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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默非金——木卮

时间:2016-02-21 18:59:56  作者:木卮

  回到H市后,日子一成不变平平淡淡地过着,除去林夕在对面苹果专卖店一看见我就隔着玻璃咧嘴朝我挥手之外,我的日子一如既往的平淡又和平……直到一个晴朗的午后,一个女孩儿来向我告白。
  九月还没走到一半,道路两旁的梧桐树叶就急不可耐地从枝头争相飘落,洋洋洒洒铺了一地灿黄。站在影楼外面,看着跟前儿满脸通红,紧张的两只眼睛不敢看我只胡乱到处瞥的秀丽女孩儿,我懵逼的愣在当下。
  这个女孩儿就是我说过的笑起来时眼睛很像林夕,每次来都只点名要我拍照,还曾被洛宸调侃猜测是不是看上了我的那个女孩儿。可没记错的话我和她好像并没有什么私下交流,除了在影楼我就没和她见过一次面儿,她不了解我,我更不了解她。
  “周晴是吧?我……”搔搔头,婉拒的话我还没说出口,她就扬起清澈又小心翼翼的目光看着我,那一瞬间,我仿佛看见了初中时因为把我最钟爱的公仔手办弄坏,同样也这样看着我的林夕。
  就像是受到了巫师的蛊惑,我抬起眼皮儿朝街对面的苹果专卖店里望去,正好和扒在玻璃上瞪大了眼睛往我这儿看得林夕来了个四目相对。
  被那目光看得身体忍不住僵了一下,我低头看看只有我肩膀高的周晴,又抬头看看林夕,颔首对周晴说:“好,我接受。”
  “真的?”大约没想到我会接受她的告白,周晴咧开嘴角双目闪着晶亮问我。
  点点头,我不自觉地勾起唇角笑起来。周晴刚刚那副模样,就和我同意了林夕的某个提议时他露出的表情一样。
  “木西,下午那妹子是谁啊?找你干什么?为什么她会红着脸跑开?你们说了什么?”
  从下班儿一路问到家,又从吃饭问到洗好澡,林夕是卯足了不打破砂锅问到底不罢休的劲儿。
  靠在床头玩儿手机,我瞄了他一眼,淡淡地说:“她想和我交往,我同意了。”
  “什么?!你为什么要同意?!”
  “我为什么不同意?”
  “你还没问过我的意见呢!”
  “我交女朋友是我事儿,为什么要问你的意见?”
  “不行!我不同意!你快和她分手!”
  “林夕你他吗别太过分!平时的事儿我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我和谁交往是我的自由,你少给我得寸进尺!”
  ……
  …………
  按林夕平时的脾气,我这番话听进他耳朵里他不是暴跳如雷得跟我又蹦又叫就是又赖又闹才对,可眼下他只是紧绷着嘴角盯着我,脸上的表情似有似无,平静得就像是另外一个林夕站在我眼前一样。
  这安静到连呼吸声都能清晰听见的空气莫名压得我有点儿心慌,张着嘴,我还没来得及说话,茶几上林夕的手机就响了起来。
  破天荒的没有执着于和我怄气对视,林夕果断地走到茶几前背对着我接通电话。“姑姑。”
  ……
  沉吟了一会儿,林夕扭头看着我,蓦地,他咧嘴笑弯了眉眼,对着手机说:“介绍对象?好啊~”
  林夕这个人很好懂,他开心就是开心,生气就是生气,如果他生气时还能笑出来,那就说明他是真的气了,而且是气到了极点!我还以为他今天破天荒的好脾气,可实际上从他没有和我对吵开始,从他没有偏执的和我对视而不管手机开始,他就已经气到了极点,而只要他一有明明很生气却还对你笑得现象发生时,那就是他从下一秒要开始对你使用冷暴力了。
  挂掉电话,收起笑容,林夕云淡风轻地走到床边儿后背朝我躺下就阖眼睡觉。
  低眸盯着林夕的后脑勺看了三秒,我抬起右手各点了一下额头、前胸、左肩窝和右肩窝,然后双手合十在心里默默道:林栖,做好以一个月为期他都不会和你说话的准备吧,阿门。

☆、第十三章

  还是那句老话,日子一成不变平平淡淡地过着,除去这大半个月来少了林夕阴魂不散的身影和比蝉还聒噪得吵闹之外,我的日子一如既往平淡又和平。
  “欸!发什么呆呢?”用膝盖碰了一下我的腿,坐在旁边儿咬着一板德芙醇黑巧克力洛宸问我:“最近你和林夕不对劲儿啊,吵架了?”
