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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忘----寒青——

时间:2008-09-26 00:46:27  作者:

相忘 (序)

突兀的手机铃声打破了清晨安闲的睡眠气氛,梁景轩反感的皱起眉头,并不睁开眼睛,只是伸出手在床头柜上摸索,然後按下接听键,放在耳朵边。
"喂?!"没睡醒的慵懒哼声是梁景轩的一大特色。
"景轩,是我,程然!"电话另一边的声音却风风火火,精神百倍。
"我知道是你,什麽事啊,非得大清早打电话!"依旧慵懒的声音夹杂著些许因为被吵醒而感到的愤怒和痛苦。
"昨天想告诉你的,结果给忘了。"那边的人沈默了一下,然後说:"你知道吧,楚云要回来了!"
梁景轩霍得睁开眼睛,美丽的桃花眼里一片澄清,睡意全无。他思索著想要说些什麽,却想不出,最後只好慢慢垂下眼帘,保持沈默。
"今天早上的飞机,应该下午五点左右抵达。"听不到梁景轩的回答,对方只好又开了口:"我也是昨天才知道的,告诉你一声。"
梁景轩依旧不说话,对方也不知道说什麽好,就这样尴尬的沈默了好一会儿,梁景轩才幽幽的说了句谢谢,然後结束了这个电话。
梁景轩用手覆住眼,以此来掩饰自己真实的表情,这是他的习惯,当自己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时,就会这麽做,即使一个人时,也不例外。
不过六点一刻,习惯晚起的梁景轩却再无睡意,清醒,有的时候是一件痛苦的事。


相忘 (一)

