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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间的小任性,你是不是没当我当朋友。
霍彦挑眉,从善如流,“子长。”
司马迁一瞬间好了,兴冲冲道,“阿言今岁十九,来年及冠,家中可想好正宾的人选吗?其实可以请董公的。”
冠礼中的正宾是冠礼仪式中的关键人物,通常由德高望重、熟悉礼仪的人担任,一般是受冠者的长辈、老师或有名望的家族友人,董仲舒就经常被人请。司马迁就请的董仲舒。
霍彦一向缜密的脑袋漏了个缝,冠礼?什么东西?他下年忙着呢,没时间准备,这个要请人吗?请几个啊?这个请不好是会受影响吗?
请董仲舒白吃饭吗?那不行,董仲舒请他还差不多。
不过他阿兄跟他一个岁数,那这个东西是请两个吗?
[冠礼还是很麻烦的。]
[先占卜,然后邀请德高望重、熟悉礼仪的贵宾担任加冠的正宾,并提前告知冠者及相关人员冠礼的日期,让大家做好准备。]
[反正挺麻烦的。]
[阿言,这好像需要爹。]
[一般来说,父亲是冠礼的主礼人,负责筹备冠礼相关事宜,决定冠礼的日期、邀请宾客等。]
[舅舅们可以做爹,做正宾好像不行。]
[让彻子来,他估计老乐意了。]
……
正宾德高望重,姨父?算了,他姨父失德,每天就顾着阴阳怪气了。
正宾熟悉礼仪,姨父,算了,他姨父天天就会抱着他要钱,脸都不要了。
[桑弘羊?]
他义父就喜欢钱,要钱不要脸。
[主父偃?]
他跟德不沾边。
……
霍彦想了片刻,最后决定搁置,他随意敷衍道,“嗯,到时候会吧。”
他才不是因为身边都是缺德人,找不到正宾呢!
好烦,有没有又没什么影响。
司马迁笑起来,他正欲说什么,就看见了一堆建章营的士卒纵马而过,一时之间,路人避退,尘土飞扬。他们额角还挂着未干的血珠,却笑得恣意,玄甲上沾满草屑与碎叶,身后拉着只死熊。
霍彦死死瞪着这群混蛋玩意儿,妈的,又钻哪边林里去了,脸上全是血珠子。
为首的不用想,赫然是霍去病,他跟只头狼似的,对目光敏感的很,他下意识偏头一瞬间,四目相对的刹那,少年将军眼底骤然亮起灼人的光,笑意在唇边绽开。
尘土飞扬间,霍去病纵马掠过司马府前的门槛,身后建章营的少年们呼哨,如群狼紧随,马蹄踏碎一地斑驳光影。
霍彦眯起眼,袖中手指微蜷,心里骂咧。然后就听霍去病一声长笑,不等霍彦反应,霍去病已俯身探臂,一把攥住他的手腕,搂住他的腰。霍彦只觉天旋地转,下一刻便被拽上马背,脊背重重撞进霍去病怀中。
霍去病跟只鹰似的,抢了小鸡就跑,徒留司马迁一人留在门口,懊恼的叹气,“哎,阿言的赞者会不会是我呢?”
霍去病哪里知道他打扰了司马迁的请求,反正他就算知道了也不在意。
汗血马长嘶声中,兄弟二人几乎胸背相贴,血腥气混着汗味直冲鼻腔。
“抱稳了!”霍去病反手扯过霍彦双臂环在自己腰间,缰绳猛抖,“驾!”
“霍去病!你怕是想喝三天的苦汤!”霍彦咬牙,耳尖因这突如其来的腾空而发烫,“放我下去!”
“不放。带你去玩。”霍去病大笑,手臂如铁箍般环住他的腰,汗血马扬蹄长嘶,扭转马头,他的狼崽子们也跟着就跑。“现在有鹰鸟,阿言想要不?”
尘土扑面,风声呼啸。霍彦挣扎未果,索性自暴自弃地抓住马鬃,回头怒瞪夏侯始昌,“你们又去哪儿野了?脸上全是血,始昌,你也这般!”
夏侯始昌缩了缩脖子。
那个跟着冠军侯太好玩了,他没忍住。
霍彦还要对赵破奴开炮,霍去病已用染血的袖口胡乱抹了把他的脸,“怕什么?又不是我的血,是熊的!”
霍彦满腔怒火一下子沸腾起来。他梗着脖子吼道,“我看就你熊!三天不打,上房揭瓦!”
建章营的少年们哄然大笑,有人吹起尖锐的口哨,有人高喊,“阿言,咱们前几天还端了个匪窝!将军一人砍了十七个!”