  嫌弃地瞥了一眼把黑巧克力当糖吃的洛宸,我忍不住摇摇头:“林夕都已经和我冷战二十天了好吗?您老的洞察力还真不是一般的犀利。”
  “你要我说多少遍才能记住?”横眉竖眼得蹙起眉,洛宸一板一眼的说:“我只是反应迟钝了一点儿而已!”
  懒得和他争,我晃晃手不耐烦的说:“是是是,迟钝了一点儿而已。”
  “听说林夕交女朋友了?”把黑巧克力都塞进嘴里三下做两下嚼嚼全咽了下去,洛宸又问。
  “你听谁说的?”
  “还能有谁?沈如清呗~欸那妹子你见过吗?长得怎么样?他俩谈多久了?林夕整天没个正形儿的,她拿得住林夕吗?”
  洛宸和沈如清除了用水火不容这个成语形容之外,还有一个成语用他俩身上也特合适——天造地设。沈如清大嘴巴,洛宸爱八卦,沈如清嘴特毒,洛宸嘴特损,这俩人儿对掐时能把对方掐个半死,联手掐别人时能直接把对方掐死,所以我早在上大学时就发过誓这辈子招谁惹谁也不能同时去招这俩人儿。
  “问你话呢!”见我不说话,洛宸又拿膝盖碰碰我的腿:“你和林夕都交了女朋友,就哥们儿还是单身狗一只,有时间约周晴和林夕女朋友咱几个人一块儿吃个饭呗?也好让那俩妹子给我介绍个她闺蜜朋友什么的认识认识。”
  “用不着那么麻烦,你眼皮儿子底下不是就有一个沈如清?”起身伸个懒,我又打了个哈欠,接着说:“她的姿色怎么也在中上等和上等之间,能拿下她你就可以偷着乐了。”
  “兔子还不吃窝边草呢!”猛地站起身,洛宸抬手隔空指着此刻正在二楼休息室里的沈如清说:“而且她怎么看都是个妹子身汉子心的男人婆吧?我喜欢的可是软妹子!欸!欸林栖你别走啊!”
  站在休息室临街的窗口抽出一根儿烟点燃,透过从窗外吹进窗内清凉爽飒夹着芬郁桂香的秋风,我直直盯着影楼对面苹果专卖店里正在和客人说话得林夕,忍不住看走了神儿。
  和我冷战的第二天林夕就和那个村东头儿老李的闺女李虹开始了微信往来,她和林菀一样大,二十一岁,高中毕业后才走出农村来H市工作,长得很平凡,是那种扔在人群里你都找不到的类型。
  这二十天以来,林夕只和我有过几次眼神接触,除此以外他就连一个标点儿符号都没和我说过。我这人耐心不怎么好,但却是一个耐得住寂寞的人,比谁都了解林夕脾气的我自然知道只要他不主动说话我就是说破嘴他也是不会理我的,所以这二十天来我统共也就和他了十句话左右。
  拎着单反和洛宸沈如清一块儿刚走出影楼,就看见早我几分钟下班儿的林夕和走在他旁边儿羞红了脸的李虹正朝我们走来,然后猝不及防地,我就撞上了林夕那张笑得明朗又干净的脸,甚至看见夕阳的金色光线闪耀着荡漾在他眼中。
  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林夕会和一个女孩儿以男女朋友的名义肩并肩有说有笑得走着,我眯眯眼,压下心中那静默而喧嚣漾出的一丝苦涩,扯着嘴角冲李虹笑笑:“下班儿了啊?”
