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会员中心 | 我要投稿 | RSS
福书网
站内搜索: 高级搜索 如有淫秽信息或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邮箱fushuwang@outlook.com删除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小说

只如初见——繁华过后

时间:2008-11-16 13:52:49  作者:繁华过后

婚礼的那天,天空晴明。冉宁穿的是象牙色的小礼服,没有用惯见的那种蓬蓬纱,含蓄的缎子有幽幽的光。
于枫从车里出来,金色的阳光一下子扎进他的眼睛。他微微的闭了闭,眼眶里却是干涸的,并无泪水来拯救他刺痛的双瞳。
四周满是来贺喜的亲友:辛海涛和宁安安站在车边冲他们微笑;孟清也探出头来冲着于枫眨眼。而不远万里飞来的父母,喜悦的面孔在人群中闪闪发光。
一切都是值得的,于枫默默告诉自己,然后挽起冉宁的手。
那是二千零六年的夏末秋初,于枫二十八岁。
What we call the beginning
Is often the end
And to make an end is to
Make a beginning
- T. S. Elliot

(完)
-------- 给逝去的岁月---------
不久以前,有一天晚上我梦见自己重回大学,梦里是午饭时间,我在学一打饭。梦境无比真实清晰,我抬头就能看到学一高高的天顶,有饭菜的气味,还有人声的喧哗包围着我。
醒来的时候我发现自己一个人在黑暗中的房间,荧光钟显示着凌晨时间,在北京,应该是傍晚时分。
我没有哭,只有无限的惆怅。
只是一眨眼的时间,一切就都成了过眼云烟。当年我毕业时候入学的学生,如今也已经离开燕园。年华似水,我看着镜中自己渐渐变了的容颜,和无论怎么敷面膜涂眼霜都不能掩饰的时间的痕迹,深深的感慨时间的可怖。
有什么是时间不能改变,不能淡化,不能带走的呢,仿佛,真的是没有。
在一遍又一遍的回忆中我发现自己的记忆开始欺骗我自己,我已经忘记了二教和旧的大讲堂的样子,也忘了白颐路到底是什么时候开始扩建,还有很多当时以为会刻骨铭心的喜怒哀乐,居然都已经淡无痕迹。那些我我曾经以为会永志不忘的,竟然真的就这样被我丢失在岁月的河流里。我不知道该欣慰,还是该心酸。
那时候我想,我要在我彻底忘记之前,写一个好教我不忘记的故事。
然后我辗转听来了这个故事。讲故事的人是于枫的原型。他选择在结婚前把自己的故事讲给于睫听,然后于睫把故事转给了我。讲的时候很短,也就数百字结束,被我拖出几万字来,当然还是加了很多我自己的想象和捏造。
于枫(原型)并不真的毕业于北大的心理系,也并不是在一九九六年上大学两千零六年结婚。我把故事的时间和背景来了个乾坤大挪移,改到了我最熟悉也最爱的校园里,和堪称美国最浪漫城市之一的旧金山湾区。故事里于枫、克林、冉宁、辛海涛和宁安安皆有原型;但是讲故事的人说得最多的是他和辛海涛(原型)之间的往事,却回避了关于克林(原型)的所有情节,大约是过痛,大约是想彻底遗忘。所以克林、宁安安和冉宁,虽然有原型,却和苏涵、陆江平以及孟清这三个人物一样,基本算我从无到有的捏造出来。
据说他在讲述过去的十数年的时候,异常平静。三十五章里于枫对苏涵说的话,就改自他自己的讲述。
我没能跟这个人对话过,但我始终觉得,他过份悲观和内敛甚至有些自虐。我很久以前看过一句话说,人始终逃不过自己,很多坎坷,即使从头再来也未必能够越过。 同样的道理可以推广到于枫身上,也许看来别扭,但我确实相信,是这个人的性格,促使这个他的人生如此发展。
这个故事的结构在动笔的时候就已经搭好,上中下三个部分,分别是爱而不得,得而不爱,和所爱即所得/所得即所爱。个人认为,人世间的爱情故事也不外就这三种,因为种种情景的不同而变化出千万个故事来。搭架子的时候认为自己能写好,写出来才觉得,很多地方还是写败了,比如冉宁这个人物,比如于枫放荡的挣扎。
我不认为这是个悲剧,做直人,是很多同志--并不仅仅是中国同志--的选择。至于是否真的能得到幸福和平静,就不是我能置喙的了。
最后,要跟讲故事给我听的于睫小姑娘说,幸不辱命。
所有把故事看到这里的人,请接受我最真诚的谢意。
繁华过后 鞠躬~~~
初稿2005年8月24日
二稿2005年9月5日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来顶一下
加入收藏
加入收藏
推荐资讯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