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乐明天回家,得从山庄买只鸡回来炖给她补补,上次看到都瘦了,炖半只炒半只。童子鸡也不错,可以拿葱油焖,要不要给余风也抓几只,杀了真空包装顺丰给她。
陆重脑子里想了好半天有的没的,忽然听到林锦说:“我妈今天问我是不是宁愿死的是她。”
背后有一搭没一搭的手顿时停住。
陆重一时不知该怎么回答,林锦已经继续说下去:“最可怕的是,我竟然真的这么想过。”
心里想和被人说出来感觉像两码事,恶毒的念头谁人不曾起过,只是付诸实际的人少之又少,但一旦被说出口,就像打破了某种奇怪的界限,想也变成不再单纯的想。有句话叫至亲至疏夫妻,对父母和子女来说,至亲至疏四个字似乎也当得上,可能因为同样亲密太近,期待太盛,所以格外容易心生裂隙,有的转瞬即忘,有的却经年难愈。
陆重实在不知该如何解慰,好在林锦也不需要从他这里得到答案,说完松快了些,吐了口气,没再开口,只把脸深深埋在陆重颈边。
林锦直到快12点才离开,他们还没有一起过夜过,陆重以为他会赖一晚上,还在纠结这床这么小很容易差枪走火吧要不要答应时,林锦说要走了。
林锦当然是想留宿的,但他认床,平日出差带上家里的床单被套都只能睡着半宿,明天要开股东大会,他不敢睡不好影响精神。
赧然道:“我有点认床,明天早上要开会。”
他略微有几分不自在,好像这是个特别丢人的毛病,他们此时离得很近,几近鼻尖对鼻尖,陆重被他的表情弄得心软软的。
“那你回去早点睡啊。”他轻声说。
出去时张池已经不在客厅,陆重送林锦到楼下,刚上楼掏钥匙准备开门对面的门就打开,张池脸上的表情跟便秘了一样,憋半天也没憋出个一二三,最后哼出来一句:“你俩在一起了?”
陆重想了一会儿,说:“算是吧。”
张池想叹气,最后却只耸了耸肩,故作无所谓道:“反正你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就好。”
陆重忽然笑了,“我知道,别担心。”
“我担心你个香蕉屁!被切了卖了也不关我的事!”说完“砰”一下关上门。
也不知道被什么戳中笑点,陆重笑得不可自抑,钥匙插了好几次才插进钥孔。
第七十八章
陆重种的西红柿最近大丰收,几天就冒出来一茬,正常消耗根本吃不完。
是以林锦这天刚进门嘴里就被塞了个西红柿,陆重自己也正啃着一个,含糊不清道:“多吃几个,降血脂。”
林锦只吃过圣女果,从来没有像啃苹果一样啃过西红柿,小心翼翼咬了一口,味道有点奇怪,但还可以接受。
陆重在厨房给西红柿去皮,准备熬番茄酱,林锦洗了手来帮忙,一边学着陆重的动作在西红柿屁股上划十字刀,一边状若无意地问:“你之前送给我的那双筷子,现在还在吗?”
陆重手上微不可查的一顿,随即漫不经心地回答:“之间搬家不知道扔哪儿了。”
林锦轻轻“哦”了一声,最后的气息拖了长长的调子,充满惆怅的意味。
今天中午吃饭时,他随意点开了个视频网站,首页正好推送某地的纪录片,他记得陆重的家乡就在那边,所以打开看了看。
才知道,那双筷子原来有那么深刻的意义。
霎时,他脸上的表情几近失魂落魄。
认真说起来,林锦和陆重待在一起的时间并不多,周末陆重要管安乐,平时两个人又都很忙,特别是林锦,虽然已经尽量提前结束工作,但大多数时候回家都过了八点。
不过再晚只要有机会林锦都还是会去见一见陆重,所以他们95%的约会地点都是陆重家里,剩下的4.5%在滨河小道散步,特别特别偶尔,周末安乐有其他安排时陆重早上会去他家待上半天,中午再去上班。
林锦有时掰着指头算,在陆重心里如果按重要程度排序,第一肯定是安乐,第二第三反正张池和余风看怎么排,还有那个在养老院的阿姨,他怎么算自己进前五都有点勉强,还幸亏陆重不养猫不养狗,否则他的名次还得往后靠。
一想真让人泄气。
而且这个事情最操蛋的地方在于,他没有任何东西可以责怪,一定要怪,只能怪自己傻逼。
有句歌词是“我们曾相爱,想到就心酸”,林锦觉得他是“我曾是前三,想到就心酸”。
这周六安乐要跟同学去玩,陆重去山庄转了一圈儿没什么事儿,就答应中午过后去找林锦。林锦早早做好了准备,让芳姨提前熬了一锅红烧牛肉,打电话叫跑腿公司取了送过来,又在网上订了一堆菜,准备自己做饭。
陆重到的时候不到两点,林锦去门口接他,进屋看到中岛台上摆了一大推菜吓一跳。
“还有谁要来吗?”