布置雅致的咖啡厅里放著舒缓的轻音乐,客人们三三两两的分布在大厅里,各自享受著悠闲的午後时光。
梁景轩一个人坐在靠窗的角落里,优雅而心不在焉的翻看著杂志,他穿著一件黑色的休闲衬衫,配上浅色的休闲裤,简单却不失时尚。
梁景轩的华丽气质是与生俱来的,所以不论他穿什麽,总是引人注目的,所以现在,尽管带著墨镜,仍然不难看出他一定是个美男子,白细的皮肤,高挺的鼻梁,完美的唇线,优雅的侧脸,骨节分明的修长手指,这一切近乎完美的存在在午後三点的慵懒阳光里,显得多少有些不真实。
咖啡厅的斜对面就是机场入口,从梁景轩的位置看过去,可以很清楚的观察到机场入口的状况,以及进出的人们,平时繁忙的机场交通今天出奇的冷清,就像这个一向受欢迎的咖啡厅,今天也不过几桌客人。
梁景轩把看完的杂志放回旁边的报刊架,然後端起咖啡优雅的喝了一口。看看表,才三点二十分,那副墨镜起到了很好的效果,因为有它,所以看不出主人的表情。
那个人的航班,会在五点准时到达吧,还有一小时四十分锺,梁景轩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他已经等了两个小时了,不,他已经等了四年了,怎麽会在乎这一小时四十分锺呢?
楚云,梁景轩默默地念著那人的名字,回想著他的样貌,这麽久没见,应该会变样了吧?梁景轩的手下意识的移向心脏的位置,因为对於他来说,思念总是伴随著疼痛。
看著一批一批进出机场的人流,梁景轩没有丝毫的急切或不耐,只是很平静的等待著,终於,到了五点,他直起靠在藤椅上的背,开始专注的看著机场入口,生怕一个不留神就错过了自己想要看的人。
四年前,自己就是从这里目送他离开的,那时楚云的背影,单薄,寥落又坚定,到现在也还清晰地记得,现在,楚云要回来了,在四年之後的今天。
从机场里出来的人陆陆续续增多,应该是班机到达了,梁景轩有些激动地向前倾了倾身子,直直的看著机场入口处。
人流又渐渐少了,这一班机的乘客大都已经散去,机场入口处又恢复了刚才的平静,然後,梁景轩看到一个身材高挑的男子拖著行李箱从机场走出来,那个熟悉的身影让梁景轩心口一紧,是楚云。
楚云长高了,原本偏瘦的身材现在结实了许多,眼眉长开了些,但还是那样干净清爽,表情淡漠的脸上多了些许成熟的气息,他依旧保持著原有的气质,但再也不是四年前的那个青涩少年了,他已经成长了,只是站在那里就可以让人感受到坚韧与努力,这让梁景轩知道,他已经是个可以独挡一面的男子汉了。
梁景轩紧紧地抓著藤椅扶手,仿佛要借此支撑自己一般的用力抓著,那个人,庄楚云,自己这四年无时无刻不挂念的人,现在终於见到了,然而,却只能在马路对面的咖啡厅里远远的看著,那个人,已经是在无法靠近的人了,梁景轩的心里泛起一阵难以言喻的痛苦。
梁景轩看著楚云走到路边,抬手招了一辆计程车,然後把不多的行李放进後备箱。
庄楚云并没有马上坐进车里,而是直直的站在车边,好像在想什麽,终於,他抬头看向梁景轩所在的咖啡厅,清澈锐利的目光出奇不意的落在梁景轩身上,梁景轩避让不及,四目相接的尴尬,竟让一向沈稳,游刃有余的他慌乱不知所措。
楚云的目光什麽时候变得如此犀利,梁景轩苦笑,他低下头努力平定自己的心情,然後再次抬起头,摘下墨镜,微笑著向楚云点了下头,算是打招呼。
站在马路对面的庄楚云没有任何表情的看了他几秒,然後坐进计程车里,离开了。
梁景轩疲惫的靠在藤椅上,脑子里一片空白,他稍微休息了几分锺,也埋单离开了。
梁景轩是开车来的,樱桃红的法拉利跑车,华丽的过於夸张,却非常的适合他,发动了车子,梁景轩点了一支烟,狠狠的吸了几口,然後开始漫无目的的驾驶,并不是兜风,因为对他来讲,兜风是心情愉悦的时候才会做的事,现在,他只是单纯的开车,单纯的想给自己找点事做,如此而已。
不知不觉间,梁景轩到了Y中门口,Y中是他的初中,也就是在这,他认识了楚云。
