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会员中心 | 我要投稿 | RSS
福书网
站内搜索: 高级搜索 如有淫秽信息或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邮箱fushuwang@outlook.com删除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小说

一只乌鸦在沙漠——陈留王

时间:2016-02-29 19:00:01  作者:陈留王

  李越跟着他一起一落地飞奔,耳听见呼呼风声,他是小孩子心性,只觉得很好玩,又问道:“你为什么躲他?你们俩不是好上了吗?”
  乌鸦脸色阴沉,只是不答。
  这时两人已经出城十余里,眼看追兵是跟不上的,这才放缓了步子。乌鸦松开他的手腕,独立于一块岩石之上,只听烈烈西风之中,竟隐约传来嘚嘚的马蹄声,蹄声单调,显然只有一骑追来。
  李苏虽然不懂轻功,然而骑术精湛,脚力也不弱,竟然独身追了上来。他自始至终没有看清留下兵符的人是谁,但心里已经认定了那人就是乌鸦。他极目四望,眼看月光下的戈壁滩上乱石丛生,心中悲痛又是急切,大声喊道:“乌鸦,你出来见我!”撕心裂肺地喊了几声,最后竟呜咽起来。
  乌鸦和李越藏在大石背后,李越嘿嘿冷笑,难得看见大哥这般失态狼狈的样子,他自然要抓紧时间嘲笑几声。乌鸦从石头后面去看,却见李苏的马陷入沼泽中,已然寸步难行。李苏只得跳下马背,光着脚孤零零地站在那里,朝左看看,朝右看看,也不知道乌鸦走得是哪个方向。最后便迈步往前走,一边走一边轻声喊:“乌鸦,你在这里吗?”声音断断续续的,脚掌被尖利的石头割伤,鲜血慢慢渗透到砂砾上。
  乌鸦再也忍耐不住,纵身飞奔过去,一把将他抱了起来,恨声道:“唉,傻子。”轻轻地把他放到旁边的石头上,摸了摸他冷冰冰的手指,又握住他的脚踝,小心查看伤口。
  李苏扳过他的脑袋,月光下细细看了,见果然是乌鸦。虽然两人只是一日未见,他却好似阴阳两隔一般痛苦。呆呆地看了半晌,李苏忽然身上在他脸颊上痛打了一拳。
  李苏力气不弱,这一拳打下去,乌鸦的脸颊登时红肿起来,他也不生气,只是慢慢擦拭李苏的脚掌,又用布条把受伤的脚包裹起来。
  李越调整了个舒服的姿势坐下,心想,深更半夜的竟然还有这种好戏看。
  李苏双目含泪,凝视着他,大声说:“你跑到哪里去了?你知不知道我有多担心你!”
  乌鸦垂下头,轻声说:“抱歉,我应该好好跟你道别的。你待我很好,我没什么回报你的,那枚兵符是我的一点心意。”
  李苏从怀里掏出那枚玉石,一甩手扔到石头上,登时碎成几瓣,又颤声说:“谁稀罕这破东西。”
  李越心想:妈的。
  这时远处传来人声和马蹄声音,显然是李苏的军队追上来了。乌鸦舒了口气,又定定地看了李苏几眼,像是要把他刻到心里似的,然后说:“我要离开沙漠了。”
  李苏心中一痛,伸手抱住他的腰,宛如小孩子那样,悲伤又无助地说:“不,不要走,不要离开我,我什么也没有,只有你。”
  乌鸦苦笑了一下,轻轻拉开李苏的手,低声说:“殿下,对不起。那天在湖泊旁,我不应该亲你。”
  李苏眼看他去意已决,心都凉透了,这时也只好呆呆地仰头看他,梦呓似的说:“这是什么话,你不喜欢我吗?”
  乌鸦有些茫然,轻声说:“我不知道啊。”
  李苏却垂下了眼皮,半晌凄然一笑:“我知道了,你去吧。”反手推了乌鸦一下:“你去找她吧。”
  乌鸦一时想不起来他说的那个她是谁,但是被李苏这样推了一下,他心里只觉一阵刺痛,宛如钢针穿心一般。
  他一开始还以为是李越的蛊虫在捣鬼,很久之后才明白,其实那是他自己的心在疼。
  一大群侍卫簇拥上来,将李苏背到马背上。有人在前方举着灯笼探路,有人在侧面举着屏风遮挡风寒,有人在后面提刀护卫。李苏就这样被前呼后拥着离开。他攥紧了缰绳,强迫着自己不回头看一眼。
  乌鸦却只是呆呆地看着他。虽然他身边有那么多人,但乌鸦一瞬间却想起了那天在湖畔月光下,他孤单忧伤的身影。那是乌鸦第一次被他打动,从此那身影便深深地刻在了乌鸦的灵魂里。
  李苏回去了。沙漠里又恢复了寂静。李越这才探头探脑地走出来,蹲在地上捡起兵符,眼看是修补无望了,这才不甘心地扔到一边,又踢了乌鸦一脚,叫道:“回魂啦。”
  乌鸦垂下头,轻轻地把碎裂的玉石捡起来,用手帕包裹住,揣到了怀里。李越道:“碎了,不管用了,士兵不会听这几块破石头的调遣的。”
  乌鸦并不理会他。其实乌鸦之所以把玉石收集起来,是因为这是被李苏一扬手摔碎的。他出来的时候没有带一点关于李苏的东西,现在只想留一点念想。
  李越没精打采地跟在他身后,两人默默无言地在大漠上行走。李越好奇地问:“你们俩在闹分手吗?为啥啊。是不是你们中原人都喜欢这样做,像戏曲里演得那样,平白地给两人的感情制造许多障碍,来显得这段爱情的荡气回肠。”他竖起手指,举例道:“就像那条蛇精和书生,仙女和孝子。”
  乌鸦此时心灰意冷,也不想斥责他的聒噪,只是淡淡地说:“我跟他,没有爱情。”
  李越便睁大了眼睛:“我的妈呀,你们俩刚才那一段又是哭又是抱的,闹啥呢。中原人是这样表达友情的,你也抱抱我呗。”
  乌鸦猛然刹住脚步,朝他一瞪眼:“滚。”