林锦莫名其妙,“没有啊,就我们两个人。”
“这么多菜,八个人吃都够了吧!”
这么一看,林锦发现好像是有点多。
陆重深深地看他一眼,然后帮他把各种菜分类装到冰箱里,顺便还整理了下冰箱。
一边装一边念叨:“调味品和饮料这种不易腐烂的放到门后收纳架,这里温度偏高,绿叶蔬菜放到零度保鲜区保鲜的时间比较久,鸡蛋和乳制品要放到中间的收纳层,肉和虾放到冷冻室,你这上边有日期就不用写了,要是没有的话要在保鲜袋上写清楚日期,放太久的就不能吃了。”
林锦在一旁乖乖听了一堂“生活百事通”课。
好不容易整理完,林锦牵着陆重上楼去书房。
对他来说,书房跟卧室、车一样都是特别重要又私密的地方,所以他把二楼最大的一间房设计成了书房,布局跟大学时住的那栋房子很像,临窗是一张书桌,一旁挨着墙摆着一个米色沙发,铺着深卡其色花纹的地毯,地毯上扔着一蓝一绿两个巨型懒人沙发,比普通懒人沙发大一倍,另一面墙全是书架,架子上摆满书,除了这么多年他自己的买的以外,还有部分他爸留下来的。
献宝似的给陆重看:“我把我之前的所有书都搬过来了,你可以随便看。”
陆重却一下被地上的懒人沙发吸引,他以前就很喜欢林锦书房里那个像一坨球一样的沙发,之前好几次想买看到的尺寸都没那么大,只好作罢。现在一看,幸亏没买到,他家根本放不下。
正好这时林锦接了个电话,陆重让自己呈大字型整个人陷在懒人沙发里,阳光正好撒在脚边,屋里开着冷气,暖洋洋又不至于热,他伸了个懒腰,闭上眼睛,等林锦打完电话回了个邮件,回来一看,居然睡着了。
他失笑,不算他白费功夫,也挨着陆重躺在另一个沙发上。
翻了两页书,林锦没忍住转过脸去看陆重。
这人跟之前一样,沾枕头就睡着,好多次他还在说话没听到回应,仔细一看怀里的人已经睡得七荤八素,人家都说心里没事儿睡的香,他深以为然。
陆重跟以前变化不大,五官一点没变,只是壮了点,以前是抽条的柳枝,现在是茁壮的树干。
其实,这么多年林锦并没有刻意等什么,只是一不注意就到了这个时候。因为年纪轻轻就身居高位,工作占据了他太多的精力,剩下为数不多的时间都分予了仅有的几个家人和朋友。从好几年前开始,他就再没有结识新的人的欲望,甚至感觉麻烦和负担,有时候孙媛媛催得急,他也想过以后要跟怎样的人共度一生,但想来想去都想不清楚,身边的位置只觉面目模糊。
所以兜兜转转又重新遇到陆重,那种宿命一般的意味让他不受控制地激动和喜悦,如果真有那么一个人跟他携手共度每一轮朝光暮色,好像就应该是陆重这个样子,多一分少一分都不对。
这个念头越久越是清晰。
他想要弥补对陆重的伤害,想要弥补自己的遗憾,想要跟陆重一起做很多以前没做过的事情,去看很多还没一起看过的风景。
林锦过去跟陆重躺在一块,虽然那个懒人沙发格外大,但是对于两个成年男人来说还是拥挤,陆重睡得正香被打扰,嘟哝两声,不耐地侧过身躲开,林锦拥着陆重,因为狭窄一半身体滑到了地毯上也没管,没一会儿便沉沉睡去。
太阳渐渐向西,投射到地上的光影拉得越来越长。
睁眼已是黄昏。
陆重迷迷糊糊坐起,林锦挨得太近他热出一身细汗,林锦也被吵醒,两个人都有点睡懵了。
“几点了?”林锦问,舔了舔干涩的唇。
陆重的手机在地毯上,他伸手拿起来,回道:“四点多了。”
林锦站起来全身酸痛,左右扭了扭脖子,说:“渴了吧,我去拿水,你再坐会儿,起来急了当心头晕。”
陆重正腹诽哪个弱鸡站起来还能头晕,然后看到林锦皱着眉扶着脖子走过来。
……
林锦把水递给他,陆重喝了半瓶,剩下半瓶被林锦接过去喝光了。
人还很得意:“看,一点儿不浪费。”
陆重跟哄儿子似的咧嘴拉出一个笑。
第七十九章
下楼林锦磨刀霍霍准备做晚饭,芳姨除了给他带一锅红烧牛肉外,还另有一盘糖醋小排,这两个肉菜了,他再做两个素菜一个汤就齐活儿。
四菜一汤,国宴标准。
做什么菜他早研究好,步骤简单但名字不简单那种,西红柿鸡蛋什么的一看就是新手,肯定不能做,虽然他也很“新”,但不能“新”得这么没品。
所以最后酌定的菜单是:南乳土豆、白灼芥蓝、菌菇四鲜汤。
菜谱他也早早收藏,对照着就开始一步一步做起来,陆重知道这人肯定没怎么下过厨,心惊胆战地在一旁时刻准备救场,没成想还像模像样,除了刀工着实差了点。
“无聊就去外边玩一玩,除了楼梯旁边那个房间以外哪儿都行,那间房重新刷了漆有味儿。”
陆重于是去客厅刷手机。
安乐今天跟同学约了去博物馆玩,过后准备去吃pizza,晚上还要看电影,下午时断断续续给陆重发了一大堆照片,有好看的展品,也有一大堆人的合影,都是十几岁的小孩子,笑起来个个像小太阳一样。
陆重也忍不住跟着带出一丝微笑,把有安乐正脸的照片存下来,给她发微信:“要是太晚就去余风阿姨家睡,我给她说了,注意安全。”
安乐估计正玩得开心呢,也没回复,陆重收了手机,随便打开电视调了个电影看。
沙发旁的边几上摆着一个半开的医药箱,陆重看不过眼拿过来准备关上,一按居然按不动,打开,药倒是挺齐全,就是塞得乱七八糟。
难怪关不上!
