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会员中心 | 我要投稿 | RSS
福书网
站内搜索: 高级搜索 如有淫秽信息或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邮箱fushuwang@outlook.com删除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2025

穿越成反派,被迫和主角约会了[快穿]——Koiz

时间:2026-03-23 09:41:25  作者:Koiz
  “你那从府里带出来的簪子,确实不怎么好看。走吧?”
  容若春华的青年红着脸,轻轻点了点头。
  进店以后,说是送给叶文禹,倒一直是迟烽在挑。
  他时不时拿起一支簪子,凑到叶文禹发间比了比,随后又放下。
  有了这么个招牌模特,加上这簪子确实不错,于是店前人群逐渐聚集。路过的女眷或是地坤,纷纷都被吸引得进店挑选。
  那掌柜喜笑颜开,再三给自己的眼光点赞,嘴上也没闲着:“小公子真是美如冠玉,配哪支都好看!别着急,我这柜子里还有得多,二位还请慢慢挑!”
  过了一柱香,迟烽终于挑到了最满意的一支。
  那是一柄竹叶样式的玉簪,碧绿的颜色在乌发中格外显眼。更重要的是,狭长竹叶的纹路还和他家小叶的名字特别相衬。
  “就这支吧。”
  迟烽把簪子递给掌柜。
  “好嘞!”掌柜麻利地取来一个巴掌大的小木盒,拿缎布将簪子裹好放进里头,“给,小公子拿好了。”
  叶文禹接过木盒,有些神游天外。
  作为习惯了铺天盖地广告logo的现代人,这木盒说是朴素都算好听了。盒面上空荡荡的,连装饰纹样都没有。这么好看的簪子放在里头,难免让人觉得可惜。
  正发着呆,身旁忽然传来一声清脆的喊声。
  “成大哥!”
  糟了,跟迟烽挑簪子太入迷,都忘记还有个贾壬了。
  叶文禹连忙把小木盒收进怀里,抬头却见青年满面笑意,举起一柄漆黑墨玉冠。
  “成大哥,我在外头挑了许久,终于找到一柄与你相配的。”
  贾壬笑眯眯地把簪子递到迟烽眼前晃了晃,不等人反应便扭头喊店家。
  “掌柜的!这柄墨玉冠我要了,钱放你桌上了。”
  眼下生意红红火火,掌柜正忙着给另几位姑娘算账,头也不抬便应道:“好嘞!”
  贾壬笑吟吟把玉冠塞进迟烽手里,嘴上说道:“成大哥,快换上这柄玉冠吧。你头上那个定是用了很长时间,都磨掉色了。”
  叶文禹望着他眼角的笑意,心头莫名泛起一阵淡淡的酸涩。
  意识到以后,他自己都有些诧异。为何会产生这种情绪?明明互赠礼物是再寻常不过的事,迟烽方才不也给他送了一支发簪吗,更何况贾壬还是这么自来熟的性格。
  ……但一想到迟烽会戴上贾壬送的礼物,他就有点说不清道不明的闷堵。
  不行,这也太小气了。又不是三岁小孩,怎么只许别人跟自己玩,不许人家有自己的朋友?
  叶文禹默默低下头,告诫自己放宽心。
  在他没看见的角落,迟烽瞥了他一眼。
  随后,他只攥着那柄玉冠,并未换上。
  。
  自从在客栈住下,两人的生活就变得比王府里丰富多了。
  被赶出府的时间点比原作提前了许多,贾壬的文章还没写出来,迟烽便没急着重启成嬴的书局老本行,而是挑了更方便入门的营生挣钱。
  他花了点钱在附近租了个小店面,每日天未亮就早早起床赶去集市,花低价进一批杂货再运来京郊,放到自己的铺头售卖。
  初时,他的生意还算一般。但迟烽是什么人,他最擅长的便是与人拉近关系——
  没过几天街坊邻里就都知道这儿有个人长得英俊、嘴还特别甜的年轻掌柜,进的货便宜又成色好,只需花点小钱就能免了去集市的脚力。这么一来,也都乐意光顾迟烽的铺子。
  迟烽定价不高,当然是没法赚大钱的。
  但东西卖得多了,便也称得上薄利多销,距离给自家小地坤买宅子的计划进一步提上日程。
  而叶文禹也没闲着。
  迟烽去集市进货,他也会跟着去,帮忙把货物搬上车;迟烽出摊,他社恐不好意思在外头招揽客人,便躲在里屋帮忙算账,等东西卖光再和迟烽一起收摊回客栈。
  一来二去,连他自己都未察觉到,这模式像极了平常的小夫妻。
  原本日子也算过得快活,可有一日叶文禹衣服穿得单薄了点,当时还没什么感觉,结果到了晚上脑子就变得昏昏沉沉的,还时不时打喷嚏。
  感冒不是什么大病,但迟烽担心古代医生不靠谱,便嘱咐他留在客栈好好休息,免得病情加重。
  第二天,迟烽独自一人出摊。
  他特意没进太多货,想着早点回去照顾病人。他预估的数量刚刚好,卖完东西时天还亮着,也就申时左右。
  刚把店门关上,忽然听见一道匆匆脚步声,随即是提高声音的呼喊。
  “成大哥!”
