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王之子不封郡王,父王既没不嗣王”(《诸臣奏议》卷32《宗室》)。“皇子之为王者,封爵仅止其身。而子孙无问嫡庶,不过承荫人仕,为环卫官,廉车节钺,以序而迁,如庶姓贵官荫子入仕之例。必须历任年深,齿德稍尊,方特封以王爵,而其祖、父所受之爵则不袭也。”(《通考》卷277《封建考十八》)。
宗亲爵位不得荫袭子孙,比如父亲是亲王,儿子初时只能得授环卫官之类的名誉职衔,只有一些资深德高的宗亲,后期才可能被授王爵,但与前代一样,须在父辈爵位的基础上降次等第:父亲是亲王,儿子至多只能封郡王,往下则是国公、侯等。
(四)、亲王不得结交朝臣、不得私自相互见面
诸王之间“过从有禁,非朝谒从祠不得会见”(《长编》卷117)。宗室“有不许外交之禁”(《宋朝事实》卷8《玉牒》),“不得出入接见宾客”(《宋会要·帝系》4)。仁宗时,宰相吕夷简就因为 “私交荆王元俨”,受到弹劾(《长编》卷116)。
(五)、不得私自出门
宗室如不任外官,“不得于街市下马。如出新域外,虽不经宿,亦禀大宗正司。”崇宁三年,蔡王赵似“私出宫门,步历廛市,与宗室相见饮食”,徽宗看在赵似是其弟弟,且年纪幼小,才决定“更不根治”,但将其左右人等“付有司推究” 。
(六)、亲王位序宰相之下
太|祖曾在开宝六年,“诏晋王(即后来的太宗)位居宰相上”(《长编》卷14)。可仅过了八年,这一位序便颠倒了过来。太平兴国十年十一月,太宗《令宰相立亲王上诏》称:并建子弟,所以蕃屏土室;申命辅相,所以羽翼公朝。藩邸之任虽崇,均衡之寄尤重。聿分内外,须至等差。自今宰相序立,宜在亲王之上(《宋大诏令集》卷70《尊礼》)。
换句话说,宋代亲王见到宰相得行礼(纯属好奇,万一这位亲王吃了幸运果飞升,则这宰相……)。
(七)、亲王府编制精简
就亲王府官属的数量来看,宋代与前代及后代各朝代的差距极大。宋代的亲王府通常是:傅有其官而未尝除授,长史、司马、咨议参军不常设,设翊善1人、王友2人、记室参军1人。其他国公以下几乎没有自己的属官。这和唐代宗亲府的编制相较,简直就是过家家,闹着玩儿。
(八)、亲王犯法,也须受惩
宋代虽然要求宗室守法,可是“事事优异,悉不与外官匹庶同法”(《宋会要·帝系》)。一般来说,亲王犯法,多是罚钱贬职了事,封顶也不过别州幽禁,没见过更重刑罚的。所以这一条,就与历代所谓“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的高调一样,纯属扯淡。
三、待遇优厚
“赋以重禄,别无职业”(《国朝诸臣奏议》卷32《宗室》)。
北宋开国之初,“诸王子初授官,即为诸卫将军,余以父官及族属差等。”天禧元年,鉴于“皇族渐多,而授官未有定制”,真宗下旨:“宣祖(即太|祖的父亲赵弘殷)、太|祖孙初荫授诸卫将军,玄孙授右班殿直,内父爵高则听从高荫”(《续通鉴长编》卷89)。宝元二年,仁宗又将宗室子孙七岁始授官的规定改为五岁。不过自然,所封的爵位都是有官无职,像“右侍禁,右班殿直”是无执掌的武臣阶官,而诸卫将军则属于“空官无实”的所谓“环卫官”,不过闲吃俸禄而已。
总结:对宗室皇亲而言,如果没啥大运气,吃不上幸运果,则一生只要本本分分,“高爵重禄”是基本没问题的,这就算是对这些不被允许有“理想”的皇亲贵胄们的一种变相安慰吧。
第6章 官俸
历代官吏俸禄之厚莫过于宋朝。
宋代官俸除正俸外,还有服装、禄粟、茶酒厨料、薪炭、盐、随从衣粮、马匹刍粟、添支(增给)、职钱、公使钱及恩赏等,地方官则配有职田。官员有差遣职务者另加补贴。
总体来说,宋代官员的俸禄大体可分为:正俸、加俸和、职田三大类。
正俸包括:
俸钱——按月支给,自使相40万文,下至郢、唐、复州内品300文;
衣赐——按年颁给绫、绢、布匹;
禄粟——月给,使相200石,场入内班官1石。
加俸主要有:
职钱——给在京职事官,随月支给,是正俸之外的一项固定收入。
职田——给外任差遣官,数额数顷到数十顷不等,“悉免其税”,雇人承佃,按乡原则“课租”收利。
宋代官员的月薪(大概)
官品月俸(贯) 其他收入(贯)
三师 120 240
宰相 300 600
参知政事 200 400
六部尚书 60 120
侍郎 55 110
九卿 45 90
少卿 35 70
赤县县令 30 60