  晓寒深处

  自那日三不管镇化为废墟后,蓝贝贝与重华沿着丝路往东行走,过了十几天,眼看脚下的土地渐渐有了小草,四周虽然没有房屋城镇,却有三三两两的帐篷。两个人衣衫褴褛,去向牧人讨要食物。那些蒙古人天性好客,见有客人上门,虽然语言不通,却也好酒好菜地招待,待两人要走时,还亲自骑马相送。
  蓝贝贝一眼一眼地打量那男主人所骑的高头大马。重华却只是一连声地跟人家道谢,又挥手道别。蓝贝贝附耳道:“咱们把他的马夺了,换些盘缠。”
  重华蹙眉,瞪了他一眼,没有说话。待那男主人走远了之后,他才缓和了语气说:“人家好心招待你,你反而抢人家的马,这是什么道理?”
  蓝贝贝睁圆了眼睛,理直气壮道:“反正他也不缺这匹马,可是咱们没钱,往后吃苦的日子可多了。”
  重华毕竟是皇族,虽然落魄至此,也不会自降品格。他柔声对蓝贝贝说:“我护着你,不会让你吃苦的。”
  蓝贝贝嘿嘿地冷笑,露出很刻薄的神情。重华不喜欢看见他这个样子,便转过脸,去看远处的白云和草地。
  重华常年居住南方海岛,从未踏足北国,一进入草原便迷失了方向,这里多是蒙古人,语言不通,他也不知道该怎么回家,一时间彷徨无计,在草原里兜兜转转一个多月,不但没有走出去,还带累得蓝贝贝生了病。
  重华很疼爱他,只好暂且在此地居住,他跟牧民讨要了两只小羊,用树枝搭起了一个小蒙古包。两个人对外宣称是兄弟,白天放羊捡牛粪,夜里则栖身在帐篷内。
  蓝贝贝身娇体弱,不适合北方的干旱气候,身子总是病怏怏的。重华倒不似蓝贝贝那样娇气,他是武人,很有一把子力气,昔年做王爷时就把辖区内治理得井井有条,如今做了牧民,自然也是勤勉简朴,维持一家生计。
  两只羊秋天的时候下崽,生了四只小绵羊,当日正是秋风飒飒,重华穿着皮袄,带着皮手套,坐在院子里给母羊接生。
  蓝贝贝揣着手站在一边看热闹,也不晓得害怕。
  重华抱来干草铺在母羊身下,又恐小羊受寒,起身去生火,他自己忙得跟陀螺似的,见蓝贝贝就只是傻站着,忍了忍,才缓言说道:“贝贝,麻烦你找一把伞过来遮在母羊身上,一会儿可能要下雪。”
  蓝贝贝哦了一声,团团转了一圈,说道:“咱家没有伞。”
  重华对着冒烟的柴草堆吹气,又被熏得眼泪直流,咳嗽了几声才说:“去隔壁博尔赤爷爷家借。”
  蓝贝贝撅起了嘴巴,哼唧道:“我不爱跟这些鞑子说话。”话虽如此,还是慢吞吞地去了。
  博尔赤是一个老牧民,为人宽厚善良,平时跟重华关系很好,也很喜欢蓝贝贝。不过蓝贝贝不爱理人家,拿了伞就小跑着回来了。他回到自己蒙古包前,看见柴草堆里躺着四团黏糊糊的东西,母羊趴在地上,慢慢地舔它们。
  蓝贝贝弯下腰伸着脖子看了一会儿,见这四只小羊实在丑陋不堪,大失所望。他把伞斜放在母羊身上,就自顾自地回帐篷里了。
  当天晚上重华翻找出旧衣服铺在羊圈里,忙碌到很久才回来,帐篷内点着一盏酥油灯,蓝贝贝坐在床边梳头发,床边的铜盆内燃着炭火。重华往盆里加了一点柴禾,然后说:“今天晚上天气冷。”
