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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曾是个负担重的男人——玉殿起秋风

时间:2016-09-23 19:33:31  作者:玉殿起秋风

  “看来是吸毒产生的幻觉,再仔细搜查有没有毒品。”
  然而警方始终有几个无法解决的疑窦:车顶上的凹坑是怎么造成的?车轮为什么会忽然爆胎?“只能归结为意外了。”
  “希望他们可以通过怀疑毒品进而调查到药厂去。”K一边走一边说
  “你是想谎称毒品引导他们办案吗?” 猫问
  “差不多。”K咬咬指甲。
  “那些警察靠得住吗?”猫问
  “不知道。”K说,“不过那个女孩至少平安了。庆祝胜利,咱哥俩好好去喝一杯!”
作者有话要说:  求评论(☆_☆)作者会日更的

☆、第 10 章

  这是A市最大的制药厂之一,平时封锁严密,大门总是紧闭的,这里的老板是一个女人,她从爸爸的手中继承接管了这家药厂,她有一个弟弟,但是体弱多病长年躺在病床上,所以药厂的经营就全权交给了姐姐手中。
  姐姐很爱弟弟,弟弟呆在床塌上不能走路,于是姐姐每天下班都来医院探望弟弟,带来各种好吃的东西,陪弟弟聊天,打发时间。
  然而弟弟的病情一天比一天重,姐姐心情一天比一天沉重,主治大夫说弟弟得的是一种罕见的病毒性疾病,很少有人能痊愈,姐姐只能眼睁睁看着弟弟年轻的生命在自己眼前一点一滴流逝而束手无策。
  于是她只能求助那个人,那人能办到一切。
  她把他约到了教堂里,假装成虔诚的教徒与他见面,她求他:“请您一定要想任何办法救我弟弟,您要什么我都可以给你。”
  “任何吗?”男人问。
  “求求您了。”女人哭着说,“您一定能救他!”
  教堂里响起了钟声,一群白鸽在窗外飞过,阳光斜射入教堂的彩绘玻璃窗,落在地板上,教堂里回响着唱诗班的咏诵。
  “我还欠你一个人情啊!”男人露出了清澈的微笑。
  余笑笑第一次去王曾家,心情还是十分激动的,虽然同学了很久,但自己从未去过他家。也没见过他的父母。
  记忆中高中时期的王曾就是一个很内向的人,成绩一般,在班上不出众,常常一个人托着腮发呆,也不知道想什么。同学三年下来,他也没跟同学说几句话,甚至连很多同学都不认识他,余笑笑跟老同学见聊起天来,间或想打探他的消息,大家都一问三不知。“哪个王曾?我们班有这个人吗?”、“不知道,同学期间就没讲过几句话,更别提联系了。”是他听到最多的答复。王曾活的就像云中人一样,仿佛任何事都进不了他的心,然而他也不会拒绝任何人。
  那个笑容很清澈的男孩,名字叫王曾。这是高一时的余笑笑得知的消息,他下课时偷偷看了他的作业本,才知道了他的姓名。
  无论任何时候都很恬淡的男孩子,游离在世界之外的男孩子,让余笑笑深深着迷。
  相比之下,余笑笑的存在感强太多了,成绩优异,长相出众,被很多女生暗恋的对象,然而那个人却从未注意到他,是完完全全的忽视。现在心里想起来依旧很不平。
  自己也觉得这样迷恋的自己很可笑,也想不去注意那个人,但他做不到。
  每次上课他都要往王曾那儿看,假装若无其事的问他作业,有意无意的接近他,打篮球时他也要四处环顾,看那人在不在,如果看到了那人,他会高兴好久。
  非常单纯的单相思,彻彻底底的单相思。
  他知道王曾的电话号码,但是不敢拨。
  走在路上,总想着抬头就能看见他,走过每一个路口,转过每一个弯,想着他刚好迎面走来。
  跟有烟瘾一样,很不快乐,喝白水都上头。
  他在记忆里一遍遍回忆着穿着校服懒洋洋的那个人,趴在课桌上睡觉,老师黑板上写字的刷刷声,枯燥乏味的讲课内容,老师不标准的普通话,和教室窗外的蝉鸣。
  一阵又一阵,此起彼伏,好不喧嚣,在夏日的热浪里一遍又一遍的聒噪。
  那人擦汗水时,自己的心就像掏空了一样。
  一场单相思而已。
  所以做人不能矫情,虽然人一辈子真的很短暂,余笑笑也不想在一棵树上吊死,他也尝试跟别的男人谈恋爱,但忘不了他。