  轻轻点点头,李虹原本就红彤彤的脸在我问候过后变得更红。也不知道是不是在农村长大的缘故,李虹这人内向的很,脸皮儿也薄,不仅和林夕说话会脸红就连和我说话也一样,尤其是我和林夕冲她笑得时候,往夸张了说那小脸儿红得都快滴出血来了。
  “你们这是准备去哪儿啊?”知道我和林夕是不会开话头的,洛宸跳出来笑着看看李虹又看看林夕。
  “去步行街随便逛逛,然后找个地方吃饭。”抬着下巴往步行街方向指指,林夕转而反问道:“你和沈如清要一起去吗?”
  “你请客?”一脸期待地看着林夕,沈如清反问。
  “请!不过……”微微抬起下巴,林夕挑眉咧嘴笑着:“你得求我~”
  这次沈如清没有反问也没有说话,只是脸上挂着皮笑肉不笑的渗人表情活动着手腕。
  “打住打住!”一看这架势就知道她又要过肩摔了,我连忙出面儿当和事佬:“继续闹下去都该到饭点儿了。”
  见我这样说,林夕看也没看我一眼,只对李虹说了句“走吧”就转过身打头阵儿朝步行街走,而洛宸和沈如清则极为默契的一起朝我耸耸肩表示他们已经尽力了。
  因临近饭点儿了才去,所以我们五个人只潦草逛了几家店,饭后才把步行街全给溜达了一圈儿。
  从街尾最后一家店凡人优品里走出来,正巧和约她出来吃饭时和我说没时间此刻却和男生勾着手臂走在一块儿的周晴撞了个正着。
  “咦,这么巧啊?”不知道内情以为我没叫周晴的沈如清径直朝她走去。
  脸上明显有着挂不住的尴尬,周晴瞟了我两眼,磕磕绊绊的说:“是,是啊,你们出来怎,怎么也不叫上我。”
  “我看林栖没提叫上你,以为你今天没空儿呢。”目睹了我给周晴发微信叫她出来的洛宸看出来了这其中的幺蛾子,睁着眼睛说瞎话为我打圆场。
  见我从始至终都没有开口只是静静看着周晴身后和她错开两步的青年,沈如清以堪比野兽的灵敏眼力见儿嗅出了有猫腻,也不再和周晴啰嗦打着哈哈说:“有时间再来就是了,又不差今儿个这一天。我们这都逛完了就准备回去呢,你呢?”
  “噢,我,我也准备回去了。”点着头,周晴咧嘴笑笑。
  “我送你回去。”两手都插-进裤子口袋,我没再看周晴身后的青年,看了她一眼说:“走吧。”
  走了好几步也没见周晴跟上,我不耐烦地回过头正想开口催她,却看见林夕看了我一眼,只是那一眼浅如蜻蜓点水,淡如浮光掠影,我甚至不确定他有没有看见我就把头扭向了一边儿,所以我只来得及看到各种变幻得霓虹灯在他眼里一闪而过,最后除了幽深的黯然什么也没有留下。
  那一瞬间,我胸口莫名涨得生疼,涩得揪心。
  和周晴肩并肩走在大马路上,我一言不发的只埋头往前迈着步子,而想要早点儿解脱做贼心虚的周晴在快到她家小区门口时,突然开口问:“林栖,你有喜欢的人,但那个人并不是我,对不对?”
  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我甚至一点儿反应都没有继续走着我的路。
  “你既然不喜欢我为什么还和我交往?”
  “……”
  “不用我说你应该也知道你这样做有多混蛋!”
  “……”
  “你为什么不说话?你知不知道你现在有多可恨?你以为我看不出来吗?你以为我瞎是不是?你喜欢的人明明是林夕为什么还要和我交往?!为什么你喜欢的是林夕!!”
