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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恋太长(近代现代)——八分饱

时间:2020-05-15 16:59:00  作者:八分饱
  向初结束病假,回到研究所上班那天,刚好赶上平安夜。
  他的工位上有一个包装精美的苹果,不止是他,每个人的桌上都有。
  但只有向初的那一个是红色的包装纸,点缀着香槟金色的碎屑,这让他心情愉悦,决定把苹果带回家,摆在客厅的窗台上。
  他已经戒不掉对红色的执念了。
  下午,整个科研组都被叫到会议室开会,向初习惯性地坐在了最角落的位置。
  过了一会儿,一个文质彬彬的男人走了进来,西装革履,身形挺拔,戴着一副金丝边眼镜,看上去三十出头。
  “你们好,我是谢时君,C大电子信息专业的老师,各位应该也都大致了解了,接下来这个项目需要贵研究所的资源和技术支持,我在这里先向各位致谢。”
  谢时君鞠了一躬,紧接着开始介绍项目的情况。
  他是C大最年轻的正职教授,虽然近几年将工作重心放在科研方面,但还是更喜欢在阶梯教室里讲课,用粉笔写板书,和学生近距离相处。
  谢时君讲的投入,潜意识里以为还是在学校讲课,翻到最后一页PPT时,下意识问:“各位同学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吗?”
  抬头对上讶异的目光,谢时君反应过来,笑着道歉:“实在不好意思,在学校讲课习惯了,一时糊涂了,希望各位不要介意。”
  对于谢时君所介绍的项目,周围的同事都是一副了然于心的样子,只有向初十天没来上班,是第一次听说这码事。
  向初的第一反应是抗拒,平日里,哪怕身边出现一个新面孔,都会让他万分不自在,更何况研究所一向重视和高校的人才对接,合作项目,就意味着组里的所有人都要参与交流讨论,意味着他不得不从他的壳子里走出来,单是想想都觉得疲惫。
  旁边的同事阮愉见他在走神,低声问:“欸,向初,你是C大毕业的吧,你认识谢老师吗?”
  向初抬头看了一眼还在侃侃而谈的男人,突然一阵没由来的厌恶,很快又低下头,冷冷地说:“没有,我没听说过。”
  C大,是他和许怀星的母校,本科加上硕士,向初在那里度过了整整七年,可是他拼命回想,却发现自己竟然想不起来任何一个同学、任何一位老师的样子。
  但他分明记得十八岁的许怀星,十九岁的许怀星,二十岁的许怀星……
  他记得许怀星穿着迷彩服走在队列最前面,记得许怀星穿着情侣卫衣和他一起上课,记得许怀星穿着正装参加国奖答辩,记得许怀星的每一个样子。
  全部,全部,都是他喜欢的样子。
  向初替自己感到悲哀,许怀星占据了他的生活,如果将有关这个名字的情节通通删去,他还剩下什么呢?
  一无所有。
  “接下来这段时间,我会带领我的团队,和各位一起,为共同的科研目标而努力。”
  台上的男人拿捏着合适的腔调,说着冠冕堂皇的场面话,向初听了只觉烦躁。
  “苹果算是我送给大家的见面礼,希望这段时间能和大家好好相处,共同学习。”
  会议结束,向初面无表情地回到工位上,心情一落千丈,那个红色包装的苹果也没有之前顺眼了。
  •
  十二月的尾声,习惯了清闲的研究组一下子忙碌起来,几乎每天都在加班。
  不能准时缩回壳子里,这就仿佛生物钟被打乱,向初很焦虑,这种焦虑严重影响到了他的工作效率,经常是对着电脑一整天也做不出什么成果。
  只有回到那间屋子,换上旧衣服,涂好指甲油,向初紧绷的神经才会放松,他不得不将白天未完成的工作带回家里,但这实在不是长久之计。
  为此,向初想了一个解决的方法。
  他在左手小拇指上涂上红色的指甲油,再用创可贴严严实实地包裹起来,不露出来一点红色,就这样去研究所上班。
  表面上,他穿着沉闷的工作服,面无表情地敲着键盘,然而在他微微蜷起的小拇指上,却藏着一小片放肆的红。
  这种隐秘的快乐让向初感到心情放松,像是给躁动不安的灵魂找到了一个出口。
  傍晚的组会由谢时君主持,通知的是五点半开始,但谢时君习惯早到,五点刚过五分,他拿着一摞资料走进会议室,准备再确认一遍要强调的内容。
  刚打印出来的资料又多又杂,全部摊开在桌子上,谢时君感觉有些不方便,打算去借一个订书机,简单分一下类。
  向初的工位就在旁边,谢时君走出会议室,刚好看到他凑在电脑屏幕前,咬着左手食指的指节,眉头紧锁着,看样子是被什么问题卡住了,向初长得显小,露出这种“苦大仇深”表情,会给人一种故作老成的感觉。
  谢时君向他走过去,礼貌地开口:“向初是吗,可以借我一下订书机吗?”
