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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山之志(GL百合)——江一水

时间:2026-01-31 16:48:44  作者:江一水
  赢勾盯着苍瞳,但见她又在陶埙上加了一层屏障,像是终于满意了一样,苍瞳重新握起了巨斧,抬眸看向了赢勾,说道:“你也是来打架的吗?”
  这听起来好像还有商量,赢勾想到她方才一斧砍断了十条元婴期以上的蛟龙脑袋,背脊一阵发凉。
  赢勾斟酌再三,不欲与她再起纷争,便又化作了人类的模样,诚恳回答:“我不是,我只是来看热闹的。”
  苍瞳点了点头,拖着巨斧朝前走,有商有量地开口:“我要去龙岛,找一些人算账。如果这件事与你无关,你能否离开,我不想杀没必要的人。”
  彼时,妖族以应龙相柳毕方三族为首,各自混战,应龙一族在西海更是魔势滔天。
  赢勾听说应龙不满道盟,欲开启道魔大战,却受到了毕方一族阻拦。
  应龙一族便杀掉了毕方族的族长,四处派人暗杀毕方族长还在孕中的妻子。
  结果在追杀途中,遇到了这只威势滔天的大妖魔。
  赢勾并不想参与妖族争斗,若非个性如此,她早就称霸妖族了。
  但此刻见到这个让她都觉得恐怖的妖魔,她还是忍不住问上一句,“你去龙岛算账,是要去屠龙吗?”
  苍瞳竟然停下了脚步,仔细想了想,认真回答:“最好是不用,但如果我控制不了,可能会死很多龙。”
  “我并不想滥杀无辜,我只是想让它们承认我是王。”
  苍瞳抬眸,望着赢勾,认真开口:“我听人说,妖族没有王,所以很乱,每天都会死很多妖魔与人。”
  赢勾勾唇,嘲讽一笑:“谁说妖族没有王,应龙王相柳王毕方王罗剎王,不都是妖族的王吗?”
  苍瞳却摇了摇头,说了一句:“他们都不是王。”
  这话被她说的很深奥,但赢勾看着她一小小的孩子说这句话,有些滑稽好笑。
  她寻思着,他们这么一把年纪的老妖魔都不是王,难道你一个仗着修为高深的小妖魔就知道什么是王吗?
  但她知道,她肯定打不过苍瞳,只好嘲讽地说了一句:“希望你能成为妖族的王!”
  等到那一日,妖族所有的老不死,都会联手将她斩于苍穹之下。
  苍瞳头也不回,语气坚定:“我会成为妖族的王,因为妖族需要秩序。”
  她就这么提着一柄巨斧,杀入了邪恶混乱的妖族中,最终成为了唯一的妖王。
  赢勾弯着眼睛,捂着自己的半边脸从海面上站起来,跟着苍瞳的脚步一步一步走回了岸上。
  有时候她不得不承认,在得知苍瞳还活着的时候,她还挺开心的。
  作为千年前那个混乱的祭祀时代留下的幸存者,赢勾无比喜欢如今这个守序的世界。
  但如今,她得去找些矿石,补补她的牙。
  苍瞳的那柄斧头,会斩断元气修补,如果不补牙,她估计几十年都只能有一口漏风的牙。
  这对于美人来说,这实在是太不雅观了。
  赢勾一边恨恨地想,一边御风回到了那少年的身边,捂着脸奔向了临海城。
  苍瞳打跑了赢勾,收起了巨斧,又换了一件长袍斗篷找到了元夕。
  彼时,元夕乘着阿布,正沿着苍瞳斧劈的痕迹,一路找了过来,两人于半途相遇。
  “阿姐,你怎么过来了。”苍瞳第一时间奔到了元夕身边。
  阿布赶忙停下,元夕伸手,将苍瞳拉到身边,仔细地打量了一番,慌忙地问:“有没有受伤?”
  苍瞳赤着足,踩着一片叶子立在她身旁,摇头道:“没什么事了,她被我打跑了?”
  元夕注意到她光着脚,咬着唇瓣,略有些担忧地开口:“鞋子被她打断了?”
  苍瞳动了动脚趾,面具下的脸略有些困惑:“好像是。”
  苍瞳的神识进入了纳戒,想要找双草鞋,结果发现都没有了。
  鞋子和斗篷都是以前的伙伴按照部落风俗给她准备好的,没成想几百年后,都用完了。
  苍瞳不自在地动了动雪白的脚丫子,垂着头不说话,有些闷闷不乐。
  元夕已经习惯了她的装束,心想这就是苍瞳的穿衣习惯。
  她暂时按下了这件事,拉着苍瞳坐在阿布身上,说道:“我们先回去吧。”
  那裏毕竟还有一百多的修士和几百普通百姓呢。万一那妖魔再来,杀了那些人怎么办。
  苍瞳却摇头,轻声说:“我已传信让将离与杜若带着道盟的人前来接管灵矿之事。”
  苍瞳拉着元夕的袖子,轻声撒娇:“阿姐,此地事已了,我们暂时离去山城,前往下一座城池吧。”
  这件事到元夕手中,能这么了结自然是最好的。
  元夕想了想,应了一声嗯。
  苍瞳拍了拍阿布,示意它朝临海城的方向飞去。
  元夕抚摸着尾指的青藤,抽出了一缕坚硬的藤丝,手指灵活的编织了起来。
  她一边快速编织,一边问道:“方才那妖魔,是姜宛童?”
