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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男魅魔沦为万人迷后(穿越重生)——金岚钰

时间:2025-08-28 07:32:58  作者:金岚钰
  叶临面对他,很难再起多大的情绪波动,平静地叙述:“我们第一次见面就是在酒吧,是梁文乐带我去的,你是他的好朋友。”
  顾嘉致听到这句话,余光瞥向旁边的请柬,莫名感到痛苦。
  他最初知道自己失去了某段记忆,以为不算重要,但现在却感觉整个心脏都空了,很茫然。
  梁文乐想到好朋友这个词,指着顾嘉致的眉心质问:“你小子跟沈邵在外面开公司,遇到困难居然不找我,找叶临帮忙,是不是没把我当朋友!?”
  顾嘉致对这个没印象,随口问:“什么破公司啊,我怎么不记得。”
  叶临淡定回复:“梵星。”
  听到这个词的瞬间,顾嘉致就感觉大脑剧痛,恨不得锯掉半个脑袋,浑身开始冒冷汗。
  太疼了,从脑袋开始向四肢发散,紧接着心脏都像是被烈火炙烤,反复翻动,水分蒸干,萎缩蜷曲。
  “好疼........”顾嘉致都不知道该去捂头,还是心脏,脸色惨白,瞬间就变得奄奄一息。
  梁文乐吓得连忙按铃叫医生,劝他不要再想了。
  叶临也担心他的病情,连忙退到梁文乐背后,避免顾嘉致看到自己,省得又回想过去,致使头疼。
  医生来了以后,就劝他们先离开,要用专门的仪器治疗。
  顾嘉致的视线模糊,依稀看见叶临的身影远去,下意识地抬手去抓,却只有空气。
  他弄不明白。
  梁文乐只是来通知订婚消息,邀请他这个名义上的好朋友出席。
  怎么会感觉到空虚和后悔呢?
  他在空虚什么,在后悔什么?
  为什么听到“月老”这个词会生理性恶心呢?
  
 
第42章
  “我现在觉得顾嘉致可怜了,时不时就头疼。”
  “确实,还好失忆的不是文乐。”
  梁文乐听到叶临这句话,马上意识到。要是他失去大学后的记忆,那就会忘记跟叶临经历的一切。
  他们从恋爱走到订婚,历经波折。
  如果失去这一段记忆,他的内心肯定空空的,非常绝望。
  梁文乐摸了摸胸口,又抬眼看向旁边的叶临,由衷地庆幸:“还好,失去失忆的不是我。才不想忘记你呢,我要一直记得我们热恋的时光。”
  叶临听到他感慨,从善如流地回应:“我也不想忘记文乐,要永远记住这段时光。”
  梁文乐停下来,按住车门,忍不住倾身去吻。
  叶临仰头,礼貌回应。
  他们交换了一次漫长的吻,以此纪念他们所有的恋爱经历。
  分开的时候,叶临的脸颊泛红,气息不匀,已经站不稳。
  梁文乐注视着他的嘴唇和脸颊,思绪旖旎,迅速进入车里,想立刻开回别墅。
  叶临坐上副驾驶座,就知道接下来等待的自己是什么。
  他已经有好几天没有做过那种事情,待会儿不会被梁文乐发现。
  而且梁文乐的技术也没有刚开始那么糟糕,比不上沈邵的高超,但也还算过得去。
  车速很快,梁文乐恨不得立即到家,好好地享受。
  叶临看着窗外不断往后退的景物,想到自己和顾嘉致的曾经。
  记得刚住进公寓的时候,顾嘉致就喜欢赖在他身边,不肯回自己的卧室,偏要跟他挤。
  本来很烦,可他拗不过顾嘉致,逐渐习惯睡觉的时候旁边有人。
  但这些人又是不同的。
  顾嘉致喜欢将他整个人搂在怀里,紧紧地贴着,所以会觉得热,难以忍受。
  梁文乐只是搂着腰,把他当成大型的玩偶抱着,勉强忍受。
  沈邵会让他枕着胳膊,随意乱动,并不会妨碍他的睡眠。甚至夜里还要起来帮他盖好被子,才再侧过身默默地看着他,最不烦了。
  这时,叶临刚好看到手机消息提示,于是拿起来看沈邵的聊天界面。
  【中午炖了鱼,过来吃吗?】
  【我最近不来了,梁文乐知道我们开公司的事情,已经开始怀疑了。】
  【哦,只是怀疑,没有跟你闹?】
  【闹了。你不知道那天多惊险,我差点没瞒住。还好我急中生智,及时找借口,糊弄过去。】
  叶临发完消息,就想得到沈邵的夸奖。
  可是三分钟过去,对方都没有回答。
  这就不对劲,明明他每次给沈邵发消息,都是秒回。
  而且不管他分享什么,沈邵都会给予正向的反馈,今天也应该夸他才对。
  怎么没有回复?