  向初抬起头,有一瞬间的错愕。
  他不知道谢时君为什么会知道他的名字,但还是硬着头皮应了下来,在乱糟糟的抽屉里翻出一个订书机递给他。
  “谢谢。”
  向初点点头,却无意间看到谢时君指甲上的颜色,左手和右手,十根手指上都有,花花绿绿的,但不是指甲油,像是用彩笔画上去的。
  察觉到向初的目光,谢时君倒是没有在意,对他笑笑,解释道:“我女儿涂的,小丫头最近想当画家,难缠的很,每天把我当画布用。”
  “哦。”
  向初下意识把手背到身后,用力按了按左手小拇指上的创可贴,他突然有些慌乱,要是被人发现他像女人一样涂指甲油,一定会被当作变态吧。
  谢时君来还订书机的时候,向初调试了好几天的程序刚好运行出图像,谢时君拍了拍他的肩膀,说:“辛苦了,一会儿开会,我尽量说得简短一些,争取让大家早点下班。”
  向初不自在地缩了缩脖子,没有说话。
  研究所的同事都很敬重谢时君,完全没有把他当成外人,连向初都能注意到,那位谢老师很是会做人,不过几天,就和整个研究组的人打成了一片。
  当然,除了向初自己。
  中午,那位谢老师会在职工食堂吃饭,他似乎很有亲和力,一边吃一边和同事聊天,向初独自坐在角落的桌子,对他们的聊天内容毫无兴趣,但还是不可避免地传到他的耳朵里。
  他听到谢时君爽朗的笑声:“我的学生都叫我蟹老板,螃蟹的蟹,就是那部动画片里的角色,我女儿也是,在家从来不叫爸爸。”
  听到的同事都被逗笑了,只有向初握紧了筷子,低头默默吃饭,指节发白,机械性地吞咽。
  他只想快点下班,回家涂上指甲油,缩进他的壳里。
  一周前,向初在电视柜里翻出了一套《海绵宝宝》的光盘,每晚都窝在沙发上看动画片看到睡着,听着海绵宝宝和派大星没心没肺的笑声,想象自己是靠在许怀星怀里。
  当然,是那个爱他的许怀星。
  没有暖气的冬天冷的要命,但至少梦里是暖的。
  那套《海绵宝宝》的光盘,是几年前许怀星买的,在某个快要倒闭的音像店,只花了五块钱。
  那时候他们是真的没钱,但也穷的坦荡,穷的骄傲。
  许怀星出柜后和家里闹掰,公司融资又面临困难,那三年里,向初不记得吃过多少箱泡面,不记得做过多少兼职,他只记得那三年里疼他爱他的许怀星,记得地铁末班车上,他可以安心靠着熟睡的宽阔肩膀。
  那时候的他们年轻无畏,相信爱情万岁。
  许怀星是向初见过最优秀的人,直到现在他也这样认为。
  高中时,许怀星为了和他恋爱,轻轻松松就能把成绩赶上来,两人一起读大学时,向初走在路上都能听到有女生在议论计算机系的许大神。
  而话题的中心正在等他一起吃饭,兜里还揣着给他买的糖炒栗子,向初很喜欢这种感觉,忍不住抿嘴偷笑。
  他加快脚步,跑向那个穿着卫衣冲他招手的大男孩,然后把星星攥在掌心。
  大学毕业后,向初决定读研,许怀星和几个朋友一起创业,哪怕日子再难熬,向初也从未质疑过许怀星成功的必然性。
  他喜欢的许怀星,是全世界最优秀的人,是最耀眼的星星。
  可是现在,向初后悔了。
  星星会拥抱整个宇宙的漂亮,而不是和他一起躲在寒酸的出租屋里,蒙尘、埋没。
  可是如果许怀星可以永远爱他的话,向初宁愿他们永远是依偎着取暖的两个穷小子,祈求星星为他坠落。
  向初常常会像记忆错乱了一样,忘记他和许怀星分手的原因,忘记许怀星做了怎样不可原谅的事,忘记他对红色的执念是从何而来。
  他会笃定地想,是他做错了,是他对不起许怀星,是他不该觊觎星星的光芒,不该指望谁的爱来将他救赎。
  但他清醒之后只会更加地崩溃,焦虑完全支配了他的身体,就连红色的指甲油都不能让他冷静下来,他在起了雾的玻璃窗上一遍又一遍写:许怀星,你怎么不去死。
  雾水混杂着未干的红色指甲油,顺着玻璃淌下来,妖冶又诡异。
  向初坐在冰凉的瓷砖地板上,感到一种病态的快活。
 
 
第3章 
  “许怀星,你怎么不去死。”
  跨年当天,研究组和谢时君团队都在加班加点整合数据,终于完成了第一阶段的仿真实验,不知是谁提议要去庆祝一下,几乎所有人都在附和。
  向初本能地想要拒绝,可他转念一想,跨年的这一晚,许怀星会在做什么。
  和公司同事团建?和朋友畅快喝酒?和情人温存?