  作者有话说:
  感谢阅读
  一些小夫妻情。趣(咳咳)
  
 
第97章 也未尝不可
  迟烽顿了顿脚步,随后回过头。
  果然看见贾壬满面喜气,正高高兴兴往他这边走来。
  他客气地点点头,不冷不热道:“何事?”
  那日他拿到贾壬送的玉冠,一出店门就把东西还回去了。
  虽然叶文禹没说,但他又怎会看不出来,这小笨蛋有点吃醋。
  虽然也想过顺势推他一把,让人主动吐露心意……但想起上次夕阳下脸色苍白的漂亮少年,迟烽终究还是放弃了这个想法。
  感情么,念在长长久久,不急这一时。
  礼物被退回,贾壬没表露异样,只是半真半假感慨一句“成大哥眼光真高”,之后就不再说什么。
  因此,迟烽也没把这事放在心上。
  后来,贾壬虽然还住在客栈,但日日夜夜把自己关在屋内备考,三人见面的频率大大下降。
  冷不丁在外面碰上,迟烽不免有些意外。
  思绪流转一瞬,贾壬已快步走到身前。
  他仰起脸笑道:“成大哥可是忙完了?走,我们去喝一杯。”
  “宥莘身子不适,我得回去照看他。”
  “没事。我出来前瞧过了,他精神好着呢。”
  贾壬说着,嘴角忽然一撇。
  “成大哥,不瞒你说,我明日就走了。临行前你就陪陪我,好么?不会耽搁你时间的。”
  他最后这句话说得又轻又软,带上了点恳求的口气。
  迟烽皱了皱眉,想到救人的剧情还没走,便压下这点不耐:“戌时前我必须回去。”
  “这当然没问题!”
  贾壬顿时眉宇飞扬,哪还看得出刚才的失落。
  说要喝一杯,那自然是不能在京郊这种僻静无趣的地方,而是要去最繁华的城中。
  刚走入坊市内,眼前便豁然开朗。大红灯笼下,歌女婉转的嗓音从雕花窗棂间悠悠飘出,随处可见叫好喝彩的锦衣公子哥,其间还夹杂着骰子落碗与酒盏相碰的清脆声响。
  夜间的京城依旧热闹,与白天的热闹截然不同。迟烽却无心欣赏,只想着叶文禹在客栈呆一天了定然烦闷,不如买个什么小玩意回去逗他开心——
  比如,这家铺头卖的灯笼就不错。
  他站定脚步,目光停在不远处。
  这家卖的灯笼乍一眼看过去似乎没什么特别,拿在手中才能发现其中玄机。店家独具巧思,给灯笼做了可旋转两层独立灯罩,轻轻转动便能替换。明明灯笼还是同一盏,却能映照出暖黄与绯红两种颜色,别致得很。
  见他看得入迷,贾壬边笑边掏出钱袋:“素知成大哥稳重,没想到也喜欢这种小孩儿的玩具。不如……”
  他话没说完,身后忽然传来几声此起彼伏的惊呼。
  “抓住那个小贼!”
  “天杀的,把金钗还给我!”
  “小心!那人手上有刀,快躲开!”
  话音刚落,一阵疾风自身后掠过。
  贾壬一愣,尚未回神便下意识瞪大眼睛。只见银亮刀锋映照绚丽灯火,直朝他喉咙刺去——
  “啊!”
  一声惨叫划破夜空。
  倒下的却不是贾壬,而是一个裹得严严实实的蒙面黑衣人。他被狠狠按在地上,双臂反剪动弹不得。
  “幸好没事,真是吓煞人也。”
  “哼,原是如此一个鬼鬼祟祟的鼠辈!”
  “不知是哪位义士仗义出手?”
  迟烽慢条斯理地收回手,膝盖仍顶在那小贼后心处。
  扫了眼旁边围观的众人,他剑眉一扬,冷声道:“还不报官?”
  他出声提醒,众人才如梦初醒,几个腿脚麻利的连忙溜出去找人。
  不过片刻,几个佩刀衙役呼喝着赶来,手脚利落地将地上小贼押走,围观人群便也跟着逐渐散去。
  人都走了,贾壬才从呆愣的状态中缓过来。他擦了把额上冷汗,脸色苍白,后怕道:“这贼人胆子也太大了,众目睽睽之下也敢做出如此恶行……”
  他顿了顿,掀起眼皮飞快瞥了眼迟烽。
  “若不是成大哥你出手相救,我恐怕此时已一命呜呼,哪还能像现在这样站着说话。成大哥,你是我的救命恩人,贾壬没齿难忘,就是做牛做马也要报答你。”
  迟烽连笑容都欠奉,敷衍道:“举手之劳而已。”
  救人的剧情已经走了,迟烽本想借口受惊回客栈歇下,被贾壬温言软语以“酒楼就在前方”为由劝住。
  二人走出几丈远,贾壬停下脚步,转头笑道。
  “成大哥,我们到了。”
  眼前是一座灯火通明的华美楼阁。足足有五层高,窗棂蒙了层层窗纸,无法直接看清阁中景色,却隐约能见女子倩影翩翩起舞,如同小勾子一般勾得人心痒难耐。
  门前站了个华服夫人,一见两个玉树临风的美男子停下脚步,立马很有眼力见地迎上前。
  “两位公子,可要进楼中坐坐?”
