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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乐跑得快,身上没怎么淋湿,擦了擦头发就把布巾重新搭回去:“怎么这么严重,她是不是吃坏肚子了。”
“谁知道呢,也可能是怀了。”周夫郎希望是怀了。
他出身贫弱,又是个哥儿,打小不受喜爱,连个名字都没有,亏空了一身病。
后来嫁给裴伯远,公婆都好相处,身体渐渐调养好了,但也只得了裴向阳一个孩子。
幸而是个汉子,没被村里人嚼太多舌根。
后来柳瑶嫁进来,看着健健康康的一个姑娘,生下石头后肚子却再没有动静了。
他自己也就生了一个,自然不会说柳瑶,只是偶尔夜深人静时,会想是不是自个太晦气了,影响了裴伯远的子孙命。
这些也就是他自个在心里想想,从没有说出来过。
周夫郎看着外头的雷雨,忍不住又担忧:“他们俩带了把伞,但看雨这么大,路肯定难走。”
裴乐也看着雨幕,笑道:“阿嫂,他们又不是傻子,肯定会等到雷雨停了再回来,这雨又下不了多久。”
说罢,他见石头跑到檐下仰着脸伸手接雨,雨都淋到脸上了。
他把小孩扯回来:“下雨天没事,正好教你识字。”
石头年龄太小,丝毫不知道识字的重要性,他如今只觉得学习枯燥,嘴巴立即就扁了。
“撒娇也没用,学会了才能放你走。”裴乐把桌子搬到窗边,想起纸都在自己房间,“好好在这儿坐着,等雨停了教你。”
大雨倾盆,冒雨跑过去拿,全身都会淋湿,不值当。
石头委屈巴巴地坐在高椅子上,朝太爷爷太奶奶投去求救的目光。
但裴厚和朱红英都视而不见。
裴乐从朱红英手里接了半个橘子,坐到门口,细致地将白络一点点扯干净,然后才塞进嘴里。
这倒不是因为他讲究,而是无聊,没什么事可做。
他看了看槐花,又看看远处的闪电,不知怎的想起了程立。
想起对方拿到书包后,眉眼灿烂地说“谢谢哥哥”。
惯会跟人示好,不仅谄媚他,在其他人面前表现得也十分乖巧,生怕被赶出去似的。
明明他都已经跟对方签了契约,同意对方先在裴家留三年了。
半个橘子慢悠悠地吃完,雨正好停了,天空重新亮堂起来,气温下降了许多。
忽略路面泥泞不好走这一点,这是夏季最令人舒爽的时刻。
裴乐先打水洗手,然后去拿了纸和沙盘,照常教石头识几个大字。
周夫郎也在一旁听着。
他不认字,每回裴乐教学时,他有空就会来旁听,想学一点是一点。
但当裴乐说干脆一起教时,他又说不需要。
裴向阳和柳瑶在两刻钟后回来了。
他们俩果然是等雨停了才折返,身上没淋湿,但裤脚带了不少泥,草鞋自然也穿不了了。
不过俩人心情挺好的,尤其裴向阳,他最是高兴。
一问,果然是柳瑶怀上了,算起来有一两个月了。
近来不舒服一方面是怀孕,另一方面主要是热的。
“明儿杀只鸡给你补补。”周夫郎难掩喜悦,“既然是怕热,以后你就别出门干活了,就在家歇着。”
左右不是农忙时节,缺一个人干活也没什么。
柳瑶也不客气:“阿爹,这可是你说的,以后我就在家做饭扫地。”
周夫郎笑道:“是我说的,你什么都不做也行。”
裴乐也为他们感到高兴,想挣钱的念头暂时搁置了。
如今说是农闲,可农人哪有真正清闲的时候,只不过是没有农忙时那么急促罢了。
柳瑶有孕不能出去干活,那么落在他身上的活儿自然就多起来,想挣钱只能多和朱红英做些腌菜,和鸡蛋一起拿出去卖。
这样也行,反正他暂时也找不着挣钱的门路。
晚上周夫郎做了槐花包子。
槐花焯水,和猪肉拌在一起做馅,蒸出来的包子十分馋人。
