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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问,小公子是谁?
是西川节度使的独子,没什么公子架子的一个人,你救了他,以后节帅肯定会谢你的。而且,你的体质有奇效,说不定能被节帅接去。
我救了他么?
是的,你救了他。
他呆得让道士有点不明所以,又补充——所以,我救了一个人,我是有用的,我不是废物?
道士觉得这孩子有点执拗了。于是在他的要求下,带他来到温兰殊昏迷的地方,指了指屋内,说,他很快就会醒过来。
他又问,节帅以后还会需要我,需要我的血吗?
道士摇了摇头,这谁知道呢。
后来秋天到了,银杏叶落了一地,青城山秋雨连绵,云雾缭绕,雨水透过树的缝隙,落到叶子上,啪嗒啪嗒响。墨绿的叶子被雨水浇得刷白,几棵红杉刚好和银杏凑成金红交织,给原本单调的山峦加上几抹鲜艳的颜料。
他躲在百年银杏树后,偷偷看温兰殊的身影,他不想让小公子看见他,尽管小公子表示,想看到救命恩人,准备了厚礼,这次丹毒来得太凶,若不是恩人出现,自己可能就活不过来了。
道士说,那小孩走了,不过他还挺愿意帮你的,只要你想,可以让他跟着你,丹毒再来就能用他的血,观主说那小孩八字刚好和你合上。
温兰殊不悦。
“那这样说来,就是把人家当我的血包咯?”
道士不觉得有什么错,温兰殊很尊贵,那个不知道哪里冒出来的小孩,当“血包”然后在温家混吃混喝,多好。
孰料温兰殊小嘴一努,看起来很严肃,“他是人,不是我的血包,我怎么能那样对恩人。这样说的话,还是不见为好,有缘再见,麻烦道长,把我准备好的谢礼给他吧,我得下山去了。至于这丹毒,下次爆发再说!”
他在树后,看温兰殊远走的身影。
那天是七月初七,观主为他留下“章”作为凭据。
而后又过了几年,“阿九”变成了“萧九”,在观主见证下,又记录下一个“章”。
……诚心祝祷,温十六长命百岁,一生无忧。
再往后,温兰殊入蜀,失踪。萧遥遍寻无迹,于是捐了六百贯香火钱,祈祷上章。
……温十六入川,行踪不明,萧九奉香火六百贯,祈祷温十六无虞。
萧遥知道了将温兰殊掳走的土匪,就是他安置的因自己身世而连累的村民。那一瞬间他恨造化弄人,无奈木已成舟,只能找医师前来,为温兰殊缝合伤口。只是如此一来,心中就有了愧疚,导致他总是时不时看温兰殊。
那个人会恨吗?会恨他吗?如果恨他的话,他也不会在乎,错的确在他。
可是没有。
甚至在知道前因后果后,自愿做萧遥的“人质”。
萧遥抱温兰殊的臂弯紧了紧,这个动作让温兰殊迷蒙之中悠悠转醒,“嗯……怎么了,阿九?”
“没什么,天还没亮,睡吧。”
温兰殊轻笑,手攀着萧遥的肩膀,又沉沉睡去。他们距离那样近,两颗怦怦直跳的心也贴在一起,萧遥有想过,他桀骜不驯,又尊卑不分,若是温兰殊对他大失所望,他就算倒行逆施也得把温兰殊留在自己身边。
一切都出乎意料。
那人永远波澜不惊,安宁恬淡,包容他的一切过错,以及一切,而他甚至还在质疑对方并不爱他,他们的感情仅仅是因为出现的时机刚刚好。
见日之光,长勿相忘。
有可能在那一次次因愧疚而导致的不经意注视里,很多东西,就注定了。
【作者有话要说】
萧遥:你如果知道我老婆是谁,你也会觉得我幸福。
见日之光,长勿相忘:来自于古代的镜铭,就是镜子背后的诗句。
獭子又偷偷藏不住了捏。
第116章 功名
几日后, 温兰殊受了皇帝的安排,呆在翰林院,成为了起草诏书的翰林学士。而萧遥率兵北上, 继续镇守晋阳。
转眼间二月二,天气愈加暖和,温兰殊一头从茫茫庶务中抬起头来, 才知道一个月已经过去了。
从冬至到现在, 差不多三个月, 像梦一样。
翰林院松柏成荫, 温兰殊抱着卷宗。
朝堂最近变化不小,萧遥节制河东,铁关河带兵驻守汴州, 中间隔着个魏博, 河北依旧是不服从朝廷,其实跟之前的区别不大。温兰殊对此很敏感,大周就像行将就木的老人,还是走到了群雄割据、逐鹿天下的时候。
朝廷文官结交地方节帅, 互相拉拢互相通气,铁关河留下来的是高君遂, 贺兰庆云与崔善渊、韩绍先勾结, 在世人眼里, 温兰殊和萧遥也归为河东一脉, 也就是说, 温兰殊和高君遂、韩绍先其实没什么区别。
温兰殊走过砖石路, 院中牡丹含苞待放, 腊梅渐已凋落, 思绪愀然。宦官迎面跑来, “温学士,原来你在这儿呢。陛下想听你解经,快请吧。”
李楷在徽猷殿内裹着被子,重重帷幄放了下来,遮挡他的视线。小皇帝最近一直睡不好,可以说自从继位后,他就一直担心会被铁关河手底下的人不明不白做掉,故而对于高君遂的要求都尽可能满足,甚至还给了高君遂极高待遇,让一个还没到弱冠之年的人成为朝政要员。
李昇的案例就活生生摆在面前,百尺楼太高,腊月太冷,小皇帝还不想那么快就死去。他的柘黄色衣袍都摆在一边,只穿了一件白袷,今日百官不用上朝,他心安理得在床上——
斗起了蛐蛐儿。
小笼子里,蛐蛐儿互相搏斗,缠绕在一起。李楷觉得好玩,因为这给他一种掌握的感觉:他控制不了各方诸侯,至少在徽猷殿,他还是山大王,能看到两只蛐蛐儿斗来斗去,“激烈”而又“血腥”。
“快!夜叉,快咬他!”