他一边看电视一边把药盒全部拿出来,然后竖着像书一样放回去,有药名或者功效的那面朝上,这样一看不用翻就能找到,剩下没有盒单瓶的那种,他单独放到一角,本来应该在瓶盖上写名字的,不过他找不到纸、笔还有胶布,只能算了。
快五点半,陆重才吃上林锦这餐饭,几个菜正正式式地摆在餐桌上,还挺像那么回事。
林锦问:“喝酒吗?”
陆重可有可无,“随你,喝不喝都行。”
“那喝一点吧。”
林锦去酒柜里拿了一支普通的意大利Asti产区巴贝拉,去年的酒且没过桶,不贵但很适合日常佐餐,果香清新,配红烧牛肉正好,酸度够单宁感轻,口感陆重应该喜欢。
让陆重无比震惊的是,菜的味道居然非常不错。
几个素菜应该都是林锦做的,那慢吞吞又一板一眼的动作一看就是新手,他本想能入口就不错了,但是!!!尝下来居然比他做的好吃,居然比他这个做了十多年饭的人做的好吃。
什么鬼!
当然,这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陆重的手艺数十年如一日的没有长进,做肉菜还成,反正各种炖,都那个味,素菜他就完全不在行了。
看到陆重面色凝重,林锦忐忑地问:“怎么样?”
陆重点了点头,“很好吃。”
真的假的?林锦狐疑,自己也挑了一筷子,嚼了嚼,好像确实还行,比他想象中要好。
陆重狠狠喝一大口酒,满肚子憋屈,这难不成真是天赋问题?
最后除了汤还剩小半,其余几个菜被扫荡得干干净净,陆重开始还不平衡后来完全被芳姨炖的红烧牛肉征服,特别是里边的牛筋,软软滑滑,又特别入味,吃起来跟吸果冻一样,吃得他满脸幸福。
林锦看得想笑,难得看陆重这么喜欢吃一样东西,他吃了一块后就没再夹了。
陆重很喜欢那种一看就满满胶原蛋白的肉,但又不喜欢太难嚼,所以要炖得烂烂的,比如牛筋、猪蹄、鸡爪,都是他的最爱。只是他做了那么多次炖牛筋,跟这个比起来,他简直连伙夫都不如。
太伤自尊了!
吃完饭陆重去洗碗,林锦在他身后转来转去,一会儿摸摸这个,一会儿看看那个,虽然厨房确实挺大,但陆重还是被他晃得头晕。
“你干嘛?不能去外边待着吗?”
林锦就面无表情地插着裤兜去了客厅。
等陆重也洗完碗擦干手进客厅,林锦又开始在陆重面前绕来绕去,一副想说什么又说不出口的样子,陆重隐隐约约感觉到什么。
他从沙发上站起来,拍了拍裤子上根本不存在的灰,说:“那我走了。”
林锦的脸立马垮下来,说:“真的要走啊?”
安乐今晚不回家,陆重留下来也不是不行,只是他有心想逗一逗林锦,于是便道:“真的啊!还假的不成!”
林锦想留又怕陆重不愿意,磨磨唧唧地送陆重出去,快要到花园门口时,他轻轻勾手指挠了挠陆重的手心,看着转过来的眼睛压低声音说:“今晚留下来,好不好?”
这个人撒娇也撒得别别扭扭!
陆重心里憋了一团笑,面上却做出严肃为难的表情,说:“好。”
???
表情和话内容相差太大,林锦一时没反应过来,陆重已经忍不住笑出声。
林锦终于回过味儿,脸上也染了笑,不轻不重地拍了一掌陆重的屁股,说:“小坏蛋,故意的吧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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