梁景轩停下车子,爬在方向盘上,怀念的看著自己的母校,夸张的酒红色抛光大理石大门依旧那麽显眼,方正的门柱上凿著几个漆成金色的飞扬大字,是学校的名字。
在J市,有著西S中,东Y中的说法,这两所学校是J市最好的中学,那个时候,J市东部开发了一个新别墅区,梁景轩的母亲很喜欢,所以就买了一套,搬了家,所以,梁景轩就在初二下学期快要结束的时候,转到了Y中。
而庄楚云,也是那个时候来到J市,并进入Y中就读。
如果说,那是Y中历史性的一年,绝对不是夸张。Y中的女生无比兴奋的庆幸著自己选择了这所学校,因为一下子就转来了两个难得一见的超级大帅哥,华丽优雅略带邪气的梁景轩,清爽淡然超凡脱俗的庄楚云。Y中的所有工作人员,上到校长,下到负责打扫卫生的工友,都觉得无比骄傲,因为Y中一下子来了两个顶尖优秀的学生,神童般的天才梁景轩,勤奋的天才庄楚云。
梁景轩第一次见到庄楚云就是在教职员室,因为他们是转学生,所以要由老师带去教室介绍给同学认识,当梁景轩在管家的陪同下来到教职员室的时候,庄楚云已经在那里了。
如果梁景轩本身不是让人见之忘俗的漂亮人的话,他可能没办法把眼睛从庄楚云身上移开,因为看惯了自己的模样,所以很少会因为外貌而去注意谁,但在看到庄楚云的时候还是有些惊讶,原来也有这样的帅哥阿。
其实用帅来形容庄楚云,并不十分恰当,他的气质更类似於超凡脱俗的一类,干净清爽,皮肤光洁白净,明亮的双眸有种璨若星河的感觉,身材颀长挺拔,甚是好看,是那种让人看了很舒服的人。
赏心悦目,这就是第一次见面时梁景轩给庄楚云下的定义。
在班主任的介绍下,他们彼此认识了一下,梁景轩觉得庄楚云的声音很好听,有著一种天然散开的感觉。
班主任温和的宽慰他们,让他们不要紧张,梁景轩在心里暗笑,在他的认知里从来就没有紧张这两个字,看看一旁的庄楚云,貌似温和谦虚,其实淡漠疏离,想必也不会觉得紧张吧。
当班主任把他们带进教室的时候,班里一下子就热闹起来了,女生们兴奋的声音,男生不甘心的抱怨,看著讲台下议论纷纷的同学,梁景轩的嘴角勾起一抹邪魅的笑容,看吧,紧张的到底是谁啊!
因为一起转学来的缘故,所以班主任把他们两人安排成同桌,坐在教室後面靠窗的位置上。
天已经黑了,早就过了Y中的放学时间,学生们陆陆续续的离开学校,校园变得安静而略显寥落。
无忧无虑的中学生真不错,梁景轩想著又点了一支烟,那个时候和楚云成为同桌,并没有多少意外。
梁景轩对於老师的决定似乎挺满意,他不是凭第一印象判断一个人的,所以,第一次见见面的人要想让他觉得烦感是件很不容易的事,但是,要想得到他的好感就更加困难了,庄楚云是个例外,梁景轩觉得他是和自己站在同样高度上的人,所以格外看重一些,但事实上相处起来却并不顺利。
庄楚云可以说是个模范学生,上课认真听讲,从不交头接耳,做小动作,也积极举手回答问题,老师布置的任务总是认真按时完成,梁景轩和他说话,他总是表情认真的说,上课要认真听讲,是个中规中矩到近乎古板的人,这从某种意义上说是背弃了梁景轩的期待,让他觉得很无聊。
庄楚云作为一个学生而言可以说是没什麽可挑剔,聪明而且勤奋,明明什麽都是一学就会甚至无师自通,却还总是温和谦虚,不骄不躁,因此深得老师欢心同学喜爱,但梁景轩知道,那并不是真实的庄楚云,因为他那总是流露出谦虚好学的渴望的眼睛深处,藏著淡淡的不屑和冷漠,看似平易近人,其实与谁都不亲近。
认知到庄楚云的伪装的时候,梁景轩觉得很不爽,对於不真实表露自己的人,梁景轩向来没什麽好感,但庄楚云的掩饰让他尤为不满,莫名其妙的火大。
期待与理解总是有距离的,那个时候的自己还根本不了解楚云,梁景轩想著深深地皱起眉,他把烟掐灭,然後叹息著拿出手机拨了个熟悉的号码。
"喂?!"电话另一边传来程然清亮的声音:"景轩,什麽事?"
"晚上有空吗,出来喝一杯?!"梁景轩慵懒的声音里多了几许惆怅。
"好!"对方爽快地答应。
"那我们在凯温见,现在马上来!"梁景轩说完挂了电话。