李楷口中的“夜叉”是其中一只,也是他身经百战的夜叉大将军。他看着夜叉和另一只此起彼伏,用蚕食鲸吞的架势,一点点咬掉对面蛐蛐儿的触角,进而愈加残忍,吃掉了对方的头。
“好!”李楷鼓掌,“朕的夜叉,就是最厉害的!”
但李楷又怅然若失。
他和李昇没什么感情,可以说在诸王宅中,只是逢年过节收到过李昇的赏赐,还都是光禄寺的例赠,大家都一样。而李昇和温兰殊的关系,只要不是个聋子,应该都知道。
所以,真的是那种关系吗?李楷很好奇,又不敢问,他羡慕李昇,全了身前名声,甩下个烂摊子自己走了。李昇不是亡国之君,可李楷现在要面对的局势,跟亡国也没什么区别吧!
他忽然觉得好生无趣,夜叉赢了,有什么意义吗?他还是一个傀儡啊。
“陛下,温学士到了。”
李楷火速把一旁的衣服穿上,总不能穿着白袷见客吧?他喊身边的婢女,为自己正衣冠,还好徽猷殿身够大,温兰殊走过来还要很久,所以在温兰殊踏过门槛的那一刻,李楷刚好换上衣服。
“温学士。”李楷笑得很灿烂,“你来啦。”
“哦,陛下想听我讲经?”温兰殊怀揣几本经书,路过翰林院藏书的地方,他随便抽了几卷,想着随便发挥好了,十三岁的小孩怎么可能会想听。
“你快坐呀。”李楷让旁边的婢女给他加软垫,自己整理得差不多,也凑近。他坐没个坐相,双手撑着前面,虽是跪坐,身子却前倾,仰视着一旁的温兰殊。
温兰殊原本还在失神,回想起李昇,然而现在,思绪飘回现实。李楷和李昇一点儿也不像,无论长相还是为人处事都是。少了李昇的偏执,多了几分孩子特有的稚气。
毕竟,当初李楷的母亲和韦太后关系不错,先皇幸蜀的时候,韦太后还特意照看着这孩子。温兰殊随手翻起经书,“那么,臣开始讲了。”
好死不死,怎么偏偏拿了《庄子》?皇帝有几个爱听老庄的?“陛下喜欢听《庄子》么?”
“喜欢呀。”李楷支着下巴,他对《庄子》没什么感觉,在诸子百家里,没有什么偏好,他只想见到温兰殊,听温兰殊说话,相比起别人,温兰殊是“无害”的。
若要用别的话语来形容,那便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李楷在温兰殊身上感受到了大争之世最罕见的特质,包容、和光同尘,万物莫能与之争。
所以讲《庄子》也刚好。
这一卷,刚好是《庄子·则阳》,“有国于蜗之左角者,曰触氏,有国于蜗之右角者,曰蛮氏,时相与争地而战,伏尸数万,逐北旬有五日而后反。”
李楷听过这句,“就是说,有两个蜗角上的小国家互相争斗,伏尸数万,但其实,他们很渺小,不过是蜗牛上的两个角而已。”
引申而来,不就是铁关河与萧遥、贺兰庆云么?风云激荡,多年之后只是渔樵笑谈,兴亡千古事,就算大周没了,又能如何呢?李楷黯然神伤起来,他其实蛮喜欢庄子的想法,也早就认清了自己的命。
他只想活,仅此而已。
“陛下有自己的体会,很好啊。”温兰殊道,“很多人其实并不喜欢《庄子》,觉得这是逃避现实,陷入虚无。可是人生不到百年,尘世千年悠悠,一切本就是虚无。”
李楷叹了口气,“前几日,卢彦则上疏要修复园陵,自请回长安,同时修缮长安城,以待来日重回长安。我知道,长安已经不再是当年的长安了,温学士,说句不好听的。”李楷环顾四周,眼看史官在一旁,这话说了不中听,可他还是想说,“我是不怕亡国的,改朝换代,自古以来多有,臣子也都是这些臣子,换了个姓氏,于天下人而言没什么区别。”
这话倒是不假。
“温学士如今虽是翰林学士,不过,就算你想和宇文铄联系,我也鞭长莫及。我只是想……如果真有身死国灭那日,能在死前坦然度过。”李楷主动握住了温兰殊的手,“学士让我感觉如沐春风,只恨朕不是圣主明君,无缘与学士成就君臣风云际会的佳话。”
温兰殊没想到,十三岁的李楷,竟然这么淡然,对与萧遥一党的温兰殊如此信任,甚至把自己老底都说了出来。
