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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休后世子求着我做他夫郎(古代架空)——日进斗金

时间:2025-05-02 09:45:52  作者:日进斗金
  不过一想到自己马上就要嫁给秀才老爷,王小莲心里就稍微舒服了一些。
  孙秀才毕竟有功名在身,出去城里见了官老爷那也是不用跪拜的。这等体面,启是这沈宣的姘夫这种有几个臭钱的草民就能得到的?
  左右只要有秀才的功名做门面,沈宣再怎么也压不过自己。王小莲自我安慰了一番后,心里舒服了不少,这才匆匆返回了家中。
  这一番折腾之后,天色已渐渐全黑。围观的村民们也总算是各回各家去了。
  “总算是都走了!”沈宣长舒了一口气,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把喂好的骡子牵到屋后栓好。后院,刚准备抱了柴禾出来做饭。就看到薛凤麟跟了过来,从自己手中夺过柴禾说道:“我来拿吧,以后这种粗活你别管了。”
  薛凤麟不由分说的从沈宣手上拿走柴禾,两人双手碰在一起。
  薛凤麟的手掌很大,手心又热,把沈宣的双手整个包在了下面。手指间微妙的触感轻轻擦过,让沈宣心中一跳,脸上也止不住有些泛红。
  他心道之前林叶重伤的时候,衣服都全脱光了,不也是自己一点点帮着擦洗过来,还有哪里没有见过?
  那个时候自己倒是格外淡定,也不知今日到底是怎么了?怎么还活回去了?
  沈宣摇了摇头,走进厨房,从竹筐中取出今天买的东西。
  一条羊腿、一根茄子,几个土豆和青菜若干。他先将这些东西全都清洗干净备好,然后再慢慢切成二指宽一指长的薄片,用竹签串起来。
  今天时间已经很晚了,他不想做什么太复杂的食物,于是便想用这些材料做个炸串吃。
  沈宣让薛凤麟把灶点燃,然后将一口铁锅架在上面。等铁锅烧热了,他才倒入一些菜油,然后又把下午新买来的豆瓣酱倒了进去,合着盐、酱油、大蒜、花椒、辣椒、孜然等调料一起炒熟。
  不一会儿,混合在一起的调料就散发出特别香浓的味道,多种作料的味道水乳交融,既灵动又和谐,叫人口中不断的分泌出唾液。
  等调料炒好了,沈宣才用一个瓷碗把它添出来,然后在上面撒上了一些芝麻和葱花。一会儿他们吃炸串,这个就是蘸料了。
  薛凤麟在京中吃过的东西多了,但这种奇特的香味还是第一次闻到。
  他中午吃的不多,肚子本就饿得咕咕叫,此时光是看到这蘸料就已有些忍不住了。
  沈宣见薛凤麟一直在咽口水,便笑着用筷子挑了一点蘸料送到他嘴边问道:“你尝尝,这咸淡怎么样?”
