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家乡村这样偏僻的地方,只要有一件什么大事,一天之内就能传遍整个村落,飞鸽传书都没人言可道的迅捷。
所以,方家小伙捡了一个俊秀的小伙子回阮乡,还让人在家里住了几天,供吃又供喝的消息,传遍了阮乡,特别是妇人那里。
妇人素来爱道家里长短,这方家小伙在阮乡也是个周正且适婚的年纪,难免在背后被人做茶余饭后的聊资。
“可惜捡的不是小姑娘,要不然都可以当媳妇了。”
“那有那么便宜的事呀!”
“哎!说那是个姑娘也差,那个小伙子啊,长得比林家的闺女还好看呢!”
“真的吗?你见过?”
“上回我儿子叫我给方家那小伙带点柴火过去,那时那个小伙子站在方家小伙后面,皮肤白的像雪一般,眉目清秀的,我看着可爱,还从一旁篮子里拿出几个果子给他。”
“然后呢?”
“他没拿咧!他瞧着……好像这里有点问题……”那妇人指了指脑袋,“我把果子拿给他老半天,他接也没接,那眼睛一直看着我,像被山间野鬼附身般,看着特恐怖,一点精神气也没有。我走的时候还看见方家小伙跟他讲话,他也没理会,就呆呆地站在那。”
“这么个俊的小伙,难道是个傻的?”
“看起来像是,不然就是聋哑的。我经过他家好几次了,都没听见他说过一句话。”
“奇了怪了。”
方弧的父母早逝,他在阮乡长大,是吃着百家饭的,因此跟村里头的长辈们大多都熟,从村头到村尾那家,他都能挨个叫出户主的名字来。
他的婶婶们都担心他,见他成年后自己谋生也不易,纷纷劝他把屋里那人送走,方弧经过几番劝说,又细想与颜如卿相处的细节,心中的念头开始根深蒂固地生长。
于是他决定找个时间跟颜如卿说,不管他有没有听懂他说的话。
第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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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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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雷声轰鸣,提醒着他刚才发生的一幕不是梦境。
那枝头的花随之一落,经不住雨水的承爱,在空中翻转几轮,也直直地下坠。
光秃秃的枝桠,浓墨的黑暗,什么也没有。
只有那崖底,还带着点点艳火,坠入了一个曾经满怀热忱而烈若骄阳的少年。
无人知晓,他曾经澈若明泉的眼底下,深藏着一颗热诚明烈的赤子心。
山间岁月长,无世事烦恼,在这世外人间的桃花乡中静休几日,却仿佛人世间过了几年。
莫孤离坐在阮乡的老树下,仰头看着碧宇广阔云卷云舒,老树上垂下的柳条在风里摇曳飘荡,枝头偶尔立着几只小鸟,叽喳停留而后扑棱飞走,一片的岁月静好。
方弧跟着熙华走过来在她身后小心翼翼道:“大人,您真的要把小白的墓移走吗?”
说是墓,其实也不大是。雨夜之后的第二天,天气露了晴,方弧便带上颜如卿平时的几件粗麻长衫,在那个山丘上、木棉树下,为他简单立了个衣冠冢。
虽然他不太愿意移墓,但是他们自称是颜如卿的亲友,他也没理由拒绝。
“嗯。”莫孤离看过来,轻淡地应了声,仿佛这般大事在他眼里不过是喝茶般无足轻重罢了。
要不是那天他讲完颜如卿的事后莫孤离直接晕了过去,他或许会以为他们这群亲友是冒称的了。
现在的时节好,山中芳菲正盛,一片姹紫嫣红美不胜收,道是人间好风光。
方弧领着他们朝印象中的山丘走去,快要到时,还没走近,便看见几点朱红在视线里呈现。
莫孤离的脚步放缓了,双眼凝视着那绽放枝头的花,又视线下放,聚在那隆起的土坡上。
一个木碑插在土坡前,什么名字也不曾刻印。一只蝴蝶从花间飞过,停留在木碑的上方片刻,又慢悠悠地扇着翅膀飞走了。
这里山林幽静,春意盎然,对面那高高的崖壁上,还结出几簇不知名而幽美的花,凝出山林深处外少见的翠绿。
莫孤离停住脚步,内心突然改变了想法。
他想自私下去,把他的衣冠冢移到京城去,在那深沉冰冷的都城和明争暗斗的朝堂里,陪着他一起度过人间四季。
可是,他曾是那么明媚的人,骄阳烈焰地全身散发着暖源,他爱雄关烈酒,也爱美景风流。
他爱人世烟火的热闹,也爱独处一隅的安静与美好。
他爱的那个人,爱着江南的雨,岭南的花。
他也爱大漠孤烟和塞上夕阳。
他唯独不爱的,便是那风云变幻冷酷无情的朝堂和权谋争斗。
莫孤离想,他怎么忍心呢……他活着,为了生存,为了谋生,已经自私了无数回了。
他已经死了,因为自己的自私无情而死的。
他怎么忍心呢,继续用自己的自私谋害着他,连他在黄泉地下也不得解脱。
熙华一脸担忧,回过身扶住他,“怎么了?又不舒服了吗?”
