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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奔——免贵姓马

时间:2008-11-16 05:08:44  作者:免贵姓马

他原以为自己和聂天一都可以全身而退的,但他发觉自己完全错了。他不知道聂天一当时的心境到底是怎样,但他知道自己绝对在越陷越深。
在他们确定关系后,张童正准备高考,聂天一说,暂时先不要见面了,考个好大学吧,以后我去旁听也能学点东西。
张童笑,说好。高考时发挥超常,稳稳当当地进了自己填的第一志愿。
进了大学,聂天一时常来看他,在夜色弥漫的校园里数他们走过的一盏盏的路灯,一个个的岔口,一点点的星光。
聂天一真的是爱他的,在他们坐在草坪上的时候,他时常会想:如果我们就这样,一直在一起,该有多好。
但聂天一从来不说出来,他从来不给张童虚幻的希望。他只给张童自己力所能及的温暖,虽然那些并不长久。
这样的温暖,持续到大一那年的五一长假。
聂天一这时候已经不卖报了,在一家酒吧里唱歌,晚上九点,聂天一会准时地出现在酒吧中央的表演台上,坐着高脚凳,手里拿着木吉他,唱歌。有些张童听过,有些张童没听过。
他从来不知道聂天一会唱歌,他甚至不知道这把木吉他以前是放在哪里的。
那天是五月七号,长假的最后一天,张童永远都会记得。
聂天一打电话给他,说叫他晚上九点来MJ酒吧,张童便去了。
过去的时候,他见到聂天一,头发挑染了几束啡金色,咿咿呀呀地唱着《那些花儿》。
聂天一也见到走进来的张童,微微朝他点头,然后继续唱。
一曲完毕,聂天一下台,走过张童面前,一张纸条神不知鬼不觉地塞到他手里,然后径直走向吧台,和老板说说笑笑。
过了约莫五分钟,聂天一继续上台,唱《温柔》。
这时的张童,却完全没有心情享受他的声线和嗓音,他看着纸条,双手有些颤抖。
马上回家,钥匙在铁门底下,拿了桌子上的包就立刻走。
他觉得有什么事情要发生。再看聂天一,他目光散漫,眼神复杂。
这时,有人破门而入。
小童,快走!他甩下吉他,叫了一句,马上冲出后门。
紧接着,三个身形壮硕的男子冲了进来,纠住酒保就问:刚才唱歌的小子呢?
酒保指了指后门。
客人们开始纷纷往外逃窜,有很多人连钱都没有付。
张童跟着人群,逃出酒吧外,然后一路狂奔,进了聂天一的住宅小区。左顾右盼,发觉没有人跟着他,一口气冲到了楼上,摸到了钥匙,开门进去。
房间还和他以前看到的一样,凌乱而窄小。
桌子上放着一个PUMA的斜挎包,张童拎起它就往外跑,重重地带上门。隔壁的邻居被吵醒了,斥问一声谁啊,吓得张童跑得更快,差点在下楼途中摔了一交。
张童还是聪明的,冲出了小区,到了大街上,就开始悠闲地走,然后把那个斜挎包放到自己的背包里,这样即使现在有人赶到,并且认识那个挎包,也无济于事。想是这么想着的,但张童依旧提心吊胆。
走了快两个小时,张童换了公交车回家。爸爸还没回来,妈妈已经出去了,他进了自己的房间,拿出那个斜挎包。
包里是一枚信封,一个皮夹,一串钥匙,一枚戒指,还有一张光盘。
拆开信封,是一张信纸,上面字迹潦草,却不太难辨认。
信的内容如下:
张童。
不论我们今后会不会见到,今天都是一个告别的日子。想想在和家里闹翻却被爱人抛弃后,我本以为我虽然可以原谅他们,原谅自己,但一定不会再爱别人了。
世事弄人,我却碰到了你。
你应该恨我的吧,是我把你真正地拖到这条路上,而又是我在给你那么多温暖以后又完全没有征兆地走掉。恨就恨吧,让你这样记一辈子也是好的,可能你看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死了。
有件事,我一直在骗你。卖报也好,唱歌也罢,不过都是掩人耳目,真正的目的,是窃取情报。具体的内容就不细说了,来不及了。
这次接的活有点棘手,我也在想是不是露馅了。既然如今你看到了这封信,说明事情是败露了。
如果我还活着,两天以后晚上七点我会在龙阳路地铁站内等你。如果我没有出现,你也不要帮我报案,聂天一不是我的真名。
我有个哥哥,在我离家以前待我很好,开着一家酒吧,叫夜奔。你若以后路过这家店,进去和他说一声,也算是帮我了结了一桩心愿。不用刻意,找不到也罢了。
聂天一。5/7

