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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死亡告诉他,那是因为他还没有适应和接受死亡概念。
等他适应和接受了,诸神黄昏也到了。
他失去了一个朋友,阿波罗陷入了沉睡,只来得及留给他一个新的月桂花环。
——就是他头上戴的这个。
赫尔淮斯是第四代天神中年纪最小的,他刚刚成年的时候就是他沉睡的时候,待他终于醒了,冥界又有一大摊子事情要他处理,忙来忙去一直到现在才勉强忙完。
然后他又要亲自去人间收割灵魂,以及寻找合适的发展对象,哪怕能找到一两个符合他要求的死神人选都是好的,他当前最需要的就是能够在人间行走收割灵魂的死神。
……哦,对了,走之前他还得去见见死亡。
赫尔淮斯:我真是太难了。
这世上还有比他更难的冥王吗?
没有。
他父亲做冥王的时候简直不要太逍遥,真是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
赫尔淮斯再度叹气,这一次还是为了自己。
他很快就来到了死亡的垂死领域,这里雾蒙蒙的,看不真切,无数的灵魂排着队走到死亡面前,长长的队伍根本看不到尽头。
“殿下。”
赫尔淮斯从幽深的黑色传送通道中走出,停在了首座下方,他微低下头,银色的长发从他肩上滑落,他的右手轻轻按在胸前,左手背在身后。
穿着灰色哥特式半身裙的黑发少女并不惊讶于他的到来,她抬起右手做了一个下压的动作,有序前进的灵魂瞬间静止不动了。
她平静地看向赫尔淮斯,看了一会儿后,她朝赫尔淮斯招招手:“过来坐吧”
赫尔淮斯很自然地坐到了她身旁。
垂死领域算是他的半个家,他曾经在这里度过了很长一段时间,领域很大,他一直没能探索到垂死领域的边缘在何方。
死亡曾说:死亡是没有边际的。
如她所言,的确无边无际。
赫尔淮斯长长的银发顺着他的衣袍垂落到了他的脚边,落在了层层叠叠的衣袍后摆上,像黑色花瓣上的脉络,看起来还挺好看的。
死亡伸手捻起他的一缕银发,漆黑的眼睛里露出一丝淡淡的怀念:“你第一次来这里的时候,还是一个小孩子。”
赫尔淮斯轻轻地笑了:“我那时还没有您的王座高。”
死亡的王座只有一米三,墨蓝色的,什么装饰都没有,中规中矩的模样,乍一看不是很符合她的风格。
第一次来到垂死领域的赫尔淮斯还是个奶乎乎的团子,虽然一脸严肃,颇有现在的威严风范,但在死亡的眼中,他仍然是一个奶团子。那时的他经常被死亡抱在怀里,一个又一个空洞茫然的灵魂从他眼前走过,他开始有了模糊的死亡概念。
“时间过得真快啊。”死亡随意地感慨了一句,将手中的一缕银发拢进了更多的银发中,她端坐着,视线从面前的灵魂一直扫到那一边可以看见的队伍尽头,“我把哥谭交给了你,你看见了吧。”
赫尔淮斯点头:“是。”
死亡重新看向他,眼底浮现出笑意:“是不是很不解?”
赫尔淮斯接着点头:“是。”
死亡短促地笑了一声,说:“哥谭是一个神奇的地方,他隔壁的大都会也同样神奇。”
大都会?赫尔淮斯目露不解。
“哥谭充满绝望和黑暗,地狱却不想要她;大都会散发着光芒和希望,天堂却一点儿也插不进去手。”死亡伸手摸了摸他的头,“不神奇吗?”
赫尔淮斯在死亡伸手过来的时候就低下了头,好让她能顺利地摸到,他问:“为什么?哥谭有蝙蝠侠,大都会也有什么吗?”
死亡收回手:“大都会有一个超人。”
她摸了摸手套上的黑色蕾丝团花,说:“赫尔啊,诸神的时代已经过去了,你也没有兴趣去复兴所谓的神明时代——现在是超级英雄的时代了,人类可了不起了。曾经万里挑一的金色灵魂,那里有很多哦,每一个都让我很想收藏。”
说到这儿,她幽幽地叹了一口气:“可惜了,他们没有从前那些人那样容易受到诱惑,尤其是……唉,真是的,不死难道不好吗?”
最后一句,也不知道是在问谁。
赫尔淮斯微微偏头,躲开了一朵飘过来的黑色花朵,无奈地说:“不死是诅咒,您也不是没有试过,上当的蠢货比聪明人多太多了。这么多年了,您还没有玩腻吗?”
死亡笑了,她这会儿倒是很像一个少女了:“我偶尔也会感到无聊嘛。”
笑了一会儿后,她咳了一声,收起短暂的笑容:“赫尔,天堂与地狱的圣战又要来临了。”
赫尔淮斯在心里翻了一个白眼,心想:又来?你们不累吗?
