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蝼蚁(近代现代)——杯莫亭

时间:2018-04-21 09:53:39  作者:杯莫亭
  陆重站在花园门口,隔着铁门,仰头看二楼房间的窗户。他知道窗边有一张边几,上边摆着吃了一半的巧克力豆,一旁沙发的左边有叠好的毯子,他怕热空调开得很低时,林锦会用来盖腿,他还知道衣柜的右下角有个抽屉,里边有全是小猴子的浴巾和睡衣,永远都是睡衣折在上边,浴巾放下边。
  陆重一直站在那里,站了很久很久,脑袋里掠过很多画面,清晰的,模糊的,原以为早就忘记的。
  他才知道一个人的心居然能痛到这种程度,像被人用槌子猛击,一声一声,骨肉模糊。
  不知过了多久。
  终于,脚步动了,转身,垂下头,拖着步子往来时的方向离开。
  他突然就不想问为什么了,就算问到一个原因又能怎么样呢?
  我昨天喜欢吃苹果,今天突然就不喜欢了,改喜欢吃梨,又能有什么原因呢?
 
 
第四十四章 
  那天过后,陆重好像并没有什么变化,连天天见面的张池都没察觉他和林锦已经分手,有时甚至连他自己也忍不住怀疑,到底是不是真的喜欢林锦?
  否则怎么除了那天夜里,他再没有过想哭的冲动。
  唯一有一次,他半夜从噩梦中惊醒,突然就好想好想那人,半梦半醒间拨出电话,就在他都要丧失信心挂断的时候,接通了,他却蓦地清醒,不知该说些什么。
  电话两头俱是沉默,耳边只有细微的声音,分不清是电流还是彼此的呼吸。
  林锦挂了电话。
  那一夜,陆重睁眼到天亮,他终于意识到,原来他们是真的分手了。
  原来两个人分手后,连多说一句,都可能是错。
  日子照常不紧不慢的过去,只是陆重越来越沉默。
  人长大似乎从来都不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往往在瞬息之间,一夜未眠,一次恸哭,或者仅仅只是因为一场日落。我们像生来就戴了一副糊满水汽的眼镜,冲撞跌倒,水汽蒸腾,一点一点看清那个名叫生活的东西。
  天气也越来越热了。
  去年还没怎么觉得,今年刚进七月就热得受不了,特别是他们住的这种老式板楼,空气不流通,像个蒸笼,连风扇扇出来的风都是热的,只有下半夜才能稍微凉快一点。
  陆重睡前洗个澡,第二天早上起来衣服又全湿了,还有安乐,虽然早就给她铺上凉席,还是起了满身痱子。
  他趁休息去市场扛回来大一卷隔热纸,花大半天把自己家和刘姨家全部贴上,又把窗帘也换成隔热的,勉强好点,但效果还是不大。
  晚上他从梅园回来,刚把上衣一脱,就看到里屋的门打开,钻出个小脑袋,一见他就瘪嘴,“阿大,痒!”
  陆重没想到她这么晚了还没睡,赶快又把衣服给套回去,拉她过来,再把门关了。
  安乐身上的痱子一直没好,有几处还被她挠破,陆重看到心疼得不行。
  “安乐,痒就请姨给你擦一擦,不要用手抓知不知道,小姑娘当心破相,变成丑八怪。”
  安乐听得似懂非懂,一个劲儿哼唧:“疼!痒!”
  陆重马上去打水给她擦身,再扑上痱子粉,他第一次觉得自己喜欢男人这件事情真是难办,家里没个女人,又有个小姑娘,再大点怎么办?
  简直愁人。
  一切弄完,安乐却怎么都不肯回自己的床,要跟阿大睡,陆重没辙,只好依她。快要睡着的时候,又听到她喊热,迷迷糊糊去拿枕头边的扇子,给她扇风,安乐翻了个身,终于睡了。
  第二天醒来,陆重的左手酸得抬都抬不起来,拿热水敷了敷,做好早饭又给安乐搽了药膏后,才急急忙忙出门。
  晚上,陆重其实抽到的是空签,但临到六点赵程宫的手被玻璃划了,客人又马上到,陈良只能安排他去顶班。
  陆重“临危受命”,听说东西已经备好,所以连客人的信息都没查就急急忙忙去房间候着,站在灯光照不到的角落,静待即将到来的客人。
  听到门口的脚步声,他马上弓身,最先进来的是个女生,路过时带起一阵香风,他还在想这香味挺好闻。抬头,后一个进来的人正好转身,顿时两个人都愣在那里。
  是林锦。
  陆重像被人猛敲一记,整个脑袋都在发懵,林锦也是完全没想到,他以为已经都安排好,不会出现这种意外。
  “锦哥?”温柔的女声打断两人思绪。
  陆重猛地低下头,眼泪一下子就浸湿眼眶,他狠狠抠住手心,才把那突如其来的泪意强压下去。
  林锦没有坐,说:“时青,要不我们换一家?梅园吃那么多次,换个口味。”
  “我不,我都好久没吃过了,我要喝川柏说的桃花酿”,陈时青边说边开始翻菜单。
  倒茶,取水净手,陆重完全是循着本能做出每一个动作,自己都不知道脑袋里在想些什么。
  “出了好多新菜啊我都没吃过,我要吃这个……这个……还有这个……还有这个。”
  点完单,陆重逃似的重新站回那个角落,黑暗似乎给了他安全感,他终于今晚第一次主动将目光投向林锦,看着他的侧脸,因为对面的人说些什么轻轻勾起,一贯的弧度。
  只一眼又立刻移开。
  37天。
  37天没见了。
  像拉开大坝的闸,见到才发现,他原来这么想念这个人,想到只是看着,就已经控制不住地想过去抱住他,求他不要分手。
  林锦接了个电话。
  “喂木头,嗯……梅园……跟个朋友……嗯……没有。”
  陆重眼睛没看,耳朵却竖起来,然后发现林锦跟别人打电话和跟自己好像不太一样,以前没有注意,似乎……更软一点,啰嗦一点,还会说一些没有意义的废话。这只有他一个人知道,不能跟他人道明的温柔,瞬间就给了他勇气。
  也许真的可以争取一次?