  不管是哪一种,都不会和寂寞沾边。
  那么,为什么他要一个人留在那间遍布回忆的屋子里,为什么他要一个人冷清孤单地迎接新的一年。
  凭什么?
  向初第一次参与了聚餐,甚至在聚餐结束后,加入了去KTV续场的一行人。
  踏进昏暗包厢的第一秒,向初就产生了退缩的心理。
  以前,许怀星从不会鼓励他去参加任何社交活动,推荐向初在研究所工作,也是因为竞争压力小,环境相对单纯,不需要处理复杂的人际关系。
  许怀星抱着他说:“小初和我在一起,只负责幸福快乐就够了,至于小初不喜欢的事情,一件都不需要做。”
  向初认真相信了这么多年,以为许怀星是他的舒适圈,是他永远不会倒塌的象牙塔,他只负责幸福快乐,只负责一心一意爱许怀星,永远不需要勉强自己迈出去一步。
  可是当他发现自己错的一塌糊涂时,已经被永久驱逐出了曾经赖以生存的象牙塔塔尖,他的懦弱暴露在天光之下,根本无所遁形。
  向初拿了一杯酒,默默坐在了角落里的位置,自觉扮演热闹人群的背景板。
  起初,大家还有些拘谨,没有人点歌,谢时君便决定做带头的人,点了今晚的第一首歌。
  “献丑了。”
  谢时君握着话筒,站在中间,唱了一首《夜夜夜夜》。
  向初窝在角落,旁观着唱歌的人、叫好的人,在他看来都是故作姿态的人,诚如,谢时君明明唱的很好,却偏要说献丑,圆滑世故的叫人反感。
  在向初眼里,这个世界仅有的光芒都聚集他的小王子身上,可现在,他的小王子跌下了神坛,于是在他看来,这个世界只是一个巨大的黑匣子,他对里面的一切都不感兴趣,如果非要有情绪,那也只会是反感和厌恶。
  谢时君唱完后,大家也都不再拘束,趁着这一年行至尾声,忘掉烦闷的工作,尽兴地玩,三个话筒始终没有闲置过。
  没有人注意到角落里的向初,他本来就不合群,久而久之,周围的同事也都习惯了无视这位古怪阴郁的工作狂。
  向初不知道自己喝了多少杯酒,和许怀星在一起时,他几乎没有碰过酒,对自己的酒量毫无概念,包厢里的空调温度偏高,醉意悄然泛上来,向初靠在沙发上昏昏欲睡,意识模糊中,好像听到有人唱了五月天的《如烟》。
  他做了一个很长的梦。
  梦到家乡,那座沿海的三线小城。
  八月明媚的日光中,21路公交车在沿海公路上行驶,沿途的红瓦屋檐下晾晒着各色海鲜,空气中混杂着小麦发酵的清甜味道。
  他穿着实验中学的校服T恤,赤着脚在沙滩上奔跑,裤脚被漫上来的海浪打湿,他偏头看向和他十指交握的人,笑的那样开怀。
  直到一个陌生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将他从十七岁的艳阳天拉扯回闷热的暖气房。
  •
  “向初,醒醒。”
  向初睁开眼,看到谢时君放大的脸,直起身环顾四周,发现整个大号包厢只剩下他们两个人。
  见他醒了,谢时君温和地笑笑,“大家都走了,你喝醉了,我送你回去吧。”
  谢时君在处理人际关系方面非常出色,是很典型的老好人,周到细心,习惯照顾每个人的感受,又具有领导型人格,有他在的场合,气氛会被引导的很好,他会尽量让每个人舒适。
  但向初好像并不愿意走入他营造出的舒适中,即便他什么也没说,谢时君还是能明显感受到他的抗拒。
  事实上,谢时君来到研究所的第一天,就大致记住了所有的人,这是他的习惯,也是他的能力,他几乎能记住每个上过他课的学生。
  项目的推进和他预想的一样顺利,和研究组的相处也很轻松愉快。
  只有向初例外。
  向初交上来的报告几乎无可挑剔,他擅长用数据说话,绝不会多一个字的描述,报告从头到尾都透着冷冰冰的完美。
  但是和向初说话时,他的反应,他无意识的小动作,却是在成年人身上很难看到的模样。
  那是一种带着天真的防备,像是头一次接触这个陌生世界的雏鸟,带着满满的戒心,试探着挥动稚嫩的翅膀。
  即便如此,依旧掩不住眼底澄澈的天真,还有被过度保护后,又不得不独自飞行的胆怯。
  今天的聚餐也是这样,谢时君原本是打算要照顾向初的,甚至犹豫着要邀请他合唱,但向初似乎比平日里更难以靠近,完全游离在热闹之外,一个人喝着酒,散发着和周围环境格格不入的悲伤。
  直到其他人玩得尽兴了,陆陆续续离开,向初还在角落沉沉睡着。
  谢时君心生愧疚,即便知道和他无关,纯属是向初的性格使然,还是后悔刚才没有照顾好他的情绪,索性留下来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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