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所以是许贡。
我面无表情地垂着手做了个空手碾烟的手势。之前在社交软件上看到有人发推说当你不高兴的时候就去水池旁边哼生日歌边洗手,这样就会有一种自己是变态杀人魔的爽感,于是我就模仿这点灵感发明了这个新创意。效果还可以,搞得我有点犯烟瘾。
其实跟周瑜在一起之后我的烟已经戒得差不多了。但我现在真的有点疲惫,迫切想要一点尼古丁来提提神。
我不是很确定人们懂不懂生性好强者说话的习惯,他们——我们,习惯把所有的负面情绪和示弱之处都用“一点”“有点”这样的修饰词来一笔带过,仿佛这一切都没什么大不了的。“就算有什么问题,那老子也是生来搞定这些问题的”这种感觉也是让我熟悉到哑然失笑。是没什么大不了的,不过是把缺氧感和呛水感体验了个够,鼻腔和胸腔里全是海水生涩辛辣的咸味,腰上带着被礁石划破的狰狞伤口,潜水服黏在汗湿的身上带着盐分肆虐着伤处,双腿酸胀到快要断掉。护照、签证和钱,一样都没有。还很饿,饿到想吃土,字面意义的那种。
还可能回不去。
这些都没什么大不了的,我想,我只是缺个爱人的肩膀而已。
猛然被这个想法一巴掌拍醒,我望着水天相接的地方抹了把自己的脸,对哦,我什么都不缺什么都不怕,只是唯一需要的东西不在这里而已——那我也不能继续待在这里了。
我得去我爱人所在的地方。
人在危难中其实很难去想爱情和恋人这种风花雪月的东西,本能反应让我们把自己的安危和各种情绪摆在第一位。如果我跟许贡派来偷袭我的人在水底进行殊死搏斗的时候不去想怎么防御反击、招招致命,而是还有工夫去想周瑜笑起来的时候露出的酒窝和他唤我名字时的嗓音,那我恐怕早就尸沉海底了。这一天里的很多时候周瑜对我来说就像一个概念,我知道有这么个人存在,并且每次抽空想起这件事的时候就会稍微安心,但我实在没有余力去思考我和他之间的种种一切——那太不切实际了——有时候连他是我的什么人都会忘掉。
所以这是我二十四小时以来,第一次想他。很现实,也很强烈,像暴风骤雨突至,往我脑门上拍了个措手不及。
一瞬间,我从巨大的阴影中清醒了过来。劫后余生的压抑感潮水般褪去,我像个垂死病中惊坐起、突然发现自己对人世还他妈有个超级不得了的眷恋的家伙,那种对于自己被陷害的茫然和愤怒被挥散一空,取而代之的是旷世的惊喜,使得我像个中了彩票的窝囊废男人一样,被冲击得毫无征兆地迎着淡而绚烂的朝阳在海岸边扑通一声跪下。直觉告诉我四周没人,我开始对着漂亮的海岸线放声大笑起来,膝盖翻搅着砂砾膝行,到昨日那处我被土著人发现的位置去,换用一个看上去足够惬意的姿势重新瘫坐下。
海浪带走了昨日从我的潜水手表中洒落出来的晶亮细沙,我也没指望能像在小区人工湖里捡回周瑜家的盆栽一样把它们捡回来——该死我为什么突然回忆起了这茬恍如隔世的往事——而是平静地开始收集属于这块海岸的沙子,把它们装进破裂的表壳里,用捡来的塑料纸沾上咸湿的海水包裹起来黏住破口。
我想,就这么着吧。回去,把这一抔南半球的朝阳带给他看看。
在认识周瑜的前两年,我去康沃尔半岛旅拍的时候经历过这样一件事。在前往兰兹角的途中,同一个团队的法国女摄影师一个不慎滑下了花岗岩,我在她跌入悬崖前眼疾手快一把拉住了她,她安全上来之后露出劫后余生的表情,拍着胸脯用一个不可思议的笑容感叹了一句“C'est la vie”。
“这就是生活”,这句话应该算是法语里的经典台词,我是在看《暴力街区》的时候学到的。在那部充斥着犯罪和街头跑酷的动作电影里,一切刺激的因素都是生活的构成成分。而作为摄影爱好者中恨不能上天入地的器材党,在太平洋里泡久了偶尔也会想拍拍星辰大海,孑然一身的自由主义者冒这样大的险跑来拍夏季银河核心也无可指摘。那个时候的我真真正正地了无牵挂,意气风发,觉得此间的一切都是自己心灵的疆土,背着器材带着锐气南征北战,快门咔擦的一瞬间就自封为王,牛逼到仿佛天地与我同寿,仿佛广袤的江海才是本体,也从来没想过自己会为谁而停下。
我们的摄影团队返回英格兰后,那位女摄影家在咖啡店里向我示爱。她说我有着与大众对中国男人甚至是东方男人的传统印象大相径庭的个性,往罗曼蒂克那方面扯了不少溢美之词。法国女人娇媚动人,热情浪漫,任何拒绝她的男人都该被怀疑生理上有什么缺陷,何况我也不是那种接受不了异国恋的保守人士。
