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暮笑着回礼,上前向孔肃行礼,“许久不见,伯父一向可好?”
都说孩子大了就有秘密,很多事情都要瞒着当爹娘的,但孔经不这样,什么事都敢和老子娘说,大事炫耀,闯祸就撒娇,是以从前在江南,李霁、孔经身旁有那些朋友,孔肃都是知道的。
他们私下见过几次,前些年江南水灾闹得很严重,孔肃坐镇前方指挥救灾抗洪,颜暮也在灾县后方游走治病,更有患难情谊。
“承蒙惦念,都好都好!”孔肃侧手做了个请的手势,笑着说,“颜先生四处行医,这两年又积累了不少功德,在民间美名四传啊。”
两人寒暄,孔经坐在一旁,瞧见李霁穿着身燕居的宽松蓝衫笑着进厅,不由说:“哟,来了!”
李霁抬了抬手,说:“上好酒!”
他将酒坛子放在一旁的紫檀柜上,“刚起出来的,埋了三年的桃花酿。”
“哇!”孔经纳闷,“你个才来一年的人从哪儿起出来三年的桃花酿?别是这庄子原主人的吧,能喝吗?”
“你倒是机警。”李霁在主位落座,神秘地说,“我的一位朋友知道今日我要给你们接风,不能缺好酒,主动要为我供酒,我想着老孔不能喝太辣的,就挑了这坛花酿,三四月的时候正合宜嘛。”
孔经年轻的时候因为当值夙兴夜寐、餐食不专,又因为官场宴饮喝酒太多,胃里闹下了毛病,后来虽然精心调养,没什么大问题了,但孔夫人还是立了家规,不许他多饮酒,饮酒也只能碰清淡的。
锦池开酒坛倒入酒壶,李霁说:“今日的饭菜都是小厨房做的,厨子为我学了清蒸鲈鱼和莲房鱼包,你们试试有几分正宗……老孔,你几年前不是说惦记京城的陈记鸭子吗?给你宰了一只回来,你尝尝变味没有?”
孔肃“诶”了一声,伸筷子搛了一块鸭肉放入嘴里,酥皮,肉嫩,油香,他笑着说:“还是那个味!”
李霁笑着说:“人家店面都扩了一番了,生意红火,口味也比以前多,你空闲的时候可以去尝尝。”
“诶,我听说南桂局和年年有鱼来京城开分店了,怎么回事?”孔经问。
李霁心里甜蜜,嘴上神秘,说:“我又不是老板。”
孔经“嘁”了一声,眼尖地瞧见有一团黑球蹦跶进来,他探头望李霁身旁一瞧,“猫!”
“对啊。”李霁看了眼趴在自己大腿上的猫,“抱雪团子,我亲儿子。”
“您亲儿子可是大有来头啊。”他们来之前对京城的情形作了一番打探,能知道的都要心中有数,孔经眼神晃了晃,好奇地,“真是梅相的?”
“以前是。”李霁瞧了眼孔经,“不用担心,这事过了明路的。”
“那就好,”孔经伸手撸了一把,笑着说,“够漂亮的……嘿,还挠我!”
李霁握住猫嚣张的爪子,笑着说:“大爷脾气,但乖,不会真的随便挠人的。”
猫往后仰,乱七八糟地躺在李霁肚子上,孔经看着怪喜庆的,忍不住伸手招逗,李霁揽着猫笑,垂首时露出脑后的一小块瓷颈。
孔经不经意一瞥,突然色变,“娘嘞!”
桌上其余人都吓一哆嗦,孔肃握吻筷子,呵道:“白日见鬼了!像什么样子!”
孔经没闲心和老子斗嘴,直勾勾地盯着那块肉,一眼,两眼,突然饿狼似的扑上去。李霁以为此人原地变异化身吸血鬼要咬自己的后颈吸血了,在这半瞬间飞快地犹豫是要舍身成仁还是冷血无情,孔经已经扒住他的肩膀,喃喃道:“般般,你……有人了!”
李霁愣了愣,突然想起先前自己趴在梅易身上哭的时候,梅易揪着他的脖子一阵狂嘬,应该是那会儿留下的印子。
“什么有人了!”孔肃立马搁筷,眼中射出强烈的精光。
颜暮这个知情人不参与八卦,认真埋头用饭。
“这里——”孔经反手指了指自己的后颈,“红红的,用嘴巴嗦出来的印子!”
孔肃恍然大悟,说:“殿下和温二小姐莫非……”
“我和温二小姐只是合作,没有任何男女之情。”李霁抬手捂住孔经的眼睛,“欣赏够了没有?坐好。”
“我坐好我坐好!”孔经急切地询问,“对方是什么人?你们是什么关系什么情况——是随便玩玩还是正经的?”
“什么人,我暂时不能告诉你们,但后面的问题,我可以坦言相告。”李霁说,“我非他不可。”
孔家父子面露震惊,“哦——”
李霁笑了笑,说:“满足了?继续用饭吧,八卦能填饱肚子吗?”
