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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他说这能给我们一个更长远的未来。说是什么安全的仪式,能把他的寿命和我的寿命加在一起,让我们都能在最好的状态下再活一百年。连何西阿诈骗时编的故事都比这听起来靠谱。
说实话,我第一个想法是,这混账该去找个更年轻的,这不是能加更多年?但他又说什么需要心灵相通地(涂抹痕迹)该死。这混账总是能把我搞得不知所措。
他说要在地上画金圈,然后……见鬼,我居然开始盘算着圆圈要多大才够我们俩(涂抹痕迹)。再之后(涂抹痕迹)(涂抹痕迹)
加利福尼亚的小屋听起来不错,比达奇老挂在嘴边的塔希堤现实多了。但要有两层楼,有廊子,有马棚……也许还能种点什么?养点什么?
一片这样的地方,一个真正的家,需要花多少钱?(涂抹)希望它能比圣丹尼斯强。在来圣丹尼斯之前,我一直听说这里是世界七大奇观之一。如果真是这样,那我对其他六个也没什么兴趣了。这地方压抑得很,到处都是烟雾和噪音。它会让你发现,比一个混蛋更糟的,就是一大堆混蛋挤在一起。*
不知道为什么,和古斯在一起的时候,未来好像变得清楚了些。我们那册子竟然有一千五百人看过。见鬼,真不知道我这粗人写的玩意能帮上什么忙。可这小子又说要出第二本,什么加强版,什么绘本。跟在(涂抹痕迹)一样不知足的小混账。
我知道我早晚得答应他,可这事儿让我脑袋发涨。该死的,什么时候,写字画画比抢银行还麻烦了?得回营地缓缓,把这摊破事想明白。
这日子听着挺古怪,但总比让条子满世界撵着跑要强。等回去了,但愿达奇别跟我废话太多。
【奥古斯图斯·普莱尔日记】
在发完电报、买完补给、又和莫莉女士打过招呼之后,我亲爱的牛马亚瑟终于还是动身回湖边营地了。我就知道他迟早会去——这份责任感简直像是刻进他骨子里了,跟马蹄下的铁掌一样,卸了就要安新的。
我很不爽。但我不能一边心安理得地享用他的爱和纵容,一边又去挑剔他性格里那些最根本的东西。
所以,我做了我能做的:在他赶火车前,提前把武器和补给都收拾妥当。他大约以为我要抓他赶稿子,发现没有,倒是格外感激我。我们那会儿刚好在自家房里……要不是杰克牵着因克在门外闹腾,我俩本可以更加亲近的。啧。
不过,说真的,看着他全副武装、背影挺拔地朝火车站走去,我心情还真挺复杂。一方面,我比谁都清楚,这次回去意味着什么——达奇正渐渐撕下伪装,迈卡那只传说老鼠也上窜下跳老久了。他一脚踏回去,少不了又要被卷进一堆蠢事里。
但另一方面,我也明白,如果不让他亲眼看看、亲身体会那些破事烂事,他永远也不会真正死心。有些路,非得自己一头撞进那死胡同里,才知道它是堵死的。
我没闲着。就在我亲爱的甜心出发后不到一个钟头,勃朗特的人上门提货,来的居然还是上回那几个收保护费的家伙。这次他们的态度恭敬了不少。那个叫孔蒂的家伙,还和我絮叨他也养狗。真假不论,反正他跟蓝尼挺聊得来。这俩人合力把仓库搬了个底朝天。但愿他们卖货的时候也能有这份热情劲。
扣掉经营、消费和那点倒霉损耗,我的现金终于正式突破两千大关。以这个时代的标准来说,已经不算小户了,离亚瑟那五千的身价也没那么遥远了。曙光在望!
比钱更重要的,是我正在为亚瑟、为我们俩,慢慢编织一张安全网。每一笔交易、每一个合作伙伴,都是网上的结点。等到我们哪天彻底脱离范德林德帮,这张网就能保证我们平稳落地。
顺便,那些值得信赖的伙伴,也可以慢慢挑出来。蓝尼和查尔斯已经上了船,莫莉似乎已从达奇那股老人味里清醒过来,值得观察。希望亚瑟这趟能把约翰和阿比盖尔拐回来,有何西阿就更好了~
等会儿,这是不是代表,得租个更大的院子了?