相忘(二)

庄楚云在一幢旧公寓楼前下了车,当他把行李箱从计程车里搬出来放到地上的时候,他的手开始微微颤抖,回家的感觉瞬间充盈他的心,让这个一贯克制的男子有一种想哭的冲动,他仰起头,深深吸了口气,以此来平稳激动的情绪,在眼前的,是他的家,已经四年多没有回来的家!
庄楚云付了车费,然後提著行李箱进了公寓,因为是旧公寓,所以楼道的采光不好,现在已是傍晚,原本幽静的走廊更显昏暗。他上了五楼,在房门号为506的门前停下,深褐色的旧木门,褪色的金属门牌,因为长久无人居住打扫而覆上了厚厚的一层尘土。
庄楚云拿出钥匙,安静的在手心里握了一会儿,才终於下定决心似的打开屋门。
推开大门,封闭多时的沈闷空气涌了过来,让庄楚云感到一阵窒息,幽暗的玄关还是那麽狭窄,向前走就是客厅,一切都没有改变,这让庄楚云感到莫名的安心。
放下行李,第一件事就是要打开窗户通风换气,推拉的窗户因为长时间没人使用而变得很难推动,庄楚云使劲去推,便发出难听的摩擦声,接著厚厚的粉尘纷纷落下,这个屋子就像隔离世外的静止空间突然有了时间流动一样,因为主人的归来而被注入了新的生命力。
打开屋里所有的窗户後,庄楚云开始收拾盖在家具上的布,为了在不住的时候依旧保持家具干净才盖上的布,就这样一盖四年,原本就不是什麽好质地的布料,在放置了这麽长时间之後早已褪了色,日积月累的尘土似乎已经融进布料中一样,形成奇怪的污渍。
庄楚云收拾完一切的时候,天已经大黑了,他没有开灯,享受夜晚的癖好到现在依旧没有改变,他来到窗户边,静静地感受夏末带著凉意的夜风,从他卧室的窗户向前望去,不远处的小公园几乎可以尽收眼底。
那个连名字也没有的小公园和这幢公寓楼一样老旧,它们只隔著一条马路,据说是同一时期建成的,庄楚云毫不怀疑,也许哪一天小公园和这幢老旧的公寓楼就会被拆迁,那时候J市的发展十分迅速,每天都有很多楼房被拆和新建,但这里最终在城市的改建中幸存下来,依旧保持著自己温吞而沧桑的风貌。
也许这个块地方太小太不起眼了,但大概正是因为这样才能幸免於改建,庄楚云苦笑著摇摇头,在他看来,城市的改建带著十足的侵略性,毫不在意的毁灭历史,又无法用新的东西给予填补,是件野蛮的事。
马路对面的路灯下,有几个背著书包的孩子正说得起劲,时不时发出一阵愉快的笑声,他们穿著大红色的制服,十分显眼,那制服庄楚云是认得的,那是他曾经就读的初中,Y中的校服。
Y中是个对某些传统几近偏执的学校,比如说制服,比如说校舍的装潢,大都以鲜豔的红色为基调,就制服而言,Y中是J市唯一一所采用如此大胆的颜色的初中。
庄楚云不喜欢红色,他觉得这种颜色非常俗气而且太过夸张,因此,当他看到Y中的制服时,就有一种转错学校的郁闷感。
但是,在庄楚云的记忆里,有一个人却出奇的适合红色,是他那时的同桌,梁景轩。大红色的制服穿在那个人身上,不但没有丝毫俗气的感觉,还平添了几分超脱的妩媚。
庄楚云来到J市,进入Y中就读,第一个见到的同学就是梁景轩,那种惊豔的感觉,到现在依旧记忆犹新,漂亮的男生带著自信的不可一世的笑容出现在教职员室的门口,早上明媚的阳光倾斜在他身上,使得他黑亮柔顺的头发折射出耀眼的光芒。
男生的皮肤白皙水润到有些微微透明,鼻梁高挺,完美的唇线微微上勾,带出一抹玩世不恭的邪魅浅笑,还有那一双含情带笑的桃花眼,明明一片澄清却又让人觉得浮著一层水气,动人心魄。男生的身材高挑,偏瘦但很匀称好看,举手投足都流露出一股优雅的气质。
"我是梁景轩!"男生这样自我介绍,慵懒的声音无比悦耳。
庄楚云一向冷淡,很少给予别人好的评价,但在看到梁景轩之後不禁有些呆了,他觉得很难找出词汇来形容眼前的人,英俊,帅气,漂亮,美,这些似乎都不足以形容这个人,他已经超脱於这一切之上了,所以最後,庄楚云只能用很好很好看来定义第一次见面的梁景轩。
当老师宣布他们做同桌的时候,庄楚云直觉的感到自己想过的低调平静的生活似乎出现了某种阻碍,事实上也的确如此,不过,这些都是後话了。
不管庄楚云心里是怎麽想的,在学校他都努力的做著模范学生,聪明勤奋又温和听话的学生,向来都容易得到老师的好感,庄楚云可谓这类学生的典范,因此短短一个礼拜就受到了任教老师的一致好评,并在班干部改选中成为了班长。
对於老师的夸奖,同学的羡慕,庄楚云本身是没什麽感觉的,甚至觉得很麻烦,但他依然努力演绎著完美的模范学生,那是因为他的母亲。
尽管母亲从未要求过他什麽,但庄楚云觉得现在的他唯一能做的就是用好成绩来宽慰母亲,当母亲听到他在新学校当上班长的消息时露出的欣慰笑容,让庄楚云觉得那些无聊的应付都是值得的,为了母亲他什麽都愿意做。
庄楚云的父亲是个性格暴戾的酒鬼,还喜欢赌博,终於在欠下一大笔赌债之後抛下他们母子跑了,从此再无踪影,追债的人日日夜夜上门讨债,最後,母亲没有办法只好把房子卖了还了赌债。
那个时候的日子真是辛苦,母亲带著他住进租来的一间小屋,白天母亲去上班,晚上在夜市上摆个小摊买点东西,挣的钱勉强可以过日子而已。
母亲的表妹知道了母亲的事,又正好赶上她们家要移民去加拿大,於是就邀请母亲来J市,并把房子转给了母亲,虽然是两室一厅的旧公寓,但总算是有了个家,来到新的城市重新开始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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