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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华之城(近代现代)——完颜清潇

时间:2020-04-29 15:06:17  作者:完颜清潇
第11章 
  周晋闻言就明白了。
  这一个赌局与其说是在为严郡的大计划服务,倒不如说是专门给他自己准备的,打响名号的一战。
  一个在一夜之间声名鹊起的、极冷静而又极其目空无人的赌场新秀,所有这些名头足够让周晋成为万众瞩目的存在。
  赢下这一场,严郡的战斗才真正开始。
  而他一个人的战斗,其实从眼前这一刻已经打响了。
  “今天傍晚的露天音乐会,我给你安排了一个侍者的身份,方便你来往,好好把握机会,他的行为习惯、小动作、交谈的风格,甚至喜好,尽可能搞清楚。
  你知道的——”严郡故意顿了顿,周晋立刻接上后半句:“——德州扑克不是纸牌游戏,而是心理游戏。”
  “不错,学得很扎实。”
  严郡在周晋肩上轻拍两下,就收回了手。
  周晋仍保持着这过近的距离,眼神意味深长地在严郡嘴唇附近逡巡。
  “老师教得好。”
  严郡心里笑这小孩的幼稚伎俩,假装不知情地由着他挑逗试探,毫不躲闪。
  如他所料,这样的反应倒让周晋失望了,他的挫败之情被很好地克制在眉宇之间,可惜道行还是浅了点,没能逃过严郡的眼睛。
  谁知周晋还不死心,他不退反进,伸手摸到严郡的西装口袋里,手指有意无意地隔着布料触碰严郡的身体。
  ——从口袋里,周晋摸出了一个类似钻石质地的黑耳钉。
  他微微侧头,以一个十分优雅的姿势,将耳钉扣到自己耳垂上。
  这个雌雄莫辩的动作,由周晋做起来并不显得过分阴柔或妖娆,反有种矛盾而极具冲击力的美感,像是用龙舌兰冲兑咖啡带来的味道,辛辣滞涩,但直击内心。
  “那你呢?”周晋一边问,一边用他那恰到好处地袒露出炽烈的眼神直直望着严郡。
  没曾想,反而被严郡那旋涡般神秘莫测的目光深深吸引,险些城防失守败下阵来。
  看他终于不自在地退开一些,严郡终于回归到一本正经的姿态。
  “我就在他旁边,”他指了指旁边那个座椅,上面写着严郡两字的拼音版,“我会配合你,引他交谈。”
  戴在周晋耳垂上的那东西其实是个耳骨传导通讯器,和它配对的另一个做成了袖扣,就在严郡的衬衫上。
  “如果要和人调情,”他补充道,“最好在开始之前,就确保自己是有本事坐怀不乱的那一个,否则你就等于是让最不堪一击的激情暴露在了对方眼前。”
  严郡这样说着,声调稳定得好似刚才那交锋当中没有半点真情的因素,而仅仅是不值一提的教学环节而已。
  “记住了。”
  周晋垂下眼,不甘示弱道。
  -多罗尔是个自大但是精明的人。
  当一个人自大得十分彻底的时候,狂妄也许就能成为他某种特殊的魅力;然而大部分的人并不能拥有这种彻底的自大,多少在这一点上有所保留。
  一旦它被不完全地收敛,并且由精明算计包裹起来,人就会变得油滑——这也正是周晋对多罗尔的第一印象。
  他在音乐会的间隙与严郡侃侃而谈,对每一首曲目发表看法,也提到经历过赌局,提到赌场里的各种对手。
  他看似对任何事件都持有明晰的态度,没有左右犹豫,没毫不随波逐流,他总通过旁征博引显示私人的立场,却又巧妙避开一切决断性的评价。
  在回忆起多罗尔时,周晋对我坦诚说,如果身边没有严郡存在,当初自己连打败那个德牌天才都尚且吃力,更诓论分心关注荷官的千术,以及某种巧妙的获胜方法。
  因为正如严郡所说,德克萨斯扑克是心理对弈胜过技术对弈的赌局,而那时的周晋无论在经验上或是心境上,都难以真正与多罗尔匹敌。
  好在,用周晋自己的话说,那时他有盲目的信心,觉得只要愿意,他可以做成任何事情,在他一往无前的时候,任何对手、任何境遇都不在话下。
  他相信,如果“周晋”想要成为赌场的王,就绝不会有第二个人能登上那个宝座。
  我想,这种孤勇倒不说一定是合理的,但它的确让周晋赢取了那张光明正大地走进繁华之城的入场券,而无须再从地下室和暗无天日的闸道里,像阴沟耗子一样遮遮掩掩地伸出头朝世界窥探。
  若没有这种孤勇,也许他就做不到这一点。
  和Baccrate不一样,德克萨斯扑克仅仅使用五十二张牌来进行游戏。
