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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很有意思。’他想。
康斯坦丁到酒吧是为了调查一场连环凶案。
尽管警局将这起案件列为“凶手的又一场狂欢”, 但他很明白其中有恶魔的存在。
如果没有他出手,警方肯定束手无策。
只略施小技,他便从在酒吧喝酒的人中诈出了被恶魔附体的人。
恶魔暴露身份后,立刻抛弃了普通的躯壳,以康斯坦丁为夺舍目标,穷凶极恶的逼近。
康斯坦丁卷起杂志,心中一动:
他并非完全不能对付这恶魔。
但是突然,他产生了一种“做个实验”的想法。
这想法一出,连他自己都觉得自己出毛病了,可他一向信任自己的第六感。
他抬起一只手对着恶魔,念出了故事里的驱魔咒语:“@#¥%%*……”
这完全是出现在杂志故事里的、无论哪位魔法师都没有见过的、属于创作者原创的驱魔咒语。
康斯坦丁之所以确定这点,是因为他从十六岁起就收集阅读遍了全世界的魔法师的著作。
那时,他很年轻,对“魔法知识”的求学如饥似渴。
不管多么稀有、多么罕见的魔法,只要存在于世,他就要将其挖掘出来。
即便这个过程中会伤害其他人也在所不惜。
而他的超高天赋加努力学习的回报,就是成为如今响彻天堂、地狱和人间三界的“约翰·康斯坦丁”。
且不说他个人是否觉得“付出和得到成正比”,这些经历一直是他的行事底气。
因此,他也完全可以断言,这杂志里的咒语是新的,从未在世上出现过。
……也许只是作者胡编乱造呢?
康斯坦丁觉得自己疯了:
越是有名的小说家越擅长胡编乱造,他本该和任何正常人一样清楚这点。
突然——
他面前的恶魔猝不及防的被月白色的冷光缠绕,冒出“滋滋”的声音。
地狱之门开启,将它吞噬其中,门关上的同时,“咔嗒”一声消失在空气中。
没有哀嚎声,一切都太快了,快的有种“公事公办”的利落效率。
康斯坦丁站在原地,感受……没有任何感受:
这咒语不仅将恶魔送回了地狱,且未从他身上‘夺走’任何东西。
他放下手,仍觉得自己在梦中:
一个从未听说过名字的新手作者,凭空捏造了一条魔咒,并且写在小说里。
这条魔咒真的成功让地狱之门打开又关闭,无痛、无代价的送走了为祸人间的大恶魔……?
‘……’他站在原地,抽着烟,拼凑他那碎了一地的世界观。
但康斯坦丁毕竟是康斯坦丁。
“世界观”这玩意横竖对他的生活也不重要,碎就碎了吧,不影响他吃好喝好。
只是他仍然怀着纯属“魔法师”的好奇心,联络了一个可供做实验的“小白鼠”。
片刻后,这“小白鼠”……这超人努力理解他的话,“你希望我找个普通人,对恶魔使用一本杂志上出现的咒语?”
“是啊,我本来打算自己找人,但闹不好要捅娄子。”康斯坦丁说。
“你为什么不联络蝙蝠侠呢?”超人略表困惑。
康斯坦丁的回答理直气壮:“即便蝙蝠侠成功了,我也不认为这是咒语的功劳——他是蝙蝠侠,对吧?”
不等超人拒绝,他继续强调:“这很重要,世上的驱魔师可不止我一个。”
“好吧,找个普通人……”超人喃喃自语。
当晚,康斯坦丁来到大都会。
等着他的普通人·克拉克:“康斯坦丁先生是吗?超人告诉我,你需要找个普通人帮忙?”
康斯坦丁:“……”
也行吧(点烟)。
“可以请你不要在我面前吸烟吗?”克拉克认真的问。
康斯坦丁面露不服:“如果我非要这么做,你又能怎么样?”
克拉克徒手抓住他指间的香烟,用力一攥,将这支正在燃烧的烟整个团进掌心中。
他爽朗的说:“我只是个普通人,可我认为抽烟有害健康,而且不该让别人吸二手烟。”
康斯坦丁:“……”
不行,这很不行。
“寻找恶魔”对康斯坦丁来说轻车熟路。
不如说,他哪天找不到恶魔才会觉得奇怪。
抓到这只潜藏在人间、闷声发财的恶魔后,他用魔法阵将其捆住,向克拉克招招手。
一直听康斯坦丁的话,藏身在角落里的普通人·克拉克这才看似磨磨蹭蹭、实则一点不含糊的跑过来。
克拉克站在恶魔前,手捧杂志,不甚流畅的念着上面的咒语。
月白般的光芒燃起,地狱之门开关,恶魔无声无息的消失在人间。
小记者吓了一跳,脸上的黑框眼镜都被惊歪了:“康,康斯坦丁先生,这、这是什么意思?”
“意思是,你有‘魔抗’了,普通人。”康斯坦丁没好气的说,“把你的手机给我用。”
克拉克犹豫了一下,掏出手机递过来。
康斯坦丁翻起杂志,看着印在末页的编辑部电话,拿着手机拨号。
“嘟……嘟……”
占线。
康斯坦丁不耐烦的动了动扣在手机后的手指,手机上流过魔法的光。
“嘟……嘟……”
接通了。
康斯坦丁立刻说:“你好,这里是来自大都会《星球日报》的记者肯特……”
克拉克吃惊的看着他,而他毫不理会。
对面毫不客气的打断他的声音:“你想采访杰洛·戈恩是吧?现在有大约一百万个人想联系他……”
“可以给我通融个机会吗?”康斯坦丁声音狡黠,恨不得自己的诱惑力能透过电波传到那一头。
对面嗤笑一声:“《哥谭文评》本刊都采访不到他,大都会记者?慢慢排队吧。”
“等等,我……”
电话挂了。
憋闷之下,康斯坦丁重重把手机拍在克拉克胸口:“看来你在新闻界混的挺没头没脸啊,老兄!”
