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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号玩家(近代现代)——已命名

时间:2025-12-02 20:10:52  作者:已命名
  “砰!铛!”
  “啊啊啊!救我救我,我还有救,救我啊!”
  “兄弟,注意点手,我压过来了,啊哈哈哈哈哈。”
  “宋榛云!”
  “哎呦呦,哥哥这么迫不及待吗,我来啦!是谁在吃人?是我这个迷人的小妖精啊,咯咯咯咯咯。”
 
 
第64章 万歌广场
  ……
  激烈的撞击声不断, 安全地度过了几百米的路程,沈从的面前突然出现了一道强光,亮得刺眼。
  沈从尽量没让眼睛闭上, 偏头避了避,再看清时,眼前的景象又换了, 碰碰车也不翼而飞。
  没来得及细看, 沈从身后突然传来车子驶过的声音, 他立马往旁边一让。
  一眨眼的功夫, 孙含空凭空出现在他面前。
  接着是连雨,胡笳,余满……
  “这里又是哪里?我眼睛怎么花了!”刘创富站在最前面, 双手搓着眼睛, 大声嚷着。
  但是没人回他。
  所有人的心思都在面前的大楼上。
  胡笳抬着头,嘴巴张得老大。
  好,现在从奇幻跑酷切到末世求生了,还是自带滤镜, 拥有“雾里看花”效果的那种。
  这么多年的神剧还是拍得保守了。
  众人现在正站在一个大坝上,正前方是两栋大楼, 大楼中间有一个很宽的廊道连着, 廊道是全透明的, 廊道上方甚至还有各种高空设施, 几乎复刻了现实世界所有的高空项目。
  而固定住那些项目的, 是伫立在云霄上的一个大型展示板。展示板被彩绘得很漂亮, 多用红、黄、绿、紫这种亮眼的颜色, 被各种图画围绕的正中央, 用更亮眼的白色灯泡摆成了四个大字——万歌广场。“广场”两个字旁边, 画了一个很大的笑脸,笑脸被涂成彩虹色。
  但广场的气氛并没有因为这张笑脸活泼多少。
  这里的生机像被困在了老照片里,随着时间的流逝开始发黄发灰。
  整座大楼看上去就像被水洗旧了一样,所有颜色都发着白,加上一直蒙在众人眼前的薄雾,哪一个荒凉了得。
  特别是离众人最近的低层楼体,更是像被水泡了几百年一样,墙体发烂霉变,墙皮掉在地上,腐烂成暗黄色的钢筋裸露在外,有的地方零散地寄生着青苔,却也是一副焉哒哒的样子。
  一眼看去,水泥地面全都湿成黑色,时不时地还往外渗点水。
  沈从踢了脚旁边的景观树,刚接触到树干,他就发现触感不对。
  沈从伸出手,捏了把树干,这才发现,这树已经被水泡发了。轻轻一捏,树干就凹了下去,里面的水立马争先恐后地冒出来,沾了沈从一手。
  这树早就空了,完全是靠里面的水肿起来的。
  一副末世景象,但地面上倒没有想象中的脏乱。
  除了一些很难清除的类似肉块的东西,街道很干净,桌椅摆放整齐,被水浸坏的机器规整地排成几列,统一放在破败的门店里。所有被损坏的街道摆设都有人工复原的迹象。
  只有一把遮阳伞旁边,漏了几根骨头。骨头有点泛黄,但上面很干净,没留下一丝血肉,看不出是那个物种的。骨头上,一只全身发黑的鸟站在上面,鸟羽全都缠在一起,变成几缕。
  它不停地用自己的鸟喙梳理着羽毛,梳理到一半,会抬头看看四周,头点几下,继续低头梳理又缠在一起的鸟羽。
  但比这些更令人难受的是,这里太潮湿了。空气里全是水汽,闷得厉害,光站着都让人有些喘不上气。抬头只能看到乌灰乌灰的云,又厚又重,好像下一秒就会压下来。
  天气很阴,地板也湿,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恶臭的,跟衣服洗了没干、又被捂在柜子里几百年产生的味道不相上下的霉味。
  众人才在这站了几分钟,头发已经湿完了,有的皮肤敏感的,身上已经难受了好一阵。
  几十双眼睛都在盯着这片广场,没有人说话,没有人走动,身上全都红一片黑一片的,乍一看,莫名跟这个世界适配起来。
  突然,一股难以言喻的针刺感在皮肉中升腾,透过骨头直达灵魂。
  沈从一看,他的胳膊上冒出了几颗红疹子,疹子不断泛出痒意。连带着腿上的伤口也开始痒,像有蜈蚣在爬。
  沈从想了想,但是脑海里依旧一片空白,没有规则,没有背景介绍,没有通关指引。这轮游戏的一切都和之前两轮完全不一样。难道是因为游戏类型不同,通关条件也需要他们自己找?
