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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精小瞎子被穿书Daddy娇养后(穿越重生)——水色诗

时间:2026-02-15 08:43:12  作者:水色诗
  对此,盛繁却只是叹了口气,旋即伸出一根手指,点了点自己的太阳穴。
  “你不会有机会了。我本想着和气生财,你应该也是个聪明人,不至于蠢到这种地步,现在看来,是我想太多了。”
  盛繁微笑:“之前他总劝我,做事不要做太绝,给自己积点德更好。我倒是觉得缺德没什么不好的,道德这东西又不能明码标价,牌坊立那么高,到底有谁会买账呢?你说是吧。”
  白玉惊骇万分地看着他,一时间说不出话来。
  这个人远没有他想象中的那么好拿捏,还不如一开始就顺遂对方的心意,捞点油水趁早离开。
  他这步棋,真真是走错了。
  ——
  盛繁回家的时间越来越早了,季星潞很开心,想到下午的事,心里就更高兴。
  他脑子的确比较笨,小心思太多,有时候忍不住胡思乱想。
  过去,季星潞总怕别人觉得自己麻烦,所以很多话都不敢说出口,他自己调节就好了。
  但到了盛繁,就完全面前不一样。他的忧虑,他的苦楚,他的难过,盛繁都愿意倾听,并且给他足够的安全感。
  他畏畏缩缩不敢伸出手的时候,是盛繁紧追不舍,不允许他再像以前那样回避,而是和盛繁一起面对问题。
  简直就是超人。
  吃海鲜捞饭的时候,季星潞想着想着,忽然笑出声来。
  盛繁戴着手套在剥虾,没法捏他脸,皱眉问:“你是不是又在偷偷说我坏话?”
  季星潞收住笑,吃他递来的虾肉,说:“我哪儿有?你天天给我扣帽子!”
  “我只是很开心……”
  盛繁的语气也软了些:“在家很开心?今天看你又去院子里晒了太阳,你种的花也发芽了。”
  季星潞点点头。
  “反正……在你身边就很开心。”
  “盛繁,我们结婚吧!”
  盛繁:“……?”
  “我们不是本来就要结婚的吗?”
  季星潞摇摇头:“那不太一样,之前是你非要娶我,现在是我主动跟你求婚。”
  “……”
  “你的求婚就只有口头上,是吗?”
  盛繁颇为不满。季星潞眼珠子转了转,伸手想去拿大虾,给盛繁也剥一只,盛繁却把盘子端开了。
  “你剥个屁,你张嘴吃就行了,等会儿弄一手酱汁,我懒得给你洗手。”
  季星潞苦闷:“那你说怎么才算?要我给你买钻戒吗,还是黄金?我听说金价最近又涨了,我给你买个金包铜信不信?寓意‘永结铜心’。”
  金包银都不配了,盛繁只能戴个铜的。
  盛繁叫他“滚蛋”,再往他嘴里塞了只虾,恶狠狠说:“少在这里花言巧语,这事儿可没你想的那么轻松。你之前说你喜欢江明,还上赶着讨好人呢,到我跟前,一句话就想糊弄过去了?”
  小心眼的男人就这样。季星潞嚼嚼嚼,捧着脸发呆:“那……我也要追求你吗?”
  盛繁剥完最后一只虾,摘掉手套,用湿巾擦手,捏他的脸蛋,问:“你打算怎么追?”
  季星潞掰着手指数:“给你买东西,了解你的爱好,陪你做想做的事……还有写情书?”
  “行,等你眼睛恢复了,第一件事就是给我写十、不,一百封情书。”
  “……你干嘛呀?我又不是批发写情书的,有毛病吧!”
  “那我管不着!”
  “你就是耍赖皮!我不跟你结婚了——嗷嗷嗷,我错了呜呜……”
  说出的话,覆水难收。
  -----------------------
  作者有话说:醋男就这样。
  老婆没开智的时候给别人写过情书,虽然知道没那种意思,但每次想起来都会醋一回。
  ——
  今天更一章,明天收尾啦,正文完结后会接番外。
  番外会按照之前的计划写,考虑再加塞一个出租屋金丝雀的if线。
  老盛努力打拼的时候遇见家道中落的小少爷,小少爷本事没有屁事一堆,吃穿用度都要最好的。没办法了,只能宠着。
 
 
第85章 并肩走
  三月底时,季星潞种的花开了第一朵。
  他没想到开得这么快,不是才种下不到一个月吗?
  盛繁骂他脑子笨,“你用种子种下去,要两到三年才可能开花,那得等到猴年马月去了?我叫人买了现成的花藤,送来的时候都带花苞,到季节就自己开了。”
  季星潞捂着脑袋躲他的脑瓜崩,又问:“那是什么颜色的啊?”