  贾壬笑道:“我已提前预约,姓贾。”
  “原来是贾公子。”
  那夫人对上眼神,笑容变得暧昧许多:“小七,带两位公子上楼。”
  一名年纪小上许多的少女从门后款款走出,盈盈一福身:“公子,请随妾身来。”
  迟烽被贾壬拉着进门,登上楼梯时才皱皱眉。
  “贾兄,若你是带我来沉溺温柔乡的,那就大可不必了。你也知我与宥莘关系——”
  “成大哥,你这!”
  贾壬猛地扭头盯着他,一副哭笑不得的模样。
  “你这说的什么话?我贾壬岂会做那种事?小七只是为我们引路罢了。待到了包厢,只有你我二人,连个奏乐的伶人都不会有。”
  他一边说,一边朝前头带路的少女抬了抬下巴:“你说是吧,小七?”
  小七掩唇笑道:“贾公子说的是。”
  有外人作担保,迟烽便放了心。仔细一想,这地方虽然女子多了点,但也没听见什么靡靡之音,想来也不是青楼之类少儿不宜的地方。
  正思忖间,小七停下脚步,扬手拉开房门。
  “贾公子,您预订的包间到了。”
  她垂首躬身,无声无息地退到一边,把位置让给两名客人。
  迟烽迈入房中,抬眼环顾四周。这包间不大,也就跟客栈的双人房差不多,但雅致的陈设为它增色不少。烛光莹莹,墙上挂着大幅山水画卷,墙角檀香在小香炉上袅袅盘旋,紫檀木桌上摆着几碟精致的小菜,还冒着热气。
  “坐吧。”
  门在身后被小七轻轻关上,贾壬拉开椅子坐下,单手支着下巴冲迟烽眨了眨眼。
  迟烽装作没看见,迟疑两秒还是落了座。
  他隐约能察觉到,贾壬对自己似乎有那么一点……超脱友情的心思。但这么多天下来,他刻意和叶文禹形影不离,再迟钝的人也该明白其中意味。
  贾壬再大胆,也不过是个文弱读书人。若他开口告白,那自己直言回绝就好。就算他想动手用强,迟烽也有把握瞬息之间轻松将他制住。
  最后一晚践行酒,喝了也无妨。
  “不知成大哥酒量如何,我便挑了这壶秦州梅酒。清醇甘甜,倒与咱们初遇那日所饮之酒颇为相似呢。”
  贾壬笑着斟了两杯酒,而后殷勤地给迟烽递来一杯。
  “来,成大哥。走一个!”
  “难为你还记得。”
  迟烽淡然道。
  “只是这酒非我之喜,而是宥莘偏好的口味。”
  他也不看贾壬听见这话什么反应,低头浅浅抿了一口。
  不管贾壬怀的什么心思,他挑的这壶酒味道还是挺不错的。味甘冽,不呛喉,一口下去仿佛梅子汁一般清甜,滑过喉咙却又后知后觉显出几分酒酿特有的温润暖意。
  他一仰头把剩余的饮尽,放下酒杯赞道。
  “好酒。”
  “酒好,人就不好了么?”
  果然来了。迟烽转过头,看见贾壬垂着眉眼,一副委屈难言又强撑笑意的模样。
  四目相接,那青年深吸一口气:“成大哥,我……”
  “人再好,爱侣有一位也够了。”
  迟烽不冷不热地把话挡了回去。
  “贾公子既是中庸,马上又要会试,还是莫要想别的东西了。”
  贾壬怔怔地望着迟烽。许久以后,他才惨然一笑,眼中划过几分哀伤。
  “成大哥……不,成公子说的是。”
  他说完这句,便低着头沉默许久。再抬起头时,神色已然恢复平静,甚至嘴边还挂着笑意。
  “别光喝酒,吃菜吃菜。我特意点了这一家的招牌煎鹌子,再不吃就凉了,快尝尝!”
  他不再提方才没说完的话,实在知趣。迟烽便也放了心,撕下一块鹌鹑腿咬了一口。
  这鹌鹑不愧是招牌菜,一整只鹌鹑煎得外脆里嫩,口感熟而不柴,咬开一口便有浓浓的汁水在嘴中爆开,还冒着一股独特的香味。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来顶一下
加入收藏
加入收藏
推荐资讯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