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米尔一见这位盛装的贵族青年,登时就爱上了,泡在清凉的湖水里也觉得全身燥热,直想上去亲吻爵爷手上的珠宝。
公爵停在湖边向他喊道:“美人啊,你是谁家公子,我命令你报上家门!”
但爱米尔不能说。他不能禀告公爵说自己是个乡村闲汉的儿子。
“为什么不说话?”公爵有些不悦,他可不习惯被人拒绝。
“实在抱歉,爵爷……恕我不能透露。”爱米尔回答说。
“为什么?”
爱米尔又说不上了。在心里埋怨父亲也不给他提前编好说辞。
“啊,我知道了!”公爵突然大声说,“你一定不是凡人!你是这湖里的宁芙水妖!凡人身上怎么会生出你的美貌?又怎么会有这样蛊惑人心的嗓音?被我说中了吧,你这迷人的精灵!”
躲在树丛里的老头和巫师对看了一眼,都在想:这公爵原来是个呆瓜。
但这误会也不能全怪公爵。爱米尔生就地狱火焰一样的红发,眼眶深深就像能摄人心魂,在荒郊野外见到这样妖异的美人,谁能不疑心神怪呢?
事已至此,爱米尔也就顺着公爵的心思胡说起来:“是了,我就是住在这湖里的宁芙,你这凡人才该报上家门。”
“我是本地的领主,拉雅公爵。”小公爵昂着头宣布,“啊,美丽的宁芙,湖水不会洗去你鲜艳的唇色,也不会让你的皮肤露出瑕疵,因为它们是自然的杰作,而非脂粉堆砌的骗局,我厌倦了宫廷里的虚假之美!快上岸来,我们欢好一场!”
爱米尔正要游向岸边,远远看见树丛里他老爸伸出两只手来摇摆。也对,公爵错当他是妖怪,自然不会有婚配的打算。总得骗得他求婚才好。
“恕我不能从命,爵爷。”他说。
“这又是为什么?”公爵气鼓鼓的,他从没在同一天里收到两次拒绝的回答。
爱米尔又开始胡说:“倘若我上岸去,就会丧失天赋,像你们凡人一样生老病死,一场玩乐哪里抵得上我永久的青春?”
“哈,那是你不懂凡人的乐趣!”
“你倒是说说,做凡人有什么乐趣?”
“你可曾试过和人肌肤相亲,叫人填满你下身饥渴的小洞,带你升上天堂再回到人间?”
“听起来不错,但这不够。还有什么?”
公爵想了想,“你可吃过填塞着鲜嫩小鸟的松饼,金色的松露汤,热气腾腾的烤孔雀腿、上面撒满从圣地带回的奇异香料?”
“唔,听起来很有趣。还有什么?”
公爵又卖力想了想,“你可曾躺过温暖柔软的波斯地毯,或丝织的衾被和云朵一样轻松的羽毛床?你可见过手掌大小的红宝石,或是在国王的宝库里被金银闪花了眼?”
“它们听起来都很美。可是啊,我的爵爷,”爱米尔正色道,“你说的这些都是做公爵的乐趣,你生在尊贵人家,享尽奢侈,你领地上的平民却与这一切无关。我这个自由的精灵,没有你们俗世朝廷的头衔,又怎能享受到这些贵人的乐趣呢?”
这下可把公爵难住了。他皱着眉想了又想,犯难的样子看在爱米尔眼里也十分可爱。
“我想到了!我想到了!”公爵说,“你可以嫁给我,做我的公爵夫人,你就有了头衔和地位,我的财富就是你的财富,我的享受就是你的享受!”
“你是在求婚吗,爵爷?”
“是的,美丽的宁芙,请嫁给我!”
爱米尔扭过头去,“我和你才刚见面,又不知道你信用如何,把你手上的印戒抵押给我,等到婚礼那天再还你。”
“荒唐!”公爵捂住手上的戒指,“这是我家世代相传的家主之证,哪能随随便便抵押给妖怪。”
“那么就没有婚约,我可要回湖底去了。” 爱米尔作势要扎进水里。
“等、等等……”公爵还是耐不住爱情的急切,只好脱下戒指,“你可接好了,不许掉到湖里弄丢了。”
“放心,便是掉下去我也能捞回来。”
公爵犹疑着抛出戒指,爱米尔伸手接住,美滋滋地戴在自己的中指上。
“好宁芙,快上来吧!让我吻你清凉的红唇,满足你湿润的……”
这时一个令兵从远处跑来,高喊着“爵爷!爵爷!”
“什么事?”公爵被搅了兴致,很是火大。
“国王传您马上进宫去,不得耽搁!请您快回吧!”令兵说。
公爵舍不得美人,又不好耽搁国王的命令,只好对爱米尔说:“国王召我,我要先走了,明天这时你还在这里吗?”