  听着周晴几乎是吼出来得最后那两句话,我依旧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只是停下脚步回头定定看着站在后头儿的她。
  我挣扎,抗拒,否认了那么久的事实,她轻轻松松就从我筑好的铜墙铁壁中血淋淋地掏出来摆在了我眼前儿,甚至还妄想让我当着她的面儿把那道我赤着手一砖一瓦筑起来的墙砸个粉碎。她大概不知道,就算她拿着刀架在我脖子上我也绝不会承认。不是怕伤害她,我只是不敢承认我喜欢林夕,因为我知道,比任何人都清楚明白的知道,只要一旦开这个口承认了,我就会控制不住自己那溢满心房的独占欲把他划为我的东西管他挣扎也好顺从也罢都再也不会撒手。无论我这份儿感情为他带来的是痛苦,还是甜蜜。
  我所害怕着的,是伤害林夕。

☆、第十四章<二更>

  “你说话啊!林栖你他吗的说句话!”扯开嗓子嘶吼着,周晴眼泪唰地一下就涌了出来:“为什么要和我交往!”
  她就那么想听我说喜欢过她吗?她就那么想满足一下自己的虚荣心吗?她就那么想平衡一下喜欢我时的付出吗?女人,原来是这样麻烦的生物吗?
  说实话我不认为周晴有多喜欢我,不然她就不会在我约她出来吃饭时和我说没时间却和另一个男人手臂勾着手臂逛街了,而且她明知我回答得不会是她所期待着的答案,却还是自欺欺人地紧紧攥着那早就光芒微弱的希望满心期许。
  “眼睛。”双目一眨不眨地望着周晴,透过她的眼睛,我看见了一犟一笑都牵动着我心的林夕逆光朝我奔来。“你的眼睛,和林夕很像。”
  听了我的回答,周晴突然就不哭了,反而咧嘴笑起来,接着伴着手掌拂过脸颊的一声脆响,周晴扇了我一巴掌,在她又哭又笑得抬手还想打我时,我一把攥住了她的手腕,平静无澜地俯视着她说:“我让你打一巴掌是让你解气也是让我不那么有罪恶感。周晴,虽然我不喜欢你可我自问没做过对不起你的事儿,而你不仅做了对不起我的事儿还打了我,所以我们扯平了。”
  恨恨盯着我喘了几口粗气,周晴最终哭着掉头跑向步行街,而我,则转身慢悠悠晃回了家。
  说我喜欢林夕?不好意思我还是不会承认。说我是混蛋?这个我倒是不否认,而且对此我还很有自知之明,所以别幻想混蛋会因为罪恶感和女人的眼泪而摇身一变成治愈系暖男。
  混蛋就是混蛋,哪怕死了他也是混蛋。
  把单反放到鞋柜上,我站在门口正要换鞋,洛宸一通电话就把我又叫了出去:“你快来轻闲酒吧!林夕喝醉了在这儿发酒疯呢!”
  气喘吁吁地跑进轻闲酒吧,就见林夕眼泪鼻涕横流抱着洛宸的双腿又哭又嚎,几乎全酒吧的人都在或直视或斜视看着他俩。
  就这么直直走过去把林夕拎回家实在太丢人了,就在我犹豫着要不要上前的时候,林夕一个侧目看见了我,然后就低声呜呜着朝我走过来。
  一动不动的任着林夕抱着我继续哭,我四处看了看,转头问洛宸:“沈如清和李虹呢?”
  深深叹口气甩了一把额头的汗,洛宸拿起桌上的酒瓶灌了一口,说:“你和周晴走了之后我们本来说是各回各家各找各妈的,可林夕突然又说要来酒吧,我们就跟着他来了。一开始他只是闷不吭声一个劲儿地喝酒,谁想到这小子喝着喝着竟然哭了起来,一边儿哭还一边儿嚷嚷着要找你,我看李虹好像有点儿被吓到了就让沈如清送她回去了。”
  “哦。”
  “你脸怎么了?”
  “周晴打得。”
  “那你俩这是……”
  “掰了,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掰了啊?……没事儿!天涯何处无芳草,就你这条件什么样儿的找不着啊?不就是个女人吗?多大点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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