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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他可见(近代现代)——阿哩兔

时间:2025-10-30 08:41:15  作者:阿哩兔
  上层人的生活永远便利奢靡地叫人无法想象。当然,也只有主城里的人才能享受这样的待遇。
  原本A校是只有丹市本地人才能进的地方,可是四十年前丹市突然颁布了一则关于A校的新政策。——A校会每隔十年一次各地招生,不管是什么地方的居民都可以拥有入学的机会,只要达到要求就会被录取,外区的还能免去昂贵的学费。
  这就是天上神仙一时兴起,赏赐凡人而抛下来的登天梯,一时间,许多人挤破了脑袋都想要攀上这道梯子。
  如果没有这个‘十年一次外区招生’的政策,絮林也不可能有踏进丹市的机会。
  不过他来到这里的目的并不是为了自己,他对神仙的瑶池不感兴趣,也不会对不属于自己的世界心生向往。
  他孤身一人来到陌生的地方,一心只为蒲沙,为了完成自己老师的心愿。
  他的家乡有个明面上的名字,十三区,叫起来好听一点,外人还是更喜欢用贫民窟这个通俗易懂的名号来称呼他的家乡。
  絮林就是出生在十三区下的岩雨乡中。
  他十二岁之前的人生,几乎就是一部恶俗的肥皂剧。
  刚剪了脐带就被血刺呼啦地丢在下着暴雨的垃圾桶里,天崩开局。
  贫民窟里大大小小上百个村镇,光是丢弃婴孩的案例一天就有十几起,这种情况可以说是司空见惯,习以为常。
  没有人会浪费精力去寻找这类弃婴的父母,用脚趾都想得到,他们要么是寻求刺激偷尝禁果,意外闹出人命却无力承担的小年轻,要么是穷到连自己都养不起的家伙,找到又有什么意义?
  所以往往这类婴孩最后都只有一个去处,——孤儿院。
  人满为患的孤儿院至少比垃圾桶要好,好歹能给孩子一口饭吃,但,也只是有口饭吃。吃不吃得饱,吃不吃的好,快要饿死的人是不会在乎的。他们没有选择的机会,也没有挑剔的权利。
  絮林就这样在孤儿院一天天长大,和他的同伴们一样,饥一顿饱一顿,勉勉强强地撑着一口气。
  孤儿院的孩子长到五岁之后,院长就会给年龄到了的孩子每年一体检。
  体检那天,上百个瘦成杆的孩子们挤在一起,就像是一群手长脚长的竹节虫族群在开会。
  检查的医生马虎地为他们测身高血液,视力口腔、以及智商,只要是四肢健全没有明显的生理缺陷,哪怕你瘦成一具干尸,医生也会为你打上一张健康合格的标签。
  完成了这些很随意的健康报告,接下来就是最严格的重头戏。
  ——腺体检查。
  体检,身体健康是其次,腺体才是最重要的项目。
  在这90%人口都是Beta的贫民窟,家庭里只要有一个Alpha或者Omega那都是祖坟上冒青烟。
  就如鸭子不会生出天鹅,土鸡不会生出凤凰,Beta和Beta也只会生出Beta。
  10%的特殊让十三区里为数不多的AO皆是选择与彼此结合,Beta是没有任何性价比,从来不在考虑范围内的普罗大众。
  可往往越是得不到的东西,就越是有人要想法设法地得到。
  正因如此,有的时候,这片不受管制的土地上,会发生一些藏在黑暗里永远不为人所知的腌臜事。
  一个Beta家族想要改变劣质的基因,首先必须找到一个能为家族繁衍的Omega。至于这个Omega是从何而来,是否情愿,都不重要。
  腺体是老天的赏赐,但在十三区里,腺体只会成为灾难。
  寻常情况下,腺体会在孩子五岁左右长出,只要检查出腺体,那就代表已经脱离Beta的行列,等到十岁分化期,都只会分化为Alpha或Omega其中一个。
  拥有腺体的孩子,是一汪干枯土地上溢出的泉眼,是被觊觎、被窥伺的香饽饽。
  成为众人哄抢的目标。
  絮林是在八岁的时候检查出的腺体。
  当他的检查报告挂上孤儿院领养名单网站上的第二天,就有一对生不出孩子的中年夫妇过来办好手续,飞速领走了絮林。动作迅捷,生怕被人捷足先登。
  养父母都是Beta,住在一个靠海的小村子里,开了一家小商铺,生意算不上惨淡,但也绝称不上兴旺。
  絮林到家的第一天,村民们听说他们领养了一个拥有腺体的孩子,纷纷艳羡不已,稀奇地围着絮林左看右看,好似他是一颗天上落下来的凤凰蛋。
  结婚二十余载无法生育的养父母被人明里暗里挤兑了半辈子,低下的头颅终于能高高仰起,弯起的脊梁也能直立。
  养父母的家不大,堆满了生活必需品,他们努力腾出了一个小阁楼用来做絮林的房间。阁楼冬天冷夏天热,潮湿的墙角生满青苔,木质的地板墙面上霉斑遍布,但絮林很喜欢。不用再睡大通铺,有一个独立的房间,这有什么不知足的。
  他很喜欢自己的新家。
  村里的人靠海吃海,养父母每次都会在出海捕鱼回来的邻居那里购买大量新鲜的鱼虾,全都省着给絮林吃。
  这是他们认为最有营养的东西。絮林没吃过什么好东西,乐滋滋吃了两年的鱼,蒸的煮的风干的,吃的量不少,人却越来越瘦。
  到了十岁那年,他的身体久久都没动静。
  养父母天天盯着絮林的脖子看,目光恨不得撕开他后颈的皮,摸一摸他那颗珍贵的腺体,给它浇浇水,让它快些长。
  医院那种地方,如果不是身体撑不下去了,他们这些节省了一辈子的人是决计不会去的。一去一检查,眨个眼睛,单子上的金额就会变成四位数。
  希望的曙光就在眼前,养父母等不及,咬咬牙带絮林去了医院检查。
  絮林乖乖做完检查,检查报告上只有一行字——营养素长期摄入不足,生长激素与辅助生长因子下降,腺体萎缩。
  絮林看不懂,养父母也不了解其中内情,问:“这严重吗,有的治吗?”
