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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斯坦丁幽深的盯了他一眼,随手拉住一个路过的小Q服务员:“我问你,这个时代最出名的作家是谁?”
“杰洛·戈恩啊,在你对面坐着的这位,”服务员理所当然的回答,“不然能有谁?”
康斯坦丁松开手,宣布:“线索断了。”
乐夏:=_,=
……怪我喽?
第34章
“不不不!我绝对不会这么做!”
乐夏连声否决, “我玩过很多类似题材的游戏,我知道‘剧情杀’是怎么回事:
一旦我跟着你离开咖啡馆,我等的人肯定会进来, 让我和他之间出现一个‘完美错过’。”
——他早该怀疑,康斯坦丁为什么会出现的这么巧。
这一定都是他正在进行的攻略线上,又跳出了策划的“小巧思”:
在一个地方等待特定的人时, 必定会出现一个从未见过的角色, 带着紧急任务而来。
这类任务往往涉及“人命关天”,让人产生一种道德上无法拒绝的愧疚感。
可一旦他被勾引走, 就会弹出诸如[你和加百列完美错过]的提示,让他呼天抢地, 痛心疾首。
——不做人的Galgame都是这样的。
——没苦, 但要强行制造“错过”。
果不其然, 在他表示“可以帮忙”后, 康斯坦丁要带他“离开咖啡馆”了。
——如此明显的“直钩钓鱼”。
——他可是玩过数部Galgame的人,怎么可能上钩?
康斯坦丁眯起眼:“说人话,小子。至少说点英国话。”
乐夏义正言辞:“人话就是,我不会离开, 我会像涂了强力胶一样粘在这张椅子上, 直到我等的人出现。”
康斯坦丁不解:“你怎么这么固执?我告诉你, 光是坐在这里,我们可找不到线索!”
乐夏不语,只是思考如何“两全其美”。
他也知道:
如果是寻常的流程,为了寻找失踪的缪斯女神,他只能和康斯坦丁离开咖啡馆。
他们要到处搜罗一大堆所谓“可疑的创作者”,再挨个排除这些人的嫌疑。
——就此开启一连串的侦探剧情。
但,怎么可以如此拘泥固有思维?
他说不走, 就是不走。
他说要等到,也一定要等到。
——这种时候,就应该读档啊!
不过,这一周目他的存档点虽然多,但无论回档哪个时间点都让他有心理阴影。
第二周目更别碰了,虽是教主,名下教徒无数,但疲劳值998,脑回路极其“文艺”。
即便他真的找到了缪斯女神,在那样“文青”的状态下,他自己都猜不到会发生什么。
现在他想想,第二周目应该像一张MEME图那样:
上一格,教主版的他:“但吊诡的是,我从你身上看到了一种后现代年轻人的虚无主义和思想深度,它奇怪的映衬了……”
下一格的加百列:“我体育生,听不懂,你是不是想睡我?”
——“绝杀”。
思来想去,乐夏觉得还是得读第一周目。
第一周目的存档点依然在“超人救走斯塔克”后的第六年,时间上也合适。
他从物品栏里揪出鹦鹉玩偶,一顿揉搓,把当前点的存了档,又回档“第一周目第六年”。
——他的意识一秒交错,眼前再度亮起,已是进入黑发红眼的状态里。
乐夏往沙发里靠了靠,伸出腿搭在办公桌上,那里装着的传唤铃正好被他的鞋帮压住。
“叮铃铃~~~”
西装革履的Q版政务长走进来,低眉顺目,额头上挂着一颗大大的冷汗:“将军,请指示?”
乐夏不和他客气:“这个时代最出名的多领域创作家是谁?”
在政务长的圆脑袋上蹦出一个大写加粗的问号。
幸好,这个问题他知道答案:“是理查德·埃德加。”
“埃德加”这个名字总让乐夏觉得耳熟。
细一回想,他悟了:
这不是安塔尔的助手吗?
所谓“剧情”,果然就是个圆,又被它省了NPC建模。
以防万一,他追问:“这人住在哪?”
