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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诏太久没有跟叶临接触,此刻就像是多年回故乡,重探故地之心越发地强烈,势必要回访所有位置。
“艹,你,你小心点,别留下痕迹,会被发现的。”
“我........会的。”
其实对这种要求感到心里不满,但道德上确实不占理,只能听话。
楚诏看着怀里的叶临,忍不住会想,顾柘在过什么样的幸福生活呢,他竟然嫉妒。
明明叶临是个骗子,还是个情场高手,是他最为鄙夷的那类男生,但就是羡慕顾柘可以长时间地拥有叶临。
他肯定得病了!
楚诏得出这个结论,却不是要去医院看病,而是贪恋叶临的温香,试图饮鸩止渴。
被子出现了很多褶皱,全是抓出来的。
叶临慢慢地呼吸,注意到旁边的枕头,故意说道:“我和你说,顾柘三天前就是在你这个位置折磨我,害得我的膝盖都磨红了!”
听到这句话的瞬间就是慌张和羞愧,明明顾柘帮过他,不亚于救过他的命,不应该这样对叶临的。
可是几秒过后,又燃起了胜负欲。
楚诏想要攀比,把叶临抱起来,贴心地询问需求,势必要比顾柘温柔体贴。
叶临满意地靠着他的肩膀哼哼唧唧,非常享受这种伺候型的过程,感觉自己就像是无上的君王,所有人都得顺着他。
楚诏察觉到他满意,就会有成就感,变着法地提高技巧。
这就好比大型犬,平时乖巧听话,偶尔会发疯乱叫。优点大于缺点,还算能接受。
叶临默默地在心里给楚诏做了点评,打算把他排到沈邵的后面,位列第三,第一是顾嘉致。
第四是混蛋顾柘,倒数当然是梁文乐。
这样排名是客观合理的,顾嘉致主要是胜在默契高,彼此配合得很好,断层第一。
沈邵服务意识最强,技术过硬,完全可以第二。
楚诏太青涩了,有服务意识,凭借优越的硬件,也能第三。
顾柘经常性发疯,不知道服务,但技术厉害,所以第四。
梁文乐就不用提了,各方面都垃圾,当然倒数。
傍晚时分,夕阳将被子染成橙色,地面有成堆纸巾团,像是成熟烂掉的橘子。
叶临像只吃饱饭的猫,躺在楚诏的怀里休息,慵懒地打哈欠。
老实说,男同这种事情最开始无法接受,可是尝到快乐,就会习惯,甚至是痴迷。
今天被楚诏伺候好了,他的精神都得到了放松,如在云端,舒服死了。
上一次有这种感觉,都是沈邵还没生病的时候了,好遥远。
楚诏抱着叶临,胸膛被填满了,满足且幸福,不断地低头吻,享受惬意的时光。
叶临注意到对面的柜子,指着几件顾柘不爱穿的衣服:“顾柘要出差一周,你就在这里待个四五天吧。你们身高相当,刚好可以穿他的衣服。”
偷偷潜进公寓里,跟叶临欢好,本来就是在昧着良心做错事。现在还要穿上正主的衣服,过于恶劣了。
楚诏拒绝:“不要,我还是去外面买吧。”
叶临像是面对傻子:“这几天你不出门才安全呢,我又不能天天叫保镖买东西,那样很容易被发现的!反正顾柘的衣服多,你穿了也不容易被发现。
大不了,我过两天假装勤快,帮他洗衣服,跟他说洗坏了直接丢掉。他不会起疑,反而会觉得我超爱他,估计要感动哭了。”
他在骗人这方面就是天赋异禀,想借口就是一秒的事情。
楚诏像是回到被甜甜圈欺骗的日子,已经能够想到顾柘发现真相后的绝望崩溃:“你对每个男人都这样吗,谎言信手拈来,随时随地扮演深情?”
叶临细数几秒,诚实道:“嗯.......有两个不是。”
楚诏清楚自己是被骗的那一类,嫉妒不需要被骗的两个男人。
不问是谁,还能找理由哄自己。
但他就是要自取其辱地问出来:“都是谁啊?”
“第一个是顾嘉致,虽然他脑子出了点问题,但我还是觉得他是我这辈子最好的兄弟!
真的,我叶临混社会十几年,跟很多人称兄道弟,从来没有见过像顾嘉致这样仗义国干的男人。你看过三国演义吧,我以前就觉得可以跟他结拜成异姓兄弟。”
“哦,你说刘关张三结义,不求同年同月生,但求同年同月死。”
“对对对,这就是男人之间的浪漫!唉,他的亲哥是个贱种,我亲弟也是个畜牲。我们同病相怜,希望来世做亲兄弟吧,我肯定好好对他。”
叶临想到原本世界里被父母偏爱的弟弟,心如针扎,恨海难填。正是因为这样,他才能对顾嘉致感同身受,发自内心地珍惜。
楚诏还以为他说叶家几个婚生子,疑惑叶临明明是私生子,怎么好意思怨怼别人。
但由此听出来,顾嘉致只是被他当成好兄弟,没有爱情,这也不是很厉害嘛。
“那第二个呢?”
