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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絮林沉默两秒,缓缓吐出一口劣质烟草燃烧后的白雾,含糊道:“辞职了。”
“辞职了?”小胖信以为真,喜道,“那是以后再也不走了吗?!”
“是,”絮林垂眼,弹了弹烟灰,道,“再也不走了。”
“絮林!”
一道温润清朗的声音自他俩身后传来。
杂乱无章的急促脚步声越来越近,絮林扭过头,被迎面撞过来的一个人紧紧抱住。
他被扑得后退了一小步,嗅到对方身上熟悉的皂角香时,絮林再也忍不住,眼眶湿热,他不敢眨眼,生怕一眨眼眼泪就会掉下来。
他反手抱住了面前的人,脸颊埋进对方颈窝。
“老师,我回来了。”
第3章 他已经标记你了吗
絮林时隔六年再次归家,小胖和石头带头组织,晚上给他办了个接风宴。
他俩一个电话叫来了他们的朋友,七八个大男人风风火火地带着东西从十三区各个地方跑过来集合,以前都是跟在絮林身后瞎胡闹的小弟们,如今也全都长得人模狗样。
他们在蒲沙的院子里架了两张桌子拼在一起,买来了烧烤啤酒,围了一圈。
小胖拿着啤酒灌了几口,抱怨:“可惜今天没能把人凑齐,要是大龙他们在这儿肯定更热闹。”
絮林问:“他们都还好吗?”
石头咬着竹签子将肉撸下来,嘴里嘟嘟囔囔地说:“好着呢。大龙那小子前些年去十区打工了,好像是在哪个汽车厂里,脏是脏了点,薪水倒是不少。他说是要好好存钱回来娶媳妇儿呢我笑死,从来没看过他这么积极干活的样子!”
“我看他八成是看到别人都在结婚生娃焦虑了吧!”
“哎,小胖石头你俩也别光说别人,看看你们自己,我们这一群人里,只有你俩和大龙没结婚了,抓紧吧!”
“嘁,这有什么,我们现在是四个黄金单身汉了!”小胖勾住絮林的脖子,“咱们小林哥也没结婚呢,他都不急,我们急什么,是不是小林哥!”
絮林静了一瞬,拿着啤酒杯的手下意识紧了紧,须臾,牵起嘴角笑道:“那可不。”
“你们和小林哥怎么能比,他要真想找对象肯定比你俩容易多了!你俩一个馒头一个牛蛙哈哈哈哈!!!”
“去!找揍吧,说什么你!”
絮林沉默地看着眼前这些再熟悉不过的人。
他们和以前一样,但又好像,不太一样。
和以前一样闹哄哄的性子,只要一群人凑在一起就能把天吵翻。但样貌都完全脱了稚气,成为稳重的大人了。
六年,真是好长好长的时间。
“老师!你也来吃啊,忙活什么呢?”石头冲屋里喊,“再不来肉就被小胖吃光了!”
“来了。”蒲沙端着两个盘子从屋里走出来,一盘是他刚炒好的青菜,一盘是切好的水果。
他把盘子放到桌上,絮林旁边特意给他留了位子,蒲沙便自然坐到了絮林旁边。
“你们也别光吃肉,多吃点蔬菜。”
“别喝太多。”
“不要两种酒混在一起,喝醉了你待会儿怎么回家?”
蒲沙是个操心的命,一上桌就吩咐这个吩咐那个,桌上这几个人习以为常,笑哈哈地应了,他们几乎都是听着他的唠叨长大的。
絮林也是。
蒲沙是他们的老师。
于絮林更是恩重如山。
在絮林幼时流落街头无家可归时,是蒲沙收留了他,给他吃饱穿暖,教他习字读书。
他是如父如兄的存在。
是絮林唯一的亲人。
蒲沙吩咐了一圈,又变戏法似的拿出一小盒洗好的草莓推到絮林面前。
“给你买的,尝尝。”
见絮林盯着草莓没动,蒲沙又说:“怎么不吃,很甜的。”
一旁的小胖见了,嘻嘻笑着起哄:“老师真偏心,怎么不给我们草莓吃啊!”
有人帮腔:“就是就是!我们就只配吃甜瓜和葡萄吗?”