满足是满足了,但孔经的心还没操完,“那你作何打算?你和温家有婚约,要怎么把这姑娘弄进门呢?”
李霁吃了口鸭肉,说:“我和温家只是暂时有婚约,时机合适的时候便会取消。还有,不是姑娘。”
“哦,那就好……等等!”孔经后知后觉,一惊一乍,“什么叫不是姑娘?!”
李霁在父子俩茫然震惊的凝视中笑着说:“他不是姑娘,是男人。”
孔肃脑子嗡嗡的。
孔经比大拇指,又震惊又钦佩地说:“你在陛下眼皮子底下搞断袖啊!”
“搞断袖怎么了?”李霁不以为意,“谁规定皇子不能搞断袖了?李氏往前数到先祖爷那一辈,搞断袖的也不少啊,满后院都是男人的有,和男人双宿双飞的也有。”
“的确如此,但你不是要……”孔经指了指天,“若真的坐上去了,你们两人又何去何从?你们这段年轻、激情、大胆的感情又该迎来什么样的结局?”
“你说书呢!”
“本来就是!”
“赢了,我娶他做我的皇后,输了,我带他离开京城,隐姓埋名做一对逍遥野鹤,死了,我们就一块儿下去,做一双死鸳鸯。”李霁莞尔,笑意平淡又温柔,“总之,我依偎着他,他依偎着我,什么时候都在一块儿就好了。”
桌上沉默片刻,颜暮解剖鱼肉的动作都缓了缓,孔经喃喃:“般般,我以前怎么没有看出来,你原来是个情种……”
李霁这个人,说他重情,他也薄情,说他热情,他也冷情,说来说去,端看对面是什么人。他从前在金陵是掷果盈车的人物,又那样显赫富贵,所有人都说他长大了必定是一号风流人物,爱你的时候宠爱三千,不爱的时候你便是死在他面前他也不会动容,可谁都没想到这是个情种,不怕死的大情种!
李霁说:“你们不知他是谁,有多好,或许不全然懂,甚至认为我是少不更事,但我明白我在做什么。”
孔肃弱弱地说:“我们没有这么想……”
“我带他去给祖母请过香了,便是见过长辈了,我相信祖母会喜欢他,会……”李霁垂眸,语气骤轻,“怜爱他。”
他拿起面前的酒杯抿了口酒,桃花馨香溢满口齿,面上也洇出薄薄的桃色。
“芸芸众生,世间那么多夫妻,有多少是真心相许?世间那么多有情人,又有多少能终成眷属?相遇便是缘分,既是我的缘分,我说什么都要抓住、抓紧,不许任何人从我手中抢走。”李霁抚摸着手腕上的小铃铛,“我要攥着他,保护他,谁都不许夺走他,伤害他。”
其余人眼观鼻鼻观心,静静地看着李霁满面桃花地自言自语、剖心诉情,什么殿下啊,分明是个陷入情网的呆子。
“那些伤害他的人,我要替他报复,那些欠他的债,我也要替他讨回来。他已经受了很多的委屈、吃了很多的苦,我不能弥补,但一定会对他好、很好、最好,绝不让他后悔曾为我停留……你们是不是以为我傻了?”
孔家父子摇头如拨浪鼓。
祖母离世,先生不知何时才能再见面,李霁看着孔肃那张难掩年少惊艳风华的脸,说:“如今要论真心想着我、念着我的长辈,就要说你了,老孔,我在向你陈情,在向你表喜,我有两心相许的人了。”
他粲然一笑,一对梨涡,一口糯米白牙,眼睛比星星还亮,让人看了就眼热,看了就心暖,世间幸福事、幸福时便是如此了。
孔肃笑着叹息,什么都没说,只捧杯敬了李霁一杯酒,一切都在不言中了。
孔经替李霁高兴,特别高兴,几乎喜极而泣。他在一旁默默咽眼泪,撇眼瞧见李霁一手摸着腿上的猫,一手拿着酒杯,抿了口酒,看着猫,面上浮笑,眼中嵌光,似有万千柔情。
那不是看猫的眼神,也不是对猫的情意,分明是在隔猫传情。
孔经想起李霁与天比高的眼光,想起李霁的心肝是个男人,一个身份不可言说的男人,想起这猫的原主人,手腕一抖,喉咙一哽,心肝一颤。
是、是这样吗……
第95章 传言
皇长孙蹲在猫窝面前帮猫搭猫爬架,回李霁的话,“圣躬违和,明日春蒐由父亲代为主持祭天仪式,这几日府里忙得很,我晚点回去也是行的。”
李霁不强求孩子,说:“那就在我这里把晚饭用了,晚些时候我送你回府……点菜吧。”
“不用麻烦,九叔平日吃什么,我就吃什么。”皇长孙说。
“哟,”李霁揶揄,“还跟你九叔客气?”