两天以后,张童出现在龙阳路地铁站。
等到地铁停止运营,聂天一还是没有出现。管理人员来叫他走,他才悻悻地离开。
就这么死了?怎么可能?
怎么可能......
从此,张童流连夜店。一家一家的找过去,但从来没有见到过一家叫夜奔的酒吧。从已经入夏的五月,找到秋意渐浓的九月。
但他完全不知道自己已经被跟踪。

讲到这里,张童停了一下,静静地望着老板。
老板的脸上再也不是往日的波澜不惊。
"聂天一......"老板声音有些发颤,"是他的真名,他的确叫聂天一。生他的时候,父亲说他五行里缺水,便取了这个名字。天一生水。我叫聂长圆,名字取自苏轼的《水调歌头》。"
"你长的和他一点都不象。"张童说。
"我妈妈也一直这么说。"聂长圆还是有点回不过神。
"对不起......过了这么久,才把这件事情告诉你。"张童抱歉地道,"我只是......想让你有个心理准备。"
"谢谢,我没事......"聂长圆眼神有些空洞,"这孩子,从小就很聪明,但向来不按常理出牌,我也习惯了......"
"那天,我一个人在这里附近漫无目的地走,忽然有一个人冲过来,抢了我的背包,他留给我的光盘和皮甲都在里面,路上一个人都没有,他就这样抢了走了。"张童说,"他拿着刀,叫我交出来,我不给,他就揣了我一脚,拿了东西就跑,还说了句‘小样你让我好找啊'。"
"那大概就是天一惹到的人吧。"聂长圆说。
"我失落极了,追进弄堂,但找不到这个人影。只见到你这里有灯光闪出来,便走了进来。谁知道这里居然是家酒吧,而且就是夜奔。"
张童笑着摇头。
"天意弄人吧,当天一的东西刚刚被抢走,我就找到了你这里。"
"天意弄人。"聂长圆仰头,叹息。
隔壁的厅里,黄耀明有些病态地唱着《暗涌》,倒是很衬此情此景。

尾声 He was a friend of mine
法律上规定,在一般情况下,离开其住所地或最后居住地下落不明满4年,才能宣告其死亡。
聂天一的离开只有四个月。
两人坐到了厅里,久久无言。
"你今后打算怎么办?"聂长圆问他。
"等四年。"张童想也不想就回答,然后改口,"不,三年又八个月。"
"这样的结果,你也要等?"
张童点头,又忽然想起什么似的,摸裤子口袋。
"这是钥匙,还有戒指。"张童把摸出来的东西递给聂长圆,"天一留下的,没有被他们抢走的。"
"这是我们家门的钥匙,"聂长圆接过,无甚欣喜。
他是想回去的,只是太过倔强。
"戒指你就拿着吧,那是你的。"聂长圆还给他。
那是一枚雕刻粗糙的木头戒指。
"天一小时候就说过:‘如果我喜欢一个人,我会送个自己雕的木头戒指给他。'"
张童接回,仔细看了看,发觉戒指的内圈刻了一些字符。
Lord。Z.T。
Lord是天一的英文名,ZT是张童的拼音简称。两个名字中间,刻着一颗爱心。
恶俗的记号,此刻却慑人心魄。
不能哭,不能哭......
曾经的誓言终究还是被自己破了,他先是对着戒指微微一笑,然后别过头去,背对着老板,灼热的液体刺得他眼睛生疼。
"老板。"他说,声音有些哽咽。
"恩?"
"我留下来给你打工吧。我不要工钱。我就在这里等他回来,四年,很快的。"
阳光有些扎眼,他眯缝着眼睛,望着门外嬉戏的孩童。
"......好。"
CD唱机里又换了歌。
《He was a friend of mine》。关于失去的朋友。Bob Dylan原唱,老板放的是某部电影的片尾曲版本。
He was a friend of mine
He was a friend of mine
Every time I think about him now
Lord I just can't keep from cryin'
'Cause he was a friend of mine

