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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一想到弟弟刚才作怪的表情,强烈的自尊心逼他咬牙继续坚持,可胳膊已经酸软得抬不起来,勉强拉开弓后,也只是无力地射出白羽箭。
果然又脱靶了。
老将军大刀阔马地坐在草地上,他将腰间的酒壶高高举起,琥珀色的酒液化成一条细流灌入口中,姿态潇洒又肆意。
酒液沾在他花白的胡子上,显得邋里邋遢的。
“世子,凡事不能操之过急,需循序渐进。”
听到老将军的这声指点,姜绍轻抿有些苍白的嘴唇,犹豫片刻后,他放下手里的弓箭,果真听从这位老将军的话,打算休息片刻再继续。
姜绍坐到老将军身边,姜烈和伴读们正在草场上一起踢蹴鞠。
他身后的伴读眼神有些羡慕,姜绍笑道:“你们也一起去吧,不用管我。”
得到世子的允许后,伴读们也兴高采烈地参与进去。
他们离开后,姜绍脸上的笑容淡了,即使再怎么表现得成熟稳重,他终究还是个争强好胜的孩子,心里不舒坦,面上便现出些许端倪来。
姜绍垂下眼帘,以前无论是学业功课,他样样都比弟弟强,直到今天才知道,原来他也不是什么都能做到最好。
他伸出手,看向自己纤细白皙的手掌:可能他天生便不适合习武吧……但不管怎么样,还是得有保护自己的能力,休息一下再继续练习。
想到这里,他重新打起精神,认真地回想刚才自己射箭时犯下的错误。
一旁的老将军看出他的表情变化,眼神中不由地流出一丝赞赏:是个心性不错的孩子。
草场上,姜烈一个空中飞踢,蹴鞠在空中划过一道弧线,滚入花苑里的灌丛中,没了踪迹。
“我自己去捡!你们不要跟过来!”
姜烈风风火火地去跑去追,他边跑边转身威胁似的举起自己的拳头,身后的侍童和伴读也都不敢忤逆他的话,只好站在草场等他把蹴鞠捡回来。
江都王子嗣不丰,只有姜绍和姜烈两个儿子,长子姜绍是王妃所出,自然是名正言顺的世子。
次子姜烈是庶室所出,生母是个屠夫的女儿,出身并不高贵,因他母亲早早病逝,王妃便将他和世子一同养在膝下,都是同等待遇。
因为从小受尽周围人的溺爱,姜烈也养成个嚣张跋扈的性子,他生得浓眉大眼,英姿勃发,虽然比世子小上一岁,但身量却比他兄长要高,强壮得像只小狮子。
江都王是个酒色之徒,但这两个儿子却让王妃养得极其出色。
姜烈眼里只有那个一直往前滚动的蹴鞠,他随意在花苑里踩来踩去,初春刚长出来的青草花朵都让他踩得七零八落,可他却丝毫没有怜香惜玉之心。
“叮叮——”
忽然,姜烈听到一阵清脆的铃铛声。
蹴鞠滚到一双红缎白绫高底鞋前,终于停下来,一只白嫩的小手把球捡起来。
什么人居然敢抢小爷的球!
姜烈横眉一竖正要发怒,但当他抬起头看清来人后,不由地睁大眼。
面前是个很小的女孩子,生得肌骨莹润,眼角眉梢都流露出娇媚之姿,她身上是件胭脂色绉纱白绢里对襟衫子,腰间束有红色裙带,下罩一条单丝碧罗笼裙,打扮得袅袅婷婷,一看便让人心生喜爱。
因为年岁尚小,她乌黑浓密的长发梳成总角,左右分开,在耳畔绾成两个圆圆的环髻,两边都饰有红麝香珠串成的珠花,一串小小的银铃垂下来,在她凝脂般的脸侧晃动。
刚才姜烈听到银铛声想必就是出自她的身上。
女孩的眼神极深极静,她静静地站在花苑里,仿佛一朵含苞待放的红莲,委实是汇聚天地灵秀之气而诞者。
好漂亮的女孩子。
一向风风火火的小霸王看得目不转睛,结结巴巴地道:“你是莲花化成的小妖怪吗?”
姜烈生性不喜读书,活泼好动,最是顽劣不堪的性子,偏生又是天横贵胄,身边的小厮为奉承讨好他,便偷偷从外面的书坊里带来很多杂书,其中有诸如狐妖书生、草木成精这类灵异志怪的传奇角本。
他还以为自己是如话本里的书生那般,遇到了草木化形的精怪。
姜烈再次尝试叫对方的名字:“小,小莲花?”
