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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刀(近代现代)——冶川

时间:2026-01-16 16:04:42  作者:
  “前面有狗。”嘎玛让夏说着松开安全带,“我下去看看。”
  金森发懵地看向车窗外,一只白色的小狗缩在路旁,长毛在风里凌乱,一副受惊可怜的小表情。
  嘎玛让夏蹲在狗旁,呼了小狗几声,它没跑,疑惑地抓着后颈检查起来。
  小母狗,后左腿好像断了,蜷缩在杂乱肮脏的长毛里,嘎玛让夏小心碰了碰断腿,小狗呜叫了起来,剩下三条腿踢蹬着拼命挣扎。
  “把它带走吧。”金森探出车窗对他喊:“好可怜,没人养活不了几天。”
  嘎玛让夏把小狗抱进怀里,小狗通灵性,大概知道被得救了,乖乖趴好扒住新主人。
  “呜呜呜……呜汪!”
  “这一路真有意思,先是捡了个人,现在又捡了条狗。”
  金森脱下羊皮袄子,在腿上围了个圈,然后把嘎玛让夏怀里的狗接了过来,小狗瑟缩在温暖的袄子里,舒服得地发出呼呼声。
  “它腿断了。”金森也发现了,他从后座拿出小面包喂它,“好可怜啊,是被车撞了吗?”
  “你想养它吗?”嘎玛让夏问。
  金森喂面包的手顿了顿,养狗?可是他连下一站去哪都没想好,怎么养狗……
  “我自己都没地方去,算了吧。”
  “不是说了要跟我走吗?要不要去海拔最高的红酒庄园看看?”
  “你家?”
  “我家。”
  金森犹豫了,嗫嚅道:“我怎么可以随便去你家……”
  “你可以给狗取个名字,它应该是只小藏獒,你不想养一只藏獒吗?”
  藏獒?那是挺想的。
  “可是……”
  “嘎珠,你觉得它叫嘎珠怎么样?”
  “嘎珠是什么意思?”
  “就和汉语叫小白一样。”
  金森摸着小狗的下巴,逗弄起来,“嘎珠,你以后就叫嘎珠啦,喜欢的话你就汪一下。”
  “汪!汪!汪!”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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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公路旅馆
  回去路上,再次路过冈仁波齐。
  并未停留,金森抱着嘎珠,没有再提悲伤的话题。
  “大夏,我们多久能到?”
  “不怎么玩的话,明天能到。”
  “先回去治嘎珠的腿吧。”金森摸着毛茸茸小藏獒,心都软了,“这么小的一只狗,居然能长成大藏獒吗?”
  “大熊猫生出来还像小老鼠呢。”
  过了冈仁波齐,嘎玛让夏心情大好,嘎珠来的真是时候,有了让金森留下的理由。
  而自己也有了留下金森的理由。
  嘎珠吃饱了,眯着眼翻了个身,金森拿纸给它脏乱结团的毛发擦了擦,小狗很舒服,躺在他腿上睡着了。
  “擦不干净,最好要水洗。”金森满眼都是怜爱。
  “让它睡会吧,再往前有个大湖,可以带它去。”
  下午一点,到达公珠措。
  冷门景点,依旧没几个人,嘎玛让夏把车开到湖边,天空一半晴一半阴,湖面也一半波光一半暗淡。
  白雪未融,高原湖水远看蓝得心醉,近看却澄澈透明,碧波下是细软的白沙,金森蹲在岸边,用手指在白沙滩上戳出一个个小圆洞。
  湖水冷冽,金森玩了会水感觉手指要被冻僵。
  “大夏,这水好冷,给嘎珠洗估计不行。”
  “那算了,等晚上到住的地方再说。”嘎玛让夏抱着狗站在车旁说:“歇一会,开累了。”
  “要不等会我开?”金森跃跃欲试。
  “你行吗?头疼不疼?”
  “还好,主要没开过……这么帅的车。”
  “哈哈哈哈,开,给你开。”嘎玛让夏笑的身体发颤,怀里的嘎珠跟着汪汪几句。
  两人一狗沿着湖边慢慢散步,金森垒了好几个玛尼堆,嘎玛让夏在一旁偷偷拍他。
  今天是橘色的冲锋衣,第一次遇见金森的那件,嘎玛让夏向前翻到转山时给他拍的屏幕合照,默不作声地删了。
  “金森,我们和嘎珠一起拍个合照吧,留个纪念。”
  金森欣然起身,凑到嘎玛让夏身后,比了个耶。
  “你到我前面来,我太高了。”嘎玛让夏看了眼刚才拍的,人物畸变明显,不太满意。
  “你抱着嘎珠。”
  “汪汪!”