  薛凤麟看了沈宣一眼,一手抓住他握筷子的手腕,就着低下头尝了一口。
  一股复杂又浓郁的香气在薛凤麟口中炸开。味道既有些辣,又有些麻,但是却说不出的好吃,让人还想再尝一尝。
  “很好吃。”薛凤麟舔舔嘴唇,看着沈宣说道。
  他的脸现在已经基本恢复了原貌,不过一个舔唇的动作,就有些犯规了。
  沈宣被他握住的手腕只觉得又热又麻,连忙面色泛红的挣脱了出来。心中暗道:看来自己还真是个颜控,对好看的脸没什么抵抗力。谁让林叶长成这样,搞得自己心猿意马的,实在是罪过。
  薛凤麟见沈宣脸红了,也没说什么,只勾了勾嘴角,退后一步道:“我帮你洗锅。”接着就把锅端走刷了一遍。
  他把刷好的锅重新放回灶上,又在下面添了两根柴。
  沈宣倒入一些清油,然后把备好的羊肉串放了上去。
  这次他加的清油不多,但羊肉串里本身还有少量的肥肉。煎了一会儿以后,羊肉香气四溢,里面的肥肉变成了羊油流了出来,锅里的油反而变多了。
  这个时候,沈宣把羊肉串翻了一面,又煎至两面全熟以后,就把所有肉串拿出来放在了盘子里。
  锅里此时还剩下一些混合着羊油的老油,沈宣便用那些老油又煎了剩下的蔬菜。茄子是最后下锅的,足足把锅里剩下的油给吸了个干净。
  沈宣再把它们全都装在盘子里,旁边摆上之前炒好的蘸料,今晚的炸串就做好了。
  “可以吃了。”沈宣对薛凤麟说道,然后便拿起一串肉串蘸了些蘸料递过去。
  薛凤麟也是第一次见识这种吃法。他迫不及待的一口下去,便觉得那羊肉又嫩又滑,蘸料口齿留香,两样搭配在一起简直是绝了。
  “真香啊。”沈宣也拿起一串肉串放入口中,吃了一口后才道:“我都好久没有吃过羊肉了,真是太好吃了。下次时间多的话再给你做个羊肉汤。”
  薛凤麟心中一暖,点了点头道:“好,那我等着你做给我吃。”
  不过一会儿,两个人就把所有的炸串全部席卷一空
  除了羊肉以外,吸饱了油的茄子与土豆片也特别美味,就连薛凤麟平时不怎么感冒的青菜都被他吃了个干净。
  蘸料里放了辣椒和豆瓣酱,沈宣吃的嘴唇红彤彤的。
  他平日里素面朝天,今次吃了辣椒,倒好像涂了一层唇脂。嘴唇微微肿起,红艳艳的,一副很好亲的样子。
  沈宣起身收拾碗碟,新衣服穿在身上,把腰身线条勾勒的十分漂亮。
  薛凤麟看着他跪在地上,手上拿着一根铁钩,上身往前趴着去用铁钩灭灶里的火。屁股被碧色的长袍包裹住,显出一个很完整挺翘的形状,忽然就有些心痒难耐。
  他挺直腰板,端起白天凉好的开水喝了一大碗。
  清水沿着下巴流入胸口打湿了衣服,薛凤麟烦躁的拉了拉领口透风,却还是止不住的感到燥热。
  绕是如此,他的目光却是一直没有从沈宣的身上挪开。
  脑子里面也走马灯似的闪过了不少邪念,每一个都能把沈宣折腾个够呛,是万万说不出口的。
  待沈宣灭完了灶火,拍拍衣袖从地上爬起来,才发现薛凤麟满头大汗,胸口的衣领都敞开了,一副很热的样子。
  “这么热么?”沈宣有些疑惑的看了他一眼,心想是不是自己的蘸料辣椒放了太多,可把林叶给辣坏了。
  “今天太热了,我去冲个凉。”薛凤麟声音有些沙哑的起身,朝着后院的井水边去了。
  沈宣很识相的没有跟过去,他们现在住在一起,都是轮流用水洗澡,互相也是有一些默契了。
  几盆凉水从头浇下,薛凤麟身上的燥热才总算是缓解了一些。
  他以前在侯府,看老侯爷后院一房房的妻妾通房,也不是个什么都不懂的。
  作为侯府世子,才刚刚成年,侯爷就给他塞过了教习的通房。不过因着那丫头是白氏特地从外面找过来的。薛凤麟应付了一阵,也就找了个理由把人发卖掉了。
  作为侯府世子,在家里却不得势,要想在朝堂上站稳脚跟,得力的岳家必不可少。
