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秋日里,北方来说,确实是到了下雪的时候,却也太早了吧?
白御卿起身瞧了一眼窗户外,晨光透过窗檐洒在他修长的身形上,如玉般的肌肤在光影下泛着冷白的光泽,宽肩窄腰,线条流畅,宛若精雕细琢的玉像。
他只穿着一件单薄的里衣,陆煜行近乎是一瞬起身,又给他裹了层裘衣,“别开窗,冷。”
白狐狸倒是餍足眯起双眸,他冷白的脖颈上还带着吻痕,任由陆煜行将他逐渐发凉的手攥到怀里,仔细捂着,突然说,“……我捡到你时是在雪里。”
陆煜行垂下的鸦羽长睫掩下了一丝晦暗,唇角却略微勾了勾。
然后听到他似乎是感叹说,“捡到墨玉也是在雪里,捡到雁娘也是在雪里——”
每吐出一个名字,陆煜行的脸就黑几分,他呼吸加重,刚要说些什么,又听他说。
“但……你是最特别的。”
狐狸笑得露出润白的狐狸牙尖,冰冷的指尖被他烫得炽热。
于是陆煜行所有理智的醋意都哽在喉咙里,化作了胸口一团滚烫的泥泞。
可是下雪了,漏进来的风吹彻了白御卿的发丝,衬得他的面容苍白漂亮。
“我去令人来换炭。”他几乎是仓皇地抓披起衣服,却在转身时被玉狐仙冰凉的手指勾住尾指。
“早点回来。”白御卿的声音像是裹在沉水香里,“我会冷。”
陆煜行高大又近乎落荒而逃的的背影僵在门边,胸口那团泥泞的欢喜又翻涌起来。
窗外,太阳雪还在飘落。而最凶残暴戾的恶鬼,被这句撒娇一般的嗓音哄得神魂颠倒、溃不成军。
他总是觉得不真实,也知道自己可笑,像地狱里的恶鬼分明坏事做尽,却偏偏被人万分珍重捧在手心,也知道自己做的事情也将与他背道而驰。
既盼着白御卿包容他恶鬼一样的暴戾与恨意,又害怕他再恨自己的阴暗面与阴湿的私心。
就像此刻——他明明该唤侍女去拿炭,却站在风雪里,任由一片雪花落在眉骨,融成温热的水痕。
白御卿漫不经心地打了个哈切,陆煜行披地这层玉狐裘太暖了,不知这混小子哪来的,比他当年那件暖和多了。
雪白的玉狐毛在晨光下熠熠生辉,衬得他愈发矜贵薄冷。
他看着陆煜行近乎落荒而逃的背影,唇角略微勾起笑意。
白御卿的嗓音悠闲,尾音带着上扬的笑意,突然说,“陆煜行就是典型的有贼胆没贼心的人,意外的纯情。”
旁人都是有贼心没贼胆,陆煜行倒好,反过来——
空有贼胆,没有贼心。
能做出半夜偷吻,半夜吃new,还偷偷骑了他两次的人,偏偏受不得白御卿的一个笑容,或是略微哑然的撒娇语调,要不然耳尖红了,要不然就是莫名其妙面无表情哭了。
就像刚才一样……落荒而逃啊。
还像当初那个把他气的半死,又说着不要脸话的陆煜行吗?
系统沉默了一会儿,突然问:[您,您爱上他了吗?可您……]
他一边更衣,一边侧眸瞥了一眼窗外的太阳雪,听着陆煜行匆匆回来的脚步。
白御卿的指尖停顿了一瞬,冰凉的指尖像是凝结了一层冰,没了陆煜行的体温,此时凉得窒息,他突然哑声说,“能偷一秒是一秒,晚杀我一会儿吧。”
系统又不说话了。
自从前几日和陆煜行正式交往之后,系统不怎么说话了,语调没了之前愚蠢的尖叫或是轻松,难得能从机械音里听出沉重的压抑。
早膳随着炭火而来,太阳雪分明不冷,也没到用炭的时候,偏偏现在屋子里被炭火烤着,暖得窒息。
早膳尤其丰盛,近乎琳琅满目,他叹了一口气,“都说了不用这么多的。”
陆煜行绑他来了襄州之后,日日娇生惯养,怕他碎在手心里,比国公府的待遇更甚,吃穿住行皆是顶尖,屋中不少奇珍异宝——听说是养身子的玉,什么主持开过光。
就差处处裹着软毯怕他磕着碰着了。
陆煜行从将军被贬成地方官,也不知道现在的挥霍耗了他几个月的月俸,怕是也用上了侯府的老本。
香甜的粥米散发着清香,陆煜行宛若没听见一般,固执地亲手喂他,他低头吞下那口粥米。
白御卿安静地咽下粥,喉结滚动时,陆煜行近乎粘稠的晦暗双眸暗了暗,忍不住凑过去咬了一口他的喉结,又立刻心疼地舔了舔,“啧……我没忍住。”
