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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家夫郎立刻道:“那就去柴屋,我家柴屋修得大,只靠墙垒了干柴,摆了几口子粮缸。”
颜祺去看一眼,也说正好。
再说那些来看热闹的,一听狗配种还要进屋,关了门不给人看,觉得没趣,四下散了。
走了正好,最是安静没干扰。
两人遂先牵着大个儿进去,从随身的口袋里摸了一条自家做的干肉予它吃。
大个儿吃罢,在屋里各角落嗅了嗅,但因闻见了红果儿的味道,一直不肯趴下,而是不住走动。
“这是好事,说明它对红果儿有意,要是和之前你说的一般,半点不感兴趣,便不是这等反应。”
颜祺挠了挠大个儿的下巴肉,捧着它的脑袋跟它说话,“大个儿,你和你红果儿妹妹生一窝狗崽崽好不好?到时候你和你孩子一起上山赶山,你可以教它抓兔子,掏耗子洞。”
颜祺和狗说话的时候,总是不由自主变成哄小孩的语气,连咬字都变得软糯。
他在旁听着,心软成一片,嘴角无意识地上扬。
大个儿也不知听懂了没,片刻后讨好地舔了舔颜祺的手。
颜祺觉得时机差不多,让霍凌去外面喊董家人送红果儿进来。
大白狗在门前踏了几步,被主人催促着进了门,颜祺看一眼大个儿,从口袋里摸出另一条干肉给红果儿。
大个儿没有护食的意思,红果儿闻了闻,也咔嚓两下吃下肚,舔了舔嘴巴。
狗子都聪明得很,知晓吃的是谁家东西,颜祺趁机引着它去上前和大个儿互相闻一闻。
两家人颇是紧张地在旁守着,都不出声,因颜祺说此事要安静,不然狗听到了主人的声音,就顾不上彼此。
大约一炷香的时间后,两只狗没有半点打架的意思,于是屋里的几人亦无声地退出去,把柴屋门半掩上。
因狗结缘,都是善心人,能说的话实有许多,霍凌和颜祺听董家人细细描述一番红果儿捉贼的事,大为赞叹。
反过来,霍凌也讲了些和大个儿在山上的经历,也把董家人给听入了神。
接着颜祺还背了几个相犬的口诀,“各色皮毛里,实际白毛属第一,而白狗里黑鼻居首,若是个红鼻子、花鼻子,反而落了下乘,红果儿就极好。”
以及看狗能不能成器,训出个样子,还要看下巴上的胡须。
“俗话说一王二虎,三平四富。”
董成材的二儿子是个哥儿,叫做兴哥儿,今年十四,比起颜祺也没差多少。
这会儿因觉得有趣,都快挤到颜祺跟前了,听到这里忙问:“这王啊虎啊,我都懂,三平四富是什么意思?”
颜祺解释道:“平就是平平无奇的意思,富是说长四根胡子的狗能旺家财。”
董家人纷纷开始回忆红果儿有几根胡子,说好似有四根,打跑了贼偷护住了家财,可不就是旺财?
闲聊之中,时间过得很快,到后来觉得该有动静了,两家人在炕上坐不住,纷纷去到院子里,在柴屋门前竖起耳朵听。
半晌后,听得屋里红果儿几下变了调的叫声,紧接着大个儿也叫,但声音并不算大,更像是平日玩开心时那般的声调。
霍凌欣慰道:“有戏,该是成了。”
随后颜祺进屋,围着红果儿看了一圈,点了点头,“总归是骑上了,但配没配上还不好说,需等大半月再瞧。”
接着告诉董家人如何判断红果儿是否有孕,董家夫郎烧了火,给两只狗都煮了带肉的骨头汤吃。
大个儿连汤带水解了嘴馋,趁天还早,霍凌与颜祺作别董家,准备回村。
说定如果红果儿怀上狗崽,就给下山村去个信。
董成材和他们投缘,还有些没聊够似的,非要将人送到村口。
且还提了一口袋家里种的红皮花生,让他们拿回去吃。
然而今天好像偏跟狗有缘,到村口时,霍凌留意到先前挨了打的那小子,正和其它几个村里的孩子一起,追一条半大的黄狗。
说是追赶,倒也没恶意,只是一道玩耍。
但那黄狗瘦的能看见肋条,不太像是家养的,生了四只白爪,令他一下子想到颜祺老家的那只大黄。
再看颜祺,显然也发觉,正翘首望着。
他问董成材,这狗是谁家的,董成材背着手道:“哪里有人家,没人养,有一日突然就来了村里,各家讨食吃,可有富裕饭食喂狗的到底不多,这狗也是饥一顿饱一顿。”
他见霍凌和颜祺盯着黄狗,不由道:“你们要是喜欢,不如领回家去养,我也不懂看品相,只觉得脾性好,这些娃娃揪它耳朵,扯它尾巴的,也不见着恼,不是那等会咬人的凶狗。”
小哥儿还在犹豫,霍凌命令大个儿在原地等,省的跟过去吓坏了小狗,接着道:“不管怎么说,先去近前看看,能遇见就是缘分。”
第34章 新成员
眼看孩子们追着狗上了个土坡, 董成材在下面喊:“都下来!也不怕摔咯!”
