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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恋太长(近代现代)——八分饱

时间:2020-05-15 16:59:00  作者:八分饱

   《失恋太长》作者:八分饱

  连追妻火葬场机会都没有的换攻文学
  原创小说 - BL - 中篇 - 完结
  HE - 现代 - 年上
  向初失恋了。
  本以为冬天已经很长了,原来失恋更长。
  CP:谢时君X向初 年上九岁
  本质上是个换攻文学
  温柔老男人=治愈失恋的灵丹妙药
  攻受都有前任,且前任戏份很多,攻有个领养的女儿
 
 
第1章 
  “我的星星,我好想你。”
  向初又失眠了。
  白天,他穿着研究所统一的绝缘外罩,机械性地输入程序,检测电路板的性能,人模人样的,和身边的同事一样正常。
  晚上,他却感觉自己变成了一个不可理喻的怪物,安安静静地蜷在沙发角落,却在心里歇斯底里地大吼,砸坏房间里所有的摆设,一遍遍重复恶毒的诅咒。
  他在说:
  许怀星,你怎么不去死。
  可他什么也没做,什么也没说,一整晚保持着蜷缩的姿势,他不知道自己有没有睡着过,或许他其实睡得很熟,只是做了个光怪陆离的噩梦,或许他一直睁着眼睛,电视的光照在他脸上,明明暗暗,一直到天亮。
  晨间新闻准时播报时,向初从沙发上起身,关掉电视,活动活动麻木的四肢,洗漱,吃饭,上班。
  每天如此反复。
  •
  向初和许怀星分手四个月了。
  从8月10号到12月10号,从夏天到冬天。
  听起来是很长的一段时间,可向初却觉得那么快,快到他根本来不及变好,来不及收拾整理,他还是当初分手时的那个向初。
  一个无药可救的疯子。
  这期间,向初一直住在这间四十五平米的小公寓里。
  穷的叮当响的时候,他和许怀星在这里住过三年,没有空调,没有暖气,因为交不上物业费,经常停水停电。
  但那是他这辈子最快乐的三年。
  住在这里,他不可能变好,向初自己也知道,但他就是故意要这样,因为他根本没想过要变好。
  他要在这里一点一点杀死自己,和那三年里的许怀星葬在一起,这样他就能永远幸福下去,就算这样的幸福是个谎言,他也愿意当成童话去相信。
  八月底,许怀星来找过他一次,带着一束娇艳欲滴的红玫瑰。
  向初下班回来时,许怀星已经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等他了。
  向初很惊讶,许怀星竟然还留着这里的钥匙,三年前他们从这里搬走时,一人留了一把钥匙,还约定过,每年的情人节都要回到这里做爱,做一整天,来纪念他们在这里度过的日子。
  可是一次也没有回来过,因为许怀星说,不愿意再想起那些苦日子。
  “你来干什么?”
  向初质问他,但语气平平,毫无攻击力,他知道自己在动摇。
  许怀星真的太懂他的软肋在哪里,他没有穿那些定制的考究西装,而是穿了一件普普通通的卫衣,那一瞬间让向初想起十八岁的许怀星,那个爱穿卫衣的大男孩,兜里揣着一袋糖炒栗子,站在他宿舍楼下等他。
  “小初,我知道错了,原谅我,我们重新开始,好不好?”
  向初差一点就要点头了。
  可是下一秒,他看到了许怀星手里的玫瑰,妖艳的红,刺眼的红,他看一眼便觉得眩晕难忍,冲到洗手间,止不住地干呕。
  他红着眼睛,狼狈不堪,嘶哑着喉咙对许怀星说:“你给我滚。”
  许怀星走了,留下了那束玫瑰花,花束中央夹着一张卡片,卡片上用漂亮的花体英文写着:Forever Love。
  向初花了一晚上,把九十九朵玫瑰的花瓣,一片一片撕下来,散落在客厅的每个角落,直到满眼都是代表爱情至死不渝的艳红。
  向初笑着跌坐在冰凉的瓷砖地板上,他觉得他快要不认识自己了。
  那天之后,向初买了很多指甲油,不同品牌的,但都是红色系。
  白天他还是那个呆板木讷的研究员,鼻梁上架着细边眼镜,穿着中规中矩的衣服,重复着千篇一律的工作。
  晚上,他窝在沙发里,一点一点,小心翼翼,将自己的每个指甲都涂成鲜艳的红色,不能容忍一丝偏差,哪怕只是涂出去半毫米也要从头再来。
  向初抬起手,对着灯光细细端详自己的手指,妖冶的红色让他得到一种病态的满足。
  每晚都要涂好指甲再卸掉,卸甲水会用的很快,有一天晚上,向初卸到最后的小拇指,卸甲水空了,一滴也倒不出来。