政务长想不通:一个世界闻名创作家怎么忽然惹到了乐夏?
他也不想关心,只是迅速奉命查出地址。
——的确是住在哥谭市。
“位高权重”的好处之一,就是处理事情的效率可以特别快。
当天晚上,乐夏就独自抵达哥谭,顺着地址拜访理查德·埃德加。
地址居然也在犯罪巷,不过,不是第三周目里他和杰森住过的屋子。
正当他想到这点时,背后响起刺目的光和摩托车轰鸣的声音。
一辆摩托车轰鸣着从小巷冲出,凶猛而笔直的朝他撞来。
这种程度的偷袭太小儿科。
乐夏在精准闪避的同时,顺便看清骑手的样子:
那Q版小人的脑袋裹着红色的头盔,全身严严实实,穿着皮外套,戴着黑手套,胸前是红色的蝙蝠图案。
一击不成,骑手弃了摩托车,跳跃、翻身,落在地面上。
他摆了个洒脱的POSE,从皮衣里掏出两把黑色大枪,一刻不停的对准乐夏一通扫射。
乐夏身轻如燕,快步踏过地面和墙壁。
子弹紧跟着他的步伐扫过,这些地方瞬间冒起青烟。
第三周目,乐夏住在犯罪巷,当然知道这里经常在晚上爆发“火拼”。
杰森就经常告诫他:“不要晚上出去瞎逛,必须这么做不可的话,你一定要找我陪着。”
只是没想到,他回档后刚到犯罪巷就被卷入奇怪的枪战。
眼见这从没见过的“红头盔”像是抽了风的袭击路人,乐夏决定小小的回敬一下:
他脚蹬地面,轻巧的跃向半空,翻身半个弧度,一脚破空,向地面上的“红头盔”踢去——
千钧一发之际,一道黑影闪过将“红头盔”带走,乐夏空踢在地上。
他这一踢的力道使大地骤然以点为中心向四周下陷、开裂,形成一个凹下去、冒着烟的陨石坑。
造成这样的破坏,乐夏像没事人一样在坑中站定,挑眉道:“蝙蝠侠?”
刚刚闪过的黑影提着Q版“红头盔”,是Q版蝙蝠侠。
在乐夏眼中,这就是两个戴着不同颜色头罩的小团子Q人叠在一起。
——还挺可爱,想戳。
“你捉到他就行,蝙蝠侠,”他也懒得管,这不是他来哥谭的目的,“交给你了。”
“红头盔”在蝙蝠侠的挟制中仍旧挣扎着,大声喊:“乐夏——你特么来哥谭想干什么!?”
“啊?”
乐夏不明白对方为什么这么问,“我想去哪就去哪,不像你,提着枪到处搞恐-怖-袭-击。”
——这就是他脱离阿曼达的控制、选择和莱克斯·卢瑟合作后的最大好处了。
事实上,导致乐夏在第一周目被流放的,是他在签了《超级英雄注册法案》和《变种人注册法案》之后,引起的一场场波及世界安全的大混战。
现在他还什么都没签,任何针对他的袭击都是“非正义的挑衅国家级军方将领”。
他不计较,“小玩一把”就算了。
较起真来,面前这位“红头盔”得直接被扭上军事法庭。
毕竟,在签署法案之前,连两大超英联盟都是找时机与他和谈,哪里轮到犯罪巷里随便跑出个蒙面人对他开枪?
从语气里听,“红头盔”应该是被气得仰倒了:“是我搞恐怖——”
“够了,红头罩。”蝙蝠侠低沉的说,“乐夏当然可以来哥谭。”
乐夏没有停住脚步。
黑发少年的背影消失后,红头罩才从蝙蝠侠的桎梏中挣脱开,转身吼道:“你疯了吗?允许这么危险的混蛋在哥谭乱晃?”