  在自己想像中的幸福生活,自己每天早晨睁开第一眼就能看到王曾,吃着很香的早饭,穿着他系好的领带去上班。晚上带他去江边吹风,看小朋友们放风筝,一直到很晚很晚。
  然后去吃江边的大闸蟹,拨开金黄的蟹壳,露出白嫩的蟹肉。江边一阵阵的晚风在往岸上吹,那人揉着眼睛说:“风好大呀,我们回家吧。”
  K活了这么久,常常觉得生命有些腻味,活的无趣极了,自己小时候挺胆小,但年龄一长,反而什么都不怕了。不对,他怕一个人,就是王曾。
  外表比谁都傻,内心比谁都精。
  人类这种生物很复杂,总是在无休无止的欺骗与自我欺骗中度过,愚昧一生。有时候对这个世界失望了,他也想炸平整个世界,但只是想想罢了,那个人是真的去做。
  毁灭世界真的是个力气活,要有胆识,有谋虑,会用人,有计划。
  但最重要的一点,是心够狠。这些硬件软件设施全部具备的王曾,简直是毁灭世界的不二之选,良心保证。
  虽然现在还没整出什么大动静,单单看他的眼神,你就会知道他是一个野心极大的人。
  以后估计不得安宁,K想,不过也不会无聊了。
  最近城市里的小混混都似乎如雨后春笋般冒出头来,在城市的某个街角,王曾上网回来时,碰到两个纹着纹身的地痞,手臂是一条龙和一只虎。他们围着一个姑娘,不怀好意的笑着:“嘿嘿嘿,陪哥哥玩一会儿。”
  女孩一步步后退直到墙角无处可躲,羞愤的喊:“放尊重点,不然我喊人啊!”其中一个地痞坏笑:“你喊啊?!有人会来救你吗?”并且捏着嗓子学着女人的声音说:“救命啊~~非礼啊~~”然后两个人哈哈大笑。
  现在的人趣味真恶俗啊,王曾满头黑线的想,打算假装没看见默默的走掉,见义勇为不是他的风格,要不是听到了一句话:“在这个城市,没有人赶动我们龙虎帮的人。”于是强大的好奇心让他退了回去。
  “打扰一下,你刚才再说什么?”王曾有礼貌的问。
  “嚯!白马王子出现啦?我说我要跟这个小妞过夜,你怎么着?”地痞阴阳怪气的说。
  “我问的是后一句。”王曾耐着性子说。
  “?”地痞显得很疑惑。
  “你说你是龙虎帮的人?”王曾只好先说出来。
  “怎么了?听到我们是龙虎帮的人怕了吗?吓的屁滚尿流了吧!哈哈哈哈哈哈。”
  “没有,我只是很痛心,一手成立的龙虎帮,竟然出现了你们这种杂草。我们的宗旨是改变世界,第一步就是获得民心哦,你们这样,我们组织离毁灭就不远了。将成为人民的眼中钉啊。”王曾语重心长的劝说道。
  “你有病吧。”一个地痞说。
  “我是老大哦。”王曾说。
  “ 哈哈哈哈我听到了什么?”地痞笑着捂住了肚子。“什么老大?那里老大?”
  “放手吧。”王曾心中念了一句善哉。
  “真他#的烦人。”“信不信老子桶死你?”一把刀已经抽了出来,架在了王曾的脖子上。
  王曾把手从口袋里拿了出来,举出投降的姿势,“等等。”他从口袋里侧翻出一把刀来,“你们看。”他把刀递给了其中一个混混。
  “这是什么?”其中一个混混犹豫的接过来。放在手中把玩了一下。“挺不错的。”然后递给另一个同伴。
  “是挺贵的。”王曾旁白道。
  “看不出来你这么怂,身上还有这种好东西!”
  “……”
  “大哥要不咱俩杀了这个小子,把这个玩意买了换两个钱?”小弟献策道。
  “快放开他!”手里拿着刀,被称为大哥的人扑通一下跪下,颤抖的声音说:“我们有眼不识泰山。饶了我们吧!老大!”
  小弟看着脚已经发软的大哥,一时没有反应过来,他扭头看见王曾阴森扭曲的笑容,突然感觉到了深深的恐惧,脚一软就跪了下来。
  “早点这样还是有机会的哦。”王曾放下了手,捂住了女孩的眼睛。
  远处的狙击手扣动了扳机,无声息的击毙了跪在地上的两个人。
  “埋了。”王曾用手机发信息给他的手下。刚刚把手□□口袋时,他打了两个字发给手下:“救命。”然后手下通过定位追踪就找到了他。
  处理这些虾米,不用废任何力气。
  他放开遮住女孩眼睛的手,微笑的对女孩说:“不要告诉别人哦。”
  女孩觉得自己似乎看到的是一个温柔而清澈的笑容。
  “你主人之所以厉害,就在于他的狠啊,铲除一切可能潜伏的危机,谨慎的不留下一点痕迹,所以他干了那么多坏事,还没被人发现啊。”K对猫咪说。
  