  只是匆匆几眼,元夕就记下了那妖魔的模样。
  黑发红衣,肤白胜雪,妖娆妩媚。
  苍瞳皱眉,反问了一句:“那妖魔的头发是什么颜色?”
  元夕应道:“是黑色。”
  苍瞳心裏便明白,赢勾那不要脸的又顶着姜宛童的壳子,出来惹是生非。
  苍瞳勾唇,随意说了一句:“那算是。”
  反正姜宛童很少出来晃悠,出现在十洲中的大多数都是赢勾。
  苍瞳想了想,有意提醒元夕如果下一次见到这个人,立即转身逃走就行,但似乎又没有必要。
  她会一直陪在元夕身边,直到终结一切。
  等到了那一日,再无人能与元夕相争。
  区区一个爱美的赢勾,已经为难不了她了。
  苍瞳这么想着,又开心了起来。
  她伸手,揽住了元夕,趴在她肩头,幽幽开口:“阿姐,我的鞋子没有了。”
  元夕一边在给她编织,一边应道:“我知道了的,正在给你编呢,等到了下一个地方,你就有鞋子穿了。”
  苍瞳拍拍手,兴高采烈地说:“好啊,好啊,果然是阿姐最好了。”
  阿布听到她孩童一般的话语,气得哼了一句,猛地加快了速度,冲向了下一座城池。
  在她们身后,旭日逐渐升起,又一个明天即将到来。
  第一缕晨光洒向茂林之时,杜若与将离带着道盟的人,来到灵矿接手那一批修士。
  在场诸人看到搭建在山谷中的那座青藤大阵时,不由地惊嘆。纷纷猜测,那位杜若口中的前辈,肯定是太一观中某一个不知名的厉害阵修。
  众修士恭维了几句,又宣告了道盟的指令,将矿洞中的矿工接了出来。
  石横已经有一个多月的没有见过太阳了,出了矿洞的那一刻,他眯起了眼睛。
  跟在石横身旁的老父亲,却踉跄地上前了几步,沐浴在晨光中,忽而抱头蹲下,像个孩子一样嚎啕大哭了起来。
  他终于,又一次见到了太阳。
  陆陆续续地,有好几个矿工走出洞中,蹲在阳光底下涕泗滂沱。阳光打在他们蓬乱的发上,照出了一片黢黑的泥泞。
  将离见此,嘆了一口气,施了一个净水术,洗掉了他们身上的泥泞。
  杜若看着这些被磋磨地不成人样的矿工,朗声说道:“山城道盟失察,令诸位在矿中被磋磨数年之久。但今日起,道盟定会自检,还给诸位一个公道。”
  随着她的话音落下,茂林中的阳光越发炽烈。
  而这一切,只是璀璨一天的崭新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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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说:苍瞳真的很努力了。
  当然,她也是我写过的最自我的一个主角。还很暴力。
  在动车上写的,将就看看吧。
 
 
第27章 
  罗剎王赢勾与巫祝同时现身于山城一事, 传遍瀛洲。于此同时,山城城主迟运成一案也在临海道闹得沸沸扬扬。
  在太一观的推波助澜之下,许多人都知道了巫女杜若的名头, 而一脸英气的将离,还获得了一个剑侠的雅称。
  太一观借此机会,令瀛洲临海道的门人一反此前被归元派打压的颓势, 以迟运成为切口,一点点着手挖掉归元派在瀛洲的势力。
  硝烟在瀛洲弥漫,处处透着一股火药味。
  此时的瀛洲, 就好像一锅沸腾的油,稍微有些动静, 就会炸得劈啪作响。
  半个月后,迟运成一案落下帷幕,归元派在瀛洲的根基虽松动了几下, 可又恢复了原来的稳固之态。
  此时的元夕,也得到了成功检举迟运成的那一半符玉,与苍瞳一起飞向了临海城。
  半个月后在临海城会举行瀛洲的千门盛会。
  每一年, 十洲都会各自举行一次千门盛会, 广邀此洲各门派三十岁以下的筑基期以上修士参与盛会。
  道盟在此盛会中选出当年此洲最优秀的青年修士,那便是世人称呼的千门之子。
  每一年的十洲千门之子,都会获得大量的符玉与资源培养, 争取在此后二十年内迈入元婴期。
  这些千门之子,最后都会成为道盟的顶梁柱。
  更不用说, 成为千门之子, 是参加道盟圣会东皇祭最主要的一条途径。
  两年之后,就是道盟每二十年举行一次的东皇祭在南疆战场开启之时,各门派杰出青年, 都想在这两年中成为千门之子,获得参加东皇祭的资格。
