嘻嘻,他可真聪明。
送完最后一位顾客,李时清才有机会休息,揉了揉自己颠勺酸痛的手腕,坐在椅子上喝吴正气给他做的凉茶。
李时明心疼极了,洗碗抹桌子拖地,干一会就要殷勤地过去问问李时清要不要加凉茶,要不要捏肩膀捏手臂,把吴正气挤得毫无献殷勤的地方,只能委屈巴巴地在后面看着。
李时清没忍住笑了,把两人都顺毛撸,“晚上吃什么?今天生意好,多买点好菜吃怎么样?”
今天生意好,是之前的生意不好吗?李时明微微提起了心,又开始担心生意。他摇了摇头,“哥你今天太累了,就不做了吧,我们吃什么都行。”
“那怎么行,忙了一天,我也想吃点好的。走吧走吧,咱们去菜市场。”
吴正气看李时明不同意,站在他旁边轻声道:“买了菜回去我做,你跟我一起劝他。”
另一边,约翰他们回到了宾馆,遇到了死对头。
第109章
吃饱喝足的约翰心情好, 不想理詹姆斯,主动走向一旁避开。詹姆斯却来了劲,深蓝色的眸子眨了眨, 嘲讽道:“怎么?咱们约翰绅士连基本礼貌都没有了?不会打招呼吗?让我看看, 这是又买了什么破烂玩意, 瞧你那宝贵样。”
他后面的跟班们哄笑,在詹姆斯的示意下要去碰约翰手里的东西。约翰看出来了他们的意图, 火速避开,先是看了看自己的咸菜有没有事, 后才火气十足道:“关你屁事,天天跟个智障一样, 以后别找我了, 没时间理你们。”
幸好没碰到咸菜, 不然要是把咸菜打翻了, 他要他们好看!
??詹姆斯被骂的眉头一皱,愣了好半会才确认自己没听错,随后陷入了深深的怀疑。这是温和儒雅, 一直带着微笑假面的约翰能说出来的话吗?
约翰已经上楼回房间了, 詹姆斯也不能确认别的,直接叫跟班去问问他今天跟着谁出去的, 发生了什么事情。
约摸过了半个小时, 跟班才回来。得知是去了一个饭店,詹姆斯眼中冒出了好奇。他明天也要去,他倒要看看, 这个饭店有什么魔力,还没碰到东西,约翰就跟炸了毛的猫一样挠人。
约翰不知道詹姆斯的想法, 不然肯定要骂人跟屁虫,他可不想吃饭的时候被这人坏了心情。因为没吃好,约翰晚上梦里都是一盘又一盘香喷喷的炒菜,正当他大快朵颐的时候,突然感觉双脚悬空,腿一蹬就醒了。
失望至极,到嘴的鸭子直接飞了,约翰闭眼想继续那个美梦,却愣是睡不着,只能爬起来洗漱。就着咸菜吃完早饭,待在宾馆艰难熬到了快中午,约翰看了眼手表,迫不及待就出去了。
鱼香肉丝,香豆腐,小青菜,他来了!约翰欢喜的周围都飘起了小花花,就没注意后面跟着他,鬼鬼祟祟的詹姆斯他们。
时间回到早上七点。
作为高中生,李时明已经习惯了早起,洗漱完背了会书做好饭,他就等着哥哥起来吃饭。昨天吴哥做的饭,今天早上他做的饭,争取不让哥哥和妈妈在家干活。
哦对了,豆豆还没溜呢。李时明把豆豆牵了出去,看到李时清出来,说了一声就兴高采烈地出去遛狗了。
吴正气的活几乎全被李时明抢了,他开始还很着急,后面就开心了。电灯泡跑了,他就有更多的时间跟时清相处,有时候还能偷个香。嘿嘿嘿,感谢弟弟。
李时清洗漱完吃饭,看着张女士坐在椅子上不吃饭,一直摆弄耳朵上的新耳坠,笑着夸了几句。把张溪夸的心情舒畅,李屈脸微红。
李屈也想夸小溪,就是不好意思说,扯了扯自己的新衣服,假装有点热道:“广市真热啊,还是你妈妈买的新衣服舒服,穿着一点都不粘。”
李时清只能也顺着夸了几句,看着父母相视而笑,笑的甜蜜蜜,只觉得一阵牙酸,肚子没吃什么就撑了。赶忙把饭吃完,他就拉着吴正气出了门,在外面转悠着等弟弟回来。
李时明还以为哥哥是特意在外面等自己,高兴的蹦蹦跳跳,“哥,你们吃好了?那咱们去开店吧,今天还要不要带豆豆?”