  嘎玛让夏揽住金森的肩膀,金森怀里抱着不怎么白的小狗,他们一齐对着镜头笑。
  站在前头的男人嘴角笑出小括弧,站在后头的高个咧出大白牙,他们一个纯真,一个痞帅,他们在湛蓝的公珠措旁留下第一张合影。
  嘎玛让夏非常喜欢这张。
  很快,另半边天的云层飘了过来,起风了,大雨说下就下。
  两人措手不及,飞奔跑回车上,嘎玛让夏的卷毛湿了一半,嘎珠受了惊,缩在他怀里呜咽。
  金森一脚油门把车开出湖滩,雪地里留下两道长长的车辙。
  大雨追着车跑,砸在窄长的前窗上噼里啪啦响,藏在云层里轰隆的雷声,劈在原野上的树状闪电,让这一程国道宛如末日逃亡的大电影,惊险又刺激。
  但悍马的马力不是盖的,油门轰上去表盘瞬间飙到一百八,滂沱大雨渺无人烟的西部公路,让金森的驾驶体验感拉满了。
  肾上腺素飙升,嘎玛让夏直呼:“哇哦,真爽啊!”
  “我第一次开这车。”金森夸道:“以前开过霸王龙,在西北。”
  “喜欢哪个?”
  “当然是这个,这车比霸王龙好开。”金森摸了把方向盘,小声问:“多少钱?”
  “一百三十万。”
  “啧……真有钱,藏族好多有钱人。”金森说着又看向他脖子,“据说一枚天珠就要好几百万,真的吗?”
  “看品相,传了好几代是要这么多。”嘎玛让夏摸着脖子上天珠说:“我的估计三百万,但是我又不卖。”
  金森受到了冲击,嘎玛让夏把一百万说得像一百块一样。
  三百万,在老家抵他一套房了。
  “帮我连个蓝牙。”金森把手机递给嘎玛让夏,“听点中文的。”
  “嫌弃我是美式男孩了?”嘎玛让夏乐呵地接过他手机,“密码?”
  “960216。”金森接着唱了起来:“听许巍啊,曾梦想仗剑走天涯,看一看世界的繁华……”
  嘎玛让夏解锁手机,却见屏保是两人合影,贴在往生石上的那张,一时心情有点郁闷。
  稍稍失落了几秒,他很快恢复如初。
  的确,他又不是不知道人家名草有主,他喜欢金森也不过是单方面输出。
  人家心里压根儿装不下别人。
  “来了,你的许巍。”嘎玛让夏自嘲地笑了,“多少人因为他一首《蓝莲花》,只身入藏。”
  “我不是。”金森却道:“我是上学的时候,看了本小说《藏地密码》,你知道吗?”
  嘎玛让夏摇头,“不知道……我只知道南派三叔写的《藏海花》,在墨脱。”
  金森笑了,“忘了你是00后了,和我有代沟。”
  嘎玛让夏听完心里不是滋味,是啊,他比金森小了八岁,他成天在瞎想什么呢?
  他低头对上嘎珠的眼睛,小狗懵懵地朝他眨了眨,啥也不懂真可爱。
  金森对他,估计就像他对嘎珠一样吧,觉得他啥也不懂。
  一刻不停直到天黑,中途换了嘎玛让夏开车,两人终于抵达萨嘎县。
  订了间公路旅馆,住宿条件非常有限,只能凑合着过一夜。
  金森抱着嘎珠上房间,首要任务是给狗子擦一下,嘎玛让夏也没闲着,问旅店老板要了几双一次性筷子和布条,想给它简单处理一下断腿。
  嘎珠很通人性,绑腿的时候疼得呜呜叫也没跑,金森心疼地撸着它头,哄着狗说:“一会就好,嘎珠乖,绑好了给你吃小面包。”
  嘎玛让夏打断他,“吃牛肉,我刚和老板买了牦牛干。”
  “听到没,你哥给你买牦牛干了,以后你就跟着大哥吃香的喝辣的,乖乖的哦~”
  嘎玛让夏黑着脸问金森:“我是他哥?”
  “不然呢?”
  “那你是什么?”
  “我是它爸爸啊。”金森一幅理所当然的表情。
  “……”嘎玛让夏绷不住了,“那我叫你叔叔吗?”
  金森这才反应过来,忍俊不禁,不过这便宜不占白不占,他拍了拍嘎玛让夏的肩说:“也不是不行,叫声叔叔听听?”
