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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到的夫郎想给我生崽(古代架空)——温饵

时间:2026-01-03 09:39:48  作者:温饵
  容笙怕兔崽子会出问题就拍了拍大灰的狗头,虎着脸,“坏狗狗,不许欺负小兔。”
  “汪!”大灰站起来冲容笙叫着,江昭瞪了他一眼又如小鹌鹑一样趴了回去,可怜巴巴地“呜”一声。
  “呀!乖狗狗!”容笙还当大灰能看懂他的脸色呢,奖励了它一块烙饼。
  白日里江昭继续放置陷阱,让大灰去撵过来,容笙在相对安全的地方挖野菜和放渔网,每天的运气都不算太差。
  夜晚,江昭裹了面粉炸螃蟹,又把小麻雀和一只小山鸡收拾出来,烧了柴火支起架子做烤麻雀吃,容笙一边吃着炸螃蟹一边看着“滋滋”冒油的烤肉,可香了。
  不过香料昂贵,寻常人家里都不会买这些,还好这山里什么都有,采些八角花椒等晒干了磨成粉撒在肉上也别有一番滋味。
  江昭用小刀割着山鸡肉喂给了容笙,“味道怎么样?”
  “好吃好吃,你快吃!”容笙催促着江昭也赶紧尝一尝,“阿昭都可以开了小饭馆了,随便弄弄都特别好吃。”
  江昭尝了一口发现味道是真不错后就开始剔肉,“没那么容易的,我们没有本钱,房租材料食材都是成本,后续的客源量也无法保证,试错几率小,不值当。”没一会儿容笙的小碟子里就装了满满当当的肉。
  “我那还有十两银子呢。”容笙对钱的概念不是很深,他的手里永远都有一个装有铜板子的小布袋,是江昭专门装给他买零嘴吃的,里面从来没有缺过银钱。
  江昭啃着鸡架子就干饼子吃,“那是给你的彩礼,动不得。”
  “反正都是钱嘛。”容笙不觉得有什么的,不过是想着十两银子肯定少了,他们必须得更加努力地挣钱才是,“咱们还年轻嘛。”
  他们的日子可还长久着,会越来越有盼头的。
  月色皎洁无瑕,在月光的笼罩之下,容笙越发的闪闪发光,照亮了江昭本以为灰暗的一生。
  漱了口擦洗了身子,容笙钻进了被窝,趴在江昭怀里和他吃着嘴巴,两团身子紧紧地贴在一起,容笙的小手乱摸着,摸到了一根棍子,微微喘。息着,“你……你怎么还把烧火棍带上床了,多脏呀~”
  江昭“噌”一下掀被子起身,遮掩着自己的身形,看都不敢看容笙,“我……我现在就去扔掉!”
  扔根棍子扔了好久,久到容笙都窝在床里睡得香喷喷的了。
  一大早起来鸡窝里就传来“咕咕咕”的叫声,窝里似乎有什么异样的东西,容笙趴在地上摸出来一瞧竟然是两颗鸡蛋!
  容笙想着江昭回来的时候可以吃顿热乎乎的饭菜,于是学着他的样子把鸡蛋炒一炒。
  不知道是哪里出了问题,鸡蛋出现了偏差,容笙咬着指甲郁闷地望着焦黑的鸡蛋,同样的油同样的锅子同样的厨具,怎么炒出来就是两模两样的呢?
  只可惜了两颗好好的鸡蛋,好不如用水煮了吃呢。
  容笙又趴到了鸡窝外边仔仔细细地摸索起来,希望再摸到几颗。
  江昭收渔网回来的时候正好看见容笙撅着屁股都快一头扎进鸡窝里了,赶忙把他提溜了出来,拍了拍身上的灰土,“怎么了?”
  容笙苦巴巴着小脸儿指了指桌子上焦黑的一团东西,江昭辨认了半天才认出来这是煎鸡蛋,不可思议起来,“你自己做的?”
  “嗯。”容笙的神情有些闷闷不乐。
  江昭用筷子戳了两下,发现只是表层焦了,内里还是黄橙橙的,“也挺好的。”
  容笙的双眸一亮,垂下的脑袋扬了起来,眉眼之间都染上了喜悦,“真的吗?”
  江昭三两口就把焦成碳的鸡蛋给吃掉了,说实话除了有股糊味之外也没什么奇怪的味道,毕竟鸡蛋能做得难吃到哪里去,分开一块比较好的部分喂给了容笙。
  “好吃!”容笙开心地嚼着,眉飞色舞地描述着,“我今天发现鸡窝里有鸡蛋,是野鸡生的,我们把它们圈养起来,这样的话每天都可以有鸡蛋吃啦!”
  江昭被容笙的笑容感染,一同笑了起来,“等回去之后我挑些鸡崽给你养。”
  “好呀好呀!”
  一共在山上呆了四天,带了满满一板车的货物趁着天还未亮的时候回去,到家时天边刚好泛起了白肚子,江昭将货物收拾了起来,怀孕的母兔子单独隔着,给它铺了很多干草。
  江昭用新鲜的野草蒸了菜馍馍,在笼子里挑选了一只肥硕的野鸡,正巧纪桂香从外头路过,眼巴巴地望着那只肥鸡,“呦,阿昭这次上山收获颇丰啊,都猎了些什么好东西?”