话是这么说,却都是笑着的,没有人来抢絮林面前的草莓。
十三区的草莓卖得很贵很贵,但也很甜,以前每次过年时,蒲沙都会以新年难得一次为由,买上一盒回家,分给他手底下嗷嗷待哺的小鸟们一人一颗。絮林很喜欢吃,一颗能咂摸很久。
六年前絮林离家时,蒲沙给他买了一盒,满满当当的大草莓,堆成了一座小山,只是那一盒草莓他还没来得及吃上一个,就被丢了。
刻意压下的遗憾折磨了他整整六年,如今好似终于可以放下了。
絮林拿起一个咬了口。和记忆中一样的甜味。
他低着头,仔仔细细地认真地吃完了这一盒草莓。蒲沙就坐在他旁边,笑盈盈地看着他吃。
在这样吵闹,可以说是破旧的小院子里,絮林却仿佛抓到了自己终于找回来的某种失而复得的东西。
喉咙里突然像是哽了一块东西,叫他呼吸不畅,眼睛涨热,他在失态之前一脑袋枕在蒲沙肩膀上,像小时候一样对他撒娇:“谢谢爸爸。”
蒲沙说:“别瞎喊。”
“那谢谢妈妈。”
他一开口,桌上一群人都跟着他一口一个妈妈一口一个爸爸,把蒲沙喊得一个头两个大。
蒲沙无奈地弹他的额头,“你看看,你一回来,都跟你乱叫了。”
酒过三巡,一行人都喝得差不多了,或躺或趴在蒲沙的院子里横了一地。
蒲沙见他们这样知道今晚全都走不了了,认命地拿着毯子一个个给他们盖上。
絮林席间也喝了不少,再加上回来的路上没休息好,酒意一蒸,也迷迷糊糊趴在桌上睡了。
蒲沙绕到他身后给他盖衣服的时候,动作一顿,上扬的嘴角慢慢垮下来。
他看到絮林的衣领后方,露出了一块小小的方角。
一股没来由的不安情绪瞬间爬上他心头。
他颤抖着手,轻轻扒开絮林的后领,在看到里面的东西后,登时瞪大了双眼。
絮林的后颈上,贴着一块抑制贴。
那是Omega才用得到的东西,可是絮林,絮林分明是——
絮林睡得不沉,察觉到脖子后面有异样的触感,骨子里那抹消不掉的痛楚顷刻间潮水般袭上四肢百骸,他想也没想就抬手捂住了自己的后颈,噌的站起身来,面上是丝毫没有掩饰过的恐惧惊骇,如临大敌的模样。
像是这种事他已经遭遇过无数遍。
他这完全是身体的本能反应。和蒲沙震惊的眼神对上,絮林才反应过来。
他已经回来了。
那些噩梦都是过去的事情了。
可是,蒲沙发现了。
回来之后,絮林就找机会换了一件高领的衣服,目的就是为了挡住这块东西,他本不想让任何人知道。
特别是被蒲沙。
“……”蒲沙缓了许久,从絮林的反应里瞧出了端倪,他嘴唇开开合合,好半天,才能开口询问:“怎么回事?”
“絮林,发生了什么?你为什么会……”
絮林紧咬着牙,嘴唇怎么都撕不开。
他说不出口。
蒲沙注意到他垂在身侧的左手,无意觑见了什么,耳朵里嗡的一声,——他的无名指根部有一圈皮肤颜色比周遭肤色略浅。
那是只有长时间戴着戒指,才会留下的戒痕。
絮林默默把手收回去,藏在身后。
蒲沙喉结滚动,忽地生出一个极为可怕的猜想,他呼吸急促,站都站不稳了:“你……你说你这六年在主城找了个工作,是不是在骗我?”
絮林不说话,也不敢和他对视,这个样子,蒲沙便当他是默认了。
他急得不行,刚想再问什么,瞥了眼地上横七竖八的人,暂时忍下不发。这里不是能好好谈话的地方。
他慌慌张张拉着絮林来到院子的花墙边,在这里,他们的对话不会有任何人听见。
“你老实和我说。”他抓住絮林的双肩,急道,“你在丹市到底发生了什么?”
“你说话。絮林?”
“我求求你告诉我,你是要我永远都担惊受怕吗?”
“絮林!”
絮林嘴唇翕动,半晌,在蒲沙的催促下,他似乎是妥协了。
他坐到石桌旁的藤椅上,垂下头,撕下了脖子上的抑制贴。
他的后颈完全暴露在蒲沙的视线之下。
蒲沙一看清,瞳孔紧缩。
絮林原本光滑的后颈此刻微微凸起泛红,昭示着里面有一颗AO才会生长出的腺体,而腺体上,横陈着数道重叠在一起,怵目惊心的深深牙印。
能看得出下嘴的人很用力,多次,反反复复地在同一个地方狠咬,几乎是想要把这块藏在皮下的腺体活活咬穿。
蒲沙腿软,撑不住,颓然地跌坐进絮林对面的椅子里。
他和絮林对望着,絮林没有说话,默默将抑制贴重新贴上。
夜风里,远处田中蛙声此起彼伏,路边树叶簌簌而动,聒噪恼人的蝉鸣夹在其中,一下一下揪扯着蒲沙紧绷到极致的神经。
相顾无言,许久之后,蒲沙打破寂静。
“谁做的?”