“亲爱的爵爷,公务要紧。明天这时我还在这里等您来完婚!”爱米尔陶醉地抚摸着手上那枚象征权力和财富的印戒。
公爵恋恋不舍地骑上马,一步一回头地远去了。看他走远,爱米尔才游上岸来,穿上自己的破旧衣服,他父亲和老巫师也从树丛里钻出来。
“你怎么放他走了?”老头责怪道。
“国王叫他去,总不能违抗吧。”爱米尔说,“他已经把印戒抵给我做信物,一定回再来的。”
“国王怎么这样多事。”老头边走边抱怨。
“我听说国王已经重病几个月了,”巫师一向消息灵通,“也许是交代后事。”
“管他什么!”老头说,“还好我儿子应答机智,这个公爵夫人一定做得成了!”说着赞许地拍了拍爱米尔的肩头。
次日,爱米尔回到湖边,仍是一丝不挂的样子,只有一处与前日不同:他在下身滴了老巫师给的爱情药水。
公爵如约而来,看到爱米尔就跳下马来,拥住他忘情亲吻。公爵脱下披风铺在草地上,爱米尔刚躺上去,流出的爱液就沾湿了那昂贵的丝绒。
“看得出你很想我。”公爵摸他湿滑的洞口,又低头去舔,“你这精灵的骚水确实和凡人味道不同。”公爵爱这异香,忍不住都吞了下去,又和爱米尔接吻,两张嘴里都是爱情药水的香味。
他们两个就在这湖边的风景里做起那件事。爱米尔偎在公爵怀里,只觉头脑发胀,眼前的世界光怪陆离,心想这一定是爱情的神奇。他年纪不小,却未经人事,公爵抬起他的腿,那东西抵住他私处一送到底,再抽出时茎头沾了点点贞血,他却也不觉疼痛,只想那东西快些再捣进来,快些让他成为爱人的所有物。
“我见到了不得了的景色!世界再也不是原来的样子!”公爵沉醉地说,“这一定就是爱情的神奇!”
公爵更用力地撞击爱人白瘦的臀,他们肌肤拍击的声响和舒爽的淫叫,惊得树上的鸟都飞起了。他们干到筋疲力尽,双双泄出种子,结成标记。
正当他们相拥在草地上昏昏沉沉,树丛里伸出一只贼手,从公爵散落的衣物中间偷走了钱袋。可是公爵太富有了,他可不会注意到一袋银钱的消失。
休息过后,公爵穿起衣裤,又用披风裹住他的未婚夫人,他们同骑一匹马回到城堡,明天将要进宫去请求国王的祝福——如果病中的老国王还能坐起来为他们祝福。
就这样,爱米尔如愿做了公爵夫人,他的父亲和老巫师带着偷来的一袋钱回了村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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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懂我意思吧,古代的所谓“魔药”很多就是植物致幻剂(。
第3章 理夏的故事
“你居然没有当天就把钱赌掉。”
巫师不信任地看着他的情夫。
“说哪的话,”布兰奇老头晃了晃钱袋,“我要用这笔钱为我儿子理夏寻一门婚事。”
他用粗糙的手指点了点画着面具的纸。
“这是理夏想要的丈夫,一个戏子:皮埃尔·杜法利。”
“哈,你的孩子怎么个个都喜欢发梦。”巫师嘲讽道,“皮埃尔·杜法利是这个王国里最受欢迎的戏子,每个Omega都想嫁给他,打赏他的贵族、富人多得是,你难道想用这一点钱当上他的金主吗?”
“当然不是。”老头说,“这件事我要进城去办,还得借你的驴子。”
布兰奇家一匹牲口也没有,但凡要出门,老头就跑来借用情人家的驴子。
“好吧,可不许丢了我的驴子。”
“那是当然。”老头骑了驴,带着银钱往城里去了。
要问他这是去做什么,认识他的人可要大吃一惊——他要去印书馆请人印一册书。人又要问了,这不识字的老头哪来书可印呢?这书当然不是他写的,是他家二儿子理夏的手笔。
昨天他吩咐理夏写一篇文章,评一评他最爱的戏子皮埃尔·杜法利,只是不许写半句好话,要百般批评挖苦。
理夏可犯难了:我用全部灵魂爱着他,怎么写得出坏话呢?