“……狗。”
白御卿咬了一口糖糕,这么骂他。
他咬得甚至舍不得咬下红痕,哪像白御卿,将他咬得脖颈上都是狐狸牙印,青紫一片,现在都结痂了。
被人瞧见了,谁不瞠目结舌又叹一声玩得花。
昨日李肆书狐疑地看了他许久,又厌恶地蹙眉,还以为他去哪里逛了花街,浑身的厌恶近乎溢出来。
回到正题……总归白御卿是最没资格说他咬人像狗的。
陆煜行偏偏不觉得委屈,被他骂了一声狗,还餍足地眯起黑眸,又喂了他一口糖糕,嗓音低哑,像是诱哄,“再骂一句。”
“……”最有贼胆没贼心的人又开始狗叫了,白御卿懒散瞥了他一眼,把自己吃了一口的糖糕塞到了他嘴里。
陆煜行其实不太爱吃甜的,但是他却对着刚刚白御卿咬过一口的地方,一口一口吃得认真,就连和粥米的勺子也是白御卿刚刚用过的。
晨光正好,氤氲了二人的身影,像是朦朦胧胧蒙上了一层纱。
系统扫着评论区和弹幕——
【甜起来,陆子哥你行不行啊,早上的时候就该抱着白子哥再X一顿,怎么跑了?】
【楼上是不是搞混谁上谁下了?咱们白子哥是攻,吃new哥是受,吃new哥被抱着草才对吧?】
【白子哥是攻坚决不逆不拆,从他昨天晚上一边吐血一边把陆子哥草得嗷嗷叫我就知道,白子哥是男人中的男人,美1中的美1。】
【别总觉得就白子哥出力了,陆子哥也是男人中的男人,猛0中的猛0,他骑得也很卖力啊,他舍不得白子哥出力,骑得比之前战场三年骑马还猛。】
【……谁懂我一个直男现在知道了什么是攻,什么是受,什么是1,什么是0,还看了好几章两个换着姿势来的[哔——],好绝望。】
【那你还看?】
【没办法,现在直男微弯。】
【好甜好甜,呜呜,能不能永远在一起啊,白子哥的病有办法治吗?】
【那什么双生蛊就不是办法吗?陆子哥这两天背地里杀那什么圣女的侍卫都快杀光了。】
【可是圣女是个大美人啊,我舍不得她死啊,她不应该是后宫一员吗?不要只是个补血包啊!!!狗作者一起收了吧。】
【楼上我弄死你。】
【楼上你不是吃new哥出柜那几章骂得最凶的的吗?留了几十条要弄死作者,怎么现在要弄死拆cp的读者了?承认吧,你也很为白子哥和吃new哥着迷吧。】
【评论区怎么这么多骂着骂着爱上了的,我说你们指南能不能别虐恋情深了。】
【你们评论区这些追到现在,一边骂骂咧咧一边看的直男保直吗?】
【包的包的,包直的,直男微双。】
【能不能别说吃new哥了,好侮辱人,叫陆子哥不好吗?】
【我真该谁说你了,昨天他又吃了,他就爱吃白子哥的,没办法啊,叫他吃new哥他一定暗爽死了,你让读者怎么办?】
【陆子哥什么时候反攻一次?看主角是男同真几把别扭,看主角是下面的,更几把别扭了。】
【楼上我弄死你。】
【暴躁哥又急了,但不拆不逆哈。】
第77章
漕粮匪患案只是陆煜行将他劫来的幌子, 收回了虎符,老皇帝自然心情愉悦,也便应了他的请旨, 把白御卿打包送给陆煜行了。
他翻看着卷宗, 一旁的李肆书跟座山一般矗立着, 男人松绿色的双眸扫过他脖颈上的吻痕,面色有些怪异的复杂。
李肆书这些日子被他遣去调查黑风寨的地形,刚呈上来一张地形图,他的武功天下独绝,自然没人能拦得了他。
大抵是男人的视线过于炽热, 白御卿摩挲着卷宗,指尖又轻轻敲击着桌面, “再盯就盯穿了。”
“……公子心情很不错?”
李肆书突然这般道,男人一双剑眉拧起,嗓音低沉。
他回想了一下前几日陆煜行脖颈上近乎血淋淋的牙印和吻痕,又扫过白御卿脖颈上的浅淡吻痕。
……突然,一个近乎恐怖的想法冲入脑中, 让他呼吸一窒。
“您……您与陆煜行……”
白御卿抬眸看着他,见他表情几分纠结和复杂,等着他说出接下来的那句话。
见白御卿的表情淡然,甚至隐隐几分期盼愉悦, 李肆书握着佩剑的手近乎泛白,嗓音嘶哑至极。
“您……他,他是不是带您去花楼了?”