“这次圣战一旦展开,短时间内是不会结束的。他们的战场不会波及到主纬度的地球,这期间的亡灵都会前往冥界,你要做好准备。还有,你要小心他们把战场扩张到冥界附近,介时……你可能不得不参战了。”死亡嫌弃地撇撇嘴,“天堂是越来越迷了,好好一个大天使,还上帝的左右手呢,说疯就疯了。你千万要离那个加百列远一点,谁知道他又会干什么,指不定哪天就把你也拖下水了。”
加百列?
赫尔淮斯回想当初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见到加百列的时候……哦,那个时候他的注意力都在拉斐尔身上,倒是没怎么注意到他,只记得对方似乎是一个很沉稳的天使。
时间真是可怕啊,好好一个大天使……啧。
赫尔淮斯乖乖地点头:“您放心,我会小心的。”
死亡满意地拍拍他的手背:“你新创造的低位死神还不适合离开冥界,这次去地球,你可以看看有没有合适的人选。”
赫尔淮斯颔首称是:“我正有此意。”
第4章 初到哥谭
哥谭的深秋很冷,每年都是这么冷,这座城市很少有晴天,和她隔壁常年晴天的大都会简直是完美又心酸的对比。这里的建筑是典型的哥特式风格,你可以说她酷炫,可以说她复古,也可以说她黑暗。哥谭就是这样的,百面千面,都离不开“黑暗”两个字。
她是全美犯罪率榜首,是纸醉金迷,也是群魔乱舞。
这里有臭名昭著的超级反派,有视法律为无物的黑.帮组织,也有游走在官方外围的法外之徒,更有从天空中滑翔而过的黑色魅影。
但奇怪的是,即使是这样危险的生活环境,也没有多少人试图离开这座城市,这座城市的人还格外地排外。
话说……
蝙蝠侠揍起人来是越来越狠了。
……小丑杀死了他的罗宾。
彩色的罗宾鸟变成黑白色了,不杀人的蝙蝠险些拧断罪犯的脖子。
那只蓝色的小鸟回来了!
……哦,可怜的蝙蝠。
有谁看见那只彩色的罗宾鸟了?
——他已经变成黑白色了。
死了……
小丑杀死了罗宾。
……
接受部下建议,伪装成普通人的赫尔淮斯抱着一只黑白的小奶狗,漫无目的地走在哥谭的大街上。他在自己的真实面貌上套上了一层伪装,棕色的短发,黑色的眼睛,杏色毛衣,蓝色牛仔裤,黑色帆布鞋,是那种扔进人群中就找不出来的普通人模样。
一进哥谭,他就听见了这里低声的细语,喃喃不可闻,轻微得仿佛是风从耳边拂过。
——这是这座城市的声音。
魁梧威严还有点狰狞的刻耳柏洛斯为了和主人一起来人间,它做出了巨大的牺牲——
它变成了一只哈士奇小幼崽。
并不知道哈士奇拆家和二属性的刻耳柏洛斯指着一只成年哈士奇亡灵,说:“只有这样的配色和样貌才勉强能做我的伪装!”
知道了什么却不敢说话的低位死神们:“……哦。”
赫尔淮斯:总觉得哪里怪怪的,是错觉吗?
死亡建议赫尔淮斯先体验一下人类的生活,虽然她的原句不是这个,但意思差不多。赫尔淮斯也挺好奇哥谭的蝙蝠侠布鲁斯·韦恩是什么样的人,为什么这个人会让天堂和地狱都束手无策,还有那个被死亡称赞的正义联盟。
耳听为虚眼见为实,他创造出来的一千个低位死神有一千张嘴,听他们说反而听得他云里雾里的,还不如他自己来看。
赫尔淮斯对人间的第一印象还停留在刀耕火种的时代,他不需要信仰,也不需要信徒,所以人类不知道奥林匹斯神系还有一个高位死神,也不知道冥王和冥后有一个儿子。就连他那个从未见过面的表妹也是不知道的,戴安娜的母亲去不了奥林匹斯山,无论沉睡前还是沉睡后,赫拉都不会允许。
赫拉可以当那些私生子女不存在,但她不能接受丈夫将其他女人接到奥林匹斯山来,这关乎神后的尊严和权力。
其实……赫尔淮斯觉得,尊严这种东西,整个奥林匹斯神系都是可有可无的,毕竟这脸都已经丢到人尽可知了。说来说去也就是为了神明的体面,而且奥林匹斯山也没什么好去的。
咳,扯远了。
在神明信仰逐渐衰落的现代,本身对信仰这种东西持有的态度就可有可无的赫尔淮斯不准备在人间宣扬属于他的信仰,因为他的力量并不来源于这个东西。
东方有句话说得很对,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亡灵进入冥界又不是马上就能轮回,他们的执念、罪恶、善行等等等都需要剥离,死亡只接受干干净净的灵魂,而剥离这些不仅仅需要时间,还需要其他的。
赫尔淮斯不懂人类,更不懂得人类的情感,所以他需要体验。
他懂了,冥界才会懂。
天堂和地狱就很懂,对症下药,把亡灵们死死捏在手心里。人类前仆后继的,他们只需要坐等就可以了。
……这样一来,好像显得他这个冥王更难了。
“呜呜~”变成小奶狗的刻耳柏洛斯用湿漉漉的小鼻子蹭了蹭主人的手心,用行动安慰主人不要难过,主人是最厉害的!