  这件小事成了崩溃的导火索。
  凌晨三点,向初穿着睡衣出了门,口袋里装着很多瓶指甲油,他到许怀星公司楼下,用大红色的指甲油在旋转玻璃门上写字:
  “我的星星,我好想你。”
  早上七点,他收到了许怀星的短信。
  “向初,你疯了吗。”
  向初哭了,这是他分手后第一次哭。
  他拎着两份早餐站在家门口,慢慢地蹲下来,哭累了才站起来,扔掉了其中一份早餐,许怀星曾经最喜欢的,不放香菜的馄饨,香菇肉馅的小笼包。
  许怀星说的没错,他是疯了。
  向初忘不了那天晚上,他到上海出差一周,提前了一天回来,满心欢喜,想给恋人一个惊喜,他甚至在路上买了几盒安全套,因为他记得走之前,家里的存货已经快用完了。
  向初走到电梯间时,电梯门刚要关上。
  按照向初的性子,他宁愿多等十分钟,也不愿意多说一句话,让电梯里的人等一下,而且他反感在封闭空间里和陌生人共处,哪怕只是电梯上升的几十秒。
  但他这一次实在太急切了,想快一点见到许怀星,一秒都不愿多等,于是他不假思索地跑了过去,对着即将关上的电梯大声喊道:“请等一下。”
  电梯门又开了,向初走了进去,低声说了一句谢谢。
  那个女人面容精致,穿着性感的抹胸红裙,涂着酒红色的指甲油,右手食指按下了18楼的按钮,没有理会他的道谢。
  向初一愣。
  18楼,是他和许怀星的家。
  高档跃层公寓,一层只有一户。
  接下来的事情,向初再也不想回忆,却又每天在他脑海里重演,像刁钻的毒虫,一寸一寸折磨他的神经,吞噬他的理智,让他发疯。
  其实要概况起来也很简单,无非是许怀星出轨,明目张胆地在家里私会情人。
  向初鬼使神差地按下了17楼的按钮,从漆黑的楼梯间走上18楼,在门口站了半个小时,然后用钥匙打开家门,走入他的噩梦。
  在他和许怀星的卧室里,在他们一起挑选的大床上,许怀星裸着上身,却将那个女人护在身后,惊愕地看向他,“小初,你、你怎么回来了?”
  向初没有戴眼镜,却清楚地看到,搭在许怀星肩膀上的那只纤细白皙的手,酒红色的指甲油微微反光,成了那天晚上最浓重的记忆点,成了向初黑白噩梦里的唯一色彩。
  而前一天晚上,许怀星还在和他视频,一张俊脸凑近镜头,故意让他听到放大的喘息声,“小初,好想你,想得快要疯了。”
  向初用最快的速度收拾好了自己的东西,没有给许怀星解释的机会,事已至此,再好听的解释都是多余,他把家里的钥匙重重砸在许怀星面前,说:“我们分手。”
  距离分手已经过去了四个月,红色指甲油用光了一瓶又一瓶,向初的噩梦还是没有结束,他躺在沙发上等待指甲油晾干,自嘲地想,原来失恋这么长。
  北京的冬天很长,很冷,向初没有交暖气费,在家里只穿着薄薄的睡衣。
  十二月的某天,向初病倒了,他不愿意去医院,而是买了很多种药,不看服用说明,随便抓起几种花花绿绿的药片,就着凉水一股脑咽下去。
  高烧到三十九度,意识陷入混乱的时候,向初又一次想起,他和许怀星住在这里的那三年。
  冬天里没钱交暖气费,许怀星就用体温将被窝捂热,把所有厚衣服盖在被子上面,紧紧抱着他入睡,在他耳边发誓:“小初,你相信我,我一定会让你过上最好的生活。”
  那三年里,向初一次也没有生过病,就连感冒咳嗽都没有。
  向初记得当年出柜时,母亲对他说过一段话。
  两个人在一起,一定要两个人都觉得自己待对方还不够好,只有这样,你们才会更好,只要有一个人觉得,我已经做的太多了,那就很难继续走下去了。
  他们在一起快十二年了,是不是许怀星开始觉得,他为向初做的太多了。
  •
  向初第一次见到许怀星,是在高三上学期的分班考试。
  那是2008年的八月,暑气未散,气温依旧在三十七度左右,不上不下。
  向初穿着长袖长裤,衬衫扣子一丝不苟地扣到最上面一颗,他身上没有一点十七岁少年该有的热烈和朝气,不愿意和人交流,讨厌皮肤裸露在空气中的感觉,于是用层层包裹的方式给自己造了一个简易的茧。
  数学考试开始前五分钟,风扇在头顶小幅度地转动,向初望着黑板走神,鼻尖上噙着一层细细的汗珠。
  一个穿着球衣的男生出现在教室门口,汗涔涔的,额头上带着黑色发带,帅气又张扬,他确认了考场号,抱着篮球走进教室,在唯一一个空位上坐下,也就是向初后面。
  从前往后传卷子的时候,向初的指尖碰到了那个男生的掌心,下意识缩回手,却被轻轻攥住了。
  许怀星身体前倾,小声说:“同学,给我抄抄你的选择题答案呗,考完了请你喝可乐。”