  蓝贝贝放下了羊角梳,从木头柜子里里又抱了一个棉被出来,在床上铺开,然后重新梳头。
  重华坐在毯子上,拖来一个木柜做桌子,铺开粗糙的纸,以木炭为笔,随手在纸写写画画。他毕竟是文人,草原上生活单调,闲暇时他就会随便画点东西做消遣。上次他费了一个月的时间画了一幅山水图,被蓝贝贝随手扔了,气得他好几天没理他。
  重华一边画画,一边随口说:“贝,不要坐在床上梳头发。”
  蓝贝贝黑发宛如瀑布,他本来是坐在床沿上的,听了重华的话,立刻盘腿坐在床上,把头发梳得簌簌作响,又说:“我坐在床上梳头怎么了。”
  “整个屋子里都是你的头发,床上也是,地上也是。”重华有点郁闷地说:“明天你把头发搜集起来,给我织一件毛衣吧。”
  蓝贝贝嗤嗤笑了一下,把梳子放下,慢慢把棉被上的头发捏起来扔到地上,又欠起身子往重华那边看,见他在纸上东点一下,西描一笔,完全不知道要画什么。
  蓝贝贝梳完了头发,百无聊赖地在屋里团团转。他没有修身养性的定力,也缺乏清静无为的涵养,一生除了撩事犯贱招人烦之外,也无甚大的功绩。草原上的日子枯燥乏味,着实狠狠地煞了他的性子。他坐在重华旁边,一眼一眼地打量他。
  重华穿着半旧的蒙古袍,头发编成小辫盘在脑后,脸颊因为常年风吹,黝黑粗糙,怀里总是散发着干草和酥油的味道。
  蓝贝贝忽然想起那年初见重华时,重华还是一个丰神俊朗的青年王爷,那时他养尊处优,雍容华贵,宛如芝兰玉树。
  蓝贝贝的心跟石头差不多,然而石头被人捂了这么久,也都要热了。此时蓝贝贝心中又酸又涩,说不出是什么滋味,呆了半晌,轻轻地叫了他的名字。
  重华嗯了一声,虽然没有看他,却腾出一只手揉了揉他的头发。
  蓝贝贝双手托着下巴看他:“你想不想回家啊。”
  重华沉默了一会儿,说:“有时候会想的。”顿了顿又说:“等明年春天再回去吧,现在河道都结冰了,你身体现在还没康复。“
  蓝贝贝嗯了一声。
  重华却又放下笔,很认真地瞧了他一眼,问道:“你会跟我一起走的,是吧。”
  蓝贝贝一怔,只觉得心中噗噗乱跳,那灯光虽然柔和,重华的眼睛却深情款款,灿若星辰。蓝贝贝不敢细看,只得低下了头,含糊道:“我,我肯定是要离开这里的。”
  重华苦笑了一下,捡起笔,沉吟片刻才说:“然后呢。”
  蓝贝贝呆了一会儿,说:“我还有很大一笔钱。”
  重华打听过蓝贝贝的来历,对他的过往颇知一二,这时就点点头说:“是那个长乐太子留给你的。”顿了顿又笑着说:“他对你真的很好,贝贝。”
  蓝贝贝低下头,神情有些凄然。重华忙放下笔,伸手把他抱在怀里,轻轻地拍了几下。蓝贝贝低声说:“他死得很惨,幸好我帮他报了仇,不然死了也没脸见他。”他对于斩杀蓝影这件事,倒是从来没有后悔过。
  蓝贝贝靠在重华的怀里,回忆往昔,只觉得恍如隔世,少年时与灵犀同窗读书识字,青年时与昭明成婚,一直东奔西走,居无定所。现在他才知道,他要的不多,一顶帐篷,一把羊角梳就够了。
  两人又轻声说了一会儿话,只觉得北风又起,寒气逼人。重华起身添了一些木炭,与蓝贝贝脱了外衣,钻进棉被里睡下了。