“带,不过我们不去店里,咱俩出去玩。”李时清把自行车推了出来,“去河里摸田螺,去不去?”
“那店里怎么办?”李时明想跟着哥哥出去玩,又担心店里的情况。他还没摸透情况,总是担心这个担心那个。
李时清骑上车,催促着人坐下,“哎呀,不用担心这个,店里还有吴正气呢。玩就好好玩,别乱想。”
叫吴正气把工具拿出来,将豆豆的绳子换了个长的,两人挥了挥手就离开了。吴正气去上班,他们出去玩。
绳子被李时明拉着,豆豆跟在自行车旁边跑,还有闲心到处看,时不时停一会。李时明则紧张多了,“哥,豆豆会不会被扯到啊,我怕把握不准,扯疼它。”
“没事,绳子很长的,豆豆不傻,疼了也会叫。”李时清被风吹了,眯着眼找路,边骑边安慰弟弟,“马上就到了,之前摸田螺的小技巧还没丢吧。”
田螺腥味较重,炒制要好吃必须得下重料,而且肉还少,所以村里人都不爱捉这玩意。李时清他们因为家里调料多,吃的次数多一点,也摸索出了一些小技巧。
“记得,不过城里有田螺给我们摸吗?”
“哈哈哈哈,那肯定有啊,有河就有田螺,小明你是不是读书读傻了?”
“我才没有呢,就是忘了。”李时明被哥哥笑的脸红,下了车还在懊恼自己刚刚说错了话。
清晨河水还冰凉凉的,沾上只感一阵清爽。河水时而急湍时而缓流,水清如镜的地方,还能看到水面倒映出周围的草木。里面的水草茂盛,浓绿色的叶条一拨开就能看到小小的田螺黏附在上面。
但小的没什么吃头,跑这么远就是为了摸大的。李时清把裤腿卷起来,双手伸进水里摸索,没一会就找到一个大拇指一样大的。把田螺丢进带过来的桶里,李时清就继续弯腰找。
李时明很快也走进了水里开始摸,他比哥哥快一些,喜欢在泥里面找。田螺爬行时会有明显的沟线,在尾端容易摸到。他就挑线宽的,一摸一个准,效率很高。
两个人摸田螺,豆豆就闲多了,纯粹就是出来玩的。一会伸舌头舔几口水,一会跑上去吃花吃草。最后太阳出来了觉得晒,干脆整只狗都窝在水里了。
“你们来摸田螺噢,这玩意不好弄,做起来也很难好吃,为什么不钓鱼嘞?”一个来钓鱼的溜达到了两人身边,看他们摸了半桶田螺,说道。
李时清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把手上的四个田螺扔进了桶里,含笑道:“鱼不好捉啊,现在小鱼都难见了,还不如找点大田螺。”
“那倒是,我来这三四天了,最大就钓到半个手掌大的鱼。幸好就是出来玩,要是指望这个吃饭,我怕是早就饿死了。”
“哈哈哈哈,钓鱼确实很好玩,摸田螺也不差,要不你试试?”