  向初没理他,答完卷子就趴在桌子上睡觉,无视身后男生戳他后背的小动作。
  但是考试结束,那个男生却在走廊上拦住了他,给了他一瓶可乐,冰的。
  向初不解地看向他,那个男生笑着说:“我视力很好的,你睡觉的时候没压好卷子,我都能看见。”
  很快,分班结果出来了,他和许怀星成了前后桌。
  许怀星动不动就踢他凳子,缠着他讲题,向初被闹得烦了,转过头,在草稿纸上给他写运算步骤,却从来不和他对视。
  许怀星撑着下巴,他没有看向初写的计算步骤,而是在看向初,看他伸出袖口的细白手腕,看他右手中指上的茧,看他小巧的耳垂,看他压在眼镜下面的秀直鼻梁,看他念公式时小幅度张合的嘴唇。
  他觉得向初是他见过最好看的人。
  他喜欢向初。
  他说:“向初,你的手真好看。”
  又说:“别的地方也好看,哪里都好看。”
  向初不知道许怀星为什么要对他这么殷勤,他不合群,体育课也是坐在树荫下看书,但许怀星每次打完篮球都会跑过来坐在他身边,递给他一瓶冰可乐。
  那时候他尤其痴迷于晦涩的情诗,比如聂鲁达的诗集,《二十首情诗和一首绝望的歌》。
  许怀星非要和他一起看,靠得很近,在他耳边蹩脚地念情诗,四周的空气都热烫起来。
  “有时候我在清晨醒来
  我的灵魂甚至还是湿的
  远远的 海洋鸣响 发出回声
  这是一个港口 我在这里爱你。”
  向初厌恶一切肢体接触,本能抗拒和人交流,他只想缩在自己的壳里。
  但他没有拒绝许怀星的靠近,也没有拒绝许怀星给他的可乐,他喜欢可乐,喜欢气泡爆开的瞬间,那是他单调乏味青春期里唯一的惊喜。
  有一天晚自习结束,许怀星跟着向初上了21路公交,坐在向初后面一排,塞给他一只耳机,耳机里在播放五月天的新歌《如烟》。
  一曲完毕,许怀星说:“如果下次月考,我能考进年级前十,你就答应和我谈恋爱,怎么样?”
  许怀星是向初见过最聪明的人,只用了两个月,就能把成绩从中下游提到年级第五,总分刚好比他少两分,就像是故意的。
  许怀星站在年级大榜前,笑容那样明亮,仿佛周身都是光芒,他说:“向初同学,你是不是要兑现承诺了?”
  向初才意识到,他是掉进许怀星布下的陷阱了,但他好像输的心甘情愿,如果许怀星会在下面稳稳接住他的话。
  十七岁的恋爱,是滚烫的温度,是没有尽头的热烈。
  他们在漆黑的操场上偷偷牵手,在教学楼的天台上接吻,在狭小的厕所隔间里做爱。
  许怀星把体温分给他,把勇气借给他,把少年干净的气息渡给他,这些都让向初第一次感觉到,自己是真真切切活着的。
  高考结束那天,许怀星拉着他,从同学聚会上溜出来,骑单车带他去海边,那时候没有智能手机,没有高德地图导航,他们半夜找不到回来的路,索性在海边过了一夜。
  向初永远记得咸腥海风扑在脸上的刺痛感,记得许怀星湿漉漉的掌心,记得许怀星在他耳边说:“小初,我爱你。”
  报志愿的那张表,许怀星从头到尾抄了一遍向初的,向初问他为什么,他说:“因为你是海绵宝宝,我是派大星,我们要一辈子在一起。”
  向初摇头,“海绵宝宝每天都很开心,可我不是,我一点也不像他。”
  许怀星握着他的手,吻他侧脸,“所以我来了呀,我会让小初变成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那时向初以为,许怀星,是怀揣着星星的小王子,他来到他身边,带给他救赎与爱,带给他鲜活与真实。
  小王子是他缺失的信仰,是雾里的白鸽,拼命为他的生命寻找意义,真诚地拉住他摇摇欲坠的心,从此他再也不用在黑暗中独自行走。
  可是时间是贼,偷走了他的小王子,偷走了他的童话,他的信仰。
  十七岁的那一年,许怀星在21路公交车上给他听了一首歌,歌里唱道:“十七岁的那年,吻过他的脸,就以为和他能永远。”
  二十八岁的这一年,冬天那么长,可是失恋更长。
  向初病了,他吃了很多药,但他知道,他再也不会好了。
  他又听了很多遍《如烟》,却只记住一句歌词:是我来自漆黑,而又回归漆黑。
 
 
第2章 
  他只想快点下班,回家涂上指甲油,缩进他的壳里。
  这一场大病,让向初足足高烧了十天,每天都在乱吃药,竟也奇迹般地痊愈了,他觉得有些遗憾,本来以为这次就能顺利死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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