见有大人来,孩子们争先恐后地往下跑,那小狗却因看见了生人, 不再跟着走, 停在了半坡上。
董成材说自己以前喂过它, 上前“嘬”了两下。
小黄狗冲他摇摇尾巴,犹豫一下, 迈着小白爪子走了过来。
董成材趁机一把拎住它的后颈皮。
虽还是个没满周岁的小狗,大小也是相对大个儿、红果儿这等体型偏大的大狗而言的,到底不是城里富户娘子怀里揣的哈巴狗,身长不算短。
董成材是拎不动的, 只把狗按住,让霍凌和颜祺赶紧上前看。
黄狗吓得夹起尾巴, 却也没张嘴咬人,只是一个劲往后缩。
这种没人养的野狗, 靠四处讨食为生, 不消说肯定是挨过打的,所以除非是喂过它的人,不然轻易不敢靠近。
等霍凌和颜祺在它面前蹲下, 估计是嗅到了他们身上也有狗味,黄狗比最初略微安静了一些。
“虽然瘦得很,但鼻头是湿的, 眼睛和耳朵还算干净,不是病狗。”
又看看尾巴下面, “是只公的。”
他轻声问小哥儿,“怎么样,像不像?”
董成材没听懂这话, 颜祺却是听懂了。
他定定看了片刻,点头道:“很像,只是它肚子上有一点白毛,大黄没有。”
但也足够像了,刚才看到的第一眼,他就想到了曾经的大黄。
董成材试探道:“听这意思,你家原先也有这么只黄狗?那可真是缘分大了。”
霍凌颔首,“是我夫郎以前娘家养的。”
董成材也没再多问,猜测这狗多半已经不在了,他也是养狗的人,一想到狗也有生老病死,不免也跟着伤怀。
颜祺伸出手让小黄狗闻了闻自己的手指,那指头上还有干肉味,小黄狗闻得仔细,还咽了咽口水,一看就是饿了。
“肚子还是瘪的,怕是今天还没吃过东西。”
可惜他们带来的干肉都喂完了,不然这会儿还能给它一块解解馋。
手边上能吃的只有董成材送他俩的花生,不过这种东西不太敢喂狗,一不小心吃急了容易呛着。
董成材陪他俩蹲了半晌,提议道:“你们要是想把它带回去,没点吃食引着怕是不容易,不如我回家一趟,拿点吃的过来。”
说罢他没再吭气,等霍凌和颜祺的回应。
霍凌问颜祺怎么想,小哥儿抿了抿唇,小声道:“我想带他走。”
他看向霍凌,“咱们先前不还商量,先抱一只大些的狗子回去养着,不然接狗崽回家之前,只大个儿在,进山时顾不及两头。”
“所以说赶巧了,咱们早不来晚不来,偏今天来董家村遇见它,兴许它就合该是咱家的。”
霍凌转向董成材道:“那就麻烦大哥了。”
“顺手的事,你们不养,它也没有好下场,早晚被人打了吃肉。”
别说是没主的狗,就是有主的,有些胆子大的照样敢偷去下锅。
“你们且在这里等等,我去去就来。”
董成材也是个热心肠的,撂下话就匆匆往家去,换成霍凌揪着黄狗的后脖子。
大个儿在远处急得直刨地,小黄狗注意到远处的大狗,鼓起勇气“汪汪”叫了两声。
“要不让大个儿过来?”
颜祺左看右看,两个都舍不下。
“过来也行,大个儿有分寸,不会欺负它。”
霍凌朝大个儿吹声口哨,大个儿好似单单跃了两下,就已到了跟前,率先去闻了闻小狗的屁股。
大狗的威压是显而易见的,小黄狗登时做出讨好的姿态,整个狗近乎匍匐在地,耳朵都压平耷拉了。
大个儿大概也发现这只小东西没有任何威胁,转而用脑袋拱了拱霍凌和颜祺,见他俩没反应,又用鼻子去碰颜祺搭在小黄狗脑袋上的手。
“也要我摸摸你?”
颜祺笑着拍了拍大个儿,接着问霍凌,“你觉得这狗能训出来么?”
他们养狗不单是为了看门,多一只就一份口粮。
他不确定小黄狗够不够聪明,毕竟不是从小训起来的。
“用你的话说,四蹄踏雪,哪有错的,且它有四根胡子呢。”
霍凌指了指狗下巴,颜祺惊讶道:“真的假的?”