我朝她伸出手,一个挺标准的绅士动作,作为未来的桥头戏精我也不是学不来这种劳什子的东西——就在连我自己都觉得我是要脱口而出答应的时候,我竟然拒绝了她。
这里插一句嘴,我生理上绝对没毛病,不信你可以问周瑜。
拒绝的时候不该耍风流,我迷之迅速地接受了自己乍一想完全没头没脑的选择,并把原本该是吻手礼的姿势换成了心无旁骛的握手。
人们时常出于鬼使神差做出很多行为,我也是在日后反复把这件事拿出来咀嚼之后才大概想清楚其中的头绪。我可以欣赏漂亮女人,可以喜欢动人的少女,就像我喜欢花朵喜欢小动物喜欢小孩子喜欢世界上众多美好的事物一样,我完全可以为一个女子低头娇羞的模样动心,被一位姑娘高傲的睥睨而挑逗起情愫,这是我作为一个正常男人的正常反应——但那不是爱情,那更像是全人类都会为之触动的博爱,是一种公式化而没什么意思的东西。我不知道我的爱情观算不算极少数,但我可以确定的是,这年头还能有“爱情观”这一概念的人本身就是个极致的理想主义者和浪漫主义者,那么他们——我们这种人,大概率一生都为追求刺激和交锋而活,那是年龄的更迭和苍老都无法变更的天性,无关乎成熟与否,对错与否。
我的爱情是深海里每一道洋流之间的博弈,它们纠缠着跨越数百公里的距离与海岸相遇、撞击、粉身碎骨,而后山川交融,风平浪静。
但您好歹照顾一下别人,这附近没有监控摄像头,没有证据证明您是自己跳的,万一将来警察怀疑是我把您推下去的怎么办?他说这句话时,我看到他眼底的光芒灵动地跳跃着,像是世界上最聪慧最温柔的人不动声色地接近你,用出其不意攻其不备的招式干脆地卸掉你的防备,让你开始把沉沦当做一种乐趣。而他一把攥住我的手的那一刻,正是我开始无休止地沉沦之时。
而且所有被测者里就你成绩最好,一照面就把我从栏杆上整下来了,连半句鸡汤都没给我喂,太强了。说这句瞎扯淡的话时我还把头埋在我俩的手上笑着,我知道这样有点贱兮兮的,但我忍不了——那是因为一见到你我就不想跳下去了啊,怎么可能有人见了你之后还会有“人间不值得”的感觉,这种显而易见的事实还意识不到吗?拜托,你绝对猜不到我在笑什么,我在笑刚刚那一瞬自己脑海里闪过的第一个词居然是“一见钟情”啊!现在我也很想朝夜空大喊“C'est la vie”啊!
你是不是想成为第一个被无辜路人踹进河里的整蛊栏目主持人?他站在河边回过身来对坐在石头上的我说,语气里还带着淡淡的愠怒,而我居然能福至心灵一般看出来他为了做出一副漠不关心的样子而做的努力,让我忍不住捋一把湿漉漉的头发,露出一个悻悻的笑容,还蛮想被他踹一脚的。
那一刻我明白我想要的是什么样的人。我需要有人用古灵精怪的句子在我沉迷作死的时候让我骤然发愣,换一个角度重新投入思考;需要有人在我偶尔消沉或者刚愎自用的时候大着胆子一脚把我踹醒,敢于与我针锋相对,尊重但从不畏惧我的气场。或者,我想要的不止这些,我开始期待在这个人身上找到我所追求的全部。
于是后来我路过街边某块小黑板上写着的租房广告时,偶一抬眼,看见一个有些熟悉的背影消失在这栋楼的拐角。我用鞋尖幼稚地蹭掉黑板上那一行字里其中的关键信息,以免后来者争夺,然后推开一楼大厅的门走向了房东。
我要登陆了。但我的表现绝对会比电影里那个海上钢琴师要好得多。我在心里宣布。
那张兰兹角的星空成为了我所有照片里危险系数最高的之一,宽容度极大的单张HDR处理,完美地保留了整个星空暗部和亮部的细节,周遭全是深黑悬崖。直到后来我看着手机里简简单单抓拍的一张我和我爱人的合照,他因为不愿起床吃饭而叼着一块我硬塞给他的早餐饼干,而我轻轻地叼着他鬓边的一缕细碎的黑发,像两只亲密的大型动物一样紧紧地黏在一起——他那张素来英俊冷硬的脸温柔可爱得一塌糊涂,还带着温暖的被窝造成的淡淡绯色。我在心里惊呼一声,明明这张照片的危险系数才是高到爆表,甩其他所有相片几条街,是那种让人搭进一生的危险。
真爱大抵如此,你才是险地,你才是仙境。
收集完沙子,该冷静的也冷静下来了。我花了小半天的时间各种肢体语言并用地跟当地土著人搞好关系,让他们相信我不是第二个拿破仑——值得庆幸的是他们最终还算比较友好,放下了对我的敌意,没有把我捆在篝火上围着我唱歌跳舞。