霍去病闻言,得意地扬了扬下巴,汗湿的碎发贴在额前,在阳光下泛着蜜色的光。他忽然从怀里拎出一大串玉牌,全挂在霍彦身上了。
霍彦定睛一看,全是护身符。
霍去病撸了把他的头毛,霍彦心里的滔天怒火就这么被这一巴掌带出的浪劈头盖脸给拍下去了,转眼就只剩下了一点青灰,复燃都不可能。
他把头往霍去病怀里偏了偏,像只猫似的找好了舒服姿势。
“霍冠军,往哪里去啊!”
霍去病笑了一声,忽然收紧手臂,带着霍彦一同前倾,汗血马如离弦之箭般骤然加速。
"抱稳了——!"
风掠过耳畔,原本从容的霍彦下意识攥紧霍去病的护腕。身后胸膛传来的心跳又快又重,与马蹄声共振,震得他脊背发麻,好像回到了在匈奴的那些日子。
“霍去病!请罪折子你自己写去吧!”他在呼啸的风中咬牙骂道,却忍不住跟着扬起嘴角。
霍去病就笑。
“那我也不帮你写奉承姨父的话。”
建章营的少年们纵马紧随,笑声与马蹄声惊起飞鸟。尘土飞扬中,这一群意气风发的少年郎,仿佛要将整片天地都踏在脚下。
有些外地人不知道他们是谁,长安城里都这般自在,长安人望着那群少年远去的背影,摇了摇头,“那是冠军侯和霍小郎,就算把天捅个窟窿,也不稀奇!”
说着说着笑意却止不住地从眼底漫上来。
长安城的夏天,明亮又灿烂。
第92章 河西之战
霍彦想要司马迁去黄县,就在刘彻面前提了一嘴,秋天一过,司马迁就走马上任了。司马迁也没想到这么快,更没想到短短三个月,霍彦已经帮他培养了一批带去黄县的人才,上到民生农事,下到催债,无所不精。这一百个人手拿制盐手册,簇拥着司马迁轰轰烈烈的往黄县去。被围在中间的司马迁想到了吕后垂帘听政,不过现在垂帘听政的是阿言,他是惠帝。
他叹了口气,一转头,却对上百双清澈的大眼睛。
咦?这眼神好像不对。
此时司马迁心中的吕后霍彦也猫哭耗子似的叹气,“难为司马迁带孩子了。”
[你把嘴角的笑收收。]
[大王,我们这招好用吧,既锻炼了孩子,又可以报复司马迁蛐蛐舅舅和病病。]
[大学生们听话着呢,这可是珍贵的实习。]
[嘿嘿,大王~,夸夸~]
……
霍彦不吝啬,很痛快的给了一个笑。
对面的江公吹胡子瞪眼,“你这是在浪费这些孩子的天资!你误人子弟!”
霍彦往自带的软垫上一靠,鞋也不脱,翘着高高的二郎腿,掏出怀里用油纸包的用菜籽油炸的小鱼,捏了一个放进嘴里,然后又把纸包往江公手边推了推。
江公生着气呢,霍彦派出去的全是他手底下的孩子,一个两个全都纯善得很,好好学着治书呢,就被霍彦给派走了。自己养的一水的小白菜被送进猪圈,搁谁谁不气。他气得不行,深觉霍彦扎眼。
“你给老夫坐好,歪歪扭扭的,我教你的礼,你学狗肚子去了!”
耳旁风一吹,霍彦利落干完一条小鱼,嗦了一下手,又推纸包,“那尝一个不!戏楼新出的椒盐小炸鱼,这天小鱼正肥,腌鱼用的是西域胡椒和我新制的盐,菜籽油炸的,连骨头都脆脆的。”
江公看他这没骨头的馋样,就回想起当年霍彦在他跟前读书的种种作派,这小子天天读书时趁他不注意,就伙同霍去病偷吃点心果脯,好像不在上课对吃那一口就要少些滋味似的。
他越想越气,越气越想,上一个这样气他的是董仲舒,江公想抄起竹简爆霍彦的头,突然发现自己的竹简都被换成了好用的纸,一时之间,气停在那里,上不去也下不来,刺挠的很。
“混蛋玩意儿!”
霍彦呲个大牙,又嗦了一条鱼,跟小老鼠一样,啃啃啃。
不知道怎的,搁江公面前吃东西,他觉得分外好吃。
江公打不过就加入,坐他对面,捏起油纸包里的小鱼吃。他本是打算只尝尝的,现在对了味,把小鱼都抢过来,不让霍彦碰。
霍彦手被推开,委屈巴巴的哼唧,“公抢我吃的。”
江公难得见到霍彦时露出笑,今天倒是笑了。
霍彦便偏头也对他笑。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先生,您就吃鱼吧。”
别操心了,我知道我在做什么。
他最会撒娇,一笑起来就见牙不见眼,古灵精怪得很,没有人不喜欢他。
江公也不例外,他点了点霍彦额心,骂了句不通协律。
霍彦心道陆游这句可有名了,哪里不合协律了,他跟猫猫一样又偷了一条鱼,嘎巴嘎巴的嚼。
“您不懂,这句话以后必流传千古。”
“你啊!”江公笑起来,他一时语迟,舌头打了结。
霍彦也不出声,好整以暇地看着他笑,少年清亮的很,眼中又带着点恰如其分的小促狭。他在等江公说话。
江公摸了摸霍彦的头,皱巴巴的眼皮下那双眼睛温柔又慈爱。
“还跟小时候一样,小滑头。罚你明日还给老夫送。”
“好嘞!”霍彦答得爽快,提溜最后一条鱼,放进嘴里,然后自然起身,轻快地道,“这眼瞅着要下雨,我就走了!”