  正因如此,薛凤麟为了讨得一个身份高贵的妻子,身边一向干干净净,连出去与人应酬也绝不流连花街柳巷。
  他一直觉得自己是个欲望淡泊之人,就算是娶了妻子,也会对对方相敬如宾。又怎能想到自己也会有这么一天,不过是因着沈宣的一个动作,就有些把持不住了。
  醒醒吧,沈宣不过一个乡下哥儿,对自己的仕途毫无助力,薛凤麟心中想到。
  与此同时,一种强烈的惭愧感却从心底升起,让他整个人仿佛被一种虚无麻木的感觉给笼罩了。
  薛凤麟抬头看向天上的月亮,月亮是那么白,那么亮,皎洁的月光落在他的身上,在他身后落下一片阴影。
  正是因为有这么明亮的月光,才会让自己看到身后不堪的黑色影子……
  薛凤麟简单的洗完了澡,重新换上衣服,回到了前院。便见到沈宣从屋里走了出来,有些担心的问道:“你没事吧?是不是我的蘸料辣椒放太多了?下次我少放点。”
  “不是辣椒的事。”他看着沈宣叹了口气。
  “你去洗吧,我已经好了。”薛凤麟打了个招呼就回到屋内,关上房门。
  刚才沈宣把发髻拆了,松松的在脑后挽了个辫子。
  不过是看到这个,薛凤麟脑子里就闪过了不少让那头秀发散落一地的下流念头。方才好不容易才平复下来的心绪,又有些乱了。
 
 
第13章 
  翌日,沈宣骑上骡子出门,一路小跑,不过一个时辰就到了乐州城。
  今日他出门早,到锦鲤街时还是卯时,沿街的商铺刚刚开门,路上行人也不算多。
  沈宣远远就见到那祭纸摊位,摊主也是刚到,正把摊子支开,把祭纸和纸宝塔一样一样的放出来。
  见沈宣来得这么早,那摊主倒是高兴,连忙招呼沈宣过去坐。
  这祭纸的生意与其他不同,平常的时候寥寥无几,但清明与中元之前却是异常火爆。属于一年不开张,开张吃一年那种。
  此时他摊子刚刚支好,就有客人上门了。沈宣自是也闲不下来,立刻就铺开笔墨写起了表文。
  不过半个时辰,锦鲤街上的人流多了起来,祭纸摊前又排起了长队。还有些昨日没有写成之人,今天也找了过来。沈宣比昨天更忙了……
  整整一个上午,沈宣的手就没有停过。他今日半天就写了二十八封表文,直写得他手腕一阵阵针刺似的抽痛。
  到了中午的时候,吃午饭的人多了,沈宣才算能松一口气。
  他歇下来喝了口水,活动了一下手腕,去旁边铺子里买了个肉包子,才吃了一口,写表文的人又找上门来。
  一贯钱一封表文,沈宣如今手头没钱,可舍不得推掉一封表文。
  他匆匆放下包子,便忽略了手腕的胀痛,又动起笔来。待快到申时,沈宣算计着时辰,才不再接活了,只写完了现有这些,就准备回去了。
  他今日来得早,一日共写了五十九封表文。扣除给那摊主的部分,净赚了五十三贯又一百文。
  沈宣这次把钱拿到了附近的银庄,加上昨日剩下的那些钱,合计换了一张五十两银票又五两纹银,还余下四贯多钱。
  云水村的普通农家百姓,没有天灾的年景扣掉口粮,一年也不过能存一、二两多银子。
  乐州城内的一个普通衙内,一个月的俸禄不过一两,一年也就十二两。
  再加上门头、舟车、取保、道路等灰色收入,一年赚个六、七十两,在城里便算是中等偏上的收入了。
  沈宣不过两日就赚了五十多两,实属是因为他会写字,又赶上了中元节的风口。
  毕竟大晋朝的文人还是很值钱的,只要是有秀才功名,又不过分清高。平日里抄抄书,写写信,再或去给富家子弟讲讲学。那一个月随随便便就能入账六七两,是足够全家花用了的。
  沈宣在锦鲤街玩命赚钱的时候,云水村里,钟哥儿提着一只菜篮朝着他家去了。
  昨日他回去一夜没睡,翻来覆去的,满脑子都是薛凤麟与沈宣在院子里说笑的画面。
  沈宣身材高大,长得也与男子一般无二。钟哥儿家中虽穷,但身量纤细,姿色也有几分清秀。
  他觉得男子都喜欢貌若女子的哥儿,沈宣还比不过自己,凭什么却能嫁得那样的郎君?