忧生畏死,人都是如此。温兰殊覆上了李楷的手背,“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臣自是陛下臣子,主忧臣辱,主辱臣死,不敢不竭诚效力以报。”
温兰殊说的也是实话,李楷会心一笑,“有学士在,朕自然无忧。”
等温兰殊走后,李楷遥望宫阙,面前是两座石砖砌成的池塘,绿叶抽芽,连廊阁楼如龙,雄踞天边。白云变幻如苍狗,潮去潮来恍若一梦。
他回到殿内,把小笼子扔了,大笑几声,继续回到帷幄里裹着被子,兀自出神。
·
温兰殊原本想回去找裴洄的,半路上,权从熙派人送来请帖,过午后有小聚,在建宁王如今的宅邸,希望他能去。
拂了别人的意思,总不大好,况且建宁王是长辈,温兰殊向来尊敬长辈。于是,用完午饭,温兰殊拿着拜帖,就去了权从熙的宅院。
跟原先在长安的建宁王邸比起来,这处可以说是极为简陋,屋瓦甚至都有缺口,门框小了一圈,墙也矮矮的,不是朱墙,而是粉刷的墙壁,远远看去一溜的白,柳树抽芽,刚好从墙头冒出来一缕缕柔枝。
铅华褪去,昔日宴宾客,今朝门罗雀。
权从熙保留建宁王的封爵,待遇一切照旧。不过人们也不傻,不会来巴结一个已经失去权力的昔日藩王,因此鸟雀在屋檐下筑巢,燕子飞回,叼着树枝,在窝里蹦蹦跳跳,然后又飞走了。
温兰殊上次拜访建宁王,还是在其回朝之后。权从熙主动上交兵权,配合李昇削弱兵权,孰料落得这样一个下场。因此现如今执掌军队的武将,无不牢牢将兵权握在手里,因为他们都知道,帝室衰微,现在已经不是做忠臣的时候了。
行至此处,可有悔恨?温兰殊敲完门,等待的片刻,在心里想。
奴仆开了门,把温兰殊的马牵去,他得以环顾四周。只见院子里一片绿意,几块方方正正的地被犁成一道一道,像极了田间垄头,葵菜,茄子,豆角,权从熙还搭了架子,把丝瓜藤扯了上去。
权从熙用葫芦瓢舀水浇菜,原本紫袍变成了农户穿的短褐,前摆束在腰带那里,裤腿也褊了起来,露出小腿,一双草鞋沾满泥土。
听到有人来,他直起身,把葫芦瓢扔进水桶里,“坐啊。”说着指了指温兰殊身边的交杌,“我没想到,你真的来了。”
“晚辈也没想到,能与建宁王再见。”
权从熙擦了擦汗,坐到温兰殊旁边大口大口喝水,“所以你很好奇我为什么让你来吧。”
温兰殊不语。
“最近怎么样,”权从熙用汗巾擦完汗,随手扔到一边,“应该,挺顺利的吧。”
温兰殊还是头次和长辈用这种语气聊天,他看了眼权从熙,不由得想起之前在校场遇见的无名玄鹰突骑都尉。在沙场征战久了的人,臂膀总是厚实有力,手里只要抓着点什么东西,肌肉线条就很明显地凸显出来。
“也算不上很顺利。”温兰殊垂着眼,不明所以。
“这段时间我闭门谢客,种地浇花,又去道观求香,想了很多。人呐,各取所需罢了,也没必要说人家。我想了想,自始至终我对不起的,可能只有你和你爹。”
权从熙擦完汗,脸上没有郁悒神色,而是淡然,这让温兰殊很惊讶。不消温兰殊问,权从熙就说,“你以为,我现在应该痛定思痛,郁郁寡欢?不是的,我反而觉得这样很真实,我小时候日子就是这么过的,那时候下地插秧,连鞋子都没有,直接下地,半个身子浸在泥地里。夏天挖藕,在泥里打滚,一年四季日子劳碌充实。从哪一天变了呢……可能,从我想要更多的时候,一切就变了。”
长辈说起往事来,温兰殊不便多言,听着对方继续说下去。
“你现在是宇文铄的人?”
温兰殊点头。
“真没想到,我们一群从蜀地出来,不为世人所接纳的玄鹰突骑,竟然在几十年后,彻底颠覆朝纲,重揽权柄。”忆起往事,权从熙感慨万千,在旁人面前决胜千里之外的将军,难得回忆起峥嵘岁月来,“老的老,死的死,天下会怎样呢,就看你们小儿辈如何了。听说……珠儿在宇文铄麾下,现在镇守河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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