“……”
第47章 初见
“嗖——”
看着草靶上的白羽箭,姜绍放下手里的角弓,呼出一口浊气,经过一段时间的训练后,他的弓箭总算是有了几分长进。
齐人尚武,射猎成风,姜绍曾听母妃提及,教授他们骑射的这位老将军便是个神射手,庸人远不能及,曾一日射雉兔若干,麋鹿数十只,猛虎三只……连御前金吾卫都骇然不已。
姜绍不由地看向树荫下那个邋里邋遢的老头子,只见那老将军一身黑色短褂,睁着惺忪的醉眼,胡子和头发都乱糟糟的,喝酒的架势和喝水没什么区别。
去年冬时突厥大举侵犯边境,他的儿子们都在镇守雁门关中丧命,白发人送黑发人,但那时太后却大肆铺张地举办寿宴,也正因如此他才心灰意冷地选择辞官,直到王妃三顾茅庐请他出山,他才来到王府。
姜绍似乎从那张醉醺醺的脸上看出无尽沧桑之态,一种感同身受的悲伤攫获他的心,他不自在地抿唇,再次举起角弓。
旁边的弟弟姜烈又是最早完成课业,只见他将角弓一扔,从带来的食盒里掏出个荷包,宝贝似的护在怀里,脸上的笑容仿佛能沁出蜜来。
望向他兴冲冲地跑向花苑的背影,姜绍疑惑地问道:“他这几天好像都没和你们一起踢蹴鞠,这是又去哪里鬼混啦?”
那几个伴读也迷惑地摇头:“不知道,二少爷这几天神神秘秘的,我们跟在他身边他便赶人,从不允许我们近身。你还在给二少爷买话本吗?”
“二少爷近来没有让我给他买话本,只是让我给他去珍宝阁给他买了枚步摇,你别说,就那么小小一枚步摇,直接把他几个月的月钱都花光了。”
“步摇?那不是女人才用的东西吗?”
“唔,莫不是给王妃娘娘买的?”
姜绍眸色渐深,默不作声地揣测起弟弟的意图来。
另一片,姜烈一边跑,一边从怀里摸出那个荷包,小心翼翼地把里面的东西拿出来。
原来是一支用绒花和红珠串起来的步摇,材质虽然普通,但做工精致不俗,一看就是匠人花费不少功夫打造而成的。
看到这枚步摇,姜烈不由地偷笑出声。
半个月前他在捡蹴鞠时,在花苑里遇到个很漂亮的女孩子,姜烈从小在男孩堆里长大,还是第一次见到那样的女孩子,感觉和他那些娇蛮跋扈的表妹们都不一样,小小的,香香的,睫毛很长,皮肤白嫩得能掐出水来。
原谅姜烈在学堂读书不认真,说不出什么高雅之词,但那个女孩让他想起养过的一只奶猫,温顺地任由他摸毛,合该是能抱在膝盖好生爱抚的。
他来到那片花苑,轻声唤道:“小莲花。”
不过几声呼唤后,树后便出现个红色的身影,女孩娇艳的面容露出来,一双清水似的眼眸在阳光下宛如浮动的水波。
姜烈惊喜地上前:“总算等到你了,前几天我来找你,你都不在,难道是化形有时辰限制吗?”
他还真把眼前这女孩当成赤莲化形而成的小妖怪,一直“小莲花小莲花”地喊。
崔遗琅当然不能告诉他自己一直在偷看他们,便一直默认了这个称呼,也没有告诉他自己其实是个男孩。
这些天只要江都王去宣华苑找他的老相好,崔遗琅表面听他的话乖乖地呆在书房,但其实都会趁人不在偷偷跑出去,比起安安静静地坐在房间看书,他其实更喜欢去外面晒太阳。
每当看到那群少年在草场上踢蹴鞠时,他身体内部便会涌出难以言状的强烈冲动,甚至连血液也开始沸腾起来。
少年们在草场上追赶一个球,跑得飞快,他们每个的眼睛都炯炯有神,脸色红润,年轻的身体里拥有旺盛的活力,汗水在他们饱满的前额流淌,一滴滴地溅落在苍郁的草地上。
虽然隔得很远,但崔遗琅好像已经闻到他们身上的汗味,那种粗浅的不怎么好闻的气味格外让他沉迷。
他明白自己内心的渴望:好想和他们一起跑。
可惜江都王是绝对不会允许崔遗琅做出如此粗鄙的行径的,王爷是个缺乏阳刚之气的男人,年轻时也是一等的风流人物,是个琵琶高手,偶尔会教崔遗琅用枫香调弹奏,力图把他培养成极高雅的人物。
早上醒来侍女为崔遗琅梳头时,江都王会忍不住上前将他抱在膝上,手指缠绕住他一缕乌黑浓密的头发,叹道:婉伸郎膝上,何处不可怜。
崔遗琅讨厌这个形容,他从来不觉得自己可怜,他有疼爱自己的娘亲,白姨也经常喂他糕点,过得很快乐,也很幸福。