  医生默默看了他们一眼,将他俩留在了办公室细聊。絮林独自坐在走廊的长椅上等,等了好半天,养父母才从里面出来。
  他们进医院时喜笑颜开满怀期待,如今眉头紧皱,脸色铁青。
  絮林从没有看过他们这副表情。
  “腺体萎缩不可逆。”
  意思就是,因为絮林长期摄入的营养单一,严重的营养不良导致絮林的腺体没有汲取到充足的养分补给,早就不再发育,不会再生长,更别谈分化。
  他拥有的腺体是一颗夭折的种子。
  孤儿院里饥一顿饱一顿,加上出来后营养也没跟上,他的腺体早在不知什么时候就已经停止了生长。
  一棵本可以长成遮天蔽日的大树,在幼芽阶段,被土里的害虫咬了根茎,又被兜头泼下的一杯开水活活烫死了。
  他如今只是一支蔫吧了的焦黄树苗。
  死了,不会再长了。
  不管等多久,絮林不会分化成Alpha,也不会分化成Omega,他属于十三区90%人口的其中之一,永远都是一个Beta。
  两年的等待打了水漂。
  养父母想要扬眉吐气的愿望也不可能再实现了。
  絮林是个Beta,和他们一样,都是芸芸众生里的一个普通人。
  从医院回到家后,半夜,他听到养父母歇斯底里的争吵,自那之后,絮林的处境就变得很尴尬。
  养父母为了他成天争吵不断,温情不在,两年里投入在他身上的心血也得不到回报,白白浪费了时间精力。
  珍珠一夕之间成了鱼目。
  邻居们对养父母夹枪带棒的讥讽嘲笑之声卷土重来。
  絮林不再拥有独立的阁楼,也不再拥有新鲜的鱼虾。养父母的笑容变成了奢侈品,这个单薄的家庭成天一片死寂,他们的目光不再停留在絮林身上,对絮林的示好视而不见,把他当成可有可无的一团空气。
  养父母并没有对絮林说任何难听的话,但他们的行为却让絮林明白了他们的想法。
  絮林是年纪小,却不是不懂。
  他们用他们的态度告诉絮林,他们已经不再需要他了,没有赶他走是因为他们身上的‘责任心’。
  絮林曾想过要报答他们两年的情分,可他们不给絮林这个机会,他们无视着絮林的存在,只是每天挤出一口粮,喂给絮林时的样子,像施舍一只白吃白住死皮赖脸不肯离去的狗。
  絮林有他的自尊心,于是在某天晚上摸黑悄悄跑了,再也没回去。
 
 
第5章 离Alpha远一点
  他成了十三区里最常见的一个小混混。
  流连在大街小巷,居无定所,结识了一群和他一样的小混混,打架斗殴,喝酒抽烟,浑浑噩噩地抱团取暖,将就活着。
  在十三区里,他们这样的人,这辈子都翻不出身。
  絮林也这样认为。
  直到他十二岁那年,遇到了影响他一生的恩师。
  蒲沙。
  絮林那天刚和一群无缘无故找他茬的其他混混打了一架,两天没吃饭,饿得没力气,勉强打赢了,脸上也挂了彩。
  他坐在路边捂着肚子嘶嘶抽冷气,正巧路过的蒲沙蹲在了他面前,递给他一管药膏。
  他没有和无数路人一样对他视而不见。
  絮林头一次遇到这样的人。
  “你不怕我抢你东西吗?”他板着张脸盯着蒲沙肩头的挎包,“我是小混混。”
  当然,絮林没抢过别人东西,他只是喜欢这样吓唬人。
  受伤的时候,虚张声势偶尔能吓走心怀不轨的人。
  絮林一直以来都留的寸头,一个是方便打理,二是防止打架时被人扯住头发,三是,看上去会很凶,很容易唬住人,能少很多麻烦。
  说话时,他的口中有什么碎光一闪而过。——他打了一颗银色的舌钉。
  他以为蒲沙会被他吓走,和以往的那些人一样,谁知蒲沙神色未变,轻轻问了一句:“你很自豪自己是小混混吗?”