赤县县丞 15 30
另外关于宋代官服,补个常识。
宋代官服分三种:祭服、朝服、公服、时服、戎服、丧服等。常用的是祭服、朝服、公服(常服)三种。
1、祭服有大裘冕、衮冕、通天冠、绛纱袍、履袍、衫袍、窄袍,这是祀享、朝会、视事等时的衣着。
2、朝服由绯色罗袍裙、衬以白花罗中单,束以大带,再以革带系绯罗蔽膝,方心曲领,白绫袜黑皮履。六品以上官员挂玉剑、玉佩。另在腰旁挂锦绶,用不同的花纹作官品的区别。着朝服时戴进贤冠、貂蝉冠或獬豸冠。并在冠后簪白笔。手执笏板。
3、公服也称常服,款式曲领(圆领)大袖,下裾加横襕,腰间束以革带,头上戴幞头,脚登靴或革履。以用色|区别等级,一般九品官以上用青色,七品官以上用绿色,五品官以上用朱色,三品以上用紫色。
(纯粹好奇,这么复杂,会不会有人穿错?)
北宋时,官服大多虽然是朝廷统一发放,但并非量身定制,而是统一裁剪,以防富态的穿不下,自然都往大里做(不知有无大小号之分),这对瘦的人还好,只需把腰带收收紧,但矮的咋办(难道这就是古代进士还须“品貌端正“的原因之一?)不过南宋后期似乎人性化了些,朝廷可以发给布料,由官员自己去寻裁缝做官服。
第7章 称呼
皇帝:外朝用于第三人称,一般称“上”(“皇上”应是明清专供);宫中称“官家”,民间多时亦用此称呼;臣下面圣时,称“陛下”。自称是“朕”,但平常也用“吾”、“我”。
皇后:宫中称“圣人”,向皇帝一般自称为“妾”、“臣妾”、“妾身”。
宫妃:称“娘子”,前可加姓氏,为“某娘子”。自称同上。
公主:帝女称“公主”,帝姊妹称“长公主”,帝姑母称“大长公主”。
王:唐宋一般称“大王”,第二人称可称“殿下”,自称为“小王”,或“吾”、“我”。
王妃:正式称呼为“某王夫人”,或以诰命头衔称之。寻常,可称“某王妃”。
父亲:无论宫中民间,私下皆称“爹爹”。若是皇家父子,朝上,还当君臣相称,彼时儿子应自称“臣”而不是“儿臣”(后者应是戏曲的产物)。
母亲:宫中称呼,皇子皇女皆称嫡母“娘娘”,称非嫡母的生母“姐姐”,称其他宫妃“某娘子”。
父母:大人。
兄弟:皆以“排行+哥”相称,比如二弟称大哥为大哥,但大哥称二弟却非“二弟”,而应是“二哥”!不过作者为避免读者混淆,会在文中区分“哥”、“弟”。
姐妹:皆以“排行+姐”相称,但和上面一样,作者在文中会区分“姐、妹”。
老年男子:“某公”是对德高望重者的尊称,“某翁”比较寻常,“某老汉”略粗鲁。
青年男子:贵族青年男子,可称“郎君”,寻常外间,有些身份的男子可称“官人”。文人平辈间,一般互称字,或“某兄”,也可以“姓氏+排行+郎”称之,比如“杨四郎”,若要表尊重,可用“排行+丈”,如范仲淹称“六丈”。
女子:年轻的称“娘子”、“小娘子”,年老的“某婆”。自称上,一般为人妇者,向丈夫自称“妾”或“妾身”。寻常女子向外自称应是“奴家”,老妇自称“老身”。
官二代:衙内。
官:唐宋时不称“大人”,因“大人”彼时还是对父母的敬称,所以位高权重的,应称“相公”,普通的,还是称呼其官名,譬如“李少卿”、“张知州”。
宰相:专称为“相公”。
宦官:外称“中官”、“内官”;第二人称,高等宦官可称“大官”或“阁长”;自称,品阶高的宦官向上可自称“臣”,低级宦官自称“小的”、“小人”。
有钱人:员外。员外本是“员外郎”的简称。宋朝中期,因为买官的原因,员外郎逐渐演变成一种对富人的俗称,并不代表真实的官位。
家仆:男的自称“小的”或“小人”;丫鬟侍女自称“婢子”。
妓|女:享有盛名的是“行首”,一般的可称“小姐”。
行菜:酒店中点菜上菜的服务员。
“字”的取用
《礼记·士冠礼》:“冠而字之,敬其名也。”
名、字的区别:
《白虎通德论》卷八《姓名》:君前臣名,父前子名。谓大夫名卿、弟名兄也。明不敢讳于尊者之前也。
古人的名一般仅限于君称臣(上对下)、父呼子(长对幼)。(用于第三人称则视情况而定,直呼人名的情况不算少见。)
《白虎通德论》曰:人所以有字何?冠德明功,敬成人也。又曰:冠而字之。敬其名也。
字:平辈之间,相互而称。下对上,卑对尊可以称字(凭关系亲疏而定),但绝对不能称名。
古人名来自父母,至弱冠则自行取字。
取字常见的方法:
一、同义:名、字意义相同。
如:诸葛亮,字孔明。
杜甫,字子美(“甫”为男子美称)。
秦观,字“子游”,陆游,字“务观”,“观”和“游”,文意相通。(话说你俩咋不组团说相声呢?)