  就像之前他沉迷手机小游戏,林锦怕他伤眼睛,不让一直玩,可每次只要他拉着林锦的胳膊小声地求,一直求,最后林锦都会妥协,用他特别喜欢的语气说:“哎,怕了你了,最后五分钟啊!”
  陆重其实并不是真的喜欢玩那个游戏,他只是忍不住想看林锦对他露出那种表情,好像你所有做的,都会被原谅。
  他下定决心待会儿就去找林锦,跟他说不分手可不可以?还像以前那样可不可以?
  可,如果林锦不答应怎么办?
  那……他就抱着他大腿哭,把鼻涕抹他一裤子,哭到他同意为止,陆重被自己脑子里的幻想惹得发笑。
  林锦:“我都可以……那你过来吧,正好一起吃饭。”
  然后听到林锦对面那个女生戏谑地说:“锦哥,约会还要叫第三个人?我可要告诉阿姨了,态度一点都不端正嘛!”
  陆重正在上菜的手一抖,条件反射想去看林锦,半路又死死忍住,不让自己的反应太明显,他的耳朵嗡嗡作响,林锦回了什么都没听清。
  陆重甚至连两个人的酒都倒错,陈时青笑着提醒:“小帅哥,我想喝桃花酿,这个度数有点高啦,我怕醉诶。”
  陆重才反应过来,连忙换杯子,一迭声地说对不起。
  他的头再也没抬起来过,永远只看着手周围十公分的范围,不知在害怕看到什么。像只胆小的蜗牛,刚刚想伸出触角就被重重的一脚吓回去,从此再也不敢冒出壳来。
  后来又来了一个男生,加了不少菜,陆重急急忙忙地加单,把快冷的菜交代厨房重做,每一件事他都集中十二分的注意力,努力表现得正常,无所谓的样子,好像这样就能不被看轻。
  可他还是心不在焉的,有时仅仅一个呼吸的停顿,思绪就不知道飘到哪里,以至于上后加的菜时,没有第一时间躲开那只突然伸过来拿酒的手。
  那是一道炖得熟烂的鸡肉豆腐羹,怕凉得太快所以装在保温的小砂锅里,甚至陆重端起时里边还有翻腾的油花。
  被碰翻的瞬间他条件反射地抓紧手里的锅沿,往自己怀里的方向带,于是里面的菜大半倒在他手上,却还是有另一小部分泼到桌边。
  坐在最外侧,后来的那个男生一下子跳起来,摸着自己右手腕,怒骂:“操,你他妈眼睛长脑门上了!哎卧槽!烫死老子了!”
  兵荒马乱,陆重的脑袋却马上清明起来,他立刻用没事的左手去按桌底跟总台连通的按钮,边弓着背连声说对不起,边徒手拿着滚烫的砂锅,快速把桌上的菜汁抹到里边。
  这种失误在其他店里可能没什么大碍,毕竟没有直接伤到客人,可在梅园却是极重大事故了,好像已经两三年没发生过这么严重的事情。
  陆重一直不停地鞠躬道歉,把自己摆成最卑微的姿态,只希望能够平息客人的怒气,不要投诉自己。他现在满心上下只剩下一个念头,千万要保住这份工作。
  陈良来得很快,扫了一眼就大概知道了情况,劈头就把陆重狠狠骂了一顿:“你怎么搞的!来这么久了还犯这种低级错误!烫到客人你承担得起后果吗?!工作不想要了!还不赶快把地上的收拾了!”
  陆重连连点头,赶紧蹲下去收拾流到地上的东西。
  陈良骂完又立即换上笑脸,“实在对不住,我马上给三位换个房间,您看行不行?”