  “是粉色。”
  盛繁站在栅栏旁,用手指轻轻拨那朵小花:“像你画里会有的颜色。”
  这个形容其实不太生动,因为季星潞也不知道自己的画到底是什么样子,但他还是跟着傻笑,好像他也能看见似的。
  “可惜咱们家附近没住人,不然路过的人都能看见。等到夏天开满了,一定很好看。”
  盛繁摸摸他的脑袋:“到时候你也能看见的。”
  季星潞靠在他怀里,却摇摇头。
  已经一个多月了。季星潞从一开始怀揣渺茫的希望,到后来逐渐心灰意冷、万念俱灰,现在又坦然接受这一切。
  他想,命运有时候可能是注定的。先天性的残疾或许会伴随他一生,盛繁不止一次跟他说,这不是他的错,但他想了想,这中间应该还是有因果联系的。
  当年,季星潞的父亲迷上炒股,恨不得掏空家里一股脑全把钱砸进去。母亲持反对态度,奈何她实在病弱,却被逼迫着生下一个孩子,这样两家人才足够信任他父亲,把钱拿出来。
  所以他才会说,他是不抱着期待出生的孩子,尤其是他的母亲为了他吃了不少苦头。在她弥留之际,也不想对他展现所谓的母爱。
  季星潞不怨她,不怨任何人。
  他想,纠结太多过往没有意义。这也是盛繁教他的道理。
  世界不是围着他一个人转,要接受喜怒哀乐,接受失意和得意,接纳拥有的和失去的。把握当下才最重要。
  他觉得,当下就很好。有一个人会常伴他左右,愿意倾听他的烦恼,对他百依百顺,就算余生都看不见,往后的日子应该也不会太孤独。
  季星潞想了好久,最后开口说:“盛繁,明天我想出门一趟。”
  “可以,”盛繁问他,“要去哪里?”
  “去我妈妈的墓地。”
  青年垂下头,神情宁静又安详。
  “我已经很多年没去看过她了,我想告诉她,告诉很多人,我现在过得不错。”
  盛繁笑了下,握住他的手:“你不怨恨她吗?你总是很大度。”
  季星潞摇摇头。
  其实还有一件事,这么多年他从未对旁人提起过。
  母亲弥留之际,别过头说不想看见他。但待到大人走后,他还是偷溜进了病房,踮着脚趴在床边,想要拉拉母亲的手。
  勾着手指,拉在一起,季星潞转头看向她的时候,发现她枕边放着一幅画。
  天然的爱好和本能驱使,季星潞总爱画些小玩意,乱七八糟的,小兔子和小河马,还有小鹿,什么都有。
  他画画比较随心,很多时候,画完他就忘了,画作也丢掉一边。没想到被她拿去了。
  再后来,还是那家医院,季星潞去检查眼睛的时候,正巧遇到曾经照顾过他母亲的护士。
  她告诉他说,其实他妈妈心里还是有他的,只是这中间的感情太复杂了,没人能说得清。在病房里无聊的时候,母亲就会偷偷叫她去把季星潞的画本拿来。
  所以,这也是他喜欢画画的初心之一。
  他那时童稚未开,经常会想,大人们的世界总是灰蒙蒙的,缺乏色彩。但有了他就不一样了,或许他也看不清,但他的心里是充满缤纷色彩的。
  呆在开满鲜花的地方,人也不至于太荒芜。
  听完他说的话,盛繁沉默良久,最后说:“好,我陪你去。”
  ——
  要想带一个“盲人”出门,没有想象中那样轻松。
  季星潞没有受过专业的训练,拿着盲杖也不会使,叫盛繁给他调节长度。太长了要绊着,太短了又得弯腰,还得考虑突发情况,盛繁没见过这么难伺候的人。
  好不容易调好了,季星潞又拿着盲杖到处乱打,好像盛繁不是给他找了辅助走路的探测器,而是新斩获的冷兵器。
  “你这根盲杖很脆的,等会儿打断了……”
  盛繁话没说完,季星潞猛地转身,盲杖直挺挺往前戳,差点戳在盛繁□□的位置。
  “……”
  盛繁抓着他的盲杖另一端,额角青筋暴起。
  什么断子绝孙术?
  “出门要穿什么颜色的衣服?”