说试就试,钓鱼的人把鱼竿放好,就跟着李时清他们摸了起来。结果十分钟就摸了一大堆,钓鱼还一条鱼都没钓上来。成就感和挫败感交叠,叫人不由深叹了一口气。
李时清他们一桶田螺已经摸好了,找了个大石头坐着泡脚,看着豆豆在浅水里来回狗刨,好不惬意。
休息了一会,在光线逐渐变强的时候,两人骑着车回去了。钓鱼的人还没钓上鱼,躲到了阴凉处继续钓鱼。
到了店里,豆豆上半身的毛也差不多干了,只是脚上沾到了泥巴。李时明给它冲脚,李时清就把田螺倒进了大盆里,泡田螺去沙。
进店擦干手,李时清才发现店里冷冷清清,店员们都不说话,眼观鼻鼻观心的。哦对了,店里还有一大群外国人在吃烫菜,只是好像分成了明显的两部分,都贴着墙坐,差不多隔出来整个屋子的距离。
中间坐的都是花国人,李时清看到他们来回移动的眼睛,就知道他们半点都不觉得尴尬,因为吃瓜的心已经显露在脸上了。
“这是怎么了?”李时清碰了碰吴正气的胳膊,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吴正气凑到李时清耳边低语,“吵架呢,昨天来的约翰骂后面来的外国人不要脸,学人精,跟屁虫……”
还有一大堆脏话,吴正气学艺不精,翻译不出来,只知道肯定很难听,因为他对面的人脸都气红了,回骂是回了,只是异常的底气不足。
“好吧,真是可惜了,我居然没看到。”李时清深感可惜,看了看两队人,恨不得他们再骂一遍,让他也现场听听。
不知道外国人吵架会不会跟他们这一样,脸红脖子粗的,说不定也会打人,李时清猜测着。
但约翰和詹姆斯哪还有功夫骂人,烫菜已经快把两人香晕了,狼吞虎咽都不足以形容他们,简直像几天没吃过饭一样。李时清看到他们的时候,两人已经在吃第二碗了,加肉加多多的那种,跟班也不逞多让。
填饱了肚子,约翰擦了擦嘴,对着詹姆斯翻了个白眼,又继续骂人。李时清赶忙占了个好位置听着,眼睛亮闪闪。
詹姆斯很不满,说菜难吃,但看了看自己的空碗不好意思说,灵光一闪反而指责约翰只顾自己享受,不懂得分享。这么好吃的店,只想一个人独占,真是过分的霸道。
听到詹姆斯这么形容自己,约翰差点冷笑出来,想反讽还是忍住了,让人赶紧滚。滚的越远越好,因为更好吃的约翰还没吃到,他准备等肚子空出来了就吃。
对啊,小炒还没上呢,一定不能让詹姆斯吃到。约翰转了转眼珠子,也不问老板小炒的事情了,先人一步离开。
詹姆斯看不懂中文,以为这个店就卖烫菜,不疑其他,又打包了一份就离开了。烫菜好吃,但吃的他嘴巴火辣辣,还是打包带一份晚上吃吧,省的再来还要看约翰的臭脸。
哈哈哈,约翰独享的饭店还是被他找到了,以后他也要天天来这家店吃,气死约翰!詹姆斯想着,带着迷之微笑,和他一同打包的跟班们回去了。
自觉满载而归,殊不知躲起来的约翰看着他们离开,嘴都要笑歪了。叫你偷偷跟踪,活该你只能吃烫菜。
不过现在肚子还是撑的,先散散步,等会再回来吧。讨厌的死对头走了,约翰也不准备一直待在烫菜店,转身就去了别处玩。
第110章
下午六点, 迷了一会路的约翰急急忙忙赶到了烫菜店。看到店门口已经排起了队,他异常懊恼,火速排在了后面。
在他的期盼和紧张下, 终于轮到了他。万幸还有菜, 虽然只有两道, 但约翰也很满足了。
找了个位置坐下,约翰看了一圈没看到威廉他们, 想着他们应该是吃完回去了。再看看他后面排队的人,已经散了。这不由得让约翰再一次庆幸自己的幸运。
菜很快就上了, 是约翰最喜欢的小青菜和鱼香肉丝。小青菜翠绿发亮的叶片中点缀着少许金黄的蒜末,热气腾腾端到桌子上, 香气简直就是扑面而来。