  被锅底烫到的男生犹不解气,手上一痛,嘴里更是停不下来,“换换换换个屁啊,你们梅园现在就这个鬼样子?!烫死老子了!蔡启荣这个经理当到狗屁股上去了!招得都些什么玩意儿?!还吃……”
  “张枫!”
  话没说完就被一旁的林锦厉声喝止。
  陈时青看了一眼正半跪着擦地的陆重,手被烫起大片水疱肿得不成样子,不忍地说:“枫哥,算了,人家也不是故意的,您大人大量不跟他一般见识,咱们去吃火锅吧!”
  被女生这么一讲,张枫也不好再说什么,把凳子一踢就往外走,“走走走,不吃了不吃了”。
  陈良送他们离开,而这边地都擦干净了陆重却还一直保持那个姿势,陈良倒回来拉着他就往洗手间跑。
  “手你还要不要了?!”
  语气比刚刚还要凶,陆重之前关顾着紧张了,所以一直也没感觉到疼,等陈良把他的手放在冷水下冲,钻心刻骨的痛才开始一阵阵袭来。
  冲了大概有十分钟,陈良皱着眉说:“这样不行,都起这么大水疱了,要去找医生挑破。”
  陆重痛得都有点哆嗦,听话地点头:“那我去背面小区里那个诊所看看。”
  比起其他血肉模糊的伤口,烫伤可能看起来不算太严重,痛感却是厉害得多,一时像火烤,一时又像成千上万只蚂蚁在咬,陆重一度觉得烧死估计是世界上最可怕的死法了。
  医生把水疱剪破,清创,陆重算是很能忍耐的人,都痛得嘴唇翻白,满额的汗。
  可就算是这样,他还是忍不住回想刚刚林锦说的那句话。
  “这是我最好的哥们,我们从初中就混在一起了,叫张枫。”
  他的脸上有片刻的失神,而后又低下头自嘲地笑,谈了快半年了吧,连人家最好的哥们都不知道。
  你视之敝屣,我招摇过市。
  那种感觉,太难堪了。
  钝重的疼痛蔓延到全身,不知是来自手,还是别的其他地方。
 
 
第四十五章 
  “天儿热,四天后来换药,注意别沾水,感染了就好玩儿了。”
  陆重接过医生递来的纸巾,边擦汗边点头,这时陈良忙完也过来看看。
  “怎么样?”
  “……已经弄好了。”
  陈良又问医生:“医生,他这个,没多大事儿吧。”
  诊所医生是个四十来岁的男人,头发微长,带着无框眼镜,整个人白得像纸。
  他正在消毒刚用完的工具,闻言头也不抬,“放心吧,死不了。”
  陈良被噎个半死,平息了下情绪继续问:“不会留疤吧?”
  “这我可不保证……不过,又不是大姑娘,就算留点疤又能怎么样。”
  说一句顶一句,陆重看到陈良开始抽搐的嘴角,赶紧插话:“陈哥,我不会被开除吧?”
  陈良“呵”了一声,转向陆重,“现在想起来担心了?你说你,怎么这么不小心?还会犯这种错?千叮咛万嘱咐一定要十万分的小心,十二万分的注意,你看你!枉我还觉得你稳沉!”
  陈良凶了几句又觉得不忍心了,语气慢慢平和下来,“不过,你也不用太担心,这次算你运气好,林锦……就今天另一个男孩,他人还不错,帮你说了几句话,应该没大事。”
  冷不丁从别人嘴里听到那个名字,陆重心里五味杂陈。
  “反正你先好好养伤,这个月先别来上班了,给你请了假,正好拿着基础工资好好给我反省反省,要还有下次,你也不用再来了。”
  陆重不敢接腔,只是点头。
  包扎完,陈良还要赶回店里,让陆重直接回家。
  白日的暑气还未完全消散,一离开空调房,身体瞬间就覆上一层细汗,陆重在那儿站了五分钟,然后往与家相反的方向走。
  再一次看到那栋熟悉的小楼,却是跟之前完全不一样的心境,灯还暗着,看起来还没回家。
  他又想起刚刚街边小店放的那首歌。
  “谁能凭爱意要富士山私有”。
  他一直觉得粤语歌词都怪怪的,所以从来不听,却在那一刻突然听懂。
  好在林锦没一会儿就到了,大灯一照到蹲在门口的人就马上关掉,陆重慢慢站起来,却没抬头,只看着眼前的地面。
  林锦默默下车。
  一阵沉默后,陆重先开口:“筷子……把我的筷子还给我。”
  林锦一怔,然后才说:“好。”
  他没换鞋就直接上了二楼,那双筷子被放在床边的柜子里,下楼之前,鬼使神差地又打开木盒看了一眼,筷子上的微雕小鸟眉眼似笑。
  他突然生出一种很奇怪的感觉,莫名的不安和焦躁,但还来不及抓住,就又偷偷溜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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