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亮的火焰在白茫茫的山谷中燃烧起来。
山顶传来阿姨的喊声:“在那呢!着火的地方!我看到他们了!”
陈乐酩含在眼里的一包泪这才抽抽搭搭地流出来:“哥哥,我们是不是不会死了?”
余醉红着眼,望着他,殷红破碎的眼睛中是两个小小的陈乐酩。
“不会死了。”他很轻地笑起来。
“你不会死,我也不会死,我会把你养大,让你这一辈子都只有开心的事。”
陈乐酩得到承诺,满足地跪在哥哥身边,张开满是血的嘴巴往他脸上哈气,给他取暖。
余醉看着他嘴里的血,疼得心都难受起来:“怎么不跑呢?你就不怕死吗?”
小孩儿顿住几秒,不说话,只是摇头。
过了一会儿又仰头看哥哥:“小孩子死掉的话,会变成什么?”
“变成小鬼和一小把骨头。”
他沉默片刻:“那如果我死了,哥哥能不能把我的小骨头带回家,还放在我们睡觉的小床上,然后你吃饭的时候分给它一点,睡觉的时候拍拍它,可以吗?”
余醉看着他,开口有些颤:“你人都死了,让我把骨头带回去有什么用?”
陈乐酩声音哑哑的,但很有力量:“我听人说,鬼很厉害,鬼都有大力气,等我变成小鬼哥哥就把我的骨头带在身边,再掉下山就换我来抱住哥哥,不让哥哥摔坏。”
那一个瞬间,山谷间的所有风都停了。
余醉卧在雪里,望着躺在眼前的弟弟,过去十五年没流的泪水在这一刻奔涌成河。
他的身体每秒钟会制造出380万个细胞,他的心脏每分钟会泵出5000毫升血液,他的神经全扯出来搓成一条能延伸30亿米。
此时此刻,这些他以为早已变得麻木的细胞、血液和神经,全都被陈乐酩复生。
家人是什么呢?
爱又是什么呢?
余醉心中有了一个模糊的答案。
如果把人分成100份,自私的人给爱的人1份,无私的人给爱的人99份,而弟弟给了他101份——100份的陈乐酩+1份死后都要献给哥哥的骨头和灵魂。
为了这101份,他愿意把自己分成千千万万个粒子,守护陈乐酩直至生命的尽头。
作者有话说
当我捡到乐乐小猫的手机2
乐乐:人,能再说一下你在雪地里捡到我的故事吗?
哥:是小猫捡到了我。
第10章 开心清单
小孩子的每一次成长,都伴随阵痛。
陈乐酩和哥哥在火焰熄灭前终于获救,但有些东西永远留在了那场雪里。
他开始惧怕拥抱。
天冷的时候、太黑的时候,余醉想把他抱起来,但陈乐酩会不自觉发抖,眼睛无措地四处张望。
他翻来覆去地做被送到孤儿院的噩梦,梦醒后看到哥哥碰自己的脸,哭得更加厉害。
小孩子天生渴望拥抱,这对他们来说和奶水同样重要。
在他们还是小婴儿的时候,就能从妈妈的抚触中提取到幸福因子。
陈乐酩曾因哥哥主动抱他开心得摇头晃脑,但现在哥哥一靠近,他就怕得连连后退。
余醉不知道该怎么办。
他天生不是会为自己争取或辩解什么的人。
这是他造的孽,就该他受。
而且爷爷不在了,他作为家里的大人,要担起养家的重任。
如果只有他自己,怎么都好。
他拿着块馍馍在山里和路过的小动物都能待一天。
但不能这样糊弄陈乐酩。
弟弟要上学,要长大,要结婚生子,要度过正常人该度过的一生。
这些全都要钱。
有人提议让他抓些小动物拿到集市去卖,狐狸和貂就扒皮卖皮草,珍稀动物更值钱。
余醉听完只觉得恶心。
他爷爷是护林员,这是爷爷守护了一辈子的大山,他那杆老猎枪赶走过多少偷猎者,却有人在他死后劝他的孙子去偷猎。
余醉就是穷到卖血都不会祸害动物。
想了又想,他决定卖酒。
爷爷教过他酿酒,也带他去山下卖过酒。
一坛酒净利润十五块,十五块能买两袋大米一袋白面,或者五斤能炸出好吃猪油渣的板油。
余醉往三轮车上搬了八坛酒,指着第九坛的空位问陈乐酩:“要和我去吗?”