  嘎玛让夏气笑了。
  他才不叫。
  嘎珠瘸着腿跳下椅子,它发现自己能动后兴奋不已,汪汪扒着金森的裤脚要吃的。
  金森手里拿着牦牛干,一本正经地训狗。
  “坐好,别动——乖,给你吃。”
  金森撕了一小块丢在嘎珠身边,嘎珠迫不及待地扑上去,一口就没了。
  还要!嘎珠端坐在金森脚边,眼巴巴望着。
  “嗯,你真聪明,教一遍就会了,来吧,吃吧!”
  金森对教学成果异常满意,蹲在嘎珠边上一点点喂牦牛干。
  小狗摇着长毛尾巴,屁股颠颠的冲着嘎玛让夏。
  目睹训狗全程的嘎玛让夏,嘴角不知不觉上扬,这叔叔,真有意思。
  等嘎珠吃完,金森拿温水泡湿毛巾,给它身上擦了擦。
  “终于干净了。”金森抱起它,脸上难掩喜欢之情,“好狗,长大了就是条大藏獒啦!我也有藏獒了!”
  “白色的藏獒挺稀有的,能捡到也是运气。”嘎玛让夏照例光着膀子从浴室出来,边擦头发边说:“还是只小母狗,以后说不定能生一窝雪獒。”
  经过几天相处,金森对嘎玛让夏洗澡一事已免疫,脸不红心不跳地看着他,“那我运气真好。”
  被那双黑亮的眸子盯着,嘎玛让夏倒是先不好意思起来,他快速躲闪着金森的目光,却无法控制脸蛋和耳根悄悄红了。
  金森看见了……
  他突然察觉到了什么。
  做为一个三十年的老gay,他不会看不懂嘎玛让夏身上细微的转变。
  但是……
  没有但是,事情的发展出乎金森的预料。
  他必须让嘎玛让夏断了念头。
  “大夏,你说我运气好不好?”
  “啊?挺好啊。”嘎玛让夏坐回床上,及时套了条裤子。
  “我也觉得,不仅认识了一个土豪藏族好朋友,还捡了条雪獒。”
  金森接过话茬,加重了“好朋友”三字。
  嘎玛让夏穿衣服的手顿了一下,怔怔看向金森的背影,原来他看出来了啊。
  金森话里的意思再明白不过,嘎玛让夏独自苦笑了一下,自己真是一点儿也藏不住事,在人面前嫩得像地里刚出的青稞苗。
  冲动的情感刚想燃烧,便被大雨无情浇灭,而嘎玛让夏还要表现出压根没这回事一样。
  “是啊,我们都运气好。”他只能假装洒脱的回答。
  “对了,你说的高僧在拉萨吗?”金森没等他开口,继续说道:“他在哪个寺庙?”
  嘎玛让夏急了:“不是说不提那事了吗?”
  “害,我就问问……说不定呢?”金森转头,表情意味不明,“我想了想,一直跟着你也不是个事儿,你还是告诉我吧。”
  “金森,我是救你的人,也是你的朋友。”嘎玛让夏聪明,立刻懂了,“我不会左右你的想法,我不求回报和付出。”
  “那就好。”金森松了口气,“去你的红酒庄园看看,到了以后帮我租个房子吧,我的朋友。”
  嘎玛让夏担心金森多想,只好遂了他意。
  “好。”
  不好。
  原来这就是成年人该有的克制。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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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雄关漫道
  沿着奔涌向东的雅鲁藏布江,翻过雄关,穿过漫道。
  他们站在山顶眺望群山点缀的羊卓雍错。
  海拔五千米,氧气稀薄,呼吸频繁,宁静的湖水像高原上的蓝宝石项链,嵌在雪山神女的脖颈之上。
  这里是嘎玛让夏的家乡,距日光圣城一百多公里,这里是西藏山南。
  这里书写了吐蕃王朝的兴衰成败,这里记录了藏族灵魂的来去何从。
  十月底的鲁日拉观景台,温度零下,积雪厚重,人迹罕至。
  “真美。”
  一口白雾散在触手可及的蓝天下,金森慢悠悠地说:“我第一次看到这么美的雪山湖泊。”
  “没来过吧,一般游客都走另一条路看羊卓雍错。”嘎玛让夏说:“就是绕了点路,到家还有四个小时。”
  “这么美的地方,值得绕路。”金森拿出手机,拍了好几张,“真羡慕你啊,住在风景天花板的地方。”
  嘎玛让夏眯着眼,笑了笑。
  风景天花板?
  长期生活在高原的藏族人民,心血管病高发平均寿命低于内地,物资匮乏电力不足,医疗教育资源覆盖率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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