莫孤离摇头,“算了吧。”
“什么?”
“算了吧,别移了。”
熙华沉默稍会,道:“你这人,真是栽了。”
她这弟弟,从小看到大,做过的主意是从来没有改变过的,无论对或错。
然而这一次,却为了一个人而变了。
她只叹作孽,情爱再深,一方已白骨入土,阴阳永隔,栽得越彻底,只会更难走出来而已。
有些人,绝情灭欲惯了,一旦动了情,那便是万劫不复。
她不知他未来的路要如何走下去。
莫孤离问方弧:“你们这里,有哪的房屋是空余的吗?”
熙华奇道:“你问这个干嘛?”
莫孤离道:“我……想定居于此。”
熙华道:“你疯了么!你在这住了,京城那边怎么办?”
莫孤离道:“我早晚,是会成为第二个颜相的,倒不如早些放手。”
熙华道:“你说的容易,你以为皇帝老儿会那么容易放过你?”
“我自有办法。”
于是,方弧在四方打听下,给莫孤离介绍了一间房宅。
那是一间废弃已久的木屋,简陋不失雅致,据说曾是一个云游道士在此修行离去后遗留下的。
好巧的是,那房屋门前,也有一颗木棉树。
因此,莫孤离便在这住下了。
熙华担心他现在的身子,一个人照顾不好自己,从附近的小镇上雇了个孩童给他当小厮。
“那我走了。”熙华站在马车前,肩上揽着一件水红的斗篷,“真的不跟我一起回去吗?”
“不给皇帝办事了,我也可以养你啊,我在京城那开的那几家铺子都不错,收成也很好。”
莫孤离笑道:“不回了……你把信交给府里的阿朴就好,他平时帮我给宫中传信的,知道怎么做。”
“那,你多注意身体吧。”熙华神情失落,临走前,她说“他们……都死了,我不想连你也死去,要不然,这世上只剩我孤零零一个人了。”
五月底,熙华带着原班人马回京。
同月,皇帝下昭,大意是莫孤离贤能让位,致适回乡,任命了一个平平无奇毫无根基的新官为相云云。
收到信时,皇帝虽然表面上不甚在意,但还是派了人出去查巡。可是人海茫茫,从熙华嘴里也问不出什么,只好作罢。
那衣冠冢立了好几年,莫孤离从来没有来看过它。
除了第一次,那是和熙华一起被方弧带着过来的。
不是说他不想来,而是他不敢来。
他无颜见他。
那些过往云烟,已经过去了四五年,可每逢他回想起,却仿佛发生在昨天。
他是那个残忍无情的刽子手,鲜血淋漓地一刀刀凌迟着他心尖上的人。
也凌迟着他自己。
第31章 完结
上山的那天,天空覆着一层薄薄的阴云,盘旋在空里,扩散着它的足迹。
空气粘腻而滞闷,水汽不可见地四处弥漫着,像是要凝成团一般,阻滞着人的呼吸。
出门的时候,天空反倒是一边晴一边阴,头顶的天阴云低垂,远处的天色却阳光明媚。
金色的阳光从云层泄落,利剑出鞘般斜斜刺进人世间,金光夺目,扎眼地很。
木棉开放之势正盛,顺着崖壁,绽出了一片火烧云霞,黑枝上滴滴殷红点缀。
那个山丘上的小土坡旁,一片翠绿,长满了与小腿齐高的野草。
几株青绿爬上土坡,在荒黄中点上生命的色彩。
风吹过,野草交缠,心跳紊乱。
他听见他那颗死寂已久的心开始怦然跳动,步履蹒跚着犹豫向前。
他的墓冢前是他最爱的花树,是茫茫不知底的空旷悬崖。它的后头,立着他这辈子最恨也最爱的人。
莫孤离探出手,轻柔而缓慢地拨开土坡上的青草,嘴里温柔地念道:“我来看你了。”
“对不起,迟来了那么久。”
风声呜咽,野草悲鸣。
一朵鲜红的花坠落,砸在他的手上,滚落在墓冢旁。
“花开了,你看到了吗?”