白御卿的表情怔然一瞬, 近乎笑出声。
花楼啊……
“属下早知他不是什么好东西,自三年前如此,三年后亦是如此, 花楼不是什么好地方,他竟如此——”
“停。”
他打断了李肆书近乎崩溃的话语,冷白如玉的指尖摩挲了一下喉结上的吻痕,略微弯起桃花眸。
“并非去花楼。”对上他松绿色的眸子,继续补充道,“我和陆煜行,如今在一起了。”
“这是他留的。”
他的嗓音宛若碎玉清泉,悦耳极了。
几日前愈发苍白若病玉的脸色,在曦光的氤氲下也变得愈发朦胧漂亮,略微弯着双眸,隐去了薄冷。
李肆书怔然在原地,瞳孔骤然收缩,近乎不可置信般嗫嚅了一下苍白的唇。
那……陆煜行脖子上那些惨不忍睹的咬痕。
是……公子留的吗?
牙口真好,不对。
“……当真?”
男人的嗓音哑然到不可思议。
“当真。”
白御卿轻声回应,抬眸看他的表情清浅带着几分笑意。
李肆书不知如何回应,只是觉得一时喉头堵塞,说不出话了,他抿了抿唇,恍惚垂头,“属下告退。”
他抿着唇,呼吸都不怎得通畅,只觉得堵塞难堪,大抵是想练剑,胸口有一团郁结之气,捏着剑鞘大步向外走去。
朱红的走廊之中,迎面走来同样失魂落魄的萧涟涟。
少女身姿曼妙,垂下的头如同李肆书般恍惚怔然,擦肩而过的一瞬间,李肆书听见她呢喃自语又不可置信的嗓音。
“陆煜行,又对我笑了……我是不是,命不久矣了?”
“又对我笑了,又对我笑了……”
身上的郁色宛若能凝结成实质。
擦肩而过的那一瞬间,李肆书垂下眸,鸦羽一般的睫毛盖住松绿色眸中的晦暗翻涌,他看着手里的剑,突然不知道说什么了。
勘察黑风寨结束回来的时候,李肆书驾马跑得马都招架不住。
只是因为,他知道——陆煜行不是什么好东西。
他请了圣旨将公子从京城调到襄州来,也不知是不是要报三年前折辱之仇,公子身体本就愈发不好,经不起陆煜行那条恶狗的折腾。
他本就是应了墨玉的请求,要护他的。
李肆书也不知外人传来的陆煜行与宁国公世子素来不和,是如何转眼几天就成了所谓的在一起,脖颈都那般青紫惨烈。
可公子的笑意不似作假。
他在回府的途中看见了接口吆喝的糖葫芦和糖糕,新鲜出炉的糖糕散发着松软的香甜。
白御卿自从日日吐血开始,便不怎得能吃进去饭了,来襄州之前,柳朝朝曾小心翼翼靠近他,轻声恳求。
“李,李侍卫……公子近些日子是不是胃口不好,听闻送去的饭菜,没怎么动过,您此番随着公子去襄州查案,襄州偏北,怕是水土不服,公子就愈发不爱吃饭了,公子喜糖糕,这,这方子您拿去,饭前吃两块开胃。”
娇小的少女堪堪到他胸膛,面对看起来高大到几分凶神恶煞的他,明明胆怯得要死,却依旧把方子塞到他怀里。
见他低声应了才放下心来,跑得又比兔子还快。
那时候李肆书摩挲着怀里的方子,想到墨玉留的那本记录着白御卿日常习惯的书籍,对了半天——
爱吃甜、吃糖糕、性子闲散、怕冷却不甚记得冬日多穿衣……
一条条,一件件。
月色照着他的身影,李肆书若有所思看着柳朝朝一溜烟跑走的背影,指尖摩挲着方子,恍惚想。
为何,白御卿,这般多人爱?
醉仙明月楼的老板也是,自他成了白御卿的侍卫,便挑剔打量了一番,“瞧着不错,比墨玉身板结实多了,公子的习惯知不知道?不知道妾身便再与你说一遍……”
走之前,宁国公也召了他一次,让他好生照顾着公子。
他自然知道他好,宽和待人、俸禄丰厚、俊美清冷……就连李肆书也喜欢他。
可李肆书有些嫉妒他,一些而已。
曜不喜混血,混血自然地位低贱,更有蛮族与曜的多年战争,让李肆书这双松绿眸子,近乎人人喊打。
他幼时在边境,饥荒之下被她娘——一个中原女子,嘁嘁摸着脸,女人哭得近乎撕心裂肺,可她也面黄肌瘦到了极致,一声声说着对不起,泪水滴滴答答打在他脸上,随后将他遗弃了。
李肆书不怎得恨他娘,他也依旧记得娘的名字,李倦春。
因为他娘怀上了蛮子的孩子,边境为蛮族所扰,村民们自然对他们娘俩百般厌恶、欺凌、嫌弃。
偏偏李倦春也是个苦命的女人,无依无靠,受人欺凌,又将他养到了那般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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