【亚瑟·摩根日记】
回到营地的感觉很奇怪。就像离开太久之后回到个熟悉的地方,但发现所有东西都稍微动了位置。
达奇脸上那笑容让我心里不舒坦。不知怎么,我们就吵起来了。整个营地的人都跑来看热闹,这真是蠢透了。所以后来我又去了镇上。酒馆里那些眼神也让我不自在。最该死的是,被那小混账管得太久,我都开始习惯不喝酒了。
另外,我碰到了格雷家那个可怜的小子,鲍,还有他那个禁忌恋人,佩内洛普女士。她真是我在这边见过的最有活力的人。*所以我帮他们私奔了。
格雷家那个老混蛋对这事儿一无所知,还跟我说布雷斯韦特那个老女人养了几匹价值连城的纯血马——*
(撕页痕迹)
这是个该死的圈套。康沃尔的人跟格雷家一起来突袭我们。西恩死了。
我说不出心里有多难受。早就跟达奇说过,格雷家和布雷斯韦特家都没什么油水。真正的机会在城里。可我跟达奇为这事儿吵了太多回,忽略了别的。真他*的蠢。
[素描] -安息吧。西恩。
西恩就像个烦人的弟弟。我自己都没想到会这么想念这个大嗓门的混小子。*我还记得去赏金猎人手下救他,现在他就这么没了。
这事本不该发生。智慧无限的达奇本该低调些,知道我们不能再招更多注意了。我开始怀疑(涂抹痕迹)
(涂抹痕迹)营地里还是有很多人愿意相信达奇的判断。
也许我该把信得过我的人带去城里。也许我和古斯没那么多远大理想,但至少能保住他们的脑袋不开花。
【亚瑟·摩根日记】
何西阿被布雷斯韦特的人抓了。
管他呢。见过这些所谓的贵族之后,没人会再相信什么高贵不高贵的了。我们救出何西阿之后,一把火把布雷斯韦特庄园烧了个精光。*
不过大火不该烧到无辜的牲口。所以我赶紧把马厩里的马都放出来了。混(涂抹)古斯也有备用马了。一匹精神的好土库曼马。他会喜欢的。
我们在加利福尼亚的小屋需要个好马厩。
见鬼,这又要花不少钱。
米尔顿私下找到我。管我叫普莱尔先生,劝我交出达奇的脑袋。我让他滚蛋了。但我总觉得他还会去找帮派里其他人。这事儿还没完。
【奥古斯图斯·普莱尔日记】
单身汉的日子实在太悲惨了。每天就是遛马、制备异烟肼、配药,遛狗、遛马,再制备异烟肼、配药,最后洗洗睡觉。唯一的乐趣,是隔空围观亚瑟钱包上的数字蹦跶:+1X,+2X,-1.XX,-100,-200,-300……
不得不说,我亲爱的金毛好牛马,对帮派里那些吃白饭的真是大方得很,个位十位地赚,成百上千地撒。怀揣千来块出去,最后给自己留了个六百块,倒是蛮吉利。
更让我意外的是,黑朗姆明明好好待在马厩,地图上却又冒出了马头标。亚瑟是坐火车过去的,我以为会火车回来,谁料他又搞到了一匹新坐骑。他对马的品味我从不怀疑,只是不知道这回是姑娘还是小伙。总之,我得多给黑朗姆加加餐,免得这头生子心理失衡。
他们帮派里应该是出了什么大事?亚瑟出去时说会带着人回来,几天过去,客房是收拾好了,约翰、何西阿、阿比盖尔一个没来,西恩那小老弟的标记也消失了。
反倒是骗子魔术师特里劳尼跑来找我,这家伙比勃朗特那个意大利腔的还会说,总之吹嘘自己结交了一些“可靠的朋友”,问我有没有兴趣去邮轮上搞一场老千局。
我当然没兴趣。论理财,我属龙,绝对的保守主义者。要不是花销不方便,我恨不得都换成金子。
特里劳尼倒是对卖药表现出了极大兴趣。他自称在圣丹尼斯的上流社会有门路,想让我供点货。我本来是想拒绝的,毕竟他那点履历我门儿清。但既然查尔斯和蓝尼已经上船,最近还在挖莫莉,多他一个也不算多,就试着给了他一些。
结果这家伙直接找到了我们的印刷厂,想把异烟肼糖浆包装成治肺神药,东南西北古今中外的秘方都沾上,包治一切呼吸问题。把老板梅森都吓得跑来问我。
我从来没这么生过气,直接开地图一路追到他住处,逮着就是一通大骂。这家伙还很委屈,非说不夸张点怎么卖得动货,他这是在帮我打开销路。
我试图跟他解释什么叫品牌信誉,什么叫可持续发展,什么叫客户信任。结果这个花哨马甲完全不理解,在他看来,生意就是一锤子买卖,能骗多少是多少,谁在乎什么信誉。
也许这就是时代差异,也许是混帮派混出来的思路——总之,他们那一套和现代商业理念南辕北辙。最后我只能终止合作,打算等亚瑟回来再和他谈。
噢,亲爱的亚瑟,我是真的有些想你了。不知道你什么时候能回来。你给你那帮派拉磨半天,一点好处都落不下,还是和我搭档,什么都有你一半——
——等等,市长的晚间沙龙好像就在今晚。我有种预感,我们很快就会见面[爱心][爱心]。
……
“亚瑟。”
亚瑟抬头,看见何西阿和达奇。难得的是,今天竟是达奇走在最前头。自从西恩出事、他们在营地当众争吵了好几次后,这还是第一次,达奇主动来找他。
“走吧,孩子。”达奇开口,语气里难得带着几分温和,“沙龙迟到可不是绅士所为。我们也去见识见识你嘴里的大城市——接触接触圣丹尼斯的上流社会,看看能不能捞到点什么路子。”
亚瑟没有多说什么,只默默走向自己的帐篷,开了衣箱。
这里头全是古斯送的东西,各色外套、衬衫、长裤,连腰带都有好些款式,每一样都不像过去那个亚瑟·摩根的风格。
刚认识那混账小子时,他还是个无形鬼影。那时每次穿上这些衣服,亚瑟总想找个由头呆在营地外头,生怕在大伙面前显得比达奇、比特里劳尼还扎眼,总觉得不太合适。
但今晚——
亚瑟挑出一身漆黑的外套、相衬的衬衫,还有那双搭配的皮鞋,仔细理过领口和袖口。
可总觉得,似乎还缺了点什么。
帐篷外传来达奇的声音:“准备好了吗,辛德瑞拉?”
