钟哥儿一听,心都凉了。自己才十六岁,这人比他大了一倍!家里的大儿子都十二了,只比自己小四岁。
  看出来钟哥儿心里很不情愿,钟大妈便拉下脸道:“你懂什么?年纪大点才知道疼人。除了他以外,谁还肯给你一个哥儿出五两银子?”
  “沈宣都知道要找到个买得起排骨的,你怎么这么没用,偏偏是个哥儿,要是个女儿还能嫁的好点。难道要和王小莲一样等到十八岁家里赔钱嫁出去?”
  钟哥儿心中难过极了,但也无可奈何,家里看上了那人的彩礼,是肯定会同意的,谁让自己是个哥儿呢?
  不过他一时想到了沈宣,心里倒是安慰了一些。
  沈宣嫁的那人是个丑八怪,比起他来,那老鳏夫好歹平头正脸,也不算看不过去了。
 
 
第8章 
  沈宣挖完了笋就去了附近一条无人的山涧。这里他没有来过,溪缝间爬满了螺蛳,瞧着还挺肥的。
  沈宣挑挑拣拣摸了一筐大的,把小的重新扔进溪水里,就下了山。
  来到了官道上,沈宣等了一会儿。午时一过,就有一辆采买的马车从远处过来。
  那马车一到沈宣的身边,就停了下来。一个中年男子从车上下来,开口就问:“小哥儿,你昨天去哪里卖螺蛳了?想找你也没看着人。”
  “我昨日有事没来。”沈宣回答,又故意反问那采买道:“你们城里人怎么这么爱吃螺蛳啊?这玩意儿没肉,我们村里都没人吃的。”
  那采买一听,便说道:“那可不,城里的老爷们就爱吃这东西下酒。前几日找你买了,每天不过出十来份菜,压根就不够卖的,也不知你们村里有没有其他人也卖?”
  沈宣听了忙道:“那可没有,这螺蛳要去深山里一个个捡,可麻烦了,村里没人爱干这个。再说就这几日,山里的螺蛳都快摸完了,哪儿还有更多?”
  山里产螺蛳的地方有限,若是人人都知道这个门道,沈宣可抢不过他们。
  再说了,沈宣摸了几天,就把山里几处溪涧摸了个遍,下一批螺蛳还不知什么时候才能长起来呢。
  那采买听了倒是挺遗憾的,叹道本来还想着找人多收一些螺蛳,没想到都快没有了。
  沈宣想了想便问道:“螺蛳确实是还要再等等,但你们收不收黄鳝?”
  采买一听,便立刻说收啊,“螺蛳泥鳅黄鳝,只要你有,都可以拿来卖,黄鳝和泥鳅的价格,比螺蛳还要好些。”
  沈宣心想这倒是有些门道,便又问若是摸了黄鳝泥鳅,我还是拿到这儿等您么?
  那采买见沈宣瞧着颇为机灵,思索后便道:“我也不是每日都来,过几日还要去一下其他村县。不过你若是摸了好东西,可以送到乐洲城里的归云酒楼。只用报我的名号,说是陈采买介绍来的,就自有人会收了。”
  “多谢陈采买提点,以后再摸到什么好东西,我肯定第一个留给您。”
  沈宣与这位归云楼的陈采买搭上了线,也算是又给自己进城拓宽了一条门路。
  收了他一百文钱螺蛳钱后,沈宣没有直接回家,而是蹭了陈采买的马车去了一趟城里。
  到了城南郊外的码头,沈宣便下了车,在码头附近找了一家卖渔网的店铺走了进去。
  大晋朝早就有渔网了,无论是海里还是河里,都有人用渔网捕鱼。
  沈宣在店里面转了一圈,没找到自己想要的东西,便花了五十文买下了一张大渔网。
  之后才又花了两文钱,搭了过路的牛车回村里。
  刚回到家门口,沈宣就觉得眼前一亮。
  原来今天出门以后,薛凤麟把整个院子都洒扫了一遍,之前王家堆在院子角落的杂物也被他清点出去了。
  整个院子如今虽然不大,但被收拾的干净整洁。从外面的篱笆往里看,就感觉这屋子有种温馨的烟火气,让人心头一暖。
  沈宣推门进了院子,便见到薛凤麟从屋内步履蹒跚的走了出来。
  他那只被蛇咬伤的腿脚应该是伤到了筋骨,脚踝还是肿的,不大能灵活走动。
  但身上的毒素大概是退的差不多了,整个人已经完全消肿了,除了有些地方还有些淤青和伤口,整个人五官的轮廓完全显露出来。
  与薛凤麟的双目对上,沈宣猛的晃了晃神。
  他这时才忽然发现,薛凤麟似乎特别好看,并不是之前自己以为的那种有几分帅气的小帅哥,而是眉眼精致的不像话。这还是在他还没有完全恢复的情况下……
  见沈宣回来了,薛凤麟过来接过他的背篓放下,又特地从厨房给他倒了一碗凉开水喝。
  沈宣见他来来回回,虽说行动不便。但不管是站是坐,脊背都挺的笔直。
  再看他的双手,手指又细又长。个别地方的皮肤也开始恢复了颜色,瞧着特别白皙,一看就不是个经常风吹日晒的。
  沈宣回忆起,刚把林叶捡回来的时候,不管多饿,对方吃东西的时候似乎都是细嚼慢咽的。