  “随便吧,都可以。”
  盛繁在他的衣柜里翻了许久,最终找了一件浅蓝色的卫衣,下搭深色牛仔裤,外套是深灰色,配上短围巾和一顶黑帽子,挺时髦酷炫的。
  “走吧,出门了。”
  季星潞点点头,跟在盛繁身后,手指拽着他的衣角。
  他快有一个月没出门了。期间一直宅在家里,没有跟外人沟通交流,只在这一间小房子里打转。
  久违地出门,季星潞没有想象中那样兴奋,反而莫名感到焦虑。
  盛繁带他上车,陪他坐在车后座,拍拍他的手,牵在一起。
  “不会有事的。”
  出发的时间还早着,盛繁计划带他出去逛逛街,吃过午饭,下午再去墓园探望。
  车辆在商业街旁停下,盛繁开门下车,车里就跟出来一只手,季星潞像是片刻都离不了他似的。
  盛繁有点无奈,扶他从车里出来,“怎么就这么粘人?”
  季星潞“哼”了一声,把盲杖往他小腿上敲:“还不是你非要把我关在家里……”
  得了。分明是季星潞一生病就不想见人,说谁来都不见,为了不让旁人打扰他,盛繁才带着他搬家隐居的。现在又都变成盛繁的错了?
  ——甩锅第一名!
  盛繁懒得跟他费口舌,不跟傻子多计较,转身领他进了商场。
  季星潞一开始觉得拘谨,在他的陪护下,渐渐就放开了手脚。
  并且,季星潞发现,周围的人对他无甚恶意。
  在他排队等冰淇淋的时候,盲杖不小心戳到旁边的人,他心里一惊,连忙开口:“不好意思,我不是故意的……”
  “啊?没事没事!”
  被他戳到的还是个学生,非但没生气,还想扶他一把:“那个,刚才那位……是你的哥哥吗?”
  学生观察很久了。他也不想看的,但这俩人实在很扎眼,一个人高马大存在感极强,另一个长得还挺可爱,可惜是个盲人,全程都被旁边的大高个护着。
  大高个冷着脸不说话,眼神有点阴森,跟狗护食似的。
  “嗯?”季星潞眨眨眼,笑了一下,“不是。”
  “是我的未婚夫。”
  学生点点头,刚问他想吃什么口味的冰淇淋,那位大高个的未婚夫就折返了,脸色感觉比刚才还差。
  学生吓了一跳,还以为是因为他跟季星潞搭了话,所以惹人不快,道了句歉然后转身走了。
  季星潞觉得疑惑,身后的人就戳了下他的腰窝,语气不满:“你非叫我去那边排队买鸡蛋仔,挤死人了不说,还被抢鸡蛋的老头老太骂了一顿,说我长得人模狗样在这瞎挡道。”
  在绝对的优惠面前,颜值也只是浮云。季星潞没想到他还会有吃瘪的时候,没忍住笑出声,又责备说:“你刚刚都吓到人家了,你是不是又板着一张臭脸?让我摸摸看。”
  说完,季星潞当真伸出手,抚摸他的脸颊。一会儿摸嘴唇,一会儿摸眼睛,盛繁忍耐了好久,在他试图捏一把自己的脸时,没忍住咬了下他的手指。
  “嗷嗷!有狗咬人啊!”
  盛繁咬了他,又给他擦手纸,冷笑说:“少手欠。”
  “哼,就是臭脸。”
  季星潞太了解他了,不用看也知道。盛繁的五官本就有些硬朗,放松或者思考时,眉毛不自觉皱紧,给人一种他在生气的感觉,压迫感也很强。
  因为这样,以前季星潞就老觉得他很凶——当然现在也是,不过要比之前好上不少。
  反正盛繁脾气大跟他没什么关系,又不敢在他面前撒。一切都是他说了算。
  盛繁捏捏他的脸:“你还敢笑我?就不应该陪你出来。”
  季星潞站在原地想了想,突然吐了下舌头,盛繁更气了,要去捉他舌尖,他又赶紧缩了回去。
  “你别搞我了,排队已经到我们了!”
  盛繁给他一个脑瓜崩。
  “晚上回去再收拾你。”
  说完,转身领着人上前一步,给他念菜单上有的冰淇淋口味。
  “有香草,芋泥,哈密瓜,玫瑰,巧克力……你要哪个?”
  季星潞神情认真地听着他念完了一长串口味,然后开口问:“第一个口味是什么来着?”
  盛繁:“……”
  最后买了巧克力和香草的双拼。季星潞还非想尝尝玫瑰味的,盛繁说他吃不完,吃多了指定肚子疼,晚上回去别想让自己揉肚子。
  奈何季星潞扭着他要,抓着他的袖子扭来扭去,见他干杵着不说话,灵机一动,又把头拱到他怀里,低声叫他:“盛哥哥,我想吃。”
  大庭广众之下,你侬我侬撒娇成何体统?盛繁一脸嫌弃地推开他的脑袋,然后转身向冰淇淋店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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