  善妒的男人

  冬去春来,草原上百草萌发,冰河消融。河面上也有了运送货物的大船。重华和蓝贝贝想到能离开此地,都觉得非常高兴。
  这天两人收拾了行李,将那些笨重的家具都送给了邻居,只带了些许银两和换洗的衣服,搭乘一艘运送牲口的大船离开。
  沿着河道行了许多日,那船在天津靠了岸,两人遂下船,一眼看到城市里繁华如锦,车水马龙,俱欢喜无限。他俩都是公子哥出身,很知道钱的妙处。当下去澡堂子里洗掉了一身羊粪味,到成衣店里买了锦衣玉带、束发金环、鹿皮长靴。蓝贝贝比较虚荣,硬是缠着重华说要买貂,重华拗不过他,给他买了一身极贵重的紫色貂皮大衣。
  两人在城中最好的客栈烟雨楼住下。烟雨楼濒临码头,三面环水,常年被水面上的雾气萦绕其中,是以叫做烟雨楼。蓝贝贝坐在窗前,翘着兰花指吃蜜饯,春寒料峭,他把貂皮大衣往脖子上紧了紧,露出一张雪白洁净的脸颊。
  重华从外面端了热水进来,见他这个懒洋洋的模样,就笑着说:“怎么才吃了晚饭,又吃这种甜兮兮的东西,过来洗手睡觉。”
  蓝贝贝瞧着楼下的情景,说道:“你来看,下面有人打架,哎呀,这个玫瑰味道的蜜饯真好吃,你尝尝。”
  重华走过来,低头将他手里的半个蜜枣吃了,又探身看向窗外,叹道:“两个流浪汉挨打,怪可怜的。”
  蓝贝贝见他若无其事地吃着自己咬过的东西,不禁脸颊通红,不知道是该生气还是该装作没看见,正自踌躇的时候,重华很惊讶地哎了一声。
  蓝贝贝没好气地说:“咋啦?”
  重华指着街上那两个被群殴的流浪汉,说道:“这两人我好像认识。”
  蓝贝贝听了,又趴在窗口仔细看了。此时暮色朦胧,他那一双眼睛是中看不中用的,白白睁了那么大,只看见两个灰扑扑的男人倒在地上,被一群闲汉无赖拳打脚踢。
  蓝贝贝疑惑道:“谁啊?”
  重华认真地回忆了一下,说道:“在三不管,那个名字很奇怪的青年,和那个凶神恶煞的王子。”
  蓝贝贝的眼睛一下子就亮起来了:“乌鸦?”
  “嗯,好像是这个名字。”
  蓝贝贝跳起来往外走,与其说是对旧友的关切不如说是幸灾乐祸:“看看去。”
  蓝贝贝当先一个冲到街面上,地上那两人容色枯槁,衣衫褴褛,已经被打得不成人形了,旁边的泥水坑里掉了半个馒头。那几个打人的无赖嘴里不干不净地骂着,大概是说这两个人偷了小摊贩的馒头。
  蓝贝贝虽然在重华面前很霸道,但其实在外人面前很文静,尤其这还是一群凶巴巴的家伙。还没开口,蓝贝贝的气势就低了一截,几乎有些嘤嘤呖呖地:“哎,不要打人了。”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来顶一下
加入收藏
加入收藏
推荐资讯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