“没客气,我不挑食——”皇长孙道出内心的小九九,“所以下次九叔可以带我去吃卢记猪蹄吗?”
“吃吃吃,这有什么不行的?”李霁打了个手势,后头的锦池颔首,折身离开了。
爷俩坐在廊上撸了会儿猫,某猫很有万人迷的自觉,姿态高高的、神情拽拽的,不用给龙袍都能就地登基。
直到那头厨房的人出来了,李霁便叫皇长孙去廊上用饭,猫粘人得很,从爬架上下来,跟在后面颠颠儿地扒拉李霁的袍摆。
皇长孙挨着李霁落座,看见桌上还有一副碗筷,“九叔有客人?”
“没有,是待会儿孔大人的公子会过来。”李霁把那碟炖猪肚挪到皇长孙面前,“不是喜欢吃这个?多吃点。”
皇长孙说:“谢谢九叔。”
李霁看了眼挠自己袍摆的猫,坏心眼地用脚踝别了它一下,猫摔了个四仰八叉,凑上来扒拉他的小腿寻思报复,喵喵咪咪地叫嚣。
李霁失笑,撇眼见皇长孙坐姿端正并不动筷,“还不饿?”
皇长孙疑惑说:“孔家公子还没到。”
“你吃你的,不用等他,”李霁冷酷地说,“来晚了就自己吃剩饭去。”
这不是待客之道,甚至不是寻常招待朋友的态度,皇长孙心说李霁和孔经果然是太熟不过的朋友。在李霁的地盘,自然遵照李霁的规矩,他听话地拿起筷子用饭。
孔经倒是没机会吃剩饭,很快就来了,在桌旁和皇长孙行礼后便在李霁对面落座。
皇长孙飞快地将孔经打量完毕,心说倒是个十分英俊周全的人物,没有传说中的那般混不吝呢。
“殿下。”锦池将放着油纸包的碟子放在皇长孙面前,里面是刚出摊的猪蹄,“辣子放得少,您试试。”
皇长孙看向李霁。
李霁说:“用了晚饭哪里还吃得下?拿回去又冷了,就着晚饭吃吧。”
“诶。”皇长孙应了一声,暗自叹气,觉得九叔有一点不解风情。
他喜欢的不是烤猪蹄,是九叔带着他一起去吃烤猪蹄,或者别的九叔喜欢的小零嘴,但说出来会显得不懂事,他不想让九叔觉得自己不懂事。九叔有“恐孩症”,虽说病症名闻所未闻,但顾名思义,只有懂事的小孩才能在九叔身旁有一席之地。
皇长孙暗自端详那盘烤猪蹄,寻思着怎么下嘴。
李霁抿掉一块桂花鱼,偏头看见皇长孙的眼神,指示说:“直接啃。”
皇长孙说:“啊?”
“猪蹄不就得啃吗?这里又没有别人,啃一嘴油也没人说你。”李霁说,“一口下去塞嘴里,美飞了。”
皇长孙不太好意思地学着李霁方才演示的那样,将脑袋低下去,脸都埋到碗里去,啃掉一块猪蹄。
李霁见孩子那样,莫名有点乐,土生土长的皇长孙嘛,自小就受礼仪规训,偏偏还是个年幼老成的,何时这般“失仪”过?
他看着小孩微微发红的耳朵,突然就想到梅易了。
犹记得第一回他将梅易顺路买给他的猪蹄分给梅易吃的时候,梅易还不乐意吃,被他强制下口的时候也无措,一口下去满嘴调料的时候,也有点赧然的红了耳朵,仿佛做了什么很罪恶的事情。
又来了!
——孔经偷瞄李霁,心说:又是那种眼神!那种恨不得让全天下都晓得你小子心波涌动、心潮泛滥的眼神!
这是什么眼神?
——皇长孙不经意抬眼,发现孔经直勾勾地盯着李霁,那种眼神很复杂、好像夹杂纠织着许多情绪,很陌生、在他不能理解甚至不知该如何形容的范围内。
孔经为什么要这么看他九叔?
皇长孙低头看着碟子里那半只软糯的猪蹄,陷入沉思。
三人一道用完晚膳,李霁收拾收拾,穿了身简便的宽袍,要亲自送皇长孙回去,小少年摇头,他就说顺路消食散步。
二皇子府那块有家樱桃饮子特别好喝,李霁吩咐锦池取一只白瓷瓶来,带着上了马车,准备晚些时候拿回去孝敬梅易。
梅易如今被他传染了,茶喝得比从前少,偶尔也会喝一些饮子,特别是从他手里分出去的,或者是从他嘴里夺走的。
李霁坐在主位,皇长孙坐在他身旁,蹭车回府的孔经坐在左侧。车上放着只紫檀木柜,摆放文房用具和书籍,孔经伸手拨了拨一列书籍,取了一本话本出来消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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