夹一筷子入口, 清甜鲜香的口感瞬间在舌尖爆开。汁水涌出, 小青菜的鲜嫩混合着油脂的醇厚, 咸甜适中完美的一切都刚刚好。
再吃一口鱼香肉丝,它的酸甜每每都让约翰欲罢不能,虽然只吃了一次, 但约翰已经学会搭配着吃了。肉丝夹着素菜, 吃进嘴里既能尝到肉丝的嫩滑,又能感受到素菜的脆爽鲜嫩。这时再来一口大米饭, 真是神仙来了也不换。
就是为了这一口, 约翰都决定要在花国多留几天。
陶醉的吃着,约翰头也不抬地吃完了一碗。正当他要盛第二碗米饭的时候,他闻到了一股奇香。不止他一人, 其余的人也被这香味吸引住了,眼睛直勾勾地看向了锅里。
李时清在炒田螺肉,一大桶的田螺, 把肉挖出来还不够一盆的。经过翻炒,怕是又要缩水。不过再加上别的菜,应该是够吃的。这时已经到了最后一步,李时清以撒葱花结尾,这道青红椒相间的炒田螺肉就出锅了。
炒田螺的鲜香像个调皮的小孩到处躲藏,若隐若现,仿佛在呼喊着人们快来品尝它的美味。咕咚一声,不知道是谁没忍住狠狠咽了咽口水。但这却没让炒至下一道菜的李时清听到,反而让店员们警觉了起来。这盆都不够他们吃的,一定不能分!
约翰在旁边看着,一边在心里觉得田螺肉怎么能吃呢,一边又蠢蠢欲动,欺骗不了自己想吃的欲望,现在吃着最爱的鱼香肉丝都觉得不香了。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看着李时清把菜全部炒好,他们已经开始吃饭了,约翰还在纠结。尔后他发现周围仅剩的四桌客人都不约而同走向了李时清他们,怔了一下,也急忙跟了上去。
果不其然,都是厚着脸皮去讨要田螺肉的。因为不多,李时清只略微分了一小勺,放到碗里只占了一小部分。
约翰见状松了一口气,刚好他也不敢吃太多,就是稍微尝一尝。谢过回到座位,约翰做好心理准备,闭眼塞了一口,但只是刚尝了一口,他就后悔了。
这是他想象的田螺吗?怎么会这么好吃呢!没有约翰预料的土腥味和古怪味道,紧实弹牙的田螺肉吸满了汁水,稍微一咬香辣汤汁就在口中爆开,带着鲜,虽辣但爽,嘎嘎下饭。
约翰越吃眼睛越亮,小心吃但还是几口就把田螺肉给吃完了。舔了舔唇,意犹未尽的他看向了李时清,还是没好意思厚着脸皮再去要一回。
不知道明天还有没有,他还想吃。快速把剩下的菜给吃完,约翰满足又饱含期待,看来今天回去睡觉,又要做个香喷喷的馋梦了。
知道李老板就下午做小炒,约翰也不早起去烫菜店了。悠闲睡到中午,溜达着去吃个午饭,下午就早早去排队点菜。
因为他晚出晚归的,詹姆斯每次都只能在烫菜店看到人。但他还是觉得哪里有些不对劲,中午能看到人,那下午呢?约翰下午去哪了?没见他买东西带回来,也不跟自己吵架,但回来每次都带着笑,捂着肚子,消失的时间去哪了?
詹姆斯认为自己还要调查调查,约翰绝对还藏着个大秘密,比如说好吃的店,好玩的地方,不跟自己分享!
觉得烫菜好吃的詹姆斯以为花餐都很好吃,也不愿意天天在西餐厅吃那些吃腻的西餐了。结果之后连连在外面吃了几天,就没碰到一个合他口味的,把他气的不行。
但是挖掘美食不行,跟人他是能手啊。詹姆斯决定以后就跟着约翰吃了,毕竟他不想错过花国的当地美食。
詹姆斯在挖掘秘密,后面发现了约翰隐藏的事,直接厚着脸皮也跟着排队去了。李时明花了几天时间,也找到了适合他的新工作——送预定,兼职卖冰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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