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礼的那天,天空晴明。冉宁穿的是象牙色的小礼服,没有用惯见的那种蓬蓬纱,含蓄的缎子有幽幽的光。 于枫从车里出来,金色的阳光一下子扎进他的眼睛。他微微的闭了闭,眼眶里却是干涸的,并无泪水来拯救他刺痛的双瞳。 四周满是来贺喜的亲友:辛海涛和宁安安站在车边冲他们微笑;孟清也探出头来冲着于枫眨眼。而不远万里飞来的父母,喜悦的面孔在人群中闪闪发光。 一切都是值得的,于枫默默告诉自己,然后挽起冉宁的手。 那是二千零六年的夏末秋初,于枫二十八岁。 What we call the beginning Is often the end And to make an end is to Make a beginning - T. S. Elliot(完) -------- 给逝去的岁月--------- 不久以前,有一天晚上我梦见自己重回大学,梦里是午饭时间,我在学一打饭。梦境无比真实清晰,我抬头就能看到学一高高的天顶,有饭菜的气味,还有人声的喧哗包围着我。 醒来的时候我发现自己一个人在黑暗中的房间,荧光钟显示着凌晨时间,在北京,应该是傍晚时分。 我没有哭,只有无限的惆怅。 只是一眨眼的时间,一切就都成了过眼云烟。当年我毕业时候入学的学生,如今也已经离开燕园。年华似水,我看着镜中自己渐渐变了的容颜,和无论怎么敷面膜涂眼霜都不能掩饰的时间的痕迹,深深的感慨时间的可怖。 有什么是时间不能改变,不能淡化,不能带走的呢,仿佛,真的是没有。 在一遍又一遍的回忆中我发现自己的记忆开始欺骗我自己,我已经忘记了二教和旧的大讲堂的样子,也忘了白颐路到底是什么时候开始扩建,还有很多当时以为会刻骨铭心的喜怒哀乐,居然都已经淡无痕迹。那些我我曾经以为会永志不忘的,竟然真的就这样被我丢失在岁月的河流里。我不知道该欣慰,还是该心酸。 那时候我想,我要在我彻底忘记之前,写一个好教我不忘记的故事。 然后我辗转听来了这个故事。讲故事的人是于枫的原型。他选择在结婚前把自己的故事讲给于睫听,然后于睫把故事转给了我。讲的时候很短,也就数百字结束,被我拖出几万字来,当然还是加了很多我自己的想象和捏造。 于枫(原型)并不真的毕业于北大的心理系,也并不是在一九九六年上大学两千零六年结婚。我把故事的时间和背景来了个乾坤大挪移,改到了我最熟悉也最爱的校园里,和堪称美国最浪漫城市之一的旧金山湾区。故事里于枫、克林、冉宁、辛海涛和宁安安皆有原型;但是讲故事的人说得最多的是他和辛海涛(原型)之间的往事,却回避了关于克林(原型)的所有情节,大约是过痛,大约是想彻底遗忘。所以克林、宁安安和冉宁,虽然有原型,却和苏涵、陆江平以及孟清这三个人物一样,基本算我从无到有的捏造出来。 据说他在讲述过去的十数年的时候,异常平静。三十五章里于枫对苏涵说的话,就改自他自己的讲述。 我没能跟这个人对话过,但我始终觉得,他过份悲观和内敛甚至有些自虐。我很久以前看过一句话说,人始终逃不过自己,很多坎坷,即使从头再来也未必能够越过。 同样的道理可以推广到于枫身上,也许看来别扭,但我确实相信,是这个人的性格,促使这个他的人生如此发展。 这个故事的结构在动笔的时候就已经搭好,上中下三个部分,分别是爱而不得,得而不爱,和所爱即所得/所得即所爱。个人认为,人世间的爱情故事也不外就这三种,因为种种情景的不同而变化出千万个故事来。搭架子的时候认为自己能写好,写出来才觉得,很多地方还是写败了,比如冉宁这个人物,比如于枫放荡的挣扎。 我不认为这是个悲剧,做直人,是很多同志--并不仅仅是中国同志--的选择。至于是否真的能得到幸福和平静,就不是我能置喙的了。 最后,要跟讲故事给我听的于睫小姑娘说,幸不辱命。 所有把故事看到这里的人,请接受我最真诚的谢意。 繁华过后 鞠躬~~~ 初稿2005年8月24日 二稿2005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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