“第二个是沈邵。其实我一开始很讨厌他,感觉他死装死装的,后面又很欣赏他的能力。
他这个人管理公司很厉害的,一开始梵星就是个老破小,后面都被他管成大房子。
而且他的厨艺超好,我这辈子都没见过谁做饭有他好吃,天杀的,简直是仙宫才有的!
还有,他特别懂事,知道跟你相处的时候该说些什么,该做些什么,不矫情麻烦,情绪非常稳定。
总之就是,能力优秀,温柔贤惠。对外能管公司,对内能照顾小家。他要是女的,我肯定娶他!
婚后只要不给我戴绿帽,我保证把他当成掌上明珠一样宠,这么好的老婆,几百世修来的福气才能遇到啊。
生孩子的话,他愿意生几个就生几个,我的钱都给他买包买首饰,还愿意天天陪他去逛街,去美容店。”
叶临说着,脑子里自动帮沈邵加上秀丽长发,变成那种有清冷文雅气质的高知美女。他们不仅有成功的事业,还有了温馨小家,彼此陪伴,直到白头老去。
楚诏听完,酸得像是生吃几十斤酸李,忍不住阴阳怪气:“你这么喜欢他啊,都想跟他结婚,组建家庭了?”
叶临眼眸低垂,犹豫不决:“可惜不是女的,唉。”
“那如果沈邵说要跟你结婚,你会拒绝吗?”
“男同性恋不能领结婚证。”
“可以的,你自己上网搜!”
叶临点开搜索页面,发现这个世界男人和男人居然能结婚,惊讶之余又想到沈邵要求跟他结婚的那一刻。
“真的能啊!”
“对啊,所以你要不要跟他结婚?”
“我.........”
结婚后,沈邵跟他的相处方式应该不会变,除了没有孩子这个缺点,好像都是优点?
叶临并没有立刻拒绝,而是陷入沉思。
楚诏看到他的神情就明白沈邵的可怕,突然很想跟这位传闻中情敌见面。
北边的春来得晚,地面上的积雪还没融化完。草地,树上都有沉重雪块,但已经在酝酿着翠绿的春意。
医生看着面前的病人换下病服,叮嘱道:“病人的身体没有大碍,出院后,家属要让病人多接触以前的事物,才能快加快恢复记忆。”
顾父顾母连连点头,感谢医生。
顾嘉致的脸恢复如初,穿上厚重的外套,看向旁边的父母:“爸,妈,我在这里都待腻了,现在可以随便玩了吧。”
顾父:“已经帮你办了复学手续,回去好好读书,别再跟你哥哥打架了,亲兄弟好好相处。”
顾嘉致不爱读书,只想回去跟兄弟搓一顿庆祝,假装应和。
顾母:“嘉致啊,你哥哥有急事,没有及时来接你,你不要怪他。等回去之后,我让他来家里吃饭,跟你道歉,你们聊聊。”
顾嘉致才不想顾柘来接自己,嫌弃地翻白眼:“知道了,我估计他不想见到我,也不想吃这顿饭。”
顾父责怪:“你这孩子,会不会好好说话!”
顾嘉致懒得跟他们多说,步伐轻快地往外走,出了医院就跟兄弟打电话。
“嘉致啊,你小子的病终于好了,回来跟哥几个好好玩!”
“其实我早就好了,我爸妈非不让我走,烦死!”
“那现在跟你说以前的事情,你不会头疼了吧?”
“不会,我半个月前就不头疼了。”
“我说个事情试试你哈,你记得那次在酒吧看见叶临吗?”
“不记得,但叶临也这样说,难不成是真话,我们在酒吧见面过?”顾嘉致没感觉头疼,相反还有了兴趣。
“对啊,我和你说,那天是梁文乐把他领进来,哥几个看他长得好看,就故意逗他玩,你也掺和来着。
唉,说来也是唏嘘,你不知道,文乐被叶临害得多惨!订婚宴过后,我们都想去教训叶临,帮文乐出出气。但文乐不让,非要哭哭啼啼地跑去找他复合,真是疯了!”
顾嘉致的脑海里闪过很多画面,其中就有叶临吃冰淇淋,酒醉后脸红眼湿地看向他,以及他抱着醉倒的叶临往外走。
叶临醉酒后,说话软乎乎的,内容不好,但听起来很可爱。
“哎呀,你怎么跟这些喜欢男人的神经病做朋友?”
“喜欢男人就是神经病啊?”