  他心中忽然意识到,林叶的出身应该不一般。他的生活习惯一看就是从小训练出来的,气质实在是太好了,并不是自己之前猜测的生意人。
  不知为何,沈宣心中忽然有些遗憾。
  这几日他与林叶相处的时间虽短,但心中对他印象却颇好。
  再加上他自穿越过来,林叶也算得上能与他说上话的第一人,沈宣心底其实已暗暗把他当成了朋友。
  只是大晋朝不比现代社会,人与人之间的阶级差别巨大。
  虽然他也曾经是国公府的小哥儿,后面穿越到了现代世界,家中也算是名门出身。
  但是如今穿越回来,国公府已经倒了,他就只是乡下哥儿沈宣。
  林叶与他是两个世界的人,待他伤好离开后,两人应该就不会再有什么交集了。
  想到这里,沈宣笑着摇了摇头。不再胡思乱想,而是起身去了院子里,拿刀削起了竹篾。
  他想用渔网改造一个自制的捕鱼地笼,用来抓黄鳝和泥鳅。
  大晋虽然已经有了渔网和鱼篓这些捕鱼工具,但捕鱼地笼这种现代人发明出来的黑科技还没有出现。
  沈宣削了不少竹篾,两头对折缠成一个圆形,再把渔网一节一节的套在上面,之后在开口的地方做一个喇叭口。
  捕鱼地笼越长,捕到的鱼虾就越不容易逃脱。沈宣很快就做好了一个足有五节长的捕鱼地笼。
  沈宣在这边动手干活的时候,薛凤麟就在一旁看着他。
  沈宣动作灵巧,制作东西又快又好。肤色虽然晒的微黑,但是却很细腻。
  而且这几日沈宣吃的比之前好了,瘦削的脸颊上多了些肉,看起来圆润饱满了一点。整个人不再是干瘦干瘦的模样,反而凸显出了五官的好看。
  薛凤麟突然觉得,比起肖似女子般柔弱的样子,哥儿这般少年人俊秀的模样也别有一番味道。
  他看着看着,不知为何就觉得有些口干舌燥。
  目光从沈宣的脸上挪到脖颈,又从锁骨落到了腰上。
  然后便见沈宣突然站了起来,抖了抖手里那只渔网做成的笼子。
  薛凤麟心中想到:沈宣腰这么细,身上没有二两肉,屁股倒是还挺翘的,也不知到底是怎么长的。
  沈宣突然抬头,便发现薛凤麟正在看自己,有些疑惑的挑眉问道:“怎么了么?”
  薛凤麟这才咳嗽一声,有些心虚的道:“没什么,就是觉得新鲜,以前没见过这种东西。”
  沈宣听了便笑笑道:“当然没见过了,外面没有,这是我自己改良的捕鱼地笼。”
  说着他便拿着那捕鱼地笼在薛凤麟面前炫耀了一番,眉飞色舞的讲了一下地笼的原理。然后趁着天还没黑,把地笼放进了附近的河沟里。
  放完地笼后,沈宣才回到家中,开始准备晚饭。
  有了早上挖的鲜笋,晚上两人又美美的吃了一顿鲜笋炖排骨。
  待收拾完了碗筷,沈宣才开口对薛凤麟说道:“明天我有事要去一趟城里,怕是很晚才会回来,让你知晓一下,也免得白白担心。”
  薛凤麟一愣,点了点头。心中想着沈宣这话,不像个哥儿,倒像是要外出的丈夫对家眷说的。
  薛凤麟以前在京中见过的哥儿,为了博取男子欢心,一个个都表现的比女子更加柔弱。
  薛凤麟其实一直不太喜欢这样的哥儿,便是他们表现的再柔弱,也生不起一丝怜爱。
  然而沈宣与他们正相反,似乎什么都能亲自干,一点也不把自己当成个哥儿。
  越是这般,薛凤麟心中却反而对他生出了一丝尊敬之心。又怜悯他吃了很多苦,总想着待自己回了京城,就算是不会娶他,也必定好好照顾他一世。
  翌日,沈宣一早起来,用剩余的猪油煎了饼子。
  吃过早饭,他便去了昨晚放地笼的河沟。先试探的拉了拉拴地笼的绳子,感到里面比昨天沉了很多。
  沈宣心中一喜,用力把地笼拽了出来。便发现五节地笼里,越到底部,越是装满了活蹦乱跳的鱼虾,足足有十来斤重。
  沈宣的背篓里已经装不下了,就把地龙连着里面的鱼虾先搬回家。
  他将河虾和一些小鱼分捡出来,放进一个水盆里养着吃。剩下的泥鳅和鳝鱼则装进了一个大竹筐里面。
  做完这些,沈宣就把地笼铺在地上晒好,然后背着那只大竹筐去了官道。
  今日因着要去城里,为了方便行动。沈宣用了一根破布条绑住了额头,遮住了那颗暗淡的孕痣。
  不一会儿,远处有一辆牛车驶了过来。一看就是要去城里卖粮的农民,车上堆满了玉米棒。
  沈宣伸手把那辆牛车拦住,花了两文车马费上了车。
  这种村里进城的牛车,都很乐意在路上捎人,一个人两文,车主也可以顺便赚些外快。
  沈宣刚一上车,赶车的大爷便盯着沈宣看了一会儿,然后对他道:“你这么俊的一个男娃娃成亲了没有?若是还没娶亲,要不要我给你介绍一个?”