  “没什么,春日里本就没什么货物的。”江昭淡淡道,手脚麻利地用绳子把肥鸡捆了起来,然后关好了门叮嘱容笙好好在家,和纪桂香点头示意一下就出去了。
  容笙不喜欢纪桂香,但基本礼貌还是有的,打了一声招呼就要进屋,又被纪桂香给叫住了,“婶子还有什么事吗?”
  “阿笙啊,你们这次猎了不少山**,婶子想买一只鸡。”纪桂香笑道。
  容笙本是不想卖给纪桂香的,不过也算是下山后头一回开张,想着给江昭减轻负担了,又冲着邻里邻居的面子,选了一只还有点分量的鸡。
  纪桂香很满意这只肥鸡,眼睛贪婪得都在放光,她把容笙当傻子看,傻子哪里知道钱多钱少的,“十文钱就够了吧。”
  “……”容笙有些无语,把鸡又塞了回去,“婶子,我不单卖鸡翅膀的。”
  “嘿,你这小夫郎!”
  ***
  去里正家的时候,王香玉正在做早饭,身边站着一位容色秀丽的女子打下手,那是他们大儿子的媳妇儿,小儿子张清正抱着他满周岁的女儿在逗鸡崽子玩,和江昭打了一声招呼。
  江昭把野鸡子递给了张二婶子,“这两日劳烦婶子帮忙了,阿浩哥回来了?”
  “哎呦,就喂了几天食儿而已,不是多大的事情,阿昭这是在山里猎了不少好东西吧?”王香玉嘴都笑得合不拢了,手里掂了掂野鸡子的分量,“回了,昨天下午回的,今儿中午来吃个饭吧,把你家小夫郎也叫来。”她热情地招呼着。
  “婶子不忙,我有事儿想找阿浩哥说说。”
  “他在屋里头呢,去找他吧。”王香玉拎着鸡子塞进笼子里。
  里正家的大儿子张浩在县城的府衙里做文书,正好休沐回家了,江昭手里头的钱还不足以支撑着他去县城一趟,所以先找张浩询问一下情况。
  张浩常年待在县城,不像乡下人天天在外头风吹日晒的皮肤黑,皮肤白皙,像个白面书生,“我听说了你捡到了一个小哥儿做夫郎了?”
  “是,我来就是想问问这事。”江昭把大概的情况说了一下。
  闻言张浩的眉头紧蹙着,若是寻常走失的人可以凭借着官府公文和沿途的驿站帮忙传递信息,说明失踪者的姓名、年龄、籍贯、外貌特征以及走失的时间地点。
  不过信息传递很慢,全靠人骑马或步行,荣朝还未大面积普及普通百姓学文识字,普通人识字率低,“寻人启事”主要靠官员宣读,然后口口相传,过程漫长而缓慢。
  寻常失踪人口寻亲都困难重重,更何况是容笙这样的特殊情况,他是失忆的,连自己姓什么都不知道,身上除了一枚护身符之外更没有任何证明身份的东西,这无疑不是增添了曲折。
  “我们县城里也有各个镇里递上来的“寻人启事”,但真正能找到亲人的却是寥寥无几,若你那小夫郎是个会过日子的就留下吧,寻亲这事儿也是要靠运气。”张浩身为府衙看了太多这样的事情了,对容笙这种情况更是不抱有任何希望。
  “凡事都是尝试的,尽管希望渺茫。”江昭并不为所动。
  张浩见他执意如此也不好再说什么,“你给我写一份“寻亲启事”吧,我带回衙门里,万一有一丝希望呢。”
  江昭笑了笑,“多谢阿浩哥。”
  回去之后江昭就翻出了他爹娘用过的笔墨纸砚开始写寻亲启事,将容笙的名、外貌特征和当天所穿的衣服,还有那枚护身符的样式统统描述下来,一点细节都没有放过。
  容笙凑过来瞧了瞧,一点点地辨认着上面的字,“寻亲启事,名“笙”,小脸杏眼,眼下一颗小痣,两腮有梨涡……”
  江昭讶然,“你识字?”
  “我也不知道啊,就是看着这些字就自动冒进我的脑袋里了。”容笙自己也惊着了,但很快他又反应过来,一双杏眼瞪得圆溜溜的,“你又要把我丢掉了吗?”
  “没有,只是想帮你找亲人,你不是也想见自己的爹爹娘亲吗?”