  因此临海道早一个月前,就已经是人满为患。
  原本有着十分严格禁飞令的临海城,也不得不开启御空而行的通道,让金丹期以上的修士御空飞过。
  已近城池,阿布又化作了一只雪白可爱的小犬,跳到了元夕胸口。
  苍瞳将元夕打横抱起,在脚下施了一个风行术,与她飞往了临海城。
  远远地,元夕就看到高大的城墙之上,又用阵法构筑了一道高百丈的厚重元气屏障。
  八名金丹修士立在屏障上方,把守着上空四周通道,严格检查过往的修士。
  元夕与苍瞳轻声说了几句,苍瞳就抱着她飞往南门,停在了检查身份牌的那个金丹修士面前。
  那金丹修士奇怪地看了她们一眼,复又抬眸,再看了一眼,冷淡开口:“身份牌。”
  元夕伸手,将她与苍瞳的身份牌递了过去。
  那修士看到了属于元婴修士的银辉,又看看元夕的牌子,神色有些古怪。他轻咳了一声,说道:“这位大人可以进去了。”
  待元夕收回身份牌后,苍瞳抱着她霎时间闪进了临海城。
  离开了好一段路,元夕似乎还听到那金丹修士还嘀咕了一句什么现在的女修越来越不自爱。
  苍瞳也听到了,她无名指闪过一道银辉,正要劈向那修士之际,却被元夕急忙拉住了。
  苍瞳语气十分平静,淡淡开口:“阿姐,他说你坏话。”
  苍瞳知道那个修士的意思,一些貌美的女修会依靠强大的修士寻求庇佑。
  苍瞳略有些不满,皱着眉头说:“他把你当成我的禁……禁……”
  “禁脔。”元夕及时补充道。
  “对,禁脔。”苍瞳点头,应得十分认真。
  她拧着眉头,十分不高兴地说:“但这是不对的。”
  元夕自然想的明白,嘆了一口气说:“如果你以后,不在众人面前这么抱我,就不会有这种误会了。”
  实际上,自元夕逐渐恢复对体内元气的掌控权后,她已经能如以前一般肆意遨游天空了。
  但是每一次她都反抗不了苍瞳的请求,也根本不能对着那么舒服的怀抱违心地说不喜欢。
  因此一路飞来,她要么是被阿布驮着,要么是被苍瞳抱着。
  并且苍瞳抱着她的时间,远比阿布驮着的还要长。
  苍瞳像极了那些喜欢以妖兽为宠的修士,以至于元夕有时候会觉得,身边这只大妖魔可能是将她这么区区一个金丹修士,当做了另类的宠物。
  当然,苍瞳除了喜欢抱着她,也并没有再过分的举动了。
  苍瞳并不想赞同元夕这句话,尽管她知道这样做是很合理的,因此她保持沉默。
  相处了一个半月,元夕逐渐摸清了她的脾性,又补充了一句:“还有,以后要遇到这些事,得再想想有没有必要动手。”
  苍瞳沉默了一会,忽而开口道:“我很久之前,在海边给人劈了一段时间的柴。”
  她这话来得莫名其妙,令元夕摸不着头脑。
  元夕看着苍瞳,疑惑道了一个字:“嗯?”
  阿布趴在元夕怀中,闻言懒懒地打了个哈欠,朝苍瞳翻了个白眼。
  苍瞳察觉道阿布的情绪,朝它吹了一口气,说:“去!”
  那气很冷,化作了一柄冰刀割向了阿布的毛发。阿布一挥爪,抓碎了苍瞳的冰刀,又懒懒地打了个哈欠,朝苍瞳翻了个白眼。
  总归苍瞳看不见,要是能看见这一人一兽就要打起来了。
  元夕赶伸手手,揉了揉阿布的脑瓜,见阿布在它掌下舒服地眯起眼睛,这才开口问道:“然后呢?”
  苍瞳顿了顿,继续说:“那柴很多,每天都要劈很久,但什么也不用想,只用劈柴就好了。”
  “后来我来到凡尘俗世,遇到许许多多奇奇怪怪的事情,我想不明白。有个人就告诉我,我其实什么也不用想,就当劈柴好了。”
  “没什么是一斧头不能解决的柴,如果有,就再劈一斧头。”
  世事如柴,要么劈了,要么烧了,一往无前,不分对错,就是那么简单。
  元夕知道,苍瞳说的不是柴,而是她的道。
  在苍瞳的世界裏,一切以她为中心构架,世事皆如柴。
  元夕看着怀裏的阿布,揉着它的脑瓜,淡淡开口:“但有时候,总会错伤无辜。”
  苍瞳点头,赞同地说了一句:“对,所以我作的业,总会尝到恶果。”
  “比如?”
  “比如上哪,哪儿都有雷劈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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