没人回答,他继续说道着,自言自语。
“不知道我入了地府,还能不能看见你?”
“应该不会吧……这么久了,或许你已经转世投胎了。”
会不会,化为孤魂厉鬼在等着他呢?
如果真是这样,那他也如愿了。
“我这几天,总是梦到你。”
“我姐姐给我带来了一种边关进贡的酒,真想陪你喝一盅。”
“这次出门有点着急,也忘了给你带贡品。”
“我可能,也熬不了几年了。”
他手里玩转着那朵跌落枝头的木棉花,嫩黄的细蕊在花心中摇动着。
“我好想……快些见到你。”
“我捱不住了……”
“醉梦很好用,我梦见你又对我笑了,向我们刚遇见那样。”
“卿儿啊……”
他的额头低垂,慢慢抵上那块木碑,“我的卿儿啊……”
“反正也熬不过了,我下去陪你吧……”
他熬了一年又一年,终于,在经历了无数湿寒的季节里,在这个刚过了春寒的年头里,他选择了结了自己。
草木有枯荣,人生有命数。
或许一切,冥冥之中自有天定。
熙华随他一起上山,在快到墓冢的时候独自离开了,给他与颜如卿单独的相处空间。
头顶上的天空阴云渐渐移开了,隔着纤薄又透着灰白的云翳边缘,与另一半天空的蓝天白云针锋相对。
她眼皮猛地一跳,心头乱糟糟的,总预兆着会发生些什么事情般。
她把脑海中的要紧事过了一遍,察觉不出什么,转身抬头,看见那山头露出来的一点红时,不敢置信地立在原地。
阿喜看着她脸色突然不好,“怎么了?熙华小姐?”
熙华提着裙摆,风驰电掣地朝墓冢奔去,甩起的发尾在空中摆过一个凛冽的弧度。
她心头疯狂地祈祷着念道:“不会,不会,应该……不会的……”
即使她心里清楚地知道这不可能,她也存着一丝希冀盼望着。
天空的阴云又退了一步,反而压得更加低了,似乎要落雨了。
而另一边,露出了几道灿烂的阳光,温和地洒落,投盖在那一小方山丘上,还有几许光线,飘入了崖底。
那阳光所照处,一个月白的身影背对着静坐着,低垂着头颅,仿佛在思考着什么。
如果没有看见那落在野草间蜿蜒流淌的鲜血。
湿软的土壤上,漫着浓烈的血腥,掩盖了青草的芳香。
天空半是晴半是阴,这地上的人,隔着一道距离,也成了生死别离。
阿喜见了,满脸惊慌失措,结巴着道:“熙华小姐,这……这……”
熙华沉静地注视了片刻,认命了般,哑着声,“罢了……”
“终究如此……终该如此……”
她越过那个人的背影,望向那块木碑。
那木碑起先什么也没写,五年前,他亲手在木碑刻了字。
上面笔走龙蛇地印着:“至余所爱。”
长风席卷,白驹过隙,晃眼间光阴逝去,所有的爱恨情仇,都湮灭在这盛世的风云残卷里。
滋味如何,回味如何,受过的人才懂。
这世间天道无常,因果循环,可兜兜转转,也逃不过情之一字。
当初如是,现在亦如是。
那被他捏在手里的木棉,嫩黄的花蕊染上滴落的鲜血,整朵花都带着红。
花开花落几朝,山丘上的土坡旁新建了一个墓冢。
有过路的村民疑惑又好奇,四下打听,寻问不到结果便也作罢。
这里林深幽谧,春季草长莺飞,时有飞鸟停歇降落,围着土坡转着脑袋,豆子大的眼打量一番后,又倏地展翅,朝广袤无垠的天空飞去。
碧宇广阔,白云飘卷。
人世过往,尽作云烟。
End.
作者有话要说: 终于完结了……
这篇文写得其实不太满意,第一次写文真的很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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