老头说:你要想嫁给他,就须照我说的写。
理夏绞尽脑汁写了半夜,总算凑出一篇。天一亮,他父亲就拿了书稿、借了驴子,进城去印书了。
印书馆的老板也是老头的旧相识,这天正巧不在,他的内人在馆里,正在收拾印版。
“克里斯汀,这么久不见,你还是美得叫人头昏啊!”老头对那个中年Omega奉承说。
“少来骗人,你这老混球。”那人叉着腰瞪他,“三年前借的钱可都没还。”
“我这不是带钱来了?”他晃了晃公爵的钱袋,克里斯汀伸出手,他又把钱收回自己怀里。
“哼,我就知道。”
印馆老板的内人长了一副刻薄模样,头发在脑后随意挽成一个团髻,干活穿的罩袍墨迹斑斑,但眼角眉梢还颇有风情。老头揽了他的腰,在他颈窝亲了几口,嗅他身上的油墨香气。
“哎呀,老色胚快放开!”克里斯汀边骂边推,手上动作却软绵绵的。
“甜心,我来请你帮我做一件事。”老头从腰袋里掏出理夏的书稿,“帮我把这稿子印成一本小册子,要叫这城里人人都读到。”
克里斯汀接过稿子看了看,“这东西我不印。皮埃尔·杜法利是这个国王里最好的戏子,没有人不喜欢他,刊印骂他的文章,哪里卖得出去?亏本的事我们不做。”
“所以才要给你这笔钱。只管印好,白送出去叫人看。”老头这才把钱塞给克里斯汀。
克里斯汀接了钱转过身去,倒在桌上一枚一枚数过。趁他低头数钱之际,老头掀起他的罩袍下摆,就把那话儿插进人家要紧的地方。
“哎呀,”克里斯汀伏在桌上恼恨地叫了一声,“混帐东西!害我数乱了,一定是要亏我钱。”
老头也不管他,就一顿好干,直到两人都泄得干净。印馆内人嘴上不情愿,心里、身下都十足受用。这事就算定下了。
过不几日,那本攻击毁谤的小册子就传遍了城里,当然也传到了戏班里。
“可怕!可怕!”皮埃尔·杜法利用他的剑刺穿了那本小书,“世上怎会有如此居心险恶的文人?!人心可怕!我不敢相信,有人看了我的戏竟写出如此恶毒的评价!为什么??难道我不是完美技艺的代名词吗!我对这个世界失去了信任!”
他绝望而夸张地躺倒在戏台上,不肯起来。
“老板,你不要太在意,”他的学徒劝解说,“快起来排戏吧。咱们的新戏过几天就要进宫演给国王看了,不要为匿名小册子之类的东西分了心。”
他老板听了这话,突然坐了起来。
“这就对了,老板!打起精神来,继续排戏吧……诶?老板?”
皮埃尔捡起他的剑,从剑身上摘下那本书,
“这不是匿名小册子!这个邪恶的作者,这个愚蠢的魔鬼,他留下了名字!”
“呃,老板,等一下,”
“哈!这个蠢货!”他盯着封底仔细看,“他不止写了名姓,还有地址!还有一张地图画着去他们村的路线!”
他跳下台,头也不回地往外走,他的学徒和伙伴们慌忙追出去。
“老板,等等,你要去哪儿?!”
杜法利老板跨上他的马,勒紧缰绳,“我要找到这个理夏·布兰奇,和他决斗!”
小册子背面的地图果然准确,几个小时后,皮埃尔在布兰奇一家住着的破屋外下了马,气势汹汹地闯进去,
“我要找理夏·布兰奇!我要向他挑战决斗!”他愤怒地宣布。
“我就是。”
皮埃尔刚脱下的手套没能扔下去,因为站在他面前的竟然是个大眼睛的Omega男孩。
理夏听从他父亲的嘱咐穿了自己唯一像样的裹袍,露着两条白细的手臂,浓密的棕色长发打成一根发辫拨过来垂在胸前;没有什么华丽装饰,但无疑是个甜美的男孩。
“如您所见,我是个Omega,不能接受您的挑战。我相信您这样的正派人也不会对一介Omega拔剑吧?”
皮埃尔·杜法利愣在当场,对这个毁谤他的Omega作者毫无办法,嘴上那一道迷人的小胡子都要气歪了,最后只能忿忿哼了一声,转身出门。
他原想骑马回去,谁知道,趁他在屋里的时候,老布兰奇已经偷走了他拴在门外的马匹。
“我的马不见了!谁偷了我的马?!”他向屋里那几个Omega兄弟投诉,但没人能提供线索。
连遭打击的皮埃尔只能先在村头的客栈住下,打算明天找个货郎捎他进城。他在客栈楼下的酒馆借酒浇愁,不明白今天的星运怎会如此糟糕。
“年轻人,你精神不太好啊。”一个看上去微醉的老头不请自来,在他对面坐下,“哟,你难道不是这个王国里最好的戏子,皮埃尔·杜法利老板?”
尽管在这个倒霉时候,皮埃尔还是很高兴听到对他的赞美。他从小就在戏班里学戏,没有人不夸他天赋异禀,他的老板对他疼爱有加,遗嘱里还把戏班的股份留给了他。他从没收到过一句不满意的评价,也从没听说哪个Omega观众看过戏后没有爱上他;假如他出身再好一点,娶个贵族公子也不成问题,不过话说回来,假如出身好也不至于从小学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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