“……”絮林摇摇头,没有说。
蒲沙双手撑住额头,心力交瘁。
一个没有腺体的Beta,不论怎么咬,都无法被标记,更不会受对方的信息素影响,变成Alpha或者Omega。
可是絮林偏偏和普通的Beta又不太一样。
絮林的后颈里,有一颗早已萎缩的腺体。幼年时,在体内的腺体成熟之前,他这颗腺体就枯萎了。
一颗从根部毁坏,早就死透的种子,不管怎么浇水,施肥,都不可能再长出一寸了。
可偏偏,偏偏就……
蒲沙大概能理解为什么絮林脖子上的牙印会那么深,想必是咬他的人也知道这个道理,也曾失败了无数次,可就是一意孤行,不肯放弃。
最后如愿以偿地成功。
这不是一般人能够做到的事情。
能将絮林从一个Beta强制变成Omega,咬絮林的那个人,——只可能是高品阶的S级Alpha。又或者,可能还额外用了一些其他不为人知的更加残忍的方法。
丹市那么大,他知道的,不知道的Alpha那么多,想要知道是谁,除非絮林主动说出来,不然这个秘密只会烂在他一个人的肚子里。
一想到自己什么都不知道,独自让絮林在这六年里受了那么多苦,蒲沙的心口就一抽一抽地痛。
蒲沙心疼地将他拥在怀里。
他想触碰絮林后颈上的伤口,抬了手,又不敢,只能放下。
“你回来,是因为这件事?”
絮林在他颈窝里摇摇头:“很多事。这只是……其中一件。”他说,“老师,不要告诉别人。”
蒲沙心如刀绞,他轻轻拍打着絮林的后背,安抚着他:“好,好,我不让任何人知道。”
蒲沙懊恼不已。他是Beta,包括院子里喝趴的这一群人全都是Beta,他们闻不到信息素,自然就没有在絮林回来的那一刻早早发现他的异样。
蒲沙声音颤抖着问:“那个人,已经标记你了吗?”
如果絮林被标记了,那他注定会被那个Alpha牵着鼻子走一生,永远也离不开那个伤害过他的人。这对絮林而言一定是耻辱,否则他怎么会对那人闭口不谈。
他不能让絮林落在那个人手里。如果絮林愿意,他会带他去做标记清除手术,即便手术费很昂贵,他也一定会想办法的。
他不会让任何人限制絮林的自由。
谁知絮林却说:“他标记不了我。”
“什么?”
“我和他的匹配度,只有43.2%,”絮林笑着,语气似乎很是痛快,他低声道,“是……完全排斥的两颗腺体,他光是闻到我的信息素,都会痛不欲生。”
絮林五指抓住蒲沙的衣服下摆,紧紧攥着那一小块衣料,目光里充斥着他压抑了许久的凶狠与憎恶。
“我怎么可能还会接受他,被他标记。”
“我只觉得他恶心。”
处心积虑那么久,纪槿玹对他所做的那一切,不过一场偏执过头的无用功罢了。
絮林确实骗了蒲沙。
他在丹市的六年,并不是在那里工作,而是结了婚。
六年前,他和纪槿玹举行了一场没有鲜花,没有掌声,不能暴露在天光下,无人知晓的婚礼。——如果那也能被称之为婚礼的话。
他和纪槿玹的故事太长,长到絮林不知从何说起。
早在很久很久之前,他们的关系其实并没有现在这么糟糕。如果双方好聚好散,也能留存一段美好的回忆。可这份于絮林而言弥足珍贵的回忆,却从头至尾都是纪槿玹的一场骗局。
是自己被一时的欢愉冲昏了头脑,无可救药地沉溺其中,被他耍得团团转。
第4章 腺体萎缩
第一次见到纪槿玹,是絮林十八岁去往主城丹市求学的第一年,新生的开学典礼上,在挤满了学生的礼堂里,纪槿玹作为新生代表上台致辞。
絮林那一届外区来的新生只有一百多人,只占了礼堂的一个角落。其他地方坐着的都是丹市本地的学生。
丹市的人都很傲慢,自小生在金池,骨子里便天生带着优越感,对他们这些‘外地来的乡巴佬’是不屑分上一眼的,仿佛看了就会脏了眼。
可就是这样自高自大的一群人,对着纪槿玹却换了副面孔,他们窃窃私语,目光直勾勾地落在纪槿玹的脸上,里面写满见风使舵。
A校作为丹市的顶尖学府,拥有完整的教育体系,囊括了一个人从呱呱坠地到长大成人迈入社会之前的全部学业,各个不同年龄段的学生分别设立在不同的学区,可以说,只要从小踏进了这个学校的大门,永远不用再担心就读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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