  既然沈宣可以,那自己定也能讨得对方的喜欢!
  再说村里的乡绅家中也有同时娶几个平妻的先例,他宁愿与沈宣共事一夫,也不想嫁给那个老鳏夫给他带儿子。
  于是一大早的,钟哥儿先去山上挖了笋,又去地里采了一些野菜。然后各样挑了一点装在了一个提篮里。
  他平日里不比王小莲,没钱买胭脂水粉,所以也不会化妆。但今日出门之前,却也换上了自己最好的衣服,反复净了脸,又拿绳子绞了眉毛,挽上了辫发才出门。
  不一会儿,他就来到了沈宣住的小院门口。
  此时院子里一片宁静,沈宣已经出了门,薛凤麟还未起来。
  钟哥儿早就知道今天沈宣不在,他敲了敲门,又故意叫了几声沈宣的名字。
  过了一会儿,薛凤麟果然推开房门从屋内走了出来。
  只见他今日面色已经完全恢复,除了个别地方还有些淤青和擦伤,也就是被蛇咬过的右脚还不太灵便。
  披着沈宣给自己买的新外衣,薛凤麟来到门口。看到钟哥儿后便道:“沈宣进城去了,今天整日都不在家,怕是晚上才会回来。”
  他现下不过暂住此地,其实并不太想与这些村民有什么过多来往。但这人过来找沈宣的,又是个哥儿,也不知道是不是他在村中的好友。
  薛凤麟知道沈宣在村里过得不好,因此更怕怠慢了他的朋友。
  为了沈宣的面子,他便十分客气的披了衣服出门,和钟哥儿说了话,态度还十分温和。
  钟哥儿一见了薛凤麟的脸,便已经是心猿意马。再加上薛凤麟待他态度可亲,便又让他觉得有机可乘。
  “林大哥,我是之前住沈家旁边的钟哥儿,与沈宣一向交好。”钟哥儿笑笑道。
  “这几日沈宣搬的远了,也没空与我一起上山挖菜,我实在是想得紧他。这不,今早我正好挖了些野菜鲜笋的,就给他送过来了。”
  钟哥儿举起手中的篮子给薛凤麟看,薛凤麟果然看见里面躺着一些新鲜野菜。
  家中昨日买的蔬菜还没吃完,压根就不缺菜吃。
  薛凤麟本不想要,但推拒了两下以后,便发现这哥儿不依不饶,一副若是他今日不收就不会走了的架势,便只得无奈的开了院门让他进来。
  钟哥儿一进院子,就用双目将院子的每个角落都扫射了一圈。
  他直奔厨房,把篮子里的菜放下之后,却并没有离开,而是又去了前院。
  只见他熟练的抱起院子角落的一盆脏衣服道:“瞧瞧这盆衣服,放在这里也没人洗。沈宣也真是的,一个哥儿还这么懒,难道还要等着你一个男人来洗么?”
  说起这些脏衣服,前几日薛凤麟卧床的时候,的确是沈宣在洗。但这两天他去城里太忙,回来哪儿还有时间再洗衣服?
  薛凤麟怜他辛苦,身体也好的差不多了,白天便自己洗了。
  这些粗活以前在侯府他自是不用干的,但现在做起来了,便觉得也没多难,不过是动动手的功夫。
  再说侯府里的主子,无论男女都不用做粗活。
  听这钟哥儿一开口就贬低沈宣,搞得好像他就应当做这些粗活一般,薛凤麟便十分不喜。
  钟哥儿将那盆衣服抱到井边,不由分说的就开始洗了起来。
  他在家活儿做的多,洗衣做饭这些事情自是不在话下,还时常被村里人夸奖能干。
  现下边洗便边对薛凤麟说道:“瞧林大哥你一个人在家,又受了伤,也是十分不便,这衣服我就帮你洗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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