  【你很忙吗?】
  【还行。】
  【那为什么我说骗过梁文乐的事情,你没有反应?】
  【你需要我什么反应?】
  【你已经快十天没过来吃饭了,更别说过夜。】
  【你明明说好,哪怕是结婚以后,也会过来我这里。可是现在还没结婚,只是订婚前,你就能好几天不过来。】
  隔着屏幕,都能感觉到沈邵满满的怨念。他打字的速度飞快,情绪波动大,内心饱受折磨。
  叶临也想去沈邵那边吃饭,睡一个好觉,但是这几天梁文乐看得太紧,很难有机会过去。
  【其实你根本做不到,婚后不可能来我这里吃饭,也不会管梵星了是吧。】
  【我没有。】
  恍惚间,叶临有种当渣男的感觉。好像自己在美人面前发誓,最后辜负美人的一番心意,坏透了。
  啊,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
  一旦习惯了去沈邵那里,就会觉得那是可以享受的地方,温柔乡都不过分。
  现在面对沈邵的质问,他打字的时候都会感觉心虚。
  叶临头疼不已,刚想再找理由,就听到旁边梁文乐的质问。
  “你在跟谁说话,这么专注?”
  “朋友,他问我的订婚宴是什么样子的。”
  “哪个朋友?”
  “以前的,你不认识。”
  叶临说到的这里的时候,已经隐隐有了不好的预感,立刻删掉沈邵的微信,划到某个网友的聊天界面。
  “是吗?”
  “我怎么不信呢?”
  叶临嘴上回着,已经给很多人发消息,说自己快要订婚了,有没有兴趣来。
  他们发了很多问号,都忘记有他这号人物。
  还没到别墅,车就已经靠边停下来。
  梁文乐朝着旁边伸手,冷声命令:“手机,拿来。”
  叶临把手机递过去,默默地在心里求保佑,祈祷梁文乐犯蠢,查不出来。
  梁文乐翻完通许录,发现叶临都在给一些陌生人发消息,大都是说自己要订婚了,能不能来参加。
  结果这些人都只是恭喜他,委婉地拒绝。
  根本没有人愿意参加叶临的订婚宴,但他还是一个劲地发消息。
  梁文乐抬头去看他:“你没看到他们都不愿意去吗,怎么不叫别人?”
  叶临垂着头,很小声地回答:“我,我没有其他的朋友叫了,有些还都是网友。我不像文乐,可以召集满屋子的好朋友,只,只有他们了。”
  梁文乐想到他跟自己谈恋爱以后,确实没有朋友,而且就算有,估计都是塑料友谊。
  顿时觉得叶临很可怜,自己的订婚宴,没有家人,没有朋友。
  梁文乐把手机还回去,试着安慰:“这些塑料朋友,趁早删掉,不愿意来是他们没福气!我帮你找朋友来,别伤心了。”
  叶临暗喜,但还是要继续故作多愁善感:“可是,那都是文乐的朋友,不是我的朋友。
  他们喜欢文乐,不喜欢我,肯定都嫌弃我是叶家的私生子。”
  梁文乐猛地拍扶手:“他们怎么敢嫌弃你,你是我的订婚对象,当然跟我一样了。”
  叶临抬眼去看梁文乐,羡慕之情溢于言表:“文乐,你真好。”
  爱一个人,就会产生亏欠之情,还会心疼。
  梁文乐心疼他从小没有家人,长大还没有朋友,顿时没了做那种事情的心情,掉头开向别处:“我带你去叶家,让他们跟你道歉。”
  叶临连忙劝阻:“别了,我们保持现状挺好的。”
  梁文乐热血上头,很难阻止。
  叶临真不想见到叶家人,只好偏头去吻,红着脸劝告:“文,文乐,你不是说回家嘛。”
  梁文乐得了香吻,又被勾起之前的念想。
  心痒得厉害,探过身去,轻咬耳垂:“要不然,就在这里算了,我可忍不了。”
  这里很少有人,也是在马路上,更何况还是青天白日,很容易被发现。
  叶临连忙推开梁文乐,捂住自己,语气都结巴起来:“还,还是回家。大白天的,不要在这里。”
  梁文乐注意到他的耳垂红得滴血,眼神慌乱,当真是可爱的小兔子,难免生出怜惜之心:“好吧,回家就可以是吧。”
  叶临听着他的语气,总感觉到面前有巨大的风险在等着自己,正想开口说些话挽回,车辆就重新启动。
  车载音响播放热辣,节奏感强的外文歌曲,听不懂,但能够感觉到歌唱者的情绪十分亢奋,总是会莫名其妙地怪叫。
  平常梁文乐也不听这些歌曲,都是古典的,抒情的,浪漫的纯音乐。
  今天突然听这种,情绪应该发生了很大的转变。
  叶临正在猜测,车就停在别墅门口。
  还么等他反应过来,梁文乐就打开车门,伸出手要扶他下去。
  叶临搭上手,唤了一声“文乐”,紧接着就被抱起来,迅速朝着别墅走去。
  梁文乐抱着他,低头去吻,像是片刻都忍不了。
  刚进别墅,就有领带掉落,外套也随意地甩在旁边的柜子上。
  圆圆高兴地朝着两个主人跑过来,却发现他们根本不搭理自己,着急地转圈圈。
  叶临抽出空去看圆圆,试着劝梁文乐:“文乐,圆圆在叫了,你快放我下来。”
  梁文乐完全不搭理这条萨摩耶,抱着叶临跑到二楼,就把门反锁。
  圆圆抬起爪子去抓门,老半天里面都没反应,只好埋头,发出哀叫。
  隔音很好,叶临没有听见狗叫声,只是忙于应付梁文乐。
  梁文乐的房间布置得很梦幻,到处都是大型玩偶和柔软的布。他拉开抽屉,从里面翻出一堆小玩具。
  叶临都还没反应过来,直到他把一条毛茸茸的白色兔尾巴拿到眼前,才吓得失色:“文,文乐,这是........”