可这男人非但不让他见自己的娘亲,还给他穿不喜欢的衣服,他宁愿不吃那甜甜的酥酪,也想回到母亲身边。
在被眼前这个少年发现时,崔遗琅心里其实还有点慌乱,担心他去跟王爷告状,但这个姜烈的少年反而很喜欢他似的,经常来他玩,这让他心里有些许触动,忍不住和姜烈偷偷来往。
所以在姜烈唤自己“小莲花”时,他一本正经地回道:“是呀,大妖怪总是把我关在莲房里,外面的世界太危险,他不让我出来。”
在又一次的撒谎后,崔遗琅忽然想起娘亲的话,娘亲教导他要做个正直善良的好孩子,好孩子是不能撒谎的,可他自从来到王爷身边后,便一直在说谎。
我原来是个坏孩子。
崔遗琅恍然明白自己的本质,眼神却没有任何波动。
姜烈附和地点头:“外面确实很危险,还好你遇到的是我,放心,我不会把你的秘密告诉别人的。”
他想到如果父王知道小莲花是化形的小妖怪的话,一定会把她扔进炼丹的鎏金铜炉里,最后变成一粒圆圆的金丹。
他不想小莲花变成金丹,于是便谁也没告诉,而且在他内心深处,他也不想把这个秘密告诉别人,这是他发现的珍宝,他不想和任何人分享。
可能是想在女孩子面前展现自己的能力,姜烈表情张扬地说起他在练武场上的表现:“你知道吗?今天我们在练武场上,我只射了十三支白羽箭便完成了功课,难得那个不苟言笑的老家伙也夸我,我兄长明明比我还大一岁,但从来都比不过我,哈哈。”
其实也是想早点来找小莲花,所以私下也在拼命练习,拉踩他兄长时更是得心应手。
听他说起在习武场上的表现,崔遗琅原本沉静的眼眸动了动,忽然开口道:“那我可以摸摸你吗?”
他表情坦荡,丝毫没意识到自己刚才说出怎么样的虎狼之词。
姜烈一愣,脸红道:“当,当然可以,你摸吧。”
没想到小莲花那么主动,可是进展会不会太快了些?虽然还是个半大不小的孩子,但姜烈读过那么多才子佳人的话本,自然也知道世间存在男欢女爱之事,书生和狐妖都能跨越世间的伦理相爱,那他和小莲花应该也可以?
他闭上眼,一副大义凛然,视死如归的模样,不停抖动的睫毛说明他现在的心情并不平静。
但崔遗琅只是伸出手抱住姜烈的一条胳膊,很认真地捏他上臂的肌肉。
姜烈的母亲是屠夫的女儿,只因生得美貌得到王爷的一时宠幸,他出生时足足有八斤重,是个大胖小子,近来又开始习武,他远比同龄孩子长得高壮,上臂已经有了明显的肌肉线条,摸起来甚至有点硬。
“为什么我和你不一样?”
因为想让崔遗琅以后都保持住少年的体型,江都王已经让府医在他的膳食里添加药物,这会抑制他身体的生长速度,但他对此却全然不知,只是发现自己自从去年冬时起便没有长高,于是更加努力地吃肉。
他认为自己只要努力吃肉,就能长得高高壮壮的,再也不会让人欺负他的娘亲。
面对崔遗琅的疑问,姜烈一头雾水:“什么不一样?你是女孩,我是男孩,当然不一样。”
崔遗琅忽而有些心虚地低下头,看着自己的红缎白绫高底鞋,不说话了。
因为低下头的姿势,他纤长的睫毛轻轻抖动,头上的红麝香珠将他的肌肤映衬得晶莹剔透,显得怯弱娇贵,那种纯稚的诱惑力看得姜烈出了神,心底有一块东西突然抽动了一下。
这时,姜烈忽然想起荷包里的东西:“这是我给你挑的步摇,你喜欢吗?我听下人们说,你们女孩子都喜欢这些东西,唔,虽然不是很明白,但只要你喜欢,我以后还给你买更多。”
不过那小厮把价钱说给姜烈听时,可把他肉疼坏了,他几个月的月钱全搭进去了。
崔遗琅只随意看了一眼,不是很想要那枚步摇,便道:“可是我没有什么礼物能送给你的。”
姜烈挥手:“我送你东西也不是想要你回报我……不过你刚才都摸过我,如果你真想还礼的话,那我能摸摸你吗?”
“那你摸吧。”
崔遗琅想都没想,直接点头同意,以前王爷把他抱在膝盖上时,也喜欢用手摸他的身体,所以他并不觉得这是件让人很难为情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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