赫尔淮斯被它逗笑了,伸手摸摸它的耳朵,另外两个头也蠢蠢欲动地想要伸出来,被他曲起手指敲了敲脑门,这才安静下来。
在来人间之前,赫尔淮斯特意找来了两个哥谭本地亡灵,向他们咨询应该如何在人间……在哥谭像人类一样生活。
男性亡灵说:“首先,您需要一个合法的身份证明,人类的。”
这个简单,死亡帮他搞定了,一个来自纽约的应届毕业大学生,柯恩·奥菲斯。
女性亡灵说:“其次,您需要一座房子,合法的。”
这个也简单,花钱买,不需要很大,普通的公寓就可以了。
男性亡灵又说:“然后,您需要了解人类的正常作息和活动范围。”
……正常作息可以理解,白天活动晚上睡觉嘛,活动范围又是什么?哥谭还有明令禁止不许踏足的地方吗?
女性亡灵总结:“最后,您需要一个工作,建议您去韦恩企业,从各方面看,那里都比较安全。”
赫尔淮斯:……
他暂时不想工作。
“阿莎雅,加上一行:继承父母遗产一千万。”
被叫到名字的低位死神立刻在冥王的□□明上添上一行,整张人生经历全部重排,直到合理无误才重新显现。
——柯恩·奥菲斯,1991年3月16日出生于底特律,限年二十三岁,于今年毕业于纽约大学。父母于三年前车祸身亡,留下遗产一千万美金和纽约曼哈顿一套三层小楼,小楼报废于十天前的一场帮派械斗中,来哥谭找工作。
暂时就这样,先套上几个空白补丁,等要用的时候再补。
走之前,赫尔淮斯特意叮嘱留守在冥界的低位死神们:“你们不能离开冥界,但可以让其他人知道冥界苏醒的消息。所有擅闯冥界者,由亡灵骑士斩杀,一个不留。尤其是一个叫做康斯坦丁的人类,如果他闯进来了,不要听他说话,杀。”
死亡嘱咐过他,人类中出现了一个特别能说会道,还骗了天使和恶魔无数次的施法者,那个人类叫做康斯坦丁。以他的实力,在无人带领的情况下进入冥界也不是不可能,但他进来了就别想轻易出去,亡灵骑士未必能要他的命,削他一顿狠的却是绰绰有余。
游走在冥界各处的亡灵骑士领命:“遵从您的命令!”
赫尔淮斯这么下令倒不是想要康斯坦丁的命,只是防患于未然。
如果哪一天康斯坦丁来到冥界救哪个人,已经死去的亡灵在没有经得冥王允许的情况下重归人间,冥界不跟天堂和地狱一样成筛子了吗?你想来就来,想带谁走就带谁走,当他这个冥王是死的吗?
不让银色死灵深渊一口吞了他,都是看在这个人类在不久前拯救了许多人的份上。
这个叫康斯坦丁的人类是个典型的中立阵营,在大事上看得分明,就是……手段太脏,下手特别阴,嘴还能说,上下嘴皮一碰就能颠倒黑白,死的都能说活的那种,专业坑队友一百年。
赫尔淮斯天然不想和这样的人打交道,说会儿话他都嫌累,他是那种擅长打直球的神明。
顺着名片上的地址,伪装成普通人的赫尔淮斯来到了他在哥谭的住所,是钻石区的一处小区,他的公寓在九楼905号。
据说,钻石区是哥谭安全系数相对较高的住宅区。
看着专属哥谭的亡灵册上跳动增长的数字,赫尔淮斯深沉地想:哥谭真的是很不简单呢……以后得派三到五个死神过来,不然一个死神肯定会忙不过来。
刻耳柏洛斯嗅了嗅这座城市的空气,随后露出陶醉的表情:“主人!这里有好多好吃的食物!”
地狱三头犬以灵魂为食,它和银色死灵深渊的作用其实是一样的,粉碎那些彻底堕落、完全浸入罪恶,无可转圜的灵魂。但它不能吃生魂,就是未死之人因为各种原因而离体的灵魂,也不能动嘴去啃冥王盖章允许入轮回的灵魂。
刻耳柏洛斯陶醉地嗅闻着对它而言极为甜美芬芳的空气,这空气里满满都是食物的味道,简直是梦想中的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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