He died on the road
He died on the road
He never had enough money
To pay his room or board
And he was a friend of mine

I stole away and cried
I stole away and cried
'Cause I never had too much money
And I never been quite satisfied
And he was a friend of mine

He never done no wrong
He never done no wrong
A thousand miles from home
And he never harmed no one
And he was a friend of mine

He was a friend of mine
He was a friend of mine
Every time I hear his name
Lord I just can't keep from cryin'
'Cause he was a friend of mine.

-END-


后记 每次醒来,你都不在
番外写了好几个开头,还是删了。
很多事情可以写,却完全不知道应该怎么写起。这的确是我写作技巧的问题,如果这文还会重写,我想大概会再讲清楚一些。不过,近期内是不可能了。
以上,是某马关于为什么没有番外的无力辩解。
对看文的大人浪费了这么多时间在这篇文上面感到无限的歉意,以下的内容,是我最后想说的。

一。关于本文
很早就想写这样的一个故事。
不知道有没有人和我有一样的感觉,有时候听到一首歌,或者一段歌词,觉得和自己的经历非常非常的相似,相似到觉得这首歌就象是别人拿了自己的经历去写的。
这就是这篇文最早的创作动机。
《韶华若歌》,是我最早定的名字,后来觉得自己文笔太恶,写出来的东西配不上这个还算不错的名字,于是此文在我的电脑里封坑。
过了一段时间,这个念头又浮了上来,换了个名字重新写,章节依旧是歌名。但写了数千字后发觉依旧掰不下去。坑的名字就不报了,看过的大人应该记得。
就这样一直拖了大概一年左右,RP的情绪再次发作,《空城》的短篇出炉。那是去年年末的事情。
然后我放假,半强迫地重新开坑写文。某个半夜,在某个白坑内撒了土以后,听着电脑里放的歌,"韶华若歌"这种无聊的伪小资思想忽然又浮了上来,鼓起勇气写了一章,直接发了上来。
这文,就是《夜奔》。
文章的结构说穿了其实和《空城》差不多,一个人回忆,不同的就是由于篇幅的拉长,关系比前一篇复杂,由一个少年的讲述,串起了原本琐碎的各种事情:童年挚友的纯真与懵懂、成长的尴尬与痛苦、离别的不舍与决绝......恩,以及爱情和亲情的矛盾。
我承认,写完这篇文章,我终于发觉我还是太嫩了。这样云淡风轻的叙述,远不是我现在可以驾御的。再写下去,成坑的可能性越来越大。
草草的收尾,成了一个中短篇,倒还算是明智。
谢谢一直在鼓励我的兔子、冯斯、loveless、rilkey,真的谢谢:)

二。关于文章的小标题
都是我喜欢的歌。
除了第一章的《一程山水一程歌》没有明确点出外,其他标题都是歌名。
尾声的标题,原来想的是《禁色》,但想想不太符合剧情,所以改成了现在的。改成那名字的另外一个原因是最近有点怀念《断背山》,那歌也是这电影的片尾曲。
不过也讲过了,文是最重要的,文不好,引的歌再有感觉还是枉然。不过,我的恶趣味似乎得到了一些共鸣,大家有在文里交流过一些歌,某马和大家讲的也很开心:)