  对于周晋这种在观察和记忆方面有天赋的赌客来说,牌数少,意味着施展能力的空间将变得十分有限:但凡是混迹赌桌小有所成的人,记忆和观察单副牌大多都不在话下,然而在德牌——尤其是一对一的局面中,分析人心往往来得比分析牌面更加重要。
  多罗尔的傲慢狂妄要误导那时的周晋实在是轻而易举,而这种误导,足以让他在牌桌上做出不理智的选择。
  更不要说在经验上,怎样根据对手的下注情况、动作乃至表情在短时间研判局势、做出决定,相比周晋的一片空白,称多罗尔为身经百战也不为过。
  正是考虑到这一点,严郡才特意带周晋来;而从次日起,一直到对局前,严郡停掉了所有的常规训练,花整整半个月的时间,专门带着周晋做计划,分析他们的每一步棋。
  -实际上从头一个月开始,他们已经在日程中增加了一些简单的战术演练,周晋得以一睹严郡过人的头脑,从轮盘到骰子再到纸牌,所有的未知在严郡眼中仿佛都是透明敞开的。
  他总是毫无保留地、用最浅显的语言让周晋学会谋算的技巧。
  这对于一个向来只凭观察和直觉上赌桌的少年来讲,是一个全新的、令人惊叹的世界。
  而当他把两指宽的资料放到周晋面前,通过预测的可能性,给周晋推演与多罗尔的比赛时,周晋才意识到,即便如此,自己所学到的仍不过只是皮毛,与严郡相比,他的所知、他的智识,都只是沧海一粟。
  要输——严郡告诫他——要耐心地输。
  要耐心到彻底磨耗他的谨慎,让他感觉安全,让他以为胜局已定,然后一次翻盘。
  一点点输,再恰到好处地嬴,当人们当下的头脑发热冷却下来的时候,就会品咂出谁才是这场牌局里的个中高手。
  你越莫测,以后就越能所向披靡,因为将来每一个面对你的对手,当回想起你的手段,就会开始犹豫,生怕早已被你看透了伎俩,只要犹豫就会变得保守。
  而在豪赌中,最大的输就是保守。
  关键是,你有没有定力在十几轮的鏖战中,看着自己的筹码一点点跑到人家的面前,依然心绪平稳,并且依然坚定地相信,在计划好的那一局,我能把它们都拿回来。
  “这不就是你折磨我这么几个月的目的?”周晋这样说的时候,用手托腮,隔着桌子瞧严郡,语调里带一点点戏谑的意味。
  严郡不咸不淡地笑了笑,道:“希望我折磨出来的赌术,要比你调情的技术稍微好些。”
  周晋嘁了一声,把笔随意掷在桌上,向后一靠,半真不假地感叹:“没意思,你的余兴节目一如既往的乏味。”
  “那是因为,凭你现在的水准还没有资格看到我更有意思的余兴节目。”
  严郡拉过写满了他们两人演算过程的草稿,一步步核对,头也不抬地调侃。
  他把话说得轻描淡写,其实周晋很明白,他对感情有着极其坚决的抗拒。
  然而这并不能让他放弃——事实上,连周晋自己都说不清楚,这股执念究竟是来源于自己的好胜心,或者是别的什么。
  “我花一美元,买你更有意思的余兴节目,怎么样?”他问。
  严郡不置可否,示意他继续。
  “你让我嬴一百美金,不多不少,”周晋挑衅似地从他手底下抽走那沓稿纸,圈起了几个数据,“我赢一百零一,多一美元,买你换个套路拒绝我。”
  严郡先去检查他标出的数据,发现小范围地修改这几次下注的金额,就会有超过九成的把握多赢一美元。
  他向周晋打了一个赞赏的手势,嘴里却道:“能赢来再说。”
  周晋手一摊,兴致缺缺地看向别处,把垂落在额前碎发一股脑扎到后面。
  这是他不耐烦时的表现,严郡一眼就看出来了。
  “我早说过,拿我练手没问题,但不要谈感情,我们两个人不是能谈感情的关系。”
  “什么破理由,”周晋嗤笑了一声,端详着他,“你倒不如说我太小了,不适合谈恋爱呢?”严郡端起一旁酒杯,发现空了,便起身去加酒。
  经过周晋身边的时候,他俯下身,将将好地附在少年耳边轻声低语。
  他的气息沿着周晋脖颈钻进了衣衫,让少年感到皮肤滑过一阵令人战栗的滚烫。
  严郡说的是:“那是你的事,我不干涉。”
 
 
第12章 
  对局开始前的那半个月,时间流逝而过的速度比周晋想象得还要快。
  在度过其中每一天的时候,分明感觉生活像是被摁下了慢放键一般,漫长得让人几乎要以为天边那太阳会永远高悬,黑夜将永不降临——或是反过来,长夜也许侵蚀了本该由白天占据的空间,它漫过边际,并且开始肆无忌惮地延展。
  奇怪的是,当这些看似没有尽头的单位时间被串联在一起的时候,时光就陡然加速,让人觉得尚且来不及体验或是品尝什么,生命的一部分已经浑浑噩噩地枯萎,并且剥落了。