陈乐酩点头,余醉想抱他。
手伸出去想起什么,回屋拿个板凳出来,让他自己踩着往车上爬。
兄弟俩就这样开始了卖酒之路。
最难的不是酿酒、不是搬酒,更不是没人买,而是开口说话。
余醉在人多的地方会应激。
集市人来人往,嗓门都大,用手指着他嚷时脸上会泛起两坨高原红,这会让他想起王长亮。
他想逃,拔腿就跑,跑回山上躲一辈子。
但弟弟就在身边,他不能第三次扔下他。
尽管喉咙疼得和吞针一样,他还是逼自己去讲话。
一坛酒多少钱,不能再少了,是我爷爷酿的,对,爷爷去世了,以后都是我卖。
陈乐酩的小手被他攥在手里,大冬天的出了那么多汗。
回家时走到半路他就不行了,跳下车冲到大树底下狂吐。
早上吃的油条和昨天的晚饭全吐了出来,胃里吐空后就开始吐酸水,然而这一天还没结束。
八坛酒没够卖,他还得回家拉两坛给客人送到家里去。
因为要送货上门,所以多收一块钱作跑腿费。
买酒的是以前的老主顾,知道规矩,但看见两个小孩儿来送,只掏了酒钱出来。
余醉提醒他还差一块,他让余醉滚蛋:“送个酒还要钱,明儿不喝你们家的了!”
再怎么硬装大人,余醉也只有十五岁,并不会应对这种场面,只是重复:“还差我一块钱。”
男人不给,叫他们去别处要饭。
有街坊过来看热闹,男人就往酒里弹个烟头。
“来大家伙都看看!我就说白老爷子死了就别在他家买酒了,这小孩儿根本不会酿酒,卫生都不行!”
街坊议论纷纷,尖酸的声音如同重拳砸向他们。
余醉闷头站着,陈乐酩躲在哥哥身后:“你撒谎!烟头是你弹进去的!你欺负我们!”
“嘿你个小叫花子!”
男人抄起扫帚就要打陈乐酩,余醉带弟弟跑出去。
这次连半路都没能撑到,刚跑出男人家门口他就吐了。
吐得昏天黑地止不住,扶着墙壁往下跌。
就在他要摔下去的时候,一只小手伸过来,托住他的脸。
陈乐酩红着眼睛,伸长手臂给哥哥擦鼻涕和呕吐物。
擦完把他抱进怀里,像爷爷常做的那样拍着哥哥的后背:“不怕……不怕……”
余醉的眼泪浸湿了他的肚子:“不是害怕我抱吗?”
陈乐酩摇摇头,把下巴垫在哥哥头上。
他确实很怕,但他知道哥哥也很怕。
两个都很怕的小孩儿抱在一起会变得不怕吗?还是会把恐惧扩大?
他不知道,他只是更用力地抱紧哥哥。
两只小动物在恐惧中紧紧依偎着,身上承载着彼此的眼泪。
-
那天晚上余醉想了很多很多。
穷山恶水出刁民,有些人从根上就是烂的。
想要不被欺负,就要把自己变成刁民。
没过几天,那人又从他们家定了两坛酒。
余醉照常给他送过去,这次他不仅想把跑腿费黑掉,连酒钱也不想给。
他再次往酒里弹烟头,再次喊街坊来看。
他料定余醉还会抱着弟弟跑掉,他不仅能白嫖两坛酒,没准还能把他们家的酒全搞到手。
春秋大梦没做完,余醉一拳砸他脸上!
“我草你大爷!”
这是他第一次骂人,但骂得无比痛快!
随着这一声脏话第二拳第三拳更狠地往上招呼。
男人刚开始没反应过来。
一个孩子敢打老子,这不疯了吗?
等他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晚了。
余醉把他按在地上不要命地打。
打架这种事本来就是强的怕横的,横的怕不要命的,更不要说余醉这种又强又不要命的。
他是个混血,有战斗民族的基因,十五岁就蹿到一八二。
爷爷给他灌了那么多好东西养身体,又教他打拳教他飞镖。
他平时晨练从山这头跑到那头,连气都不带喘的。
陈乐酩也不闲着,那么小的个子跳起来给哥哥加油助威,还捡石头往男人身上砸。
男人看到要去抓他,他扭头就跑绝不添乱,等男人不看他后他又去捡石头砸。
这场决斗在余醉砸碎酒缸,攥着酒缸碎片往男人颈动脉上割时迎来胜利。
男人抱头求饶,余醉从他身上起来。
满头满脸全是血,胸口起伏得剧烈,就像一个伤痕累累但一战成名的小将军。
他平心静气地对街坊说:“他想白喝我的酒,我不给,他就往酒里弹烟头,还想打我弟弟。”
解释清楚,他再不多留。
从男人口袋里掏出酒钱,到集市上买了五斤板油。
集市依旧人身人海,所有人都用异样眼光看他,但余醉不在乎。
他都没抹掉脸上的血,这是他的勋章。
他要让所有人都知道:他爷爷是死了,他们家是没大人了,但他这个当哥的也不好惹。
他抱着弟弟,脚下愈发轻快。
一路跑出集市,跑出山村,跑到山上,跑到爷爷墓前。
少年的脚步落在雪上是两个顶天立地的脚印,裤腿扫过杂草惊飞一群兵荒马乱的小虫。
“我赢了!”他扑到爷爷面前,笑着大喊:“我赢了,你看没看到!”