  沈宣虽是个哥儿,但遮了孕痣以后,却完全同一名俊美的男子无异。那大爷也是个好做媒的,就想着给他介绍一门亲事。
  沈宣一时有些尴尬,只得笑了笑道:“不必了,我已经成亲了。”
  那大爷一听就颇为好奇的问道:“已经成亲了?娶了什么人家的好女儿?”
  沈宣只得胡乱编道:“娶了个哥儿。”
  “你啊,怎么娶了个哥儿?”哪知那大爷听了便十分遗憾的摇摇头道:“就你这张脸,要是放我们村里,黄花大闺女你随便挑,怎么就娶了个哥儿呢?”
  沈宣:“……”
  他很是有些无语,大晋朝哥儿处境艰难,女子倒也没好上多少。
  村里无论是女子还是哥儿,不过都被男子们视为私人物品罢了。女子瞧着地位高些,也不过是因着更好生育。
  沈宣在现代世界里熏陶了多年,思维早就已经与现代人一般无二。
  他心中虽对大晋哥儿的社会地位颇为不平,但也知道凭着自己的一己之力无从改变什么。只得闭上双眼,靠在玉米堆上,沉默了一路。
  半个时辰以后,牛车终于来到了城门口,沈宣给了那大爷两文钱下车。
  这里是乐洲城,离云水村最近的城市,也算是颇为繁华。
  沈宣一进城,就打探了归云楼的位置,然后便朝着城北最热闹的一条锦鲤街直奔而去。
  云水村生活单调,可以赚钱的营生也十分稀少。沈宣又无田地,若是一直只呆在云水村,根本无法立足。
  他早就想到乐州来寻找商机,这次既然来了城里,自是要抓住时机好好考察一番。
 
 
第9章 
  从城南到城北的距离颇远,沈宣用最快的速度步行,走直线过去,也整整走了快一个时辰才到。
  他清早出门,一路奔波。等到了锦鲤街时,时间已经快到巳时,街上的铺子都开了门,路上也已有不少百姓来来往往。
  乐州城很大,城南城北就大不相同。城南住的多是些普通百姓,南码头的集市卖得也是些老百姓的生活用品。
  而这城北的锦鲤街却不同,因着靠近乐州书院,附近住的也都是些有钱人。商铺大都是茶楼、玉器、笔墨书画等高雅路线,路上的行人也都穿着绫罗绸缎,明显要比城南富贵了许多。
  沈宣背着一个背篓,一身打满补丁的旧衣,在这街上就十分扎眼,颇有些格格不入。
  他先在街上寻找归云楼在哪,走了一会儿才看见远处有间很大的酒楼,共有三层楼高。
  这酒楼的门庭共有一丈多长,修的蔚为壮观。一楼的房檐下挂有一个巨大的牌匾,上书归云楼三个大字。
  就是这里了!沈宣精神一震,没想到那个陈采买还有些来头。
  他走到归云楼门口,便瞧见一楼雅座里已经有不少的客人落座饮茶。
  大多数客人看穿着便知是文人学子,正聚集在一起吟诗作对,引经论典,瞧着好不热闹。
  原来这归云楼正是乐州城里最大的一处雅集场所。那些文人名士们平日里最爱来此以文会友,相互结交。归云楼就为他们提供酒水茶饮,还有表演娱乐。
  “看什么看?这里是读书人来的地方,讲究层次。这位小兄弟,抬头看看上面的字,可否识得?你可莫要胡乱闯入,冲撞了里面的老爷们。”
  沈宣正看着热闹,便见一个小厮模样的守门人走了过来,一脸倨傲的拦住他道。
  “我是来找陈采买送东西的。”沈宣连忙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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