裴乐吃了三个,心里十分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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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裴乐和顾水水相约着一块儿去挖野菜,他们俩出发得早,没想到正好遇见马家的牛车出村。
马有庆穿着一身细棉的书生袍坐在车上,怀里抱着棉布书包,梗着脖子一副神气得不行的模样。
其他大大小小的孩子见了,确有很大一部分会露出艳羡的目光,另一部分则是已经习惯。
顾水水作为裴乐的好友,自然对马有庆嗤之以鼻:“真装,不知道的还以为他已经考上秀才了呢。”
对于他们这些识字都艰难的农人来讲,秀才已经是读书顶点了,举人大官什么的,他们想都不敢想。
裴乐又想到了程立,程立一点都不装。
但程立也可能一直在装,毕竟马有庆是马家的宝,有任性的资本,程立却只是裴家的赘婿。
想到这里,裴乐心里闪过一抹不适,眸色微沉:“别管他了,我们快点去找野菜吧,否则好吃的都被别人挖光了。”
家家都穷,雨后的野菜是必争的。
果然,两人一路走过去,遇见了不少老妇人和老夫郎。
他们只好走得更远,才挖到了不少野菜。
转眼间又是休沐日,裴乐和裴向阳一起去了镇上。
这回不仅有鸡蛋,还有几坛朱红英腌的酸菜。
“酸菜五文一斤,都是自家用好菜腌的,可要来一点?”裴乐推销道。
买鸡蛋的妇人看了看坛子的菜,似是心动了,但最终还是摇头:“算了,我自己也会腌。”
确实,几乎家家都会腌菜,但各家腌制出来的味道不一样。
下一个顾客再来时,裴乐便主要推销了味道:“我娘腌的酸菜在村里很有名气,家家办席都用她的。”
裴向阳配合道:“五文钱一斤,买一文两文的都行,先拿回去尝尝,若是好吃再来。”
“一文两文确实不多,可我没带碗。”
“我们准备了叶子。”裴乐拿出洗过的树叶。
但夫郎还是嫌弃:“算了,叶子会漏汤,到时候再把我篮子染脏了,不值当。”
后来买蛋的人也都是差不多的说词,等到鸡蛋全部卖完了,酸菜才卖出去一斤,买的那人自己带了个坛子。
“卖菜可真不容易,幸好没做多,否则就砸在手里了。”裴向阳把坛子重新搬到牛车上,叹气道。
裴乐也有些挫败:“咱们只是头一次没经验,下次肯定能卖出去。”
说是这般说,其实他心里也没底。
他觉得朱红英做的酸菜是好吃的,他吃过所有亲戚家的酸菜,还有席上的,没有一样比自家的好吃。
虽然没器具装,可人家卖酸菜的铺子里也没有器具,所以器具不是问题。
只要让人知道他们家的酸菜好吃又便宜,打出名气,一定会有人愿意买。
一边思索着,一边走到了私塾门口。
裴向阳把牛拴在路边的树上:“我去买点东西,你在这儿守着。”
裴乐点了点头。
赶在私塾开门前,裴向阳就回来了。
他上回在首饰铺定了个银簪子,刚才取了,又买了包点心,买了两根糖葫芦。
“你吃一个,另一个给程立。”裴向阳说着,两根都递给裴乐。
裴乐道:“另一根你自己给他,若是我给,他还以为是我买的。”
“那就当成是你买的呗。”裴向阳笑说,“怎么,你不好意思对人家好?”
裴乐心想,他不是不好意思,他是不想占大侄子的功劳。
裴向阳还是听了裴乐的,等程立出来后,自己把另一个递给对方。
“谢谢向阳哥。”程立礼貌道。
裴乐看向程立:“你管他叫哥?”
裴向阳伸手,轻松揽住程立的肩膀:“我们各论各的,他管我爹叫哥,私下也管我叫哥。”
裴乐没话说。
算了,反正三年后,程立认大哥当义父,正好管裴向阳喊哥。
话说程立莫非正是打着这个主意,所以管裴向阳喊哥,好让对方提前适应?