虽然日头落了,但月亮已经从茫茫雪海中挣扎着升起来。
-
那五斤板油最后被炸成一大罐猪油渣,补给陈乐酩作生日礼物。
大锅,土灶。
上面油渣滋滋冒泡,下面灶里还烤着玉米红薯。
余醉坐马扎上,弟弟坐他腿上。
两个小孩拿着自己的小碗,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觉得幸福。
余醉迈出了和这个世界交往的第一步,陈乐酩重拾拥抱的勇气和爱哥哥的能力。
养活一个小孩儿不像养小猫小狗,要经历世上最繁琐的工序。
余醉是个新手,但尽力把每一步都做到最好。
在村里的孩子还穿又硬又旧的老布棉袄的时候,陈乐酩已经穿上了洋气的小羽绒服。
粉色羽绒服,粉色棉裤,粉白相间的毛线帽,帽子上还顶着俩小耳朵,往那一站胖乎乎的看不见腰,打远一瞅好像猪站起来了。
小猪愁眉苦脸地牵着哥哥的手,走一步叹一口气。
余醉瞥他:“有事就说,别吭唧。”
“哥哥,我不想上学。”
他已经七岁了,早到了上小学的年纪,却耍赖不想去。
倒不是害怕,而是放心不下。
“我走了,家里就剩哥哥一个人,你再捡一个弟弟回去养怎么办?有人欺负你怎么办?”
他不觉得自己是小孩儿,也不觉得哥哥是大人。
他们家只有他们俩,当然要互相照顾。
余醉无语:“有这空多操心操心自己吧,要是在学校尿裤子了没人给你换。”
陈乐酩脸蛋一红:“才不会!”
“哦,那一会儿见。”
“哪里是一会儿!要一个上午一个中午加一个下午才能见,起码是三会儿!”他愁得快要哭出来,被余醉一个脑瓜崩儿弹头上:“我说一会儿就是一会儿。”
哥哥是他的天,哥哥说的话就是金口玉言。
他听话地走进教室,挥挥小手和哥哥告别,没一会儿就想哥哥想得直哭,还不好意思被人看到,趴在桌上小脸一埋,嘴巴哆嗦着哭得像个小括号。
好不容易熬到中午开饭,小朋友们被老师牵去食堂。
他的卷毛有些长了,哥哥帮他把头帘梳起来在脑瓜顶绑成个小揪儿。
他一想哥哥就摸小揪儿,一想哥哥就摸小揪儿,把小揪儿摸劈叉了,顶在头上像棵蔫嗒嗒的草。
他顶着那棵草排在班级最后,忽然瞧见卖糖醋排骨的窗口里站着个人。
不敢置信地眨眨眼,脖子伸出老长,直到余醉终于忍不住朝他点了下头,陈乐酩才确信那是谁。
“哥!”
小草瞬间焕发生机,喊出来的哥震天响。
小朋友听到都问他:“乐乐,那是你哥哥吗?”
“是的是的!是我哥哥!”
他不觉得哥哥在食堂打饭丢人,反而骄傲得不行。
“哇!你哥哥好帅!是外国人吗?”
“不是外国人,是‘我家人’!”
“你哥好厉害!年纪轻轻就当大厨了,听说厨师的帽子越高等级越高,你哥几级啊?”
“这还用问,我哥当然是宇宙级!”
“你哥做的排骨好吃吗?”
“天下第一好吃!”
“那我长大要娶你哥当媳妇!让他天天给我做排骨!”
陈乐酩本来在一声声夸赞中迷失自我呢,一听这话胖脸拉起老长:“死心吧,我家不欢迎你!还有,娶媳妇就为了给你做饭,那你一辈子没媳妇!”
糖醋排骨是抢手菜,又有个超级帅的打饭哥哥,队伍排得都拐弯了,陈乐酩在尾巴上急得跳脚。
好不容易轮到他,伸着两只小手往窗台上够:“哥哥!哥哥!”
他个子矮,余醉看不到他的脸,就一双手来回忽闪,忍着笑问:“要不要排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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