  沈从往旁边走了几步。
  其他人看到有人动,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下意识地也跟着沈从一起走。
  于是,战战兢兢地绕开不知名肉块,一群人浩浩荡荡地跟在了沈从身后。
  不走不知道,一走吓一跳。
  这里的地板根本就不是硬的!
  一脚踩上去,就像踩在只和了一半的水泥上,软趴趴的,粘脚的很。
  沈从低头看了眼,被踩过的水泥地,全都统一凹了下去,脚一离开,又很快凸回来变得平整。
  刘创富是个闲不住的,他三两步走到沈从身旁,拍了下沈从的肩膀:“小兄弟,你晓得这是什么地方不?”
  沈从摇头:“不知道。”他又看一眼刘创富,问,“你为什么觉得我会知道?”
  这个问题刘创富是能回答的,他抬着头,语气很自信:“你身上最干净,看着厉害。”
  确实,经过这么一遭,所有人的身上都血渍呼啦的,脸色又煞白,眼里满是疲态,对比下来,沈从看着是最体面的,看着很轻松。面对这种环境,连一丝表情变化都欠奉,莫名有种信手拈来的从容感。
  其实除了光着脚外,李舜看着也要比其他人体面很多,但明明是个很高的大块头,李舜的存在感却低得吓人,只要不主动说话,他就能被忽略到底。
  要不是刘创富最开始以为自己眼花了,被吓得到处走的时候不小心踩到了李舜,刘创富都很难发现还有这么一个人。
  刘创富看着沈从,眼珠转了转:“你心理素质挺强啊,我看你一直都很冷静,你说到底是谁把我们搞进来的?购置的,老子在社会上混了这么多年,认识那么多人,谁敢不给我面子?他姥姥的,要是让老子知道是谁搞得鬼,我才要好好整治他!”
  众人是一直沿着广场的左边走的,刘创富的嗓门就没小过,在这片空旷的地方形成了长长的回音,但没人觉得他吵,反而希望他骂久一点。
  没办法,这里太安静了,明明街道装饰地很明亮、鲜活,墙壁、店面全都装饰得五彩斑斓五颜六色,笑脸图画隔几步就能看见一个,大片墙上漆着火色飞鸟涂鸦。
  那些店的店名也弄得十分独特,好好的笔画非得时不时的划出去几笔,这个折勾飞起来,那个撇捺落下去,很动漫式的场景,本来应该配的是吆喝嬉笑声,是车水马龙,但偏偏都褪了色,只留下些模糊影子。
  这条街很长,偶尔会有几条不同方向的分叉,但心照不宣的,所有人都选择沿着大路走。
  就这样走了十几分钟,还是一个人都没看到,连猫狗这些动物也没有踪迹,好像这个世界只有他们二十几个人了一样。
  偶尔刮过一股风,就跟在雪地里洗了把脸似的,刺人。偏偏天气还很闷,让人更加心燥。
  胡笳应该算是人群里穿得最少的了,单薄的一件裙子,现在还成了短裙。
  她实在没忍住,停下拍了拍裸露在外面的小腿,又挠了挠胳膊。
  见胡笳没跟上来,余满回头看她:“怎么了?”
  胡笳又挠了下大腿:“有点痒。”
  “是不是被虫咬了?”余满走上前,弯腰仔细看着胡笳的腿。
  还不是这个死地方,这跟住在蒸笼里有什么区别!
  身上哪里都在痒,怎么挠都不对味,她现在烦得只想大叫一声洗个澡,再到处发疯地跳来跳去。
  尽管心里在破防,但胡笳面上依旧笑得温柔优雅:“可能是因为我不太适应这里的天气吧,我以前都待在比较干燥的地方,到南方旅游都很少。”
  余满还是围着胡笳转了一圈,确定没有虫子爬到她身上后,才说:“没事,人的适应能力很强,坚持到后面会好的。”
  胡笳正想说话,余光瞥到连雨,她给余满递了个眼色。
  两人走过去时,连雨正坐在地上大喘着气,拉着孙含空的裤腿才坚持着没倒下去。她身上的伤口都被红色布条包裹,看不清到了什么程度。
  孙含空看看连雨,又看看周围,脸上有点不知所措,只好抿着唇笑了笑。
  “姐,你怎么样?”胡笳蹲下身。
  连雨显然没有回答的力气,胡笳又抬起头,看向孙含空。
  孙含空的头发湿哒哒的黏在一块,他正用一种有点茫然的眼神盯着胡笳。
  看着有点傻。
  不过孙含空并不真的傻,他很快回答了胡笳的问题:“不知道,她突然就说身上痒,呼吸不过来,心跳很快,伤口可能恶化了,但是这里环境不好,我不敢把布条弄开。”
  “应激反应吧,先歇歇,现在也没药啊。”他们现在只能自己抗,胡笳不是专业的,但可能是职业习惯,遇到什么事都习惯问下情况,她脑子都还没反应过来,嘴就先动了,“姐平时身体怎么样啊?有没有生过其他病,接下来不知道还会发生什么,要注意一下哦。”
  “没有,她身体很健康的,就有一点支气管炎,我经常带她一起打拳,也没得过什么大病。”孙含空挠挠头。