“当然了,就你和我正常。你今天帮我,我以后发达了,肯定不会忘记你。”
“今天晚上就报答我。”
顾嘉致停下脚步,恍惚间听到了冰面裂的声音,心跳猛然加速,咚咚咚地直响。这瞬间,跟长达死水般的平静不同,水流汹涌澎湃,他终于感觉到自己是活生生的人。
朋友还在电话那头吐槽叶临:“有一说一,叶临手段确实高超,他把你顾柘搞到手了,还让顾柘给梵星打白工。
你敢信吗!?前段时间,还有人看见你哥跟叶临在街头牵手接吻,恩爱劲都快超过梁文乐那会儿了。我看你回来后,要叫叶临嫂子喽。”
顾嘉致愣住,下意识地骂:“疯了!”
此时此刻,他也不明白自己到底是在骂顾柘,还是骂叶临,但心情莫名郁闷,很想要发泄。
第63章
楚诏还是留下来,穿着顾柘的家居服在房间里活动,帮叶临端茶倒水,陪叶临在电竞室里打游戏。
当叶临不再伪装后,他发现叶临不只会玩辅助,还会玩各种战斗职业,技术还可以。
两个人一起打怪,默契度差了一点,但是胜在技术厉害,也能轻松通关。
饭后还会看各种电影,叶临喜欢搞笑片,而他喜欢探究人类起源,宇宙起源这类的纪录片。
但只要抱着叶临,看什么类型的电影都能接受。
这段时间就跟楚诏最开始幻想的同居生活一模一样,平淡却幸福。
假如可以一直这样持续下去,那就好了。
可惜才过了四天,楚诏就被叶临从睡梦中吵醒。
叶临踹了他几脚,拿着手机神情焦急:“你快点收拾离开,我估计这两天顾柘就要回来了。”
楚诏知道顾柘的行程,眯起眼睛说道:“他不是后天才回来,急什么。”
叶临把聊天记录递给他看,顾柘分享自己处理工作的经历:
过程出乎意料的顺利,可以提前两三天回来,询问叶临想要什么礼物,他会带过来。
楚诏往上滑动屏幕,发现大部分聊天内容都是叶临在无理取闹,而顾柘宠溺,俨然是对恩爱的小情侣。
越看越心酸,原来这才是叶临恋爱时的真面目,会撒娇,会骂人,更会不讲理。
楚诏隐约又尝到了酸味,沉默不语。
叶临发现他还没有动静,气愤地推他的肩膀骂道:“你快点啊,被顾柘发现,我们两个都完了。”
楚诏放下手机,还没从嫉妒心酸的情绪中缓过来,动作缓慢。
叶临快急死了,大声骂道:“我靠,你到底有没有当小三的觉悟啊!
合格的小三在听到原配要回来,早就麻溜地收拾滚蛋了,你在这里磨磨唧唧的,是想死吗?”
楚诏微微瞪大眼睛,重复他的话:“小三?”
叶临翻了白眼,头一回遇到这种难以教导的蠢货,耐心都快耗没了:“不然呢,你还以为我们在谈恋爱吗?我真服了,快点,你记得删除门锁的记录,免得被发现。”
这一刻,楚诏感觉自己像是被用完就丢掉的杯子,毫无尊严。他心里有怨气的,但没有任何正当的理由可以反驳,只能继续收拾。
穿过的衣服没有损坏,完好如初,倒是可以叠放在柜子的底部,不容易被发现。
这期间门锁上有关于楚诏的记录全部都被删掉,房间里所有的垃圾也单独收集出来,由楚诏倒掉。
叶临支开保镖后,楚诏换上最开始的衣服,提着垃圾灰溜溜地离开,像个清洁工。
离开的时候还不能走小区正门,要走隐秘的小道,翻墙避开摄像头和保安,像是做贼。
楚诏从小就是个正直的好人,小时候还会扶老奶奶过马路,捡到钱包也会物归原主。
他怎么都想不到,自己会有做贼偷人的这一天。
如果是十几岁的自己看到现在的模样,应该会气愤地骂败类,再扇好几巴掌吧。
楚诏上车前悔恨交加,没几分钟后想到叶临的脸又留恋,鬼使神差地让司机开车去沈邵的医院。
他想见见这个传说中的情敌,到底是用什么俘获了叶临的真心。
午后,阳光照在墙角的植物上,冬天萎靡的兰花和玛格丽特重新焕发生机,长出嫩绿的新叶。
冬去春来,可叶临还是没来。
沈邵的心依然停留在冬天,死气沉沉。
直到看到有人进来,眼睛里才焕发出一丝光彩。
结果不是叶临,而是陌生青年。
楚诏进来,发现沈邵的皮肤很白,穿着病服躺在床上,应该是生了重病。
他知道沈邵是情敌,但还是无法对病人恶言相向,开口的语气就变得柔和:“听说你跟叶临以前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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