我大概估算了一下自己落水点到这里的距离,猜测自己应该是在昆士兰州中北部的某个岛屿上——不过也说不准,这次我碰上的沿岸流怎么推演怎么不科学,简直玄学到让人觉得像是某本小说的作者在瞎几把乱写的地步。当地居民告诉我,要离开此岛可以等路过的船只载我一程。
我开始等船,体会了一把闺怨诗里翘首企盼的感觉。第一艘船经过,车上满载着一群白人,我兴高采烈地问他们是不是去悉尼、墨尔本或者布里斯班,他们说他们要去巴布亚新几内亚。
好吧,打扰了,我不觉得我到了那里以后就可以安全回到祖国。
三个小时后第二艘船经过,我觉得自己就不该奢望什么悉尼墨尔本,能到大陆上就已经很满足了。船上的人告诉我他们的确要登陆一片大陆,不过是非洲大陆,中途要穿过索马里海域。
......老天,打扰了,我是想回家,不是想去跟海盗打仗。
这个小岛交通的不方便程度真是令人发指,一直等到潜水镜腿上的竖线刻到第四条,才迎来第三艘船。船上乘客们的穿着玄幻到令人困惑(事实上前两个也挺迷的,但跟这艘比起来简直是小巫见大巫),当我小心翼翼地问出他们的目的地在哪里时,船长激动地一把抓住了我的手说,是极乐净土啊,老兄,我们这艘船是因神启而出发,受到无上的主的指引,要远离这人间的苦海,奔赴那无忧无虑的彼岸!
我礼貌而不失坚决地把这神棍的手从我身上拨下去,说谢了老弟,人间这种糟糕的地方还是需要有人来收复的,我给你们殿后,各位先走一步吧。
如果不是老子现在又饿又累,一定会把他一脚踹进海里去。我突然觉得,巴布亚新几内亚也挺好的。
漫长的等待和思念让我恨不得往海里一瘫,顺着东澳暖流被冲到布里斯班,变成黄金海岸上的一团垃圾也好。岛上并非没有食物,接纳了我之后的土著哥们还挺好客,会给我一些奇奇怪怪的吃食做补给,但终究是吃得魂不守舍。就在我快要沉不住气,自己造一条木筏漂洋过海回市区(我真的可以,之前看冒险漫画的时候我特意记住了主人公制作木筏的操作以防自己某一天也需要荒岛求生)的时候,总算在第五天迎来了一艘从悉尼来的船。感谢这些吃饱了撑得来这种地方露营的城里人,让我回到了城市的怀抱。
年轻人果然还是比较好交流,也比较容易接受离奇事件。他们相信了我说的话,给我做了简单的伤口处理、送了我一身新衣裳(说真的,要是再不脱掉这身破破烂烂的潜水服我就要学习土著哥们用布和羽毛在腰间围一圈了),格子衬衫配牛仔裤,结合我憔悴的神情,走在情人港港口,看上去很像是刚被硅谷炒了的落魄程序员。
此时距离我的潜水事故发生,已经过去了一周。
我向港口咖啡店的老板借了个座机给之前住的那家酒店打电话,得知一同前来的整个摄影团队包括老虞他们早已经退房离开,不知道现在人还在不在澳洲。正在我就眼下复杂的情况合计着到底应该先去警局报案还是先去大使馆补办护照和签证时,港口一阵风刮过,灰白色的鸽子扑棱着飞向天际,带走了我的视线。今天是个阴雨天,但细雨覆盖在脸上的感觉意外很凉爽,弥漫着水汽的强风让人心情渐佳。
Darling Harbour,以后该带周瑜来看看的。我绷了一周的神经放松了下来,嘴角甚至忍不住勾起一个笑意,跟我糟糕的面色和打扮怎么看怎么不搭,看着像是一个虽然被硅谷炒了但却窃走了公司机密、打算转手就把那段代码卖它个五百万的邪恶程序员。这样的天气游客比平日稍微稀少一些,但还是不断有游轮驶离港口,岸边人来人往,甚至有一大半是中国游客,面庞亲切得很。
这时一个戴着兜帽的游客朝我身边走来,我还在腹诽这样的天气何必戴帽子,应该好好享受微雨才对,突然间瞥见那人有些许熟悉的下巴轮廓——我不是很擅长记住别人的脸,尤其是不够好看的脸,但这一刻对危险来临有所预判的直觉起了作用,应激反应让我本能地把手挡在了自己腹部,一把攥住了他试图把匕首刺进我肚子里的手。
掌跟被刀刃蹭出一丝血迹,我瞬间想起来这人是谁——和那两个试图在水里干掉我的大傻逼是同一伙人,只不过他没有下水,看来是双重保险。我被这伙人的丧心病狂给惊了一下,但动作可没含糊,一脚把他撂进了水里。
虽然是个摄影师,但都说了老子很能打了,傻逼三号应该长点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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