  周晋研习着严郡给他整理的笔记,有一些部分他依旧不能完全明白,严郡使用的计算方法过于艰深,已经超越了以他眼下的知识水平所能理解的最高限度。
  好在他有过人的记忆能力,可以把严郡说的所谓“原理”全都记在脑子里,足够在赌局里随机应变。
  太阳已经升起来了。
  过去的夜晚,周晋也仅仅享受了三个小时的睡眠。
  用来提神的尼古丁贴片变成使用过后的废弃物,扔得满桌都是。
  耀眼的光辉洒落在窗台底下那一整排娇嫩葱绿的植物的叶片上——那些是罗小姐三不五时搬几盆慢慢积累起来的,不过周晋知道,它们都是严郡专门挑选的,有一些甚至是他亲自去附近的苗圃里挖来的。
  地下室的景象已经和几个月以前大相径庭。
  绿植让过于空阔的环境骤然有了生机,拳台上的灰清扫得干干净净,两对拳套并排挂在围栏上;赌桌换了一张更结实的——原先粗制滥造的那张未能挨过周晋时发的怒火,终于在某次被他狠狠踹在桌脚以后,不堪重负地垮塌了。
  或许也带走了周晋经年累月积攒的愤恨。
  换新桌子以后,周晋脾性沉静了很多,即使时有不耐,也不再用这种野蛮粗暴的方式来发泄了。
  另一部分过剩的心火,显然转变成了他对严郡混杂着情欲和胜负欲的挑逗。
  周晋偶尔会觉得自己是一个燃烧中的火球,充满了能量,却并不完整。
  这种对自身空缺的认知搅扰着他,让他难以抑制追逐严郡的欲望。
  或者在赌桌上打败他,或者在情感上征服他。
  哪一种周晋都喜闻乐见,甚至愿为这个目标全情投入,不计后果。
  比起大额的赌注,或者上流社会的生活,这件事更容易点燃他的热情。
  他用笔划掉日历上的又一格,才惊觉加上今天,距离他和多罗尔的赌局,也只有不超过三天时间了。
  赌桌旁边新添了一个角几,还有占据半面墙的、摆满杂书的书柜。
  严郡坚持要他看一些困难且无聊的书,几乎全都和赌博没有关系,周晋不理解他的目的,可惜也打不过他——这些书柜的入侵就是他对严郡妥协服从的结果。
  现在,角几上和往常一样放了着一碟丰盛的早饭,还有一杯浓咖啡。
  他抽出柜子里看过一半的书,架在面前,顺手抄起面包狼吞虎咽起来。
  在没有外人的场合,他保留着从墙那边脏兮兮的生活中带来的秉性,并且固执地不愿意丢弃它们。
  旋梯顶端的门被打开又关上,周晋心底升起那么一瞬间的兴奋,但听到脚步声,发现不是严郡。
  罗小姐快步走下来,和周晋道了早安,请他跟自己一起上去。
  “先生要您试试后天穿的衣服。”
  她说。
  周晋回想起几个月前那些浮夸的西装,想到自己穿着它们时滑稽的模样,不免心生烦闷。
  上楼也没看到严郡的身影。
  罗小姐带来比上次更多的衣服,一套套用防尘罩仔细包裹着,从外面看不到衣服的样式,但罗小姐自己显然很清楚它们都分别都是什么,她搬来活动衣架,按只有她自己明白的顺序整理好,从里面挑出一套递给了周晋。
  周晋每每在这种时候,都忍不住佩服她的无所不能。
  换衣服换到一半,听见严郡从外面回来,和罗小姐简短地交谈了几句,间或传来类似动物幼崽的细声细气的叫声,周晋有些纳罕,还以为是自己听错了。
  出去就看见严郡怀里抱着一条刚刚长出绒毛的小狗,站在不远处。
  小狗是一只纯种的边境牧羊犬,不知道断奶了没有。
  它舒服地趴在严郡臂弯间,眼睛闭着,变成尖尖的脸庞上的两条细缝。
  从耳朵到眼眶周围,稍深的灰色斑纹交杂在洁白的底色上,让它在动物幼年天然的可爱之外,还增加了一些高贵俊朗的影子。
  周晋把目光从小狗身上挪向严郡,他抱着幼崽,露出让人想要亲近温柔的表情,线条柔和的侧脸让人几乎要以为他平素严厉和冰冷的气场都不过是假象而已。
  严郡把狗放到地上,这个小小的毛绒团不情愿地睁开眼睛,用短短的四肢撑住自己站立起来,蹒跚地找到一处角落,依着墙根蜷缩起来。
  “很好,看着是比以前有气质了。”
  严郡打量着周晋的装束,评价道。
  他这才想到转头去看镜子里的自己,乍然一眼竟然觉得有些陌生。
  那是和周晋记忆中有着天壤之别的一个自己。
  这套黑底金色刺绣的西装几个月前他也试穿过,那时他看自己,觉得就像那些一夜之间家财万贯的暴发户,缺乏底蕴,却非要装出贵族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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