☆、第 11 章

  午后的超市行人稀稀拉拉,收营员打着呵欠昏昏欲睡。一个臃肿的胖子推着车从过道里挤过来,叠着褶子的脸上趟着汗。113收营员用毫无起伏的声音说。胖子抱怨道:“怎么搞的?你们超市没空调吗?”啊,一直垂着脸像睡着的收银员此刻终于有了表情,他抬头望了一眼胖子,说:“空调在维修呢,一个星期前就没有了。”胖子嘟嘟囔囔的就走掉了。
  奇怪,第几个人这么问了。收银员想。今天又不是特别热啊。
  “你们空调多久没修了?”他听到一个声音在耳边想起。吓了一跳,这人走路没有声音吗?那人很开朗的冲他笑了一下问:“多久了。”收银员回答:“快一个星期了,挺慢的,往常半天就修好。”
  笑起来露出可爱的虎牙的男人敛住了笑容,突然眼睛就变的犀利起来,他平静的说:“我是问你,死了多久了?”
  收银员抬起头瞄了一下这个男人,是个年轻人,但眼睛极黑,叫人猜不透。这是在开玩笑吗?收银员小哥想到。怎么问这种奇葩问题!不过自己也只30岁,怎么一副过来人的样子。想到这里他摇了摇头。
  他又忍不住打量了顾客第二眼,顾客面无表情的样子。他惊了一下,怎么!竟然是个帅哥!虽然自己取向很正常,但还是惊艳了一把,天!眼角微微上扬,仿佛自带眼线般的,美到骨子里的长法。眼睫毛又细又长,浓密的覆盖,眨眼的时候落下一点浅浅淡淡的阴影,男人的美,与其说令人心跳,不如说是让人心惊肉跳的感觉。呼吸窒了一下,小哥理智的拉住了自己神游的思想。仰头望向了比自己高一个头的男人,本来想客气的问:“你好,你刚才说什么来着。”或者是“不要开玩笑。后面还有人排队呢。”脱口而出的却是:“你好像从画里走出来的一样。”等到意识到自己说出这种蠢话后,收银员小哥后悔的想到墙角自刎。
  “怎么会,”男人笑了,嘴角浮现了酒窝:“我比画里的人帅多了好吗!”
  “。。。。”小哥表示对这神一般展开的对话把握无能了。
  “自我介绍一下。我叫十三,是名郎中!”十三说,“我接下来要说的话你很可能不敢相信,但也要听着,不会重复第二遍。你已经被妖蛊惑住心了。现在你的灵已徘徊在人间界和阴界之间——虚无之界,而毫不自知。你已经死了一个星期。”
  刚刚一直保持波澜不惊的收银小哥恼怒了:“你在胡说八道什么!精神不正常嘛?”
  “你不信?”
  “不信!”
  “那你能走出这个地方吗?”十三轻轻的说道。
  小哥愣住了。
  不知从哪里传来的雨声,很近又很远,每到下午三点一定下的一场雨,闷热的午后。今天却突然有一种叫人难过的感觉,仿佛有人在外面哭一般。
  小哥抬起了自己的手,一双很年轻的手,没有皱纹。他麻木的抬起头,环顾四周,一陈不变的摆设,一沉不变的面孔。他抬起腿,却发现自己走不出这个收银台。一种绝望的情绪蔓延开来,紧紧攥住了他的心。
  他惊恐的发现,自己无论如何都离不开这里。
  他望向排队付款的队伍,排在最后的一个人是刚刚已经走了的满头大汗的胖子。
  一切都在轮回之中。
  “你是谁?”小哥的腿开始颤抖。
  “一个郎中。”十三莞尔。
  “你要吃糖吗?”十三从货架上随手撕开一包糖放在嘴里嚼。“别那么紧张嘛,如果我不告诉你,你还蒙在鼓里,还以为自己活着。”
  小哥的眼泪留了下来:“为什么会到这一步?我还很年轻怎么会死掉!”
  “是啊!多可惜。”十三往空中抛了一粒糖并用嘴接住了。
  “那我身边这些人是怎么回事?这些实实在在的场景是怎么回事?”
  “幻像,你死前做的梦。”
  像放弃了挣扎的一般,小哥叹了一口气,说:“你能告诉我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吗?我智商不够用了。”
  嗯。十三不知从哪里掏出一个笔记本,破旧的翻着边。他的手指修长,放在男性的身上依然十分漂亮,指如削葱根的形容毫不为过。他打开一面,仔细的寻找,照着念到:“夏清,28岁,死于疾病,因心中执念或怨恨过深,被妖附体。话说你有什么执念?”十三好奇的问。
  “我也不知道。”小哥耸耸肩,“我什么都记不得了。”
  “好吧,不跟你废话了。我等会儿还要去找一个人啊。马上就让你解脱。”十三深吸一口气,活动活动筋骨,然后用手附在了收银小哥左心房的胸口,手背上显示出密密麻麻的符文似的图案,“很快就好了,一点都不痛哦。”
  小哥看见自己胸口有黑色的东西被一点一滴的提取出来,他目瞪口呆。等到那黑色的东西全部出来后,十三用右手把它们碾碎了。“这就是妖。”十三友情的解释了一下。
  回忆一点一滴漫上心头,脑子里的画面破破碎碎的浮现,自己在雨中跪在妻子的面前,哭着求她别走,妻子绝情的抛下女儿,讥讽嘲笑他懦弱无能,为了追求所谓的爱情,跟另一个男人跑了。那天超市空调坏了,自己在炎热的下午昏倒,胖子顾客好心的拨打了120……记忆连了起来,再摸摸自己的脸,已经被眼泪打湿了。等回过神来,发现自己已经躺在医院洁白的病床上,窗边挂着鹅黄色的窗帘,夕阳在木地板上洒下一层淡淡的光,温馨的有点不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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