  “我是想见,但我也不想和你分开。”容笙是没有记忆的,他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什么样的人,是好是坏,所以比起没有任何回忆的父母,他更倾向于日夜相处的江昭,本能地依赖他喜欢他。
  江昭的手一顿,墨汁滴在了宣纸上,留下来一道黑漆漆的小点儿,沉闷道:“没有要分开。”
  “才不是呢,不信你了。”容笙生气地别过脸去,脸颊都气鼓了起来。
  “是真的,那你要怎么样才信我啊?”江昭勾了勾容笙的小指头,轻声细语地哄着。
  容笙想了想就转身抽出了一张信纸,指了指,“你写,笙笙和江昭永远都不分离。”
  江昭哭笑不得,但还是依言写了下来,容笙也依葫芦画瓢写下了这么句话。
  没想到容笙不仅识字,这手字写得亦是娟秀好看,一看就是正统学过的。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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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笙宝的肌肉记忆
  
 
第14章
  普通农户一辈子都自己的名字都未必识得,每天一睁眼就是在为生计发愁,只有有钱有势的人家才会让自己的孩子读书识字,江昭是个意外,他的父母曾经在京城待过一段时间,自己五岁的时候才回的老家。
  江昭对五岁的记忆力不是特别深刻,他娘说自己曾经是大户人家的厨娘,而他爹是大户人家的护院,所以识得一两个字,他读书识字的能力是爹娘教的。
  可是容笙呢?
  刚捡到容笙的时候他身上穿着粗布麻衣,发丝粗糙又乱蓬蓬的,除了一张格格不入的漂亮脸蛋之外没有任何和普通农户不一样的,可是通过相处发现容笙手上没有茧子,一双小手也是细白干净,周身透露着与旁人不同的气质,一看就不是一个会干活的农户小哥儿,现在不仅又识字,还写得漂亮,就更加确实江昭心里的想法。
  一切迹象让江昭拼凑出来一个真相,千娇万宠着长大的小少爷被人绑架,卖给了拐子,又被拐子辗转多个地方,他想要逃跑可是失败了,所以身上才会有那么多伤痕,最后一次逃跑跑到了浮玉村,又不慎摔下了山崖磕破了脑袋导致失忆。
  本该是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娇娇少爷啊,怎么好在小山村里过苦日子。
  容笙美滋滋地沾了点红摁在了两张纸上,又拉着江昭的手摁上了指印,心满意足地看着,“这样你就跑不掉了,你要是敢抵赖我就把你告到官府去,哼哼~”
  江昭深深地看着笑颜如花的容笙,眼底的疼惜与愧疚都要溢出来了。
  “你怎么了?”容笙将手放在江昭眼前挥了挥,又把纸藏到了身后,“你可不能抵赖啊。”
  江昭回过神来,收回了目光,没有直接回答容笙的话,“明日我们去镇上集市卖货。”
  天一亮,江昭就和李家夫郎借了驴车驮着货物和容笙去了镇上集市,容笙东逛逛西逛逛的,每家铺面都要去瞧一瞧,可又空手而归,江昭还以为他没有银钱了,给他塞了二三十个铜板子。
  “我不要,我有的。”容笙晃了晃他腰间的小荷包,“哗啦”直响,然后又又游到了一家草编摊上去了。
  江昭把铺位放在了一家不大不小的饭馆门口,之前店家程刻上山的时候不慎摔断了腿,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还好是江昭路过把他一路背回来的,程刻心里一直感激着,就把门口的那块地辟出来专门给江昭卖货。
  东西都收拾好后,江昭正准备进去和程刻打声招呼,没成想程刻就先出来了,满脸喜色,“江老弟啊可有些日子没来了,听说都成亲了啊,恭喜恭喜!”
  “是,这是我家夫郎。”江昭侧了侧身子,露出了容笙。
  这还是江昭第一次向别人介绍容笙,容笙高傲地抬起了头,大大方方地一点儿都不扭捏。
  程刻略略惊讶一下,笑道:“你这小夫郎俊俏得很,瞧着挺好的。”
  江昭微微地勾了勾嘴角,“程兄,借你的地方卖卖东西。”
  “哎呦,什么借不借的都是客套了,当初要不是你我这条腿就断了,一个位置而已不算啥的。”程刻摆了摆手,又看着江昭的货物。
  山兔山鸡的都是寻常之物,倒是里头还有一只五六个月大的小鹿,这个时节能猎到鹿是真的不容易,很多贵人们都好这一口,肉制鲜嫩多汁,这身水亮的鹿皮还能制皮货,是实在的好东西。
  “程兄诚心要,那就八两银子吧。”
  程刻爽朗一笑,“这小鹿得有个三十来斤,肉看起来就嫩,起码九两银子,而且这鹿皮还完好无损呢,这身皮毛也不便宜,你既认我为兄,我也不能让弟弟吃亏不是,九两半吧,”他让伙计去秤银子,又拍了拍江昭的肩膀,“改明儿要是有好的都先给我瞧瞧。”
  “好。”江昭知道程刻是有心照顾他,又挑了一只肥兔子送给他。
  饭馆的地理位置不错,位于集市中心,又临近中午,门口的客源量不错,每个路过的人都要来询问一二。
  “小哥儿,这怎么卖的?”
  “一文钱六个。”
  婶子嘴巴一撇,“有些贵了,人家都卖一文钱八九个呢。”
  “姐姐,”容笙先甜蜜蜜地那人喊年轻了,“这可好了,一文钱六个我都不喊价,这些都是我亲自在山里摘的,比别的都要大,你看一搓有好多泡泡呢,味道清香洗衣服洗手的都特别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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