门帘掀开,亚瑟迎着临时营地的灯火走出去。达奇上下打量来一番,先点点头,后皱起眉:
“你的牛仔布呢?”
亚瑟沉默片刻,低头翻了翻腰包。
“有了更好的。”他平静地说。
他取出那条深蓝色的丝绸领巾——古斯送他的第一条丝巾。它曾经像阳光下的海一样蓝,如今已被他指尖的茧摩挲得起了细细的毛边,于是那抹蓝色也蒙上了一层微妙的雾光。
但这样反而更配这身正装。
当着达奇的面,亚瑟不慌不忙地把丝巾绕在脖子上,仔细打了一个结。
【作者有话说】
*
*本章中带*部分,“我以前从没见过穿着西服的蜥蜴,现在我见着了。”、“来圣丹尼斯之前,我一直听说这里是世界七大奇观之一。如果真是这样,那我对其他六个也没什么兴趣了……”等等,均引用自亚瑟·摩根日记原文,因剧情原因略有删改。
第91章 重逢
同一时刻。圣丹尼斯。
一条黑色的丝绸窄领带压在雪白的衬衫上。平日, 这套搭配是不出错的选择,能显得人庄重又干练。可此刻,不知为何, 这经典的黑白配总有些说不清的拘谨与单调。
年轻人眉梢微不可察地一蹙,一手利落地勾住领结一扯, 另一手已探向另一条触感温厚的深蓝色宽幅丝绸领巾。
古斯将它绕过脖子,仔细系好, 对着镜子侧身又凑近, 审视过角度、褶皱、搭配和谐度,当然,最重要的, 是它是否无限趋近于此刻正系在亚瑟颈间、被对方体温浸染过的那条?
——游戏背包不给堆积重复的装饰品, 这条是在圣丹尼斯河畔区那家颇负盛名的老裁缝铺“金线与顶针”定的。多亏了工业城市的精密织机和老匠人炉火纯青的手艺,除了绣着不同的名字缩写, 外加一点点属于各自的磨损痕迹,这两条领巾毫无二致, 怎么看都是一对。
“古斯?”
蓝尼敲门进屋,见到他时夸张地哇哦一声, 嘴角也咧开个促狭的笑:“我该说什么好?‘尊敬的普莱尔先生, 您还没跟镜子跳完这支舞吗?再磨蹭下去, 市长先生的香槟气泡都要跑光啦!’”
古斯透过镜子瞥蓝尼一眼,神情淡定得仿佛刚才那些精雕细琢的小动作根本不存在。
“我在检查面料的垂坠感, ”他一本正经地调整袖口,“萨默斯先生,这是价值三块五的进口丝绸, 不是你那些两毛五就能扯上一大捆的棉布条。对待昂贵的事物, 自然需要与之匹配的审慎态度。”
说着, 他转过身,摊开双臂:“如何?我认为我这身搭配恰到好处地平衡了今晚场合的需求。既避免了过分张扬的浮夸,又精准地传达出我们这些‘体面商人’应有的、无可挑剔的品味。”
“哦。”蓝尼点点头,目光落点明显地掠过床角桌边:“哦——所以,你花了将近二十分钟,就为了‘审慎’地检查——三件外套、三件衬衫、外加五块绸子的垂坠感?哇哦,这效率,还真是高。”
“这叫精益求精的品质控制。”古斯面不改色,挑出一顶与外套同色的鸭舌帽,动作潇洒地扣上脑袋:“等你哪天需要让一伙含着金银汤勺长大的人觉得你是他们自己人,就会明白我这检查的价值了。”
“但我只是个跑腿的黑鬼。”蓝尼竖起手指摇了摇,“我需要费劲融入这根本不会正眼看我的圈子吗?不。我只会在你们这些白老爷们互相恭维的时候,把值钱的玩意儿都顺走。”
“再说,普莱尔先生,”他故意停顿一下,“你杵在镜子前,可太像只求偶的孔雀了……”
学着古斯方才的姿态,蓝尼的手也虚虚按上自己领口,另一只手夸张地撩了撩并不存在的额发,身体还刻意地扭出一个做作的弧度:
“噢——!这位美丽的小姐?真是失礼,我完全没注意到您尊贵的驾临。您觉得……我这身寒酸的装扮如何?哎呀,都是随便抓来穿的,连一丁点、一丁点的小心思都没花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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