二、反义:即表字和名意思相反,一般用作互补。
如:韩愈,字“退之”,“愈”乃逾越,过之则退,是谦逊自知的表现。
朱熹(火亮),字元晦。
晏殊,字同叔。
三、连义推想:即表字是名字意义的诠释或延伸。
如:包拯,字希仁。
富弼,字彦国(“弼”有辅佐君王之意,彦指贤才)。
岳飞,字鹏举。
以上只是常见的取字法。当然,名和字也可能没有关系,凡事都有例外,更不用说这不是定律,所以不必太过刻意去关联两者。
最后提一下“讳”的问题
天子之名须避讳,同音字不能说,本字更不能出现在任何文本中。如果兄弟名字中有和皇帝同字的,须改,但皇帝未登位时并无碍,因此皇子幼时取名多不考虑这些,兄弟的名字中有一样的字很常见,比如宋太|祖赵匡胤,两个弟弟分别名为赵匡义、赵匡美,□□登位后则改名赵光义、赵光美,后二弟光义即位(即宋太宗),三弟又更名赵廷美。当然也有皇帝登位后自己改名的,像李后主,原名李从嘉,兄弟都是“从”字辈,后主登位即更名“李煜”。
另外就是子避父名。说话时不能说与父亲的名读音相同的字,向他人介绍父名时,要在前加“讳”字,避父讳与避讳皇帝的名一样重要。就算在科考中遇到这样的情况,也须换字使用,否则就是大不敬,一旦发现即被除名。
第8章 礼仪
跪拜:从表达礼敬到自示卑贱
从历史的角度来看,跪礼的涵义在唐宋之际发生了重大的嬗变。唐宋之前,中国是没有椅子的,只有一种叫做“胡床”的坐具,是贵族才使用的奢侈品。一般情况下,人们都是席地而坐。我们现在熟悉的高型坐具,如交椅、靠背椅、高凳等,都是在宋代才开始普及开来的。唐代时虽然已出现椅子,但应用不广,只限于贵族与士大夫家庭。
高型坐具的出现,改写了中国传统的礼仪方式。在席地而坐的先秦时代,中国人通行跪拜礼,跪拜是自然而然的,因为正规的坐姿就是双膝跪席,跪礼不过是挺直上身,再配上手部与头部的动作,如作揖、稽首、顿首,以表示对对方的尊敬,而对方也须还礼答谢。这个时候的跪拜礼并没有包含尊卑之意,臣拜君,君也拜臣。跪拜只是相互表达礼敬与尊重。
秦汉以降,君臣之间方有尊卑之别,体现在礼仪上,臣拜君,君不再回拜,但尚要起身答谢。到椅子出现之后,中国人席地而坐的习惯发生改变,跪拜的动作更是带上了强烈的尊卑色彩—从椅子上到地上跪拜对方,显然透露出以卑事尊的味道。
也因此,除了“天地君师亲”,宋人基本上不用跪礼,迎别待客一般都是用揖逊、叉手之礼。宋朝臣对君,当然也有需要隆重行跪拜礼的时候,但那通常都是在极庄重的场合与仪典上,如每年元旦、冬至日举行的大朝会、三年一次的郊祀大礼,自然是极尽繁文缛节。至于君臣日常见面礼仪,当是揖拜之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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