  “啊,那应该等下就会好一点了。”
  胡笳又低头看着连雨,她的呼吸要比最开始平缓了点。
  刘创富凑过来:“痒吗抠下就好了嘛,妹子你莫管它,越管它越痒,放到后面它自己就好了。”
  在连雨坐下的时候,就有其他几个人也因为各种原因停在原地,大部分都是因为对这里的环境水土不服产生的生理反应。几十个人分成了几个小圈,但又没完全隔开,能互相看到对方。
  刘创富今天刚好过四十一的生日,好不容易有了把礼钱要回来的机会,席办得很大很有排场,酒正喝得好好的,就到了这鸟不拉屎的地方。
  起一的大日子,刘创富不允许任何事情打破他的好心情。心态好,身体也好,虽然腰间还在泛着痛,他倒没感觉到其他的应激反应,轻松地从前排逛到了后排。
  或许是不喜欢被人这么看着,连雨没回话,头微低着,手拉着孙含空的衣角,示意他拉自己起来。
  刘创富也不在意这点礼不礼貌的问题,看连雨状态转好,转头又慰问别人去了。
  这条街很长,复制粘贴式的街面布置和发白浸水的地面、墙面,很容易让人视觉疲劳。
  不能再这样随便乱走了。
 
 
第65章 三十楼
  沈从挠了下脖子, 那里也起了一片红疹子,摸着扎人,不摸又痒。他环视着四周, 想找出点下一步该怎么走的线索。然而,入目的永远是那片破败。
  沈从往前走了几步,从游戏一开始逐渐往后回想。
  怪异的教堂、高台、火圈、碰碰车……对, 碰碰车。
  沈从从口袋里拿出手机。
  胡笳正靠着墙一筹莫展, 一点也不在意墙灰把她的衣服染成了花。
  她眼尖, 余光正好看到站在最外面的沈从拿出手机。
  胡笳灵光一闪, 双眸一亮。
  对啊,她怎么没想到!
  刚进到这个鬼地方的时候,胡笳就发现自己随身带着的包和手机都不见了, 而且手里还多出了一把钥匙和另一部手机。
  已知, 钥匙是用来开车的,且帮她逃出了那个高仿版神庙逃亡。所以,这部手机肯定也是重要道具。
  说不定里面就有走出这里的方法。
  天哪,胡笳, 你简直就是一个天才婆娘!早就该打开手机看看,浪费这么多时间, 哎, 也不能怪自己, 这一会儿跑一会儿逃的, 哪有时间想这些, 天才也要有反应时间的嘛。
  胡笳高兴的嘴咧得老大, 一边夸自己聪明, 一边又遗憾没早点打开手机看看。
  然而下一秒, 胡笳脸上的笑一僵, 缓缓皱成了一个问号。
  手机桌面很干净,干净得过分,上面只有一个放得老大的二维码,还是一个哭脸形状的。
  怎么回事?扫码立减20?
  胡笳眉皱着,和余满对视一眼后,打算把自己的发现告诉她。正要说话,余光瞟到旁边给连雨擦汗的孙含空,胡笳干脆叫上他一起了。
  沈从收好手机。
  看来手机不是这个时候用的,他们现在只能继续走下去。
  又有风吹了,卷着地上的落叶“沙沙”地响,但这并没有缓解空气里的闷意,反而让人有种水汽扑面而来的窒息感。
  沈从自然地转了个身,他微微偏头,借着生锈的展示窗观察着对面的矮楼。
  矮楼总共三层,整体呈黄色,一层的墙皮已经全部脱落,露出里面凹凸不平的水泥。二楼的墙皮脱落了一半,剩下的一半正在霉变。
  三层算是保存的比较好的了,但看着也岌岌可危。
  刚才的被窥视感就是从三层传来的,但沈从并没有看到什么可疑的东西。他看了眼角落,李舜脸绷着,也正盯着矮楼。
  不适的人都已经恢复过来,尽管有些需要人搀着,但也还能走路。他们不知道去哪,干什么,只好看向第一个有动作的人。
  刘创富也看着沈从:“小兄弟,咱去哪啊?这怎么也没人出来说说啊,绑架也不是这么个绑法啊。”
  众人也站着和他对视,看样子是打算听他的,当领头羊通常也要承担更多麻烦,沈从不喜欢麻烦。除非迫不得已,沈从只想单干。
  “不知道,乱走。”沈从站在原地回望众人,没有要动的意思。
  刘创富“嘿嘿”一笑,走上前揽住沈从的肩膀,但因为身高差距,只揽住了他的背。
  背就背吧,刘创富不拘小节:“乱走就乱走嘛,你随便指个方向,大伙儿跟着一起走,总归比自己一个人安全嘛。”刘创富拍了拍沈从的背,“大哥相信你,大哥跟你走。是吧?”
  最后两个字是对着后面的人说的。
  孙含空是第一个配合的,他喊了一声,中气十足:“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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