  白色兔尾巴并不单纯,首端很小,尾端是超大的毛尾,但也很吓。
  人类都把尾巴进化掉了,兔尾巴还能从哪里长出来?
  叶临坚决不想要这个兔尾巴,抬手去挡。
  梁文乐帮他戴上垂耳兔的发饰,再强硬地安装上尾巴,捧着脸狠亲一口:“我早就想这样了,你像只小兔子,好可爱!”
  叶临感觉到兔尾巴的存在,红着脸地抗议:“我,我不要这个尾巴。”
  梁文乐爱死他这副模样,抬手去玩:“要嘛要嘛,有尾巴的叶临好可爱,想......”
  叶临有过尾巴,那都是饥饿值到达顶峰,出现魅魔形态的时候了。
  跟这种感觉完全不一样,但都很难堪。
  刚开始,他还需要顾嘉致消解饥饿值,维持住人形,一找不到顾嘉致就慌张。
  现在跟这几个男人搅和在一起,饥饿值哪里有机会上升。当然,金钱余额也从来没有下去过。
  不知道怎么说,感觉习惯了,也就懒得吐槽。
  叶临这样想着,忽然听到蚊子煽动翅膀的声音,嗡嗡嗡的,就从耳边响起来。
  他还以为自己幻听,直到感觉到漫长的痒意。
  这个兔尾巴,居然,居然能活动?
  叶临难以置信地看向梁文乐,轻声求饶:“文,文乐,不要它了好不好?”
  梁文乐静静地欣赏他背后轻轻摇晃的兔尾巴。
  这可是他花大价钱买的仿真物品,能够入眼,还有额外的功效。
  “小兔子要被吃掉了.......”
  “文,文乐!”
  叶临差点跪不住。
  快要彻底瘫倒。
  他真想不到,梁文乐还会喜欢蕾丝。
  喜欢就算了,偏要用在他身上。
  两个大男人,有话就说,有事就做,干干脆脆的。
  为什么偏要用毛绒玩具和蕾丝花边这些东西?
  叶临恨透背后的梁文乐,可是自己又无法反抗,只能在心里默默地骂。
  他听说过,蕾丝昂贵,是因为要用手工钩织,耗时*耗力。
  这样手工制作的蕾丝,立体精致,不粗糙。
  哪里不粗糙,明明就会被磨疼!?
  “文,文乐,不要兔尾巴了.......”叶临快要崩溃了。
  他要是知道回家是这种状况,刚刚肯定愿意去见叶家人。
  “那你要什么?”梁文乐故意凑到他耳边询问。
  “要,要文乐........”叶临实在是说不出口,但是梁文乐逼得太紧了,后面的词汇只能放低声音。
  虽然声音很小,但是梁文乐还是听到了,心甘情愿地满足。
  兔尾巴被丢到地毯上,已经不能要了。
  兔耳朵头饰也不堪重击,摇摇欲坠,最后滚落。
  叶临呜呜呜个不停,看到地上的兔耳朵就恨不得抓烂,但他自身难保,怎么可能有机会去报复。
  门外的圆圆睡久了,还是没有看到主人出来,朝着楼下跑去,要去吃晚饭。
  已经是傍晚时分,夕阳中别墅的剪影很唯美,草坪上的细小野花随风摇曳。
  二楼的卧室恢复平静,只拉上了薄薄的纱窗,让暖橙色的阳光得以透进去,照在洁白的皮肤上。
  叶临累得抬不起手指,靠在梁文乐怀里,嘴里还嘟囔着:“把那个尾巴和耳朵扔了。”
  梁文乐亲亲他泛红的眼尾,柔声应和:“好,都扔掉。不过刚刚的叶临好可爱啊,好喜欢好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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