江公面带微笑跟他告别,用慈祥的眼神一直注视着他的车走远。
霍彦前脚刚走,天色便果然如他所言,淅淅沥沥地下起了小雨来。
秋雨凉,江公将门扉掩上,看着霍彦留下的软垫,将其放在腰间,一时有些感慨。
过于聪明的人总是更倾向于明哲保身,总是缺些血性,他的学生是个再聪明不过的孩子,可是却好像从不失血性。
可爱可爱。
他最聪明的学生。
可是他那些可爱的学生不知道去做什么,他最聪明的学生却心知肚明。他要凭微末之力,要赌盐产量上升,要阻止盐铁专营,仅仅是为万民不因盐铁专营之策而死,而穷困。
“阿言,大善。”
江公执灯,听窗外雨声,辩论输给了董仲舒时,他就知道,他输的不是唇舌,而是帝王心。
但所幸,他庆幸的想,哪怕霍彦不承认他的学说,他也觉得高兴,因为他教出了一个真正的君子。
他的学生,是真的爱民惜生,也是真的一腔热血难凉。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
儒家说“中庸”,道家说“不敢为天下先”,他的学生说往前,敢为天下先。
灯火撩过墙壁,江公的叹息声分外明显。
走在前头的人注定劳心费力,也不一定有好下场的。
阿言啊,大善大善。
霍家,经不起念叨的霍彦打了个喷嚏,面着霍去病担忧的眼神,他嘀咕了一句,“嗐,江公念叨我把他鱼吃了呢。”
一场秋雨一场寒,冬天终于要来了。
可惜元狩元年的冬天注定猫猫冬不了了。
元狩元年打年头起,刘彻就要去打匈奴,搞个战略反攻,好一顿劝,才决定蛰伏,现在正是两年之期,刘彻并着整个汉朝摩拳擦掌,立志要把匈奴打成狗。
有大将军配冠军侯在,我大汉战无不胜,桀桀桀,匈奴人,受死吧!
整个未央宫充斥着武德,但是当高台上陛下说大将军不去时,气氛冷了一瞬。
嘎,大将军不去?
嘎,听冠军侯的?
嘎,陛下不会让处理掉大将军吧!
大将军依旧带笑的样子,冠军侯依旧是冰块脸。
众人的目光若隐若现往霍彦身上瞄,霍彦眼观鼻鼻观心,装看不见。
众人更误会了。
莫非是卫霍要分家了!
[阿言,你看,冰点开始了。]
……
霍彦跟在霍去病身后,老神在在的神游天外,然后冲弹幕翻白眼。
鬼的冰点论,就是姨父想让舅舅在长安享清福,顺带锻炼一下未来的三军总元帅,他阿兄。他要不是昨天晚上,被他舅舅带着来未央宫蹭饭,他还真信了。
昨天晚上。
“朕要把匈奴打成狗,朕还要交通西域,得西域之利以资战!去病,这一战你必须给朕好好打,回来姨父给你封个大官,还有大宅子!”
刘彻声音大得震耳朵。
“听见没!”
霍去病的神情却是波澜不惊,他拱了拱手,而后轻挑眉,回道,“你说好多遍了,放心!”
霍彦偷摸移到卫青身前,与卫青碰杯,饮了口葡萄酒,“酸葡萄酿酒才好,这款就很好。”
卫青摇头,抿了一口,就把他带的酒放下,“上次甜润润的那款好喝。”
霍彦嘿嘿一笑,从怀里掏出一玻璃罐塞给他,悄悄附耳轻声道,“我上次酿的还剩下一瓶,给舅舅吧。”
霍去病和卫青一个口味,对甜红简直是爱不释手,他若是知道霍彦还扣了一坛且不平分,得气半宿。
卫青显然也知道,他视线落在霍去病身上,然后偷摸避着霍去病就把酒往袖子塞。
没办法,他也爱喝,只能让去病少喝两口了。
刘彻对霍去病打仗就两个字宗旨,随意。
他这人比较好一点,就是不搞什么微操,他信任霍去病,让他随意去发挥,只要能跑回来,能打胜仗就行。
霍去病得了军队的指挥权,浩浩荡荡将万骑出陇西。
元朔六年之后,霍去病的经历成了所有男孩子都期待的梦想。
陇西属边郡,更是深受匈奴的迫害甚深,在陇西,无人提起霍将军是不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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