三。结局的小牢骚
说过了,这是个草草收尾的结局,不过文章的开篇也并不大气,所以配上这么个结局,也并不显得虎头蛇尾。
到底是HE还是BE,到底算不算开放式,看文的大人们自己定义吧。
配上最后一段歌词,聂天一的命运应该是不言自明的。
但我觉得张童和他的爱是绝对不能否认的,他走前给了张童的木头戒指,张童说出了等他四年的承诺,这些都是他们爱着,或者说曾经爱过的证明。
也许有人说,那又怎样,他们还是没有在一起,四年后张童还是要离开,四年后聂天一还是不会回来。
聂天一在第四章里有一大段的独白,引用一下。
"进了我们这样的一个圈子,总有很多无可奈何,所以你最好不要希望天长地久这样的东西存在。我承认我喜欢你,但我也承认我不会永远喜欢你。在我喜欢你的时候,我会用我所有力气去爱你,但如果哪天我不喜欢你了......张童,你明白吗?"
我觉得张童明白,所以他选择四年,而不是永远,在这四年里,他爱过,也被人爱着。
他觉得足够了。

不是没有想过其他的结局,比如四年的相处,聂长圆终于被张童掰弯了,然后两人因为共同怀念着一个人而一直生活在一起。
但这个我心目中的大雷马上就被我OUT掉了。在我看来弯和直不是那么容易就能转换的,更何况张童说过:"你长的和他一点都不象。"
不止是外表,连性格、家庭环境、性取向,他们两个都不一样,为什么张童要选择聂长圆?仅仅是为了怀念?
也许某些人看来这是爱情的延续,请恕我不这么想。
两个人在一起,仅仅因为一方看起来很象某某,或者和某某有关,这实在是我不能接受的。

所以,结局还是这样,不会再改,我写的很难过,但我别无选择。

四。后记的题目
来自李修文的短篇标题。基本可以代表张童和聂长圆在等待的四年中的心情。
同时推荐一下李修文的《捆绑上天堂》,很多章节题目亦是根据达明一派的歌来起的,那文我觉得写的实在很好。《收获》某年的增刊收录过,也出过单行本。

五。木头戒指
勉强算是个象征。

六。后记里的歌
写的时候放的是《富士山下》。歌词的最后一句:"你还嫌不够,我把这陈年风褛,送赠你解咒。"
根据文章情节拍这歌的MV,那么应该是由无数张童和聂天一在一起的画面剪辑成的。最后一句,请对应聂天一把信写完,塞进信封,然后把它和那枚戒指一起塞进背包后离开家,带上门的情景。

七。隐藏剧情和支线剧情
以下只是YY,想把他们当番外的大人们,请自己想象。
1。
聂天一留下钥匙串上,有当年自己房间抽屉里的钥匙。家里其实还是想要聂天一回来的,只是没人拉的下这个脸,父母和聂天一一样倔强。聂长圆回家,开了抽屉,有本日记。聂天一最后一次笔记留在十六岁出走的那天,记下了一个人的名字:冯鑫远。聂长圆没把日记本给张童,后来也忘了说这件事情。
冯鑫远是冯久照的父亲。这事情张童知道,却也没有告诉过聂长圆。
当年的冯鑫远学术界的名誉平步青云,正要准备去日本,也准备断了与那个叫聂天一的孩子之间的关系。大人们永远把家庭和事业看得比感情重要。
他有他的无可奈何,但他却没有想过聂天一情以何堪。他的妻子又情以何堪。
所以他逃离,远走他乡,远赴东瀛。

2。
城市拆迁改建,夜奔和旁边的弄堂,以及张童住的房子,都要拆了。聂长圆拿到拆迁费后在闹事租了个店面,依旧干老行当:开酒吧。张童四年里跟着聂长圆学的本事也派上了用场,辞了工作来店里当酒保。酒吧依旧叫夜奔,但生意却和以前不可同日而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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