  絮林没把他唬住,倒是被他问住了。不过蒲沙也没要听他的回答,把药膏往他手里一塞:“拿着药,记得擦。”
  说完就起身离开。
  絮林握着那管药,望了眼蒲沙的背影,随后一骨碌从地上爬起来,远远缀在他后面,像个小尾巴。
  一路跟着蒲沙到了家门口。
  蒲沙进门前,转过身,一脸像是刚刚才发现絮林跟踪他的样子,讶然道:“怎么跟着我?”
  絮林答不上来,嘴上不饶人:“路你家的吗?”
  蒲沙指着他面前的小平房说:“我到家了。”
  “……”
  絮林攥着手里的药膏,肚子发出一声响亮的咕噜声。
  他也不理解自己为什么要跟着这个人,像中了邪一样。
  尴尬的要转身走人时,蒲沙问:“要吃点东西吗?”
  絮林一愣,想要离开的脚步又黏住了。
  他答非所问来了一句:“我是Beta。”
  “我知道。”蒲沙笑了,似乎是不理解他的脑回路,“所以,你要吃吗?”
  絮林眨眨眼,朝蒲沙跑过去。
  “吃!”
  絮林在蒲沙家里,吃到了人生中第一顿有荤有素还有热汤的饭菜。
  原来这才是世界上最好吃的东西。
  蒲沙亲手给他烧了菜,给他盛了一大碗饭,让他慢慢吃。絮林吃得脸都要埋进碗里,点头都顾不上。
  等终于吃饱喝足撑得瘫在椅子上了,他才发现蒲沙不见了。
  隔着一扇木门,他听到后院里有声音。
  他推开门,在门缝里瞥见院子里居然坐着十几个小孩子,和絮林差不多的年纪。每人一个小板凳,手里拿着笔和书,面朝着一个方向听得聚精会神。他们的视线焦点处,是正在一块很旧的黑板上写写画画的蒲沙。
  他在教这些孩子读书。
  蒲沙是个老师。
  十三区里的学校不多,学费也很贵,除了给AO提供入学名额外,Beta只有家境条件相对还可以的才能进去。
  60%的Beta是念不起书的。
  像蒲沙这种在自家院子里教书的,是没有拿到教学资质的义工老师。
  蒲沙同样注意到门后面躲藏的絮林,笑着问他:“你也要听吗?过来找个位子坐。”
  院子里的那群孩子齐刷刷看向了絮林,絮林摸摸鼻子,走进院子,坐在了人群的最末尾。
  絮林远远地看着拿着粉笔讲课的蒲沙。突然觉得在十三区这片灰蒙蒙的天空下,蒲沙头顶上的那一小片天晴光灿烂。
  絮林之后每一天都会来蒲沙这里。
  渐渐就和这一院子的孩子都处熟了,了解到他们全都是蒲沙的学生,每天固定几个小时来听课,听完了就回家。
  不过他们和絮林不一样,他们不是无家可归,也不是没有亲人,他们就是单纯穷得上不起学。
  絮林性子大大咧咧好相处,人仗义,身手又好,偶然几次在路上碰到被小混混找茬的同学,就顺手帮他们打跑了,这么来了几次,絮林就莫名其妙成了这群孩子的头头,不管大的小的都一口一个小林哥的叫他。絮林很受用。
  白天上课时,絮林和他们闹成一团,入了夜,孩子们一哄而散各回各家,絮林就随便在街头找个地方倒头就睡。
  他流落街头之后都是这样过的,并没觉得有什么。
  是蒲沙率先发现了他的异样。
  那天晚上,他蜷在街角一块塑料板下面睡得正熟,被蒲沙叫醒。
  他睡得迷迷糊糊,乖乖被蒲沙牵着带回家,洗了个澡,换了身干净衣服。蒲沙翻出一张折叠床,让他睡在自己家里。
  他碰到香香软软的被子后,瞌睡彻底醒了。
  蒲沙问:“你是没地方住吗?”
  蒲沙留意到他这么久了只有两套旧衣服来来回回地穿,鞋都小了也不换,偷偷跟着他才发现他居然就睡在大街上。
  絮林彼时对蒲沙已经是满满的信任,因此也没隐瞒,大方地和他讲了自己的过去,还笑嘻嘻地说:“我不是没地方睡,我原来是睡桥洞的,前几天下雨淹了,等里面水干了就能住了。”
  絮林不觉得自己这话有什么问题。可蒲沙却沉默了很久很久,不知道在想什么。
  自那之后,蒲沙的家里就多了一张属于絮林的床。
  每天晚上,所有孩子都回家了,絮林也想离开时,蒲沙会叫住他,留他在家里过夜。
  一天,一天,又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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