“目前,他都没有犯法。”蝙蝠侠说,“我们只能严密监-控他的活动。”
红头罩梗着脖子:“但他和卢瑟合作,一直在——”
“制造对星际战争,宣战驱逐变种人,我知道。”
蝙蝠侠打断,“但在普通民众眼中,他就是‘星际英雄’和‘纯人类英雄’,理应受到官方庇护。如果你成功袭击了他,你才是那个法律层面上的‘罪犯’。”
——这些道理,红头罩当然都懂。
但他就是无法容忍乐夏在自己的地盘上乱晃,自己却什么也不能做。
尤其是刚才发生的事证明:
如果不是蝙蝠侠及时出现救场,他连一点好处也讨不到。
想到这里,他更是恼怒难忍,一拳狠狠锤在旁边的建筑上:“该死的混账!”
循着地址,乐夏找到了理查德·埃德加的住处。
他很有礼貌,至少摁了三次门铃,才考虑要不要直接把门拔下来。
门开了。
埃德加脸上的不耐烦陡然变成了瞠目结舌的畏惧:“啊……长官……”
他当然认得出乐夏:
黑发红眼的少年屡屡带着骇人的战功,频繁出现在电视的各大新闻台上,从来都没有低调过。
如果说,第三周目里,埃德加看乐夏的目光里,充满对“艺术天才”的仰望。
这一周目,他看着乐夏的目光就只有“不寒而栗”和“不敢正视”了。
“搜查。”
乐夏不由分说的闯进屋里。
埃德加踉踉跄跄的跟在他身旁:“长官……我……这……”
显然,他想阻止,但完全不敢。
乐夏找遍所有房间,直到拉开阁楼的门:
一个金发女郎被锁在地板上,被迫半躺在地上。
甚至不用再找康斯坦丁确认,乐夏立刻意识到:这是一位女神。
“请你救救我!”
金发女郎见到陌生人,立刻像见了救命稻草,不顾一切的呼救。
乐夏把外套脱下来,将外套披在她身上,听女郎断断续续的哭诉:
纵然神明拥有宇宙间强大的力量,但也必须遵守规则。
尤其是缪斯这样的传统神明。
如今在信仰逐渐衰落的情况下,传统神明的力量已经被大幅度折损。
那天她下河洗澡,把身上的卷轴放在岸边。
卷轴被埃德加偷走,烧毁。
从此,她成了埃德加的奴隶。
通过虐待缪斯女神,埃德加可以最快的速度获得灵感。
除非埃德加主动同意把自由还给女神,否则她永远也无法离开。
期间,她也祈求过她的三位母亲来救她。
但三位长辈对她的境遇也是一筹莫展,束手无策:
虽然她们很同情女儿的遭遇,但这一个正规的束缚仪式。
过程中,埃德加没有违反法则,她们也无法出手干预。
……
乐夏越听越觉得故事耳熟:
这不是“牛郎织女·董永七仙女·西幻版”吗?
不过,王母起码比三位女神妈的威力大多了。
——老人家直接拔下一根发钗,划出一条银河。
女神将数年遭受的虐待全部吐露,伏在黑发少年的膝盖上痛哭。
乐夏只好拍着她长满金色卷发的脑袋,以示安慰。
随后,他轻轻把女神扶到一边,站起来。
埃德加在门外双脚发软,要扶着门框才能保持站立,他根本不敢跑。
黑发少年逼近,抬起一只手,五指分开,扣住他的额头:“给她自由,不然你知道我会干什么。”
“我……”
仅仅一句话,已让埃德加的牙齿上下打颤,眼泪涌出眼眶,□□间一片潮湿。
毫无反抗,他艰难的说,“卡里俄佩,你……自由了。”
一些神力出现在女神的身上。
她满足的长叹一声,挣脱了困在身上的链条,周身顿时在黑暗肮脏的阁楼里闪闪发光。
“谢谢你。”她的声音很动听,“我要给你谢礼,你需要灵感吗?”
乐夏拒绝:“你受苦啦,回去好好修养吧。我不需要神明帮助,也能创作自己的东西。”
——当他靠‘创作’驰名的时候,即便埃德加用如此卑劣的手段囚禁缪斯女神,也只能输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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