克拉克连忙接住差点掉在地上的手机,神情憨厚的辩解着。
康斯坦丁压根没在听:大家都知道的,很少有人敢让他吃闭门羹。
[你获得道具“钢琴”,你开启工作“词曲作者”]
[你登记了自己的笔名“杰克·文森”]
[你确定创作歌曲的标签:“青春”“流行”“舞曲”]
[你撰写了第一首青少年歌曲,系统评价:SSS+]
乐夏尚不知道,他的第一篇小说给驱魔师界带来怎样巨大的行业震荡。
此时,他坐在钢琴凳上,刚刚创作了第一首歌曲。
为了和小说的恐怖风格区分开,他选择了创作偏轻松大众的流行风格歌曲。
当前的问题是:这首歌该投向哪儿?
杰森准备了青少年杂志、流行音乐电台、新兴的音乐节目和各大唱片公司。
他坐在地板上,身边放满了摊开的杂志,认真的说:“我查了相关咨询,哥谭有几家唱片公司在收新人作品,还有个节目可以……”
话音未落,乐夏却突然问:“杰森,你会唱歌吗?”
“什、什么?”杰森手里的杂志差点掉在地上。
乐夏说:“我觉得你唱最合适,与其联系越来越多的公司,不如你来唱吧。”
其实,在乐夏提问时,杰森已经有预感了。
杰森只是很纠结:“可我在当你的经纪人,如果我去唱歌,你的身份就……”
乐夏笑了,手上不停,几笔在纸上勾勒出一个动漫头像:
“这只是小事,你可以黑屏直播、戴头套遮脸,或者你也可以当虚拟主播,我给你画‘皮套’。”
对于当前全面开花的互联网来说,“不暴露身份当歌手”的办法有很多种。
“你难道不想让那些天王巨星唱你写的歌吗?”杰森提醒道,“我相信你写的歌曲一定也会被他们哄抢……”
“这可说不准,”乐夏说,“况且是我自己的创作,我当然要按自己的意愿发展,难道还要被这些虚无的东西绑架吗?”
杰森看着他,那双金色的眼眸里散发的信心,足以点燃任何人行动的热情。
何况,杰森向来不是个惧怕机遇的人。
他慢慢的微笑起来:“虚拟主播是吧?那你可要把我的形象画的更酷更帅,否则我是不会同意的。”
地板上的杂志被换成了摊开的空白画纸,杰森和乐夏凑在一起,商量该把“皮套”设计成什么样子。
于是很快,“甲方”和“乙方”之间出现了分歧。
杰森抗议道:“我死也不会戴着这个皮套上镜的!”
乐夏据理力争:“可是这样的外观非常具备艺术感,不信你问安塔尔……”
杰森仍然拒绝:“你的艺术太超前了,我说不行。”
乐夏不甘心:“是你的审美太过时了。”
……
最后,他两不免异口同声:“杰森/乐夏,你的品味太怪了!”
到底是好室友,争吵间,杰森发现一个问题:“乐夏,你今天是不是……没有再昏睡了?”
是的。
乐夏点头:“这都是你的功劳。”
“我?”杰森迷茫,“好吧,我当你说的是真的。”
乐夏无法解释:
因为朝夕相处,又因为杰森没有掩饰过自己的喜好,好感度刷的很快。
辣热狗,冰激凌,阅读小说,昏倒被背走……
乐夏时不时听见“你们进行了一番愉快的相处”的声音。
而因为杰森对应的属性是“体力”和“魅力”。
乐夏的体力在“哐哐”上涨。
与之相对应的,是纹丝不动的精神力。
再这样下去难说会酿成什么糟糕的后果。
乐夏已打算主动出击:
既然买不到BL同人志,也不能一直拘泥这个道具。
既然现在体力有了,主动寻找蝙蝠侠也未尝不可。
思考间,由于和杰森一起画“皮套”,他的体力又涨了十点。
问题是:该怎么找到蝙蝠侠?
乐夏回忆前两轮游戏里的经验:
第一轮,他和蝙蝠侠的关系实在谈不上“友好”。
第二轮,是蝙蝠侠主动靠近智力为五的他,而且他依稀记得蝙蝠侠似乎喜欢……棒棒糖?
莫非要他在哥谭阴暗的角落里支个大箩筐,在箩筐下面放进棒棒糖?
等着Q版蝙蝠侠飞来捡棒棒糖时,拉动绳子,让箩筐扣下来……
——等等,这真的不是在抓鸟吗?
乐夏扶额,为自己发散的荒谬思维摇头。
突然间,杰森伸手在他眼前打了个响指,问:“你在发什么呆?”
犹豫一下,乐夏认为这可以说实话:“我想见到蝙蝠侠。”
“蝙蝠侠?”杰森疑惑,“为什么突然提到……他不是一个都市传说吗?”
乐夏说:“就当是为了我的创作灵感吧,我非常需要见到他。假如明天我去世了,这也将是我的遗愿。”
杰森眯起眼睛,笑了:“这有什么难的?”
乐夏:“?”
很,很容易吗?
杰森分析道:“根据传闻,蝙蝠侠只会出现在哥谭的事故现场,对吧?”
乐夏:“你的意思是,我们出去找事故现场……”
只是,对他们目前的状态来说,去找犯罪现场会不会太冒进了?
不料,杰森却是看了看周围,轻快的说:“我们来把这房子烧掉吧。”
乐夏:???
不愧是土生土长的哥谭人,何等灵活的思维。
纵然他有999的创造力,仍然超越无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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