当即看了看,仔细数了一遍,展颜道:“还真是。”
“这个岁数的狗子不如狗崽子好训,有些性子已经养成了,咱们不求它和大个儿一般样样都会,能守住院子足矣。”
他轻弹一下狗耳朵,“等带回家,你给它起个名字。”
董成材去而复返,他夫郎和他一道来的,手里端了个缺了口的碗,里面装了些水,另还有两个凉饼子,一根长麻绳。
董家夫郎先喂它喝了些水,得知霍凌和颜祺已是确定要把黄狗领去山里养,高兴道:“山里比山下好,能到处撒着欢地跑,也不缺吃的,往后就跟着你们去享福了。”
霍凌道过谢,接了饼子掰碎,和颜祺一起喂黄狗,它确实饿得厉害,低头狼吞虎咽吃起来。
这么喂了一个,剩下的一个暂时没再给,霍凌拿在手里,示意它跟着走。
黄狗左顾右盼,看样子不想离开熟悉的地方。
没办法,只好上绳子栓走。
董成材帮忙按着狗,由霍凌上手在它脖子上打了个绳结,这种绳结一旦狗子挣扎就会越扯越紧,但若寻常牵着,不会勒到脖子。
“董大哥,嫂夫郎,那我们就先回了,红果儿有了好信儿,我们再来看它。”
“好好。”
董成材连声应道:“回吧,路上小心。”
董家夫郎也挥挥手道:“有空再来家里坐!”
麻绳握在霍凌手里,黄狗起初走几步就要停下,拽着绳子不愿向前,霍凌和颜祺便耐心地等着,哄着它走路。
如此反复几次,黄狗或许意识到眼前两人是真心实意要带自己回家的,遂不再惦记董家村,乖乖地任由霍凌牵着,让它往哪里走,就往哪里走。
去时一只狗,回来两只狗,不过黄狗不似大个儿,对霍峰一家三口不熟,进了院就缩在柴屋角落,怎么叫也不出来,唯有霍凌和颜祺去的时候才会站起来摇尾巴。
颜祺给它起名黄芽儿,在家养了一夜便给领进了山。
——
山中日缓。
清晨时睁开眼,鸟鸣啁啾,夫郎在怀,哪怕知晓一日有一日的活计要做,霍凌仍觉得格外悠闲。
外面天阴阴的,但昨夜天上星星不少,应当不会下雨,只是颜祺睡前还念叨着把弄脏的被单子洗了,顺便晒一晒被褥,这下是晒不成了。
起身时身边人正好抬了下胳膊,摸到身边空下来,迷迷糊糊睁开眼。
颜祺见屋里还暗暗的,以为时辰还早,霍凌顺势让他多睡一会儿,只说自己要去茅房。
小哥儿没有怀疑,他确实困得紧。
现下他算是摸透霍凌了,但凡是从山下回到山上,第一晚定然不会老老实实睡觉,仿佛闲的那两三日就憋狠了似的。
不过非要说的话,颜祺宁愿在山上和霍凌做那事,好歹知道左右都没人,有时忍不住惹出三两声响,不至于害臊到大气不敢出。
“嘬嘬。”
不比小哥儿的困倦,霍凌简直身轻如燕。
洗漱罢便出门打水,回来烧了水后又做早食,同时不忘把两只狗都喂了。
颜祺出来时,霍凌正在教黄芽儿听指令,大个儿在旁无聊地溜达。
“坐。”
霍凌指着黄芽儿,见它成功坐下,打了个响指,给它嘴里丢了个小指头肚大的肉丁,只够尝个味,吃是吃不饱的。
山上肉易得,一只林鼠切出来的肉丁够训好几次。
诸如“站起”“坐下”都是最简单的命令,慢慢教才知道能学会多少。
一般的狗和大个儿是不能比,大个儿聪明得快成精了,什么人话都听得懂,与其说是狗,不如说是个七八岁的孩子。
“它还挺机灵的,这么快就学会了。”
颜祺端了个杯子在院子里站着刷牙,瞅见霍凌丢了个树枝出去,让黄芽儿捡回来。
黄芽儿在树枝丢出去的瞬间就已拧过身子,看清楚方向后大步跑出。
唯一比大个儿差一点的地方在于,大个儿每次都能在树枝落地前跃起叼住,黄芽儿只会在树枝落地后捡起送回来,不过也不错了。
“好狗。”
霍凌丢给它一个肉丁,看大个儿在旁眼巴巴的,也丢了根树枝让大个儿去捡,回来后照样给了奖励。
颜祺笑着看了半晌,问霍凌道:“以前你就是这么训大个儿的么?一共训了多久?”
霍凌回忆一番道:“好似也没多久,也就一个月左右,只是养大了才带着进山。”
不然凭大个儿小时候的体格,进山遇见野兽还不够人家塞牙缝的。
狗和人一样耐心都有限,一日学太多容易不耐烦,后面的即使教了也记不住。
霍凌把装肉丁的空碗放起,和颜祺端着饭碗,在灶台前把早食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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