裴乐嘴唇抿了一下,不再往下想。
管他呢,爱喊什么就喊什么,喜欢认哥认一百个也碍不着他。
这次回家的运气不错,马有庆在镇上买东西,所以他们一路上都没有遇见马家的车。
回到家晚饭已经好了,有一道炖鸡,就等着他们回来一起吃。
程立得知柳瑶有孕,由衷说了一番恭喜的话。
天热白日长,晚饭吃完,外头还有余亮,一群人坐在树下摇扇纳凉,说些闲话。
裴乐嫌坐着蚊子咬,进屋又热,便打算去找顾水水玩。
程立却不知从哪儿冒了出来:“乐哥儿,你去哪儿?”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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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成绩
“我出去走走。”裴乐说。
程立便道:“我跟你一起。”
裴乐看了看天色,没有吭声。
程立这才意识到冒昧。
天都要黑了,他一个汉子和哥儿一起走,会被人传闲话的。
即便他们有婚约,但还未正式成亲,依旧会败坏哥儿的名声。
“抱歉。”程立往后退了一步,“你去吧。”
小书生微低着头,看不清神色,因为太瘦,在微弱的天光下无端显出种可怜。
裴乐迈步就往外走。
他得去找顾水水说说,面对这种又瘦弱又会装可怜的汉子,应当如何应付。
顾水水正在洗澡,说不出门了,裴乐又一个人走回来。
程立估计也是嫌热又怕蚊子咬,一个人在院子里来回走。
裴乐走进院里,走到程立旁边:“你是不是有话想跟我说。”
“嗯。”程立一双漆黑的眼眸望着他,眸底闪着光芒,“我拿到抄书的酬劳了。”
就这啊。
裴乐说:“恭喜你。”
“我还有一个好消息要告诉你。”
裴乐抬眼,追问:“什么消息?”
程立道:“马有庆成绩很差,我看过他的文章,夫子也说像他这样连童生都不可能考上。”
这确实是个好消息。
裴乐嘴角不禁上扬:“他那么蠢的人,考不上是应该的。”
两人绕着院子走了一圈,程立道:“你怎么不问我的成绩。”
裴乐问:“你成绩如何?”
“夫子未做点评。”
见裴乐幽幽地看着他,程立才笑了一下继续说:“但我爹临终前已为我规划好内容,说我基础不错,只要熟读背诵,童生定然不在话下。”
童生啊。
裴乐只知道要先考上童生才有资格考秀才,对具体难度并不清楚。
应该挺难的吧,否则就该遍地童生了。
裴乐认真道:“那你很厉害。”
“只不过是学得早罢了,算不得厉害。”程立道,“你也很聪明,若你同我一样幼年入学,考取功名定然不在话下。”
这话裴乐爱听,他也觉得自己挺聪明的,程立能教他这样的学生简直三生有幸,若是遇见石头那样的,保准把人头疼死。
微风徐徐,蟋蟀声阵阵,地面的热气渐渐退却,裴乐的心情也逐渐轻快起来。
程立和他分享了几件私塾的趣事,礼尚往来,他把家里的发生的事也说了一遍。
“槐花包子很香,明日我再去摘一些,买点肉,这样你也能吃到了。”
程立轻轻点头:“好,明日我同你一起去摘。”
说话间见朱红英他们搬着凳子回来了,两人也就各自分开。
次日,上午照常学习,傍晚才去摘槐花。
村里有些人是用一个长棍子绑着镰刀在树下割,裴乐觉得那样麻烦,都是直接爬上树摘,让程立在树下接着。
槐树很高,程立抬头看着哥儿在树枝间穿梭,很怕对方会掉下来摔着。
“你小心一点。”
“知道。”裴乐对自己很自信,他快速摘下成串的槐花,摘得差不多后,便直接从树上跳下去,稳稳落地。
程立看得十分羡慕。
以他的体质,若是从那样的高度跳下来,必定会摔伤。
“走吧。”裴乐拎起篮子,忽然听见蝉鸣,“你吃不吃知了。”
不等程立回答,他就把篮子放下:“我去抓几只。”
他喜欢吃知了。
装着槐花的篮子看着满,实则不算很沉,程立提着篮子,跟到裴乐旁边:“好抓吗。”
“好抓。”裴乐说着,就出手往树上盖,果然抓到了一只。
附近的树上还挺多,裴乐很快就抓了好几十只,用衣裳兜着,两人一块儿回家。
知了油炸最好吃,或者火烤了也好吃。
裴乐还是想吃油炸的,将知了洗净后,便起锅烧油,炸出了一盘子。
他用筷子夹起一只递到程立嘴边:“你尝尝。”
程立从来没有吃过知了,小时候不住在村里,搬到麻双村后,自己没有抓过。
知了被炸得金黄,散发着香味,程立张嘴咬住。
他对虫子并不害怕,因为逃难的时候什么都吃过。
知了特有的香味以及油味在嘴里迸开,瞬间俘获了他的味蕾。
裴乐一看对方的神色就知道了:“好吃对吧。”
程立点头。
